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ophet, Priest, King

12. 先知、祭司和君王 (James Montgomery Boice)
誠之摘自James Montgomery Boice 著,Foundations of the Christian Faith,第二部:《救贖之神》(God the Redeemer),王琳/歐陽耕華譯,更新傳道會,1988 初版,pp. 135-153。
自宗教改革以後,基督敎圈中每當論到基督的工作時,常用三個名稱來描述:先知、祭司和君王。這三個名稱指出基督所扮演的三個角色;祂是教會及全宇宙的教師、救主及統治者。但也有些人認為,無論是在基督自己的事工中,或在《舊約》聖經所提及的事奉職事上,這三個角色彼此間並無如此明顯的區別。先知與祭司通常也是敎師,又有些君王也會蒙神啟示,一如先知一樣。雖然如此,將基督的工作分作三部分也是合理的,因聖經中亦有這類的例子。
路加福音二十四章19節會提到基督是先知,在此段經文中,耶穌問走在以馬忤斯路上的那兩個門徒,究竟過去兩天在耶路撒冷發生了甚麼事?他們回答說:「就是拿撒勒人耶穌的事,他是個先知,在神和百姓面前說話行事都有大能。」
希伯來書則說到耶穌是祭司:「所以祂凡事該與祂的弟兄相同,為要在神的事上成為慈悲忠信的大祭司,為百姓的罪獻上挽回祭。」(來二17)
同樣,啟示錄記載:「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寫著說:『萬王之王,萬主之主。』」(啟十九16)
基督這三種身分正好與人類屬靈上的需要相應。我們人類有一個需要就是需要知識;按本性我們不可能認識神,也不了解屬靈的事,除非心中得到神特別的光照。耶穌藉著將神啟示給我們,滿足了我們的需要。祂是我們的先知——敎師,祂親自前來敎導,因神是透過基督將自己顯示給世人;祂又將神寫成的話當作禮物賜下來教導我們;同時,祂還透過聖靈在我們心中特殊的光照來教導。
人類的第二種需要是救恩。我們不僅不認識神和不明白屬靈的道理,我們也是有罪的,我們都會背叛神,像羊走迷。耶穌身為祭司,祂可以滿足我們這方面的需要。祂祭司的職分可由兩個層面中表現出來:第一,祂獻上自己為祭物,為我們的罪準備了最好的贖價;其次,祂坐在天上父神右邊,為我們代求,保證我們的禱告必蒙神的垂聽。
最後,我們需要屬靈上的操練、引領和管治。我們不是自主的,即使在信主之後也不是。我們無權管理自己,也無法成功地管理自己,基督在教會中以合適又充滿愛意的方式管治我們。祂是我們的主,是我們的王。祂也是這世界的統治者,這角色終有一天要全然實現。我們因此得知基督將來必要得勝,祂將成為全世界的王。十九世紀最具影響力的長老會神學家賀治(Charles Hodge,1797~1878)會這樣總結說:
「我們因認識真理而得以啟蒙;我們靠著神兒子的代死得以與神和好;我們被基督由撒但的權勢下救出,得以進入神的國度;這一切皆因我們的救贖主既是先知,又是祭司,也是君王之故。我們不是為了方便將祂的事奉與工作如此分類,而是因這種分類與基督的本質全然符合。如果我們相信聖經的啟示,我們就該將這一點保留在我們的神學當中。」(註一)
由此可知,儘管當我們討論到基督的工作時,其範圍有可能超越此三類,但我們仍需以這三點作為不可或缺的基礎。
神的道
