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ho Discovered the Regulative Principle?

作者:Glen Clary(格倫·克拉里)
誠之譯自:https://reformedforum.org/who-discovered-the-regulative-principle/
大多數研究宗教改革的學生都承認,馬丁·路德發現了(更準確地說,是重新發現了)因信稱義的教義,而烏里希·慈運理(Ulrich Zwingli)則發現了主的晚餐的象徵性解釋。至少可以說,這些改教家普及了這些教義。
然而,是誰發現了崇拜的管制性原則(regulative principle;敬拜是需要管制[regulate] 的。或譯為“規範性原則”)呢?不,不是約翰·加爾文或約翰·諾克斯。它實際上是一位重洗派發現的。令人吃驚吧!
在宗教改革時期,我發現最早關於敬拜管制原則的聲明是在康拉德·格雷貝爾(Conrad Grebel;蘇黎世重洗派的領袖)於1524年9月5日寫給多馬·閔采爾(Thomas Müntzer)的一封信中[注1] 。
格雷貝爾代表蘇黎世重洗派,對閔采爾說道:“沒有明確教導的”,我們就認為是禁止的,就好像上面寫著 “你不該這樣做”。
這一原則在他的信中被應用在包括嬰兒洗禮在內的各種崇拜事項上。“我們沒有在任何地方讀到使徒們用水給兒童施洗。因此,在沒有具體的神的話和例子的情況下,兒童不應該接受洗禮”。
同樣,在與慈運理關於嬰兒洗禮的爭論中,重洗派認為,“聖經中沒有任何地方命令兒童應該接受洗禮,也沒有任何地方說基督或使徒應當為兒童施洗;”因此,這是一項人為傳統,“應該作為一種濫用而被廢除,就像教皇其他的濫用被廢除了一樣。”
格雷貝爾顯然是在特土良的著作中發現了管制性原則。
當特土良的作品在1521年出版時,格雷貝爾是最早研究這些作品的人之一。在特土良大約在211年寫的《冠冕》(De Corona)一書中,我們發現了一個關於某個基督教士兵的故事,他拒絕在塞維魯(Severus)皇帝登基時戴上桂冠。這使得該士兵遭到監禁。
一些基督徒爭辯說,這名士兵無事生非,這不過是穿著的問題。“畢竟,”他們提出的理由是,“聖經中並沒有禁止我們戴冠冕。” 另一方面,特土良寫了De Corona,為士兵的行為辯護。特土良寫道:
可以肯定的是,人們很容易會問說:“聖經中哪裏禁止我們戴冠冕了?” 但是,你能給我看一段說我們應該戴冠冕的經文嗎?如果人們試圖說我們可以戴王冠,因為聖經沒有禁止,那麼他們就可以反駁說我們不能戴冠冕,因為聖經沒有規定。然而,“凡不禁止的,毫無疑問都是允許的”。相反,我說的是“凡沒有明確允許的,就是禁止的。”[注2]
這兩種對立的原則——凡不禁止的就是允許的(這是一方面;稱為標準性原則[Normative principle,來自Norm 標準這個詞根]),凡沒有命令的就是禁止的(這是另一方面,即改革宗持守的管制性原則)——重新出現在十六世紀關於崇拜的辯論中。
加爾文派和重洗派都採用了後一種原則,但這兩個團體對於什麼是聖經上的保證,以證明禮儀實踐的合理性,卻有不同的標準。
具體來說,重洗派對聖經根據的理解更為狹隘,因此,對管制性原則的限制也比加爾文派更嚴格。
重洗派聲稱,“要核准上帝公共崇拜中的任何一項內容,都必須要有聖經的直接保證,以命令或先例的形式”[注3]因此,他們拒絕嬰兒洗禮,例如,因為聖經中沒有任何明確的命令或例子來證明它的合理性。
另一方面,加爾文主義者則認識到,聖經的保證不僅可以通過命令或先例來確立,還可以通過合乎聖經的推論,或者如《威斯敏斯特信仰告白》所說,藉著良好和必要的推論[good and necessary consequence]來推斷。
正如詹姆斯·班納曼(James Bannerman)所解釋的:
《威斯敏斯特信仰標準》[WCF 1:6]和我們教會的教義是,凡聖言中沒有明確規定的,或通過上帝聖言的必然推論規定的,教會行使自己的權力強制執行就是不合法的;對這種權力的限制是,在上帝的公共崇拜中,除了上帝自己明確規定的或暗示的,不得宣佈和強制執行。[注4]
注:
[1] 休斯·奧利芬特(Dr. Hughes Oliphant)博士提醒我格雷貝爾與特土良的關聯。
[2] Robert Dick Sider, ed., Christian and Pagan in the Roman Empire: The Witness of Tertullian (Washington, DC: Catholic University of America Press, 2001) 120。
[3] J. I. Packer對清教徒做了這個評論,但在我們看來,這更能說明激進改革者的情況;見Packer, Among God’s Giants: The Puritan Vision of the Christian Life (Eastborne: Kingsway, 1991) 326。
[4] James Bannerman, The Church of Christ (Edinburgh: The Banner of Truth Trust, 1974) 1:340.
格倫·J·克拉里博士(Glen J. Clary)是正統長老教會(OPC)的按立牧師。他曾在俄克拉荷馬州、新澤西州和德克薩斯州牧養教會。目前,他在德克薩斯州奧斯汀附近的護理長老會(Providence Presbyterian Church)擔任牧師。克拉里博士為正統長老教會牧師培訓學院(Ministerial Training Institute of the Orthodox Presbyterian Church)教授改革宗崇拜,他經常在會議上就各種禮儀主題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