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udy 14 歷代志下 24 (3.10.7)

Study 14 2 Chronicles 24 (3.10.7)

研經題目:

1. 約阿施是性情懦弱的人,太依賴別人。他聽誰的話?結果怎樣呢?我們可以學到什麼教訓呢?比較提後二1。

2. 為什麼用石頭打死撒迦利亞是一件特別窮凶極惡的罪行呢?

注:

16節。這是一種非常而又獨特的尊容。與25節作一對比。

【經文注釋】(摘自《聖經研修本》)

24:1-27 這段經文基本上取材於王下11:21~12:21,作者同時補充了自己的材料(見24:27)。約阿施的統治(主前835—主前796年)分為兩個時期:大祭司耶何耶大在世時的心時期(1-16節),和後來的背道受罰時期(17-27節)。在整卷《歷代志下》中,讀者都可以從王對聖殿的態度清楚看出他們的敬虔程度,而約阿施的情況尤為明顯:在忠心時期,他積極修復聖殿(4、5、12節),但背道之後,他卻離棄聖殿去敬拜偶像(18節)。

24:1-27 這段記載與列王紀下的記載有相當大的出入。歷代志史家補充說,有必要修復聖殿,因為亞她利雅的兒子們用了許多聖殿的器具來敬拜巴力(7節)。作者強調百姓歡喜地奉獻(10節),也包括了關於耶何耶大過世(15-16節)和約阿施後來背道(18-22節)的細節。(FSB)

24:2 約阿施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見王下12:2-3注。

24:3 這一節是作者的補充。為他娶了兩個妻,耶何耶大這個舉動,是為了確保大衛譜系在幾近斷絕之後還能延續下去。

24:4 重修(直譯:更新),在此之前,聖殿的物品曾被亞她利雅和她的兒子們掠奪(7節),聖殿可能一直疏於管理。

24:5-69 修理你們上帝的殿,見王下12:4-5注。《列王紀》提到修理聖殿的經費有三個來源(參王下12:4),但《歷代志》只提摩西為了建造和維護會幕而徵收人頭稅(見出30:16)。摩西會幕是聖殿的預表,兩者之間的一致性和連續性是《歷代志》作者特有的主題之一(見3~4章的注釋)。24:5-6 說祭司和利未人沒有辦好這件事,這樣的批評實屬罕見。

24:8-11 約阿施的創舉使百姓可以把捐稅直接拿到聖殿。百姓都歡歡喜喜地將銀子送來(原文直譯……將捐稅送來),見代上29:6-9。作者希望他的讀者明白,修理聖殿不是負擔,而是一項讓人歡喜履行的義務(見出36:4-7)。

24:13-14 修理聖殿是按照它原來的樣式,多餘的銀子用來製造聖殿中的器皿(見王下12:13-14)。關於金銀的器血,王下12:13說修理聖殿期間沒有製作金銀器皿,而代下24:14則具體指出修殿工程完了,工人就用其餘的銀子製作這些器皿。作者還指出,耶何耶大在世的時候,約阿施所復興的聖殿敬拜一直沒有間斷,但耶何耶大死後,約阿施晚年背道,聖殿敬拜就中斷了(見24:1-27注)。

24:15-22 這段經文只出現在《歷代志》。耶何耶大死時,年一百三十歲,壽數超過了亞倫(123歲;民33:39)摩西(120歲;申34:7)。他作為大祭司而得以埋葬在列王的墳墓裏,這是前所未有的。王就聽從他們,沒有了耶何耶大的影響,一些認同亞哈家舊路的猶大領袖提出惡計時,約阿施就輕易聽從了。正像《歷代志》常見的情況那樣,上帝沒有馬上懲罰百姓背道,而是先讓先知呼籲他們悔改(見36:15)。撒迦利亞的話充分反映出作者特有的詞彙和神學觀念(參代上28:9;代下7:19、22,15:2),他的遺言是懇求上帝施行公義。耶穌可能引用了這個事件,來說明審判將要臨到祂所處的那個殘暴、不信的世代(見太23:35注)。

24:23-27 這段經文主要採用作者自己的材料,基本上是根據王下12:17-21的要點寫成(見王下12:17-18注,12:20注)。敍利亞軍隊以寡敵眾,這與猶大早期的經歷完全相反(見14:8-9),也顯明當時上帝在施行審判。約阿施的結局正是“一報還一報”。他曾經支持那些同心謀害撒迦利亞的人(24:21),現在他自己的臣僕卻同心謀害他,要為撒迦利亞的死報仇。他沒能埋葬在列王的墳墓裏,這和耶何耶大的待遇形成鮮明的對比(16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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