論到基督先知的職位,我們須回溯到《舊約》聖經中一項最豐富的思想脈流中。猶太人之父亞伯拉罕亦被稱為先知(創二十7);摩西會被稱作先知中最大的一位(申三十四10);掃羅會說預言(撒上十11,十九20);大衛和所羅門也可算作先知,因為他們都承受了神的啟示,寫下部分的《舊約》聖經。自以利亞和以利沙開始,先知的出現風起雲湧,有以賽亞、耶利米、以西結、但以理和許許多多的小先知。摩西甚至有一次這樣說:「惟願耶和華的百姓都受感說話(即都作先知之意)。」(民十一29)
但當我們注意觀察先知的角色時,我們會發現沒有任何一位先知可以滿足人們的需要,因此人越發渴望有「大先知」來到。
這種對大先知的渴望之心,首先出現在申命記十八章。該處描述到將來要有一位如摩西一樣的先知來到,眾民都當聽從他。摩西親自這樣宣告說:「耶和華你的神要從你們弟兄中間給你興起一位先知像我,你們要聽從他。」(申十八15)這段宣告不僅是摩西說的,神自己也這樣說過:「我必在他們弟兄中間,給他們興起一位先知像你;我要將當說的話傳給他,他要將我一切所吩咐的都傳給他們。」(申十八18)從字面來看,它可用來指一些後來的人物,諸如以賽亞或許多大先知中的一位,它甚至有可能是指彌賽亞的先驅(瑪四5;約一25)。在《新約》聖經中,申命記這段話則完全用來指耶穌,彼得的講道(徒三22)及司提反在公會中的講章(徒七37)中均如此指明。
另外還有好些經文講的也是這個主題。每當有人因看見基督的工作而感到訝異時,他們就會認為祂是先知,或是在末世中將要來到的那一位先知(太二十一46;路七16;約六14)。走在以馬忤斯路上的那兩位門徒就如此認為(路二十四19)。耶穌有一次論到自己時,說:「大凡先知,除了本地、親屬、本家之外,沒有不被人尊敬的。」(可六4)從神學的角度來看,也許希伯來書的引言可算是有關這個主題的主要經文:「神既在古時藉著眾先知多次多方的曉諭列祖,就在這末世,藉著祂兒子曉諭我們。」(來一1~2)
先知乃是替別人傳話的,在以上這些經文中,耶穌都是在為神傳話,一如《舊約》聖經的先知們一樣,因此祂說話時帶著權柄。
對聽基督講道的人來說,祂的權柄格外明顯。當祂講完登山寶訓後,「眾人都希奇祂的教訓;因為祂教訓他們,正像有權柄的人,不像他們的文士。」(太七28~29)我們或許會認為衆人是被耶穌的道所震懾,或是因有悔改的需要所起的反應,但聖經告訴我們,百姓是將與他們的文士相比,這些文士是當時的主要教師,但百姓結論說,耶穌教訓人時帶有權柄,這是文士們所沒有的。
基督的教訓所帶有的第二個特點,我們或許可稱之為「以自己為主」的特色。祂的道都與祂自己有關。在登山寶訓中,祂提到信徒會遭逼迫。耶穌認定祂的聽眾有遭逼迫的可能,但不是因真理,也不是因甚麼其他崇高的理想,而是因為與祂認同的緣故:「人若因我……」(太五11)。以後在登山寶訓中,祂又提到:「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太五17)換句話說,祂認定自己就是《舊約》聖經所寫的彌賽亞。在登山寶訓快結束時,祂警告我們要留意,免得我們的注意力由祂身上轉移以致落入審判中,「所以,凡聽見我這話就去行的,好比一個聰明人,把房子蓋在磐石上。雨淋、水沖、風吹,撞著那房子,房子總不倒塌,因為根基立在磐石上。」(太七24~25)
