Study 3 MALACHI 3:7~4:6 (3.8.6)

研經題目:
1. 在三7~15裏面百姓所受的指責是什麼?我們若想得到上帝所應許的福氣,我們所最要關注的是什麼呢?比較箴三9~10;太六30~33;十六25;路六38。我們應當用哪些實際行動來響應這召請呢?
2. 三13~16敘述兩種不同階級的人。你屬於哪一種人呢?惡人似乎占盡上風,但上帝在這裏說,與目前的情況遙遙相對的是,祂將要定一個日子(三17和四3),那日義人和惡人會公開地加以區別,並公正地施報。這日子將會怎樣實現?把四1、2與帖後一7~10;約壹二28;啟六15~17作一比較。
注:
三11。「吞噬者」:那就是蝗蟲。
接下來,請讀雅各書。
【經文注釋】(摘自《聖經研修本》)
3:6-12 第五輪辯論:譴責以色列人吝惜奉獻。第五輪辯論與第二輪(1:6-29)平行,先知回到以色列人吝惜奉獻的主題。前面辯論的重點是祭司失職,但在這裏,瑪拉基譴責的對象擴展到整個國家(3:9)。提及雅各或許讓人想到他在巴旦亞蘭的流亡,以及後來的歸回。雅各回到應許之地並轉向上帝之後,立即在伯特利築了一座壇,並按照他在創28:20-22所許的願,獻上十分之一(參創35:1-7)。同樣,當雅各的後裔從被擄之地歸回後,在耶路撒冷重建了祭壇,但他們嚴重疏忽了什一奉獻(參尼13:10-13)。但他們的疏忽似乎是合理的,因為他們遭遇了土地歉收、乾旱和蟲災(3:10-11)。然而,上帝啟示說,這些自然災害不是導致國家不順服的原因,而是他們受詛咒的結果(3:8;參該1:6、9-11,2:16-19)。
3:6 我耶和華是不改變的,暗示上帝的屬性和永恆的旨意不會改變,這為祂百姓的信心和盼望提供了堅實的基礎。然而,屬性不變,並不意味著上帝的行動也不變,因為緊接著的經文:“現在你們要轉向我,我就轉向你們”(7節),表明上帝根據不同情況作出不同的行動。所以,暗示上帝藉著亞伯拉罕的後裔和大衛的子孫彌賽亞,使萬國得福的心意必不落空。因此,雅各之子沒有滅亡(《和修》“雅各的子孫……不致滅亡”),他們作為歸回復興的群體存在,本身就證明了上帝的信實。
3:8 你們竟奪取我的供物(《和修》“你們竟搶奪我!”),百姓不獻上“十分之一”(見3:10-12注),就是扣留原本屬於上帝的財物。
3:10-12 上帝應許,如果百姓忠心獻上當納的十分之一,以此作為真心悔改的證據(7節),祂就會降下百姓急需的雨水(10節),終止蟲災,賜下豐收(11節),並成就對亞伯拉罕的應許,即萬國必稱你們為有福的(3:12;詩72:17)。什一奉獻是用來支持祭司和利未人生計的(見尼10:38,12:44);以色列人若要忠於他們的呼召,必須要有祭司和利未人的服事。當上帝說“試試我”,祂是在挑戰百姓獻上所欠的十分之一,然後看祂是否信守承諾。上帝應許滿足他們所有的需求,但不是所有的“貪求”,並應許傾福與你們,甚至無處可容。
3:10 當納的十分之一。也許是十分之一中的十分之一,以及十一稅(或“十分之一中的十分之一”[“tenth of the tithe”],上帝要求利未人從以色列人那裏收到的十分之一必須交出十分之一,民18:26;參尼10:38)。如果是這樣,瑪拉基可能是在呼籲要恢復什一稅(而不是奉獻額外的捐獻)。我家有糧,食物和其他作為十分之一和奉獻物收到的物品,都儲存在聖殿的庫房(“倉庫”)中(王上7:51;代下31:11-12;尼13:12)。獻祭的禮物實際上是祭司和利未人的“食物”,這些禮物是用來支持他們的(參民18:8-21;申18:1-4)。試試我,先知的挑戰與禁止試探上帝的禁令並不矛盾(申6:16)。它為祭司和百姓提供了一個機會,藉著順服上帝的命令,藉著個人經驗來證明耶和華對聖約的信實。這段經文並不是一些人聲稱的獲得個人財富的公式,儘管自由地奉獻並獲得更多財富是可能的(作為一般原則,而不是應許,參箴11:24)。