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德堡要理問答 Lord’s Day 4 主日四解說(G. I. Williamson)

Lord’s Day 4 解說


問9:那麼,神在祂的律法中要求人做他做不到的事,豈不是在為難人嗎?

Question 9. Doth not God then do injustice to man, by requiring from him in his low, that which he cannot perform?

答:不,神不是在為難人(a);因為神造人,原是叫他能行律法(b);但人因為魔鬼的慫恿(c);又自甘悖逆,於是使自己和自己的後裔失去了神所賜的這種行善的能力了。

Answer. Not at all; for God made man capable of performing it; but man, by the instigation of the devil, and his own willful disobedience, deprived himself and all his posterity of those divine gifts.


  (a) 以弗所書4:24
  (b) 創世記3:13,提摩太前書2:13、14
  (c) 創世記3:6,羅馬書5:12
(a) Eph 4:24   並且穿上新人;這新人是照著神的形像造的,有真理的仁義和聖潔。

(b) Gen 3:13   耶和華  神對女人說:「你做的是什麼事呢?」女人說:「那蛇引誘我,我就吃了。」1Ti 2:13-14   因為先造的是亞當,後造的是夏娃;且不是亞當被引誘,乃是女人被引誘,陷在罪裏。

(c) Gen 3:6   於是女人見那棵樹的果子好作食物,也悅人的眼目,且是可喜愛的,能使人有智慧,就摘下果子來吃了,又給他丈夫,他丈夫也吃了。Rom 5:12   這就如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

10:神會放任人這樣的悖逆和背叛,而不刑罰嗎?

Question 10. Will God suffer such disobedience and rebellion to go unpunished?

答:絕對不會;祂極厭惡(a)我們生來就有的原罪(original sin)和我們本身所犯的本罪(actual sins),並會在今生和永恆中,以公義的審判去刑罰罪惡(b),正如祂所宣告的:「凡不常常照著律法書上所寫的一切去行的,都被咒詛」(c)。

Answer. By no means; but is terribly displeased with our original was well as actual sins; and will punish them in his just judgment temporally and eternally, and he hath declared,  “Cursed is every one that continueth not in all things, which are written in the book of the law, to do them.”


  (a) 創世記2:17,羅馬書5:12
  (b) 詩篇50:21,5:6,那鴻書1:2,出埃及記20:5和34:7,羅馬書1:18,以弗所書5:6
  (c) 申命記27:26,加拉太書3:10
(a) Gen 2:17   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 Rom 5:12   這就如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
(b) Psa 50:21   你行了這些事,我還閉口不言,你想我恰和你一樣;其實我要責備你,將這些事擺在你眼前。Psa 5:6   說謊言的,你必滅絕;好流人血弄詭詐的,都為耶和華所憎惡。Nah 1:2   耶和華是忌邪施報的神。耶和華施報大有忿怒;向他的敵人施報,向他的仇敵懷怒。Exo 20:5   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他,因為我耶和華你的神是忌邪的神。恨我的,我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 Exo 34:7   為千萬人存留慈愛,赦免罪孽、過犯,和罪惡,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Rom 1:18   原來,神的忿怒從天上顯明在一切不虔不義的人身上,就是那些行不義阻擋真理的人。Eph 1:1   奉神旨意,作基督耶穌使徒的保羅,寫信給在以弗所的聖徒,就是在基督耶穌裏有忠心的人。
(c) Deu 27:26   「『不堅守遵行這律法言語的,必受咒詛!』百姓都要說:『阿們!』」Gal 1:1   作使徒的保羅(不是由於人,也不是藉著人,乃是藉著耶穌基督,與叫他從死裏復活的父神)


11:神不也是慈愛的嗎?

Question 11. Is not God then also merciful?

答:神確實是慈愛的(a),但祂同樣也是公義的(b);因此,祂的公義要求那干犯了至高神之威嚴的罪惡,必須受到極刑──就是身體和靈魂要受永遠的刑罰(c)。
Answer. God is indeed merciful, but also just; therefore his justice requires, that sin which is committed against the most high majesty of God, be also punished with extreme, that is, with everlasting punishment of body and soul.


  (a) 出埃及記34:6、7和20:6
  (b) 詩篇7:10,出埃及記20:5,23:7和34:7,詩篇5:5、6,那鴻書1:2、3
    (c) 創世記2:17;羅馬書6:23。

(a) Exo 34:6-7   耶和華在他面前宣告說:「耶和華,耶和華,是有憐憫有恩典的神,不輕易發怒,並有豐盛的慈愛和誠實,為千萬人存留慈愛,赦免罪孽、過犯,和罪惡,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 Exo 20:6   愛我、守我誡命的,我必向他們發慈愛,直到千代。
(b) Psa 7:10   神是我的盾牌;他拯救心裏正直的人。Exo 20:5   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他,因為我耶和華你的神是忌邪的神。恨我的,我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Exo 23:7   當遠離虛假的事。不可殺無辜和有義的人,因我必不以惡人為義。 Exo 34:7   為千萬人存留慈愛,赦免罪孽、過犯,和罪惡,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Psa 5:5-6   狂傲人不能站在你眼前;凡作孽的,都是你所恨惡的。  6   說謊言的,你必滅絕;好流人血弄詭詐的,都為耶和華所憎惡。Nah 1:2-3   耶和華是忌邪施報的神。耶和華施報大有忿怒;向他的敵人施報,向他的仇敵懷怒。耶和華不輕易發怒,大有能力,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他乘旋風和暴風而來,雲彩為他腳下的塵土。
(c) Gen 2:17   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 Rom 6:23   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惟有神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裏,乃是永生。