以上這些話以及所有四福音書上的話都顯明,耶穌與其他的宗教師十分不同,誠如英國名傳道人斯托得(John Stott)所說:「他們不要人注意,而祂卻是自我引薦。他們不將茅頭指向自己,只向人說:『就我來看,這是真理,值得跟隨。』而耶穌卻說:『我就是真理,來跟從我。』」(註二)
第四位福音書的作者約翰,在開始寫福音書時,就注意到這一點。該書一開始,約翰就用了一個字——「道」(logos)——向猶太與希臘讀者介紹,基督本人乃是神向人所發之啟示的焦點。在約翰福音一章1節中,他說:「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道就是神。」在14節中,他說:「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的有恩典有眞理。」
對當代的猶太人來說,「道」這個字究竟是什麼意思呢?約翰福音開頭含有「道」字的這幾節經文,會使猶太人想到《舊約》聖經開頭的幾節經文,那裏提到當神說話時,一切就按所說的成就了。換句話說,耶穌與神創造的能力以及神在創造中的自我顯示有關。
對猶太人來說,「道」字(或作「話」)的意義與我們今天所了解的並不相同。因為按猶太人的思想方式,「道」(「話」)是具體的,有點類似我們所謂的事件或行為。我們說:「人言毫無份量。」小孩子唱:「棍子和石頭會打痛我,但人的話傷不到我。」但事實卻不然,人的話會傷到人。猶太人認為人口裏說出來的話與一個人做出來的行為並沒有不同,他們這種看法比較合乎眞理。正因猶太人有這種看法,他們把說話看作是件很嚴肅的事。再說,這種看法有它神學上的意義。當神開口說話時,有甚麼事發生呢?有事情立刻發生,「神說:『要有光』;就有了光。」(創一3)神說:「我口所出的話也必如此;決不徒然返回,卻要成就我所喜悅的,在我發他去成就的事上。」(賽五十五11)正因這種教導,猶太人比我們堅信神的「話」是可以看見、可以摸到的。所以當希伯來書的作者向他大部分是猶太人的讀者說到,神「在這末世,藉著祂兒子曉諭我們」時,他們一點不覺得奇怪。
而希臘人或其他非猶太人對「道」字的領會又如何呢?對希臘人而言,這字的意義乃是哲學上的,而非宗教上的。二千六百年以前,即西元前六世紀時,住在以弗所的希臘哲學家赫拉克特(Heraclitus)會持很獨特的看法。他說一個人不可能踏入同樣的河水兩次,因為人生的一切都在不斷變動中,因此雖然你腳會踏入河中,但第二次再踏入時,因先前的河水已經流過,不再是同樣的河水。對赫拉克賴特及跟隨他的那些哲學家而言,人生的一切都是如此。但他們又問,若一切都在不斷轉變中,何以現在所存在的一切事物卻未落入持續不斷的混亂光景中呢?赫拉克賴特回答說,生活不會混亂,是因為我們所見到的轉變不是零亂的,乃是有秩序的轉變;也就是說,有一個屬天的「理性」或「道」在控制這種變化,他稱之為logos,就是約翰福音書開宗明義所用的這個字。
對赫拉克賴特來說,「道」還有更豐富的意思,他一旦發現了神的「道」是控制宇宙事物的原則,那麼他當很容易即可將神的道的觀念,應用在所有歷史事件以及掌管人類心思的心靈秩序上。
等到約翰寫福音書時,赫氏的時代已過了近七百年,但他的學說卻深植於希臘人心中,不僅如此,甚至在柏拉圖及蘇格拉底的哲學思想中,以及斯多亞學派及其他以赫氏思想為基礎的一些哲學中,都可發現。希臘人對「道」十分了解,對他們來說,「道」乃是神那具創意及能統管一切的心力,「道」使宇宙運行不已。也許是因神所賜的靈感,約翰竟選用了這個對猶太人及希臘人均具特殊意義的字。他對他們說:「你們希臘人聽哪!那充斥在你們的哲學思想中,以及幾世紀以來,你們一直不斷著書討論的——『神的道』,這控制宇宙及人心的力量——如今終以人的樣式來到人間,我們已見過祂,祂充充滿滿的有恩典、有眞理。」