上下文表明瑪拉基謹記著摩西之約的祝福(見申28:12)。這些祝福的性質是國家性的或集體的,而不是以個人為中心的。它們主要是農業上的收益,但並非沒有道德和屬靈上的對應物。先知意識到,在悔改中轉向上帝,並在與祂的聖約關係裏重申忠誠,必須從某個地方開始——在這種情況下,就是指順服摩西律法規定的十分之一的實際行動。 “試試”的重點是測試這個社群是否願意以信心和順服回應上帝,而不是藉著奉獻十分之一來操縱上帝的祝福。上帝的考驗和供應的主題貫穿聖經,產生了諸如“耶和華以勒[耶和華必預備]”之類的上帝名稱(創22:14;參申8:2、16;詩81:7;帖前2:4 。敞開天上的窗戶,豐沛的降雨會帶來豐收(參申28:12),推翻了哈該報告的干旱和歉收(哈1:6,2:16、19)。(BTSB)
3:13~4:3 第六輪辯論:上帝是否區別對待良善的人與傲慢的惡人?上帝的揀選之愛在祂的審判中顯明。這段經文呼應第一輪辯論;前面辯論的重點是祂的子民與“非祂的子民”(見1:2-3注;參何1:9),而這裏的重點是,祂的百姓中間那些守約的人與不守約的人。
3:13-15 第六輪辯論從描述以色列人的抱怨開始,他們放肆而褻瀆地說:“事奉上帝是徒然的。”遵守上帝所吩咐的與苦苦齋戒(《和修》“哀痛而行”),似乎是平行陳述,暗示這裏是指禮儀或禮拜的要求,比如以色列人在亞7:1-6誇耀的禮儀齋戒。這些行為已因他們的虛偽而流於形式,毫無意義(賽58:3-9;瑪2:13)。
3:16 這裏提到另一群人,即敬畏耶和華、思念祂名的人,與那些吹毛求疵的譏諷者形成鮮明對比。正如上帝細述譏諷者傲慢的褻瀆話(13-15節),祂也細聽虔誠人的對話。正如薛西斯(亞哈隨魯)王保存的光榮榜,裏面記錄了末底改長久未得獎賞的忠心(斯6:1-3);同樣,在上帝面前也有紀念冊,記錄這些忠心信徒的言行。古代君王會保存類似的紀念冊,用來記錄重大事件(見斯2:23,6:1)。上帝的紀念冊這個比喻出現在整本《聖經》(出32:32-33;詩56:8,139:16;但7:10,12:1;啟20:12等)表明不管是義人的善行還是惡人的惡行,上帝永遠不會忘記,祂必按公義施行審判。
3:17~4:3 以色列人無禮地抱怨說:“行惡的人得建立。他們雖然試探上帝,卻得脫離災難”(3:15)。但上帝在3:17~4:3應許說:日子臨近,這些發怨言的人將看見自己何等錯謬。到那日,上帝要對那些列在“紀念冊”上的忠心信徒說:“他們必屬我”,特特歸我(3:17,《和修》“是我寶貴的產業”;參出19:5),上帝必憐恤他們,如同人憐恤、服事自己的兒子(《和修》“如同人憐憫那服事他的兒子”)(誠之按:這裏的頓號不知從哪個多事者開始添上後,就以訛傳訛,如今充斥在所有網路聖經的版本裏。)。到那日,凡狂傲的和行惡的必如碎秸燒盡(4:1),但對那些敬畏上帝之名的人,必有公義的日頭出現,其光線有醫治之能(4:2;參賽60:1-3;路1:78),並且他們必制服惡人。
4:1-6 最後審判臨近。那將要來的審判是徹底的;所有惡人都會完全被消滅,只有義人能夠存活享受上帝的福分,在執行審判之前,上帝會差來一位先知,為要勸勉百姓悔改,是他們可以不被定罪,反而得到賜福。(新譯本聖經研讀本)
4:1-3 審判和聖約更新。這裏瑪拉基打破了他講道的論證形式,直截了當地警告百姓,上帝的審判是不可避免的。這果斷地回答了百姓關於上帝不區分義人和惡人的指控(參見3:15、18)。(BTSB)