[解說]

在要理問答前面的部分,我們學到我們無能為力遵守上帝的誡命,這是上帝要求我們必須完全遵守的。當然,我們會說:「那不公平!上帝要求我們完美是不公平的,因我們缺乏遵行此命令的能力。」想像一下,上帝處罰一條魚,只因為它不會走路──或者一條牛,只因它不會飛!這當然是不公平的,或者,一個受造物從來沒有被賦予去做一件事的能力,上帝竟然因為它沒有做這件事就要懲罰它。那麼,為什麼我們不能把這種情況應用到人身上,只因他沒有能力全然遵守上帝的誡命?答案非常簡單:當上帝造人時,他確實有能力遵行上帝的誡命。這完全是人自己的錯,以致於他從此無法去做他起初有能力去做的事。

讓我們打個比方。有個父親很富有,他因此決定要給每個小孩一筆很大的產業,包括一棟漂亮的豪宅以及一筆巨額的銀行存款,所賺得的利息足夠讓這個孩子一生無虞。難道這個父親期望每個孩子都好好照顧留給他們的產業是錯的嗎?假設其中一個孩子把他所有的錢都花費在賭博上,然後把他的房子賣了,因為他欠了一屁股債。難道當這個父親說:「不要再向我要錢了!我已經給了你所需的,你現在的潦倒完全是你的錯」,是不公平的嗎?不!這當然不會不公平。上帝對我們的要求也並非是不公平的。這就是為什麼聖經會說,即使只犯了一條誡命,上帝就會因此懲罰我們,也是很公平的。如果我們沒有堅守遵行祂所吩咐的一切,我們就要服在上帝公義的審判之下(申27:26)。因此,我們必須記得的是,人原本是有能力去做上帝所吩咐的事的。只因人類揮霍了上帝所賜的產業,人如今不再有能力這樣做了。所以當上帝拒絕原諒我們,祂是完全公義的。

從我們的角度看來,這是很嚴苛的。我們可能馬上會問:「但祂不也是慈愛的神嗎?」答案──在聖經中多處記載的──是,「是的,上帝確實是慈愛的」(出34:6-7;詩103:8-9)。但有一件事是上帝出於祂的慈愛,絕對不會做的。祂絕對不會拋棄祂的公義。祂絕對不會說:「既然這個人已經犯了這麼大的罪,我猜我只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了。」不,上帝的公義與祂的慈愛是同樣偉大的(也是同樣不變的)。祂不會背乎自己(提後2:13)。祂對公義的判斷必須得到滿足,正如祂的慈愛必須得到滿足一樣。這意味著我們必須償付所犯的罪的代價,而這個代價必須是無限的懲罰,因這是完美的公義所要求的。畢竟人得罪的,是一位無限的上帝──而「無限」意味著「沒有邊界或界限」。所以,一個公義和公平的懲罰必須是「無邊無界」的。而這也意味著,對那些失喪的人來說,懲罰是永遠的。關於這點,我們會在下面的段落中學習到。不過,在我們學習這些之前,我們要先考慮上帝仁慈的預備,祂要拯救那些為自己的罪悔改,然後投靠主耶穌的人。

研習題:

  1. 上帝要求人做他所做不到的事,為什麼是「公平」的呢?
  2. 為什麼進化論會讓許多人無法接受這段要理問答的教導?
  3. 如果上帝是慈愛的,為什麼仍然必須為罪付出完全的刑罰?

討論題:

  1. 你認為上帝因為亞當的罪而將我們視為仇敵(打從我們懷胎起──參詩51:5;羅5:8-10)公平嗎?當一個人因他人的行為而被人視為仇敵,你能舉出生活中其它的例子嗎?
  2. 你認為上帝應該讓希特勒進天堂嗎?為什麼應該?為什麼不應該?祂應該讓所有的罪犯都上天堂嗎?祂應該讓你上天堂嗎?在天堂裏如果存在任何罪,不會毀了天堂嗎?
  3. 如果上帝對一個人「放他一馬」,或讓任何一件罪沒有得到審判,祂就是個不公義的法官。如果一個高等法院的法官放走一個罪犯,只因為他喜歡這個罪犯或這個罪犯是他的親戚,你會怎麼想?上帝會這樣做嗎?

发表评论

Fill in your details below or click an icon to log in:

WordPress.com 徽标

您正在使用您的 WordPress.com 账号评论。 注销 /  更改 )

Facebook photo

您正在使用您的 Facebook 账号评论。 注销 /  更改 )

Connecting to %s

%d 博主赞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