在雅典的黃金時代,有一天柏拉圖對一小羣圍繞著他的哲學家和學生說:「也許有一天,『道』(a Logos)會由神那兒來,他會將一切的奧秘顯明出來,並解明一切事。」而約翰好似在回答他說:「是的,柏拉圖,『道』已經來到,神如今已將祂自己完完全全向我們顯明了。」(註三)
這就是耶穌基督先知性的事奉,它帶有權柄,這事奉與祂本人不可分。當我們看見耶穌時,我們不只看見一個人,而是看見一位神人,以致神能將祂自己藉這人顯示給我們。在我們這個時代,耶穌則是藉著聖靈來推展祂這先知性的事工,聖靈透過聖經向我們介紹基督,使我們得到救恩,並得以成聖。
神人之間的中保:祭司
基督所做的三件主要工作中,其中第二項是作祭司。這個主題在《舊約》聖經中曾仔細準備過,到了希伯來書引申得更為詳盡。所謂祭司乃是指被指派為他人在與神有關的事上有所行動的人。
換句話說,他是位中保。在基督身上,這個祭司或中保的功能是用兩種方法來完成的。第一,為了我們的罪,祂將自己當作祭物獻上(這是《舊約》聖經中的祭司無法作到的);第二,祂在天上為自己的百姓代求。《新約》聖經根據基督力陳祂獻己身為祭足以滿足神的要求,來解說祂這後一項的作為,祂獻己身為祭這件事實,使得神必聽祂及我們的禱告。
事實上當基督為我們的罪獻上自己為祭時,這件事本身已指出祂的祭司職分不但與《舊約》聖經中的祭司不同,其作用更超乎其上。按《舊約》聖經的祭禮規定,以色列的祭司來到神前時,不僅為所代表的百姓獻祭,他們也需要先為自己獻祭,因為他們也有罪。譬如,在一年一度的贖罪日中,當大祭司進入至聖所之前,他必須先為自己和家人獻上一隻公牛作燔祭(利十六6)。然後,他才能進行獻「阿撒瀉勒」之公山羊的祭禮,並將獻為贖罪祭之公山羊的血彈在至聖所之施恩座上。再說,以色列祭司所獻上的祭物並不夠完全,它只是用來教導百姓,神藉一無辜的犧牲指出救贖的途徑。其實公山羊及公綿羊的血並不能除罪,這是《舊約》及《新約》聖經中都已明言的(彌六6~7;來十4~7)。最後,要知道地上祭司所獻的祭物並不夠完全,這由他們必須一再獻祭可以看出。譬如,耶路撒冷大祭壇上的火就從不止息,因到重要的安息日節慶時,如逾越節等,將有成千成百的羊羔要在此獻上。
與世上的祭司相比,耶穌之祭是由一位本身即完美無瑕的人所獻上的,因此沒有人需要為祂先獻上祭物,一如希伯來書作者所說:「像這樣聖潔、無邪惡、無玷污、遠離罪人、高過諸天的大祭司,原是與我們合宜的。他不像那些大祭司,每日必須先為自己的罪,後為百姓的罪獻祭;因為他只一次將自己獻上,就把這事成全了。」(來七26~27)
其次,由於耶穌自己是完全的,而祂自己同時又是祭物,可推知耶穌所獻上之祭其本身必是完全的。由此我們可知,惟有此祭可用來代付罪債,並除去罪,而以色列各種祭物都無此功能。那些祭禮不過是影兒,並非實體,基督之死才是真正的贖罪祭,這祭是根據惟有神能稱人為義而來。希伯來書的作者也很清楚說明這點:「但現在基督已經來到,作了將來美事的大祭司,經過那更大更全備的帳幕;不是人手所造,也不是屬乎這世界的。並且不用山羊和牛犢的血;乃用自己的血,只一次進入聖所,成了永遠贖罪的事。若山羊和公牛的血,並母牛犢的灰,灑在不潔的人身上,尙且叫人成聖,身體潔淨;何況基督藉著永遠的靈,將自己無瑕無疵獻給神,祂的血豈不更能洗淨你們的心,除去你們的死行,使你們事奉那永生神麼!」(來九11~14)