4:2 正如陽光驅散黑暗和烏雲,帶來光明與歡樂;同樣,公義的日頭必出現,驅除沮喪、壓迫和不公義。關於將上帝榮耀的顯現比作日頭出現,參賽60:1-2;關於施洗約翰的出生,標誌著這個期盼已久的時代已經來到,見路1:78。這“日頭”所帶來的“公義”,既有對惡人的審判,也有對行為正直人的獎賞。翅膀(見《和》注)是這日頭所發光線的詩意比喻,給所有受照耀的人帶來醫治。有人認為,這一比喻反映了古代近東對日頭的描述:日頭像長著翅膀的圓盤。《聖經》其他經文也將上帝比作日頭(詩84:11;賽60:19-20;參詩27:1;賽60:1;啟21:23),所以《瑪拉基書》的讀者可能會以為,這個比喻預示上帝自己突然顯現。但教會歷史上的基督徒解經家認為,這個預言在基督身上得到應驗,祂就是“世界的光”(約8:12;參約1:4-6)。
4:4-6 總結。這些最後呼籲總結了瑪拉基預言的兩個要點:你們當記念我僕人摩西的律法(前三輪辯論的重點);以及在耶和華的日子臨近以前,上帝應許差遣先知以利亞到他們那裏(後三輪辯論的重點)。何烈山是西奈山的別名(參出19~20章;申5:2)。瑪拉基的論述完全基於摩西律法,並且多次暗指摩西五經,這為提出第一個要點作了鋪墊。但在第二個要點中,預言將要來的先知是“以利亞”,原因卻不很明顯。或許長期的乾旱,暗示需要類似以利亞的事奉(3:10;參王上17:1;雅5:17)。或者,瑪拉基關注娶外邦女子為妻(2:10-12)的危害,讓人想到亞哈和耶洗別臭名昭著的異教婚姻,結果給以利亞造成極大的煩擾,給以色列帶來深重的災難(王上16:31,18:4、19,19:2)。毫無疑問,瑪拉基必定盼望一個像以利亞一樣的先知,勇敢挑戰百姓在信仰上的妥協和自滿(王上18章)。然而最有可能的是,瑪拉基認為,在所有舊約先知中,以利亞最符合這個彌賽亞式先知的形象,即申18:15和34:10-12預言的“像摩西”的先知。因此在4:4-6,以利亞和摩西同列,作為全體舊約先知的代表,正如他在變像山上顯現(可9:4及平行經文)所代表的一樣。上帝應許在耶和華大而可畏之日未到以前,先差遣先知以利亞來,證實了3:1-5的解釋,即上帝應許差遣的使者不是瑪拉基本人,而是未來的某個先知。這位未來的先知與以利亞等同,很有可能不是因為以利亞沒有經歷死亡——這似乎使他有可能重返人間,而是因為這位未來使者與歷史上的以利亞有類似的先知職事。比較《舊約》多處指著將來的“大衛”的預言,意思也不是大衛會重返人間(耶30:9;結34:23-25,37:24)。《新約》指出,施洗約翰就是瑪拉基預言的以利亞(太11:10-14,17:10-13等)。當施洗約翰否認他是以利亞的時候(約1:21、25),或許他是指他不是以利亞本人,又或者是拒絕百姓對以利亞應許的普遍誤解,而非拒絕本書預言的職事。產生誤解是由於以利亞事奉的其他顯著特點,特別是他行了許多神蹟,但這些特點更多指向的是基督,而非施洗約翰(約10:41;見太11:14注)。關於“耶和華的日子”的更多論述,見摩5:18-20注。
4:4-6 總結。謹記摩西律法,尋找以利亞。有些人認為第4-6節是本書的後記,將摩西和以利亞作為舊約聖經信仰的兩個模範。摩西和以利亞也代表了舊約律法和先知的理想。第一段後記(第4節)提醒百姓要遵守摩西律法,因為以色列人的身份根植於他們離開埃及,並由以摩西為中保的西奈之約所定義(參見出34:10-12)。第二段後記(第5-6節)警告說,上帝對惡人的審判迫在眉睫,但對義人來說,拯救和恢復仍然是可能的。
4:5 以利亞,神的《舊約》先知的最高典範:他大膽地斥責國王(王上21:17-29),宣揚悔改(王上18:18-21、36-39),並用神蹟奇事驗證他的信息(王上17:17-23;參路1:17;雅5:17-18)。《新約》將施洗約翰視為具有以利亞的形象,他“帶著以利亞的靈和能力”傳道(路1:17;《新漢語譯本》),藉著呼召人悔改為彌賽亞耶穌鋪平道路(見3:1注;另見太11:9-15和注)。有些人認為以利亞是啟示錄11:3中的兩個證人之一。(BTS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