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STHER Study 1~7
以斯帖記 共7課
引言
以斯帖記是一個情節變化迅速的故事,值得一口氣就把它讀完的。它的作者和著作的年代都無法確定。然而細節的豐富和地方色彩,暗示這卷書是其中所載大事發生後不久在波斯寫的。大概由於這卷書起源於波斯,這一點可以解釋,為什麼過了很久它才被巴勒斯坦的猶太人接納為正典的經卷。
亞哈隨魯通常被認為就是薛西(主前485~465年),而且故事的情節就發生於波斯三個首都之一的書珊。按年代次序來說,這就是把這些大事置於以斯拉書和尼西米書中所敘述的那些事跡之前,那些事跡是關聯到下一個朝代——就是亞達薛西朝代(主前456~424年)。
這卷書最罕有的特色是沒有提到上帝的任何名字,然而自始至終都潛伏著強烈的愛國精神和上帝的保佑凌駕一切的意識,使猶太人從毀滅中被拯救出來。他們蒙搭救乃是普珥節的起源。
綱要
一1~22 皇后瓦實提違背亞哈隨魯王之命而被廢。
二1~20 冊立猶太女子以斯帖以代替瓦實提。
二21~23 末底改揭發弒君陰謀。
三1~15 末底改拒絕跪拜王的寵臣哈曼,後者因而密謀屠殺猶太人。
四1~17 末底改說服以斯帖向王代求。
五1~8 王接見以斯帖
五9~14 哈曼密謀處死末底改。
六1~14 王命哈曼公開尊榮末底改,以賞賫揭發害他陰謀之功。
七1~10 以斯帖所請獲准,哈曼因而被處決。
八1~17 末底改獲擢升,王並下諭旨准猶太人自衛。
九1~19 猶太人殺戮仇敵。
九20~32 定普珥節以紀念他們蒙解放。
十1~3 末底改榮任宰相。
□Study 1 Esther 1 (3.10.15)

研經題目:
1. 試在林後四18和約壹二16、17的亮光中閱讀本章。在這樣的思考中使我們不得不要作什麼抉擇?
2. 我們從本章所見亞哈隨魯、瓦實提和米母幹個人的性格可以學習到什麼功課?比較箴廿2;雅一19、20;弗四26、27。
注:
1. 11節。波斯婦女通常都出席宴會,所以這不會視為是對瓦實提的侮辱。
2. 14節。「常見王面……」:那就是屬於王內閣的顧問。
【經文注釋】(摘自《聖經研修本》)
1:1~2:23 序言。在本書的開頭,作者描述王后瓦實提被廢(1:1-22),她的位置被以斯帖取代(2:1-18),以及末底改挫敗謀害君王的陰謀(2:19-23)。這些事件奠定以斯帖和末底改在後續情節中的角色。
1:1~5:14 被擄到波斯的猶太人受到威脅。以斯帖記介紹了上帝古時的聖約子民歷史上的一個插曲,古波斯的異教勢力威脅要消滅他們。前五章提供了波斯的生活背景,以及這個巨大的威脅是如何產生的。(BTSB)
1:1-22 瓦實提王后被廢。這個簡短的故事描述王和王后分別兩次擺設筵席(1-8、9節),並記載瓦實提王后違抗王意而招致的後果。
1:1-22 王后瓦實提遭廢黜。以斯帖記中的這一開篇事件顯示了波斯王的宮廷生活有多麼險惡,他擁有巨大的財富和權力,可以被他最親密的權臣操縱。瓦實提被廢黜王后的職務就是最初的例子,它為以斯帖最終加冕進入危險的王宮奠定了不祥的基礎。(BTSB)
1:1 亞哈隨魯在主前486—主前464年作波斯王,其希臘名字薛西斯一世更加廣為人知。印度,即印度河谷一帶,現為巴基斯坦。古實,即埃及南部,現為蘇丹北部。
1:2-3 書珊(現稱舒什,位於今伊朗西南部),位於波斯西部,是波斯帝國四座都城之一(見尼1:1;但8:2)。瑪代,位於波斯西北部,臨近里海。瑪代曾屬獨立國家,主前550年被建立波斯帝國的居魯士大帝征服。這裏出現具體的時間(主前483年,即亞達薛西在位的第三年)和權貴(原文直譯:軍隊或將軍),顯示亞達薛西可能一直為攻打希臘爭取支持(約於主前483—主前480年作準備;主前480年爆發溫泉關戰役)。
1:4 一百八十日,估計並非連續擺設筵席的天數,而是設有豐盛筵席的多天慶祝活動。
1:5 書珊城,指設防的宮殿群。禦園的院子是封閉式的庭院,供夏季娛樂之用(見7:7)。設擺筵席七日,大概是那180天慶祝活動的高潮(4節)。
1:6-8 不准勉強人,按照波斯習俗,每當王舉杯喝酒時,人人都要跟隨舉杯喝酒,但亞哈隨魯王廢棄了這個習俗。
1:9 為婦女設擺筵席是另一個新做法,跟波斯一般的做法不同(參8節,5:5-6),可能因為赴宴的客人太多。
1:10 太監是被閹割的男子,除了其他職務外,還負責在王室後宮侍立。
1:12 作者沒有解釋瓦實提卻不肯……來的原因,可能這無關緊要:即使是王后,也要絕對服從王命。
1:13-14 七個大臣,是王的核心顧問團。瑪代,見1:2-3注。時務,指進行特別行動的最佳時機(見3:7)。明哲人(《和修》“智慧人”),指王的官方顧問(參創41:8;出7:11;耶50:35;但2:48)。知例明法,他們受過訓練根據法律做決定(見但1:3-4;徒7:22)。
1:15-18 眾首領(《和修》“眾官長”),是王任命的男性高級官員。眾夫人(18節),即那些官員的妻子。米母干預計,這些婦女會藐視自己的丈夫,那些丈夫就會像王一樣對妻子充滿忿怒;而且,這個現象將會蔓延到社會中的不同階層。米母干反復使用眾字,以此提醒王,家庭秩序有全面瓦解的危險。
1:19-20 波斯王擁有絕對的權力,律例寫下便永不更改(見但6:8)。在故事的後面部分,這個司法傳統將帶來難題:王若改變心意怎麼辦?(見8:5-8;參但6:14-18)。矛盾的是,瓦實提被罰禁止再做的事,正是她曾拒絕做的事,即到王面前。不准……再(原文直譯:永遠不得)暗指離婚和褫奪王后位分。
1:21-22 那些明哲人試圖以法律控制妻子的做法,顯示他們必定已發現這是普遍的家庭問題。然而,這問題肯定不能單靠施行法令來解決。王下令家中作主的,各人應說本地的方言,大概是要確保各地的人(每個家庭中的所有成員)都能理解該法令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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