最後,與《舊約》聖經衆祭司所獻之祭物不同的是,耶穌所獻之祭是完全的、是永遠的,不必重獻——這由現今已坐在父神右邊可以證明。猶太人的聖殿中是沒有坐椅的,這表示祭司的工作永遠沒有完畢的一天,「但基督獻了一次永遠的贖罪祭,就在神的右邊坐下了。從此等候祂仇敵成了祂的腳凳,因為祂一次獻祭,便叫那得以成聖的人永遠完全。」(來十12~14)
今天大多數人都不明白祭司和獻祭的教導,因為大部分的文明世界不再有獻祭的事,以致我們不明白與獻祭有關之詞彙的意義,而古人對這類的用語也不甚了解,希伯來書的作者甚至插入一句話來說明這點:「論到麥基洗德,我們有好些話,並且難以解明,因為你們還聽不進去。」(來五11)
但另一方面,獻祭的各種繁節瑣儀正可用以說明罪的嚴重性及神為罪所預備的方法。獻祭可敎導我們兩件功課:第一,罪會帶來死亡。這個功課使我們了解到神的審判,及犯罪的嚴重性,因「犯罪的,他必死亡。」(結十八4)第二,獻祭彰顯出恩典的信息。獻祭的意義表明出因著神的恩典,祂允許讓一隻無辜的犧牲代替罪人。一隻公山羊或公綿羊不可能成為代贖者,但它可指向那位代贖者。惟有耶穌才是真正的代贖者,祂是全人類惟一的救主。基於神若要使罪人得蒙稱義,祂必須用一個完全的祭物,且是能滿足為罪代贖之要求的祭物,耶穌就成了惟一有資格的犧牲。在以下數章我們將討論到贖罪和救贖,那時我們會更詳盡地討論到基督的工作。
耶穌成就衪祭司及中保之功能的第二個方法是為我們代求。這不是祂將自己獻在十字架上作為祭物後,另外補添的一項作爲,而是因著獻上自己所產生的結果。從《新約》聖經中我們看到好些基督為人代求的例子。
其中一個代求之例是祂為彼得代求,而整個故事是記錄在事情發生之後。故事大概是這樣的,撒但一次來到神前,發表他對彼得的看法,他也許是這麼說的:「我不知道你的兒子期待靠彼得這種愛吹牛的人完成甚麼大事,你只要許可我對他吹一口氣,他一定就像風前的糠秕一樣不見蹤跡。」於是神允許撒但攻擊彼得,正如他允許他攻擊約伯一樣(伯一12,二6)。但耶穌卻為彼得禱告,求神使這經歷能讓彼得變得更堅定,而不是一蹶不振。祂祈求神使彼得生命中的糠秕被吹盡,而將穀粒留下來,使耶穌在他身上的作為更顯明。祂自己對彼得說:「西門!西門!撒但想要得著你們,好篩你們像篩麥子一樣;但我已經為你祈求,叫你不至於失了信心。你回頭以後,要堅固你的弟兄。」(路二十二31~32)
由日後發生在彼得身上的事,我們得知耶穌的禱告是有功效的。在耶穌被賣的那夜,彼得雖然三次不認主,尤其第三次,他甚至發咒起誓不認主,但他仍然沒有完全失去信心。夜間的雞叫使他一下明白自己所做的事,後悔襲上心頭,他逐出去痛哭。後來當耶穌再一次呼召他出來服事時,彼得已是個十分謙卑的人(約二十一15~19)
《新約》中第二個例子是基督為教會代求(約十七章)。耶穌沒有為祂的門徒求能在羅馬帝國中得財富,得尊位、得權柄;祂也沒求神使他們免除因為作見證而遭受的逼迫或苦難。祂所祈求的是他們能變成祂所期望他們變成的樣子,身上帶著教會應具有的記號:喜樂、聖潔、眞實、宣道、合一及愛心。祂所關心的都是屬靈的事。
