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udy 4 傳道書 7 & 8 (3.10.25)

Study 4 Ecclesiastes 7 & 8 (3.10.25)

研經題目:

傳道者曾幾次宣告說,人在今世最好的做法就是享受上帝在生活中所賜的那一份和他勞碌的果實。在後來這幾章,傳道者雖仍然持守這種觀點,他卻更密切地探究人應當過的生活和那種質素的生活。

1. 在第七章的實用智慧中,顯示出什麼是人生的指導原則呢?

2. 雖然將來的事向人是隱藏的,但八1~7主張人的行動過程要怎樣呢?八8~17怎樣接觸死的問題?

【經文注釋】(摘自《聖經研修本》

7:1 美好的膏油,在古代以色列是昂貴的奢侈品(見斯2:12;詩45:8;摩6:6;太26:7)。從接下來的經文(尤其7:2、4)可以知道,這裏人死的日子不是指自己去世,而是指其他人死亡。喪親雖然痛苦,但比新生兒帶來的喜悅更能激勵人屬靈智慧的增長,使人更加成熟。

7:6 鍋下燒荊棘的爆聲,指火焰的響聲沒有意義。

7:7 勒索(原文直譯:欺壓),指恐嚇取財或敲詐(見利6:4 “欺壓”)。

7:11-12 愚昧人揮霍他生來就有的權利(參路15:11-32),但智慧和產業並好(《和修》“智慧加上產業是美好的”),因為這使人懂得善用產業。智慧和錢財一樣,能帶給人一些真正的護庇,使人免遭人生中的一些不幸。擁有智慧的好處是它能保全智慧人的生命。通常來說,明智地生活可得到上帝的賜福,包括長壽,但它不能使人得永生。

7:13 曲的,見1:15注。

7:15 義人……惡人行惡,《舊約》中的“義人”和“義”不單指道德行為,也指在某個人的訴訟中(如法律案件中,見申25:1)是正確的或正義的,傳道者在這裏指的應該是後者。他發現,有些時候人做了法律上對的事,卻敗訴;有人確實做了錯事,反而勝訴(參8:14)。

7:16 行義過分,傳道者不是在鼓吹降低道德水平(參18:12-13)。請記住,這裏的“義”是指在訴訟中是正確的(見7:15注)。傳道者的勸告是:在辯論或爭論中,不要總是企圖證明自己是對的。在這類事上過於執著,終究會自取敗亡。如果每次爭辯他都要贏,那麼身邊的人最終必遠離他;見林前6:7保羅的建議。

7:17-18 不要行惡過分,也不要為人愚昧,同樣道理(參7:16注),在訴訟時,人如果不能有智慧地知道何時該忍,受冤屈,何時該堅持公義,最終也會敗壞自己。人必須懂得在這兩個原則之間取得平衡(18節)。

7:25-29 問題的核心:罪。傳道者多次指出人的罪性(3:16-17,4:1,5:8,7:7、20)。從這一小段經文可知,這種悲慘的狀況最初是怎樣形成的。

7:25 知道邪惡為愚昧,見1:17注。

7:27-29 ……要尋求其理(《和修》“萬事的來由,這是我所尋得的”),動詞“尋”是這段經文的關鍵詞(26、27-28、29節),意思是“發現,明白,瞭解”(見3:11注)。正如前文所言(1:13),傳道者想要明白全部現實。男子中……找到一個……但眾女子中,沒有找到一個,傳道者承認,他不能“明白”自己遇見的大部分人,不論是男人或女人;甚至他對同性的瞭解也是膚淺至極(“一千中……找到一個”)。因此他得出一個確切的結論:上帝造人原是正直,但他們尋出許多巧計,意思是人不滿足於保持原有的正直,而要反叛上帝(參創3章)。

8:1~12:7 繼續闡述日光之下的生活。傳道者繼續觀察人在墮落世界中的生活,並且建議人應當怎樣明智地生活。

8:1-9 有智慧地與愚昧的掌權者打交道。君王和普通人一樣也是罪人(7:20、29),並且會濫用權力(8:9)。古時的君王擁有幾乎絕對的權力,與他們打交道的人需要特別有智慧。

8:1 誰如……誰知道……這些反問不是否定有這樣的智慧人存在,而是用誇張的手法暗示只有極少數人具有真智慧(伯28:12、20;箴2:1-4)。擁有這種智慧的人,智慧使他的臉發光,這是形容智慧明顯可見,好像“寫在他的臉上”一樣;同樣,愚昧人的愚昧也是這樣顯而易見(10:3)。

8:2 遵守王的命令,希伯來原文直譯:保持王的口;動詞“保持”在這裏不是指順服,而更多是指保護、看守、看管(參箴21:23;彌7:5)。傳道者提醒說,王的謀士因為曾指上帝起誓,意即他奉上帝的名起誓事奉王(參出22:11;撒下21:7;王上2:43),所以必須幫助王,阻止他作出愚蠢的決定。

8:3 在墮落的世界中,即便愚蠢的王下達了輕率不智的命令,謀士也不能因此就離開王。然而,他也不能不計後果地順服,與王一同行惡

8:4-6 古代君王擁有幾乎絕對的權力,人需要有很大的勇氣來質問王的決定,問他說:你作什麼呢?然而,智慧的謀士卻能找到這樣做的時候和定理(《和修》“適當的時機和必經的過程”)。

8:7-8 指正王的錯誤帶有風險,因為沒有人能事先知道這樣做的結果(參箴13:1)。但是,謀士不能因為害怕就沉默順服,他必須記得,無人——即使王也不行——有權力掌管生命,將生命留住,也無人有權力掌管死期,邪惡必然受到審判。

8:10-13 敬畏上帝的重要。見“導論:關鍵主題”。傳道者已經指出,人不一定總能得著今生所應得的(3:16,4:1,5:8)。他在這裏特別指出,惡人敬畏上帝,卻顯然沒有因為他們的罪而受到刑罰,反而活得長久(8:12),還得到義人該有的待遇,比如體面的安葬(11節)。毫無疑問,上帝有理由允許這些事情發生,但祂沒有向人啟示原因,因此這也是一種人無法理解的虛空(10節)。但是,人不應該就此得出結論說,敬畏上帝與不敬畏上帝沒有區別。傳道者堅稱,敬畏上帝的……終久必得福樂,但惡人卻不得福樂。傳道者相信,上帝的啟示比他自己的觀察更加可信,並且公義也終必實現(12-13節;另見3:17)。

8:14-17 知識的有限。10-13節所描述的情形讓人感到困惑,傳道者由此得出結論:人的認知是有限的。

8:14-15 惡人好像逃脫了審判,甚至得著祝福(10-13節),這已經是無法言喻的虛空。不僅如此,惡人該受的遭遇卻臨到義人,這個事實更讓人無法理解。但這是奧秘,人無法完全明白,所以不要過分執著於解開這些謎團,而錯過享受上帝的恩賜。

8:17 人查不出日光之下所作的事,真智慧包括謙卑地承認,人無法完全參透(見3:1注)墮落世界中的所有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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