聖經在描述基督的工作時用了一個很奇妙的希臘字Parakletos,更奇妙的是這字也會用來描述聖靈為了我們在世上所作的工作。這字可譯作「安慰者」(但這不是最好的譯法)、「保惠師」或「辯護者」,當耶穌最後幾次對門徒講道時,祂提到要另外賜下一位保惠師(約十四16,參十四26,十五26,十六7)。這個希臘字也會被用在耶稣自己身上(約壹二1),此字帶有與法律有關或辯論之意,它是由兩個字組成:para有「在……………旁邊」之意;kletos有「被呼召」之意(此字亦作「教會」解,ekklesia意指被呼召出來的一羣人)。因此,英文para-clete乃是指一個被人呼召出來,在一旁幫助他的人,換句話說,可指律師。此字與另一個英文字advocate(「辯護者」)為同義字,它亦由兩個字組成,ad有「去」或「向」之意,vocate有「呼召」之意,所以advocate也是指呼召出一個人來去幫助另一個人。
因此我們可以試著想像這樣一幅圖畫,我們是委託天上的律師辦理訴訟的當事人,而主耶穌是天上分行的負責人,地上分行的事務則由聖靈來負責。他們兩位都在為我們代求。聖靈的角色是激勵我們禱告,並催促我們加強禱告到一個按我們本性無法做到的地步。保羅寫道:「況且我們的軟弱有聖靈幫助,我們本不曉得當怎樣禱告,只是聖靈親自用說不出來的歎息替我們禱告。」(羅八26)同樣的,主耶穌在天上的事奉乃是要幫助我們作正確的禱告,並懇求神因著祂獻為祭,當我們來到神前時,願神應允我們的禱告。
故此,我們可以大膽地來到神前祈求。若我們的禱告得蒙應允是靠我們自己有能力,或是基於我們請求的正確,我們怎麼可能坦然無懼地禱告呢?誠如保羅所說,我們是軟弱的,多半時候也不知該怎樣禱告。但因蒙聖靈加給我們祈禱的力量,又有基督幫助我們正確的禱告,所以我們可以坦然無懼地禱告。
神的統治:君王
基督第三方面的工作是作王。論到基督這方面的職分,它不像前兩者在經文中明確可考的資料十分有限,聖經論到基督作王的資料倒是十分豐富。
首先,神有管理所有受造物的主權,這是聖經中一個重要主題。耶穌旣然是神,祂顯然對所有受造物也有治理管轄權。聖經中有不少有關彌賽亞君王國度的特殊預言,如神會應許大衛:「你的家和你的國必在我面前永遠堅立;你的國位也必堅定,直到永遠。」(撒下七16)日後,大衛家衰敗,但先知以賽亞卻強調神的這項應許,指出彌賽亞將要來臨:「因有一嬰孩為我們而生,有一子賜給我們,政權必擔在他的肩頭上。他名稱為奇妙策士、全能的神、永在的父、和平的君。他的政權與平安必加增無窮。他必在大衛的寶座上,治理他的國,以公平公義使國堅定穩固,從今直到永遠。萬軍之耶和華的熱心必成就這事。」(賽九6~7)詩篇多處也說到這點(如詩四十五篇,七十二篇,一一○篇),彌迦書五章2節則提到這君王的未來出生地:「伯利恒以法他啊,你在猶大諸城中為小,將來必有一位從你那裏出來,在以色列中為我作掌權的。他的根源從亙古、從太初就有。」但以理會看見異象,有一位「像人子的………被領到亙古常在者面前。得了權柄、榮耀、國度,使各方、各國、各族的人都事奉他。他的權柄是永遠的,不能廢去;他的國必不敗壞。」(但七13~14) 當耶穌降生時,有關祂出生的宣報中提到以上這類的話;當祂開始在地上傳道時,祂自己也提到這類主題。報喜訊的天使對馬利亞說:「祂要為大,稱為至高者的兒子。主神要把祂祖大衛的位給祂,祂要作雅各家的王,直到永遠,祂的國也沒有窮盡。」(路一32~33)施洗約翰說基督的來臨即表示神國近了;後來當耶穌開始傳道時,祂的開場白更是驚人:「天國近了,你們應該悔改。」(太四17)
到了《新約》的末了,這主題達到高潮:主坐在寶座上,祂的仇敵向祂俯首稱臣,有一個新名賜給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寫著說:萬王之王,萬主之主。」(啟十九16)
這裏有一個問題:假如耶穌是君王這個主題很重要,又假如耶穌眞是萬王之王,萬主之主,何以世界一直沒有甚麼改變?而世人為何又對神的國度如此陌生?它是指未來才會發生的事嗎?或許可以這麼回答;但我們又如何解釋耶穌自己的宣告:「神的國就在你們心裏。」(路十七21)這是指屬靈的國度嗎?如果是,那麼我們又如何解釋有關大衛王朝將永存的預言?或有關彌賽亞來到時,祂必以公平公義治國的預言呢?比方說,今天猶太人認為世上沒有公平及公義,這是他們不信拿撒勒人耶穌真是彌賽亞的原因之一。我們論到基督作王時能忽視他們的看法嗎?還是說耶穌的王權是限於彰顯在教會中?這些問題的答案相當複雜,但惟有當我們肯發問,並開始從聖經中去尋找答案時,我們才能逐漸眞正明白基督為王的觀念。
有人問我說,神的國究竟是過去的,現在的,還是將來的。這問題在神學家中間已辯論了許久,我試著將他們的辯論總結告訴這位發問的人,同時也告訴他,聖經的看法是不能用這三種時態就表達清楚的。從某個角度來看,神的國的確是屬於過去式的,因神一直在掌管世人及其歷史;但從另一個角度來看,神的國也是現在及未來的。由此可知神不僅今天作王,未來也要作王。我們越多明白聖經對神國的看法,我們越發可以看出神的國是超越這三種時態的。
論到神的國,最重要的一點,它是屬於神的。這表示神的國遠超越人的國度。
翻開歷史,我們看到世界的國度驟起驟落。歷史學家告訴我們,這世界會有過二十一個偉大的文明,但每一個文明都只存留了一段時間便消失無蹤。埃及會是世上強權之一,如今何等軟弱,甚至無力與以色列這個小國家相抗。巴比倫一度何其強大,今天卻已從地球上消失,國土分離成好幾個國家。曾經十分壯大的敍利亞,如今淪為考古學家的珍玩。希臘和羅馬傾亡已久。最有甚者,今天的美國和俄國雖然仍是世界權勢中心,將來也一樣無法逃避神為歷史所定的不變律:「公義使邦國高舉;罪惡是人民的羞辱。」(箴十四34)驕傲會導致列國傾覆。
但以理書會生動地描述過這世界列國的一般趨勢。當時的巴比倫王伯沙撒在為大臣擺設盛宴時,他取出耶路撒冷神殿中的器皿,用這些器皿飲酒。就在盛宴當中,皇宮牆上忽有人的指頭顯出,在粉牆上寫字,伯沙撒大驚。牆上寫了以下幾個字:「彌尼,彌尼,提客勒,烏法珥新」。「講解是這樣:彌尼,就是神已經數算你國的年日到此完畢。提客勒,就是你被稱在天平裏顯出你的虧欠。毘勒斯,就是你的國分裂,歸於瑪代人和波斯人。」(但五25~28)但以理告訴王說:
「王啊,至高的神曾將國位、大權、榮耀、威嚴賜與你父尼布甲尼撒……但他心高氣傲,靈也剛愎,甚至行事狂傲,就被革去王位,奪去榮耀。他被趕出離開世人,他的心變如獸心;與野驢同居,吃草如牛;身被天露滴濕,等他知道至高的神在人的國中掌權,憑自己的意旨立人治國。伯沙撒啊,你是他的兒子,你雖知道這一切,你心仍不自卑。」(但五18、20~22)
於是當夜伯沙撒被殺,瑪代人大利烏取了他的國。
這就是人的國度的趨勢。神允許一個個人或團體的權勢在同輩中興起,但勝利若使人驕傲,神會除去他們。人類權勢興衰有序,即使在一切喧騰中,神仍一直在統管人類的歷史。神對人類歷史有完全的主權,即便在背叛祂的國中亦然。由這個角度來了解「神的國」,對感嘆世事紛亂的人便是一種安慰。耶穌說:「不要為生活憂慮」(太六25~34),即使聽見「打仗和打仗的風聲」,跟隨祂的人心中也不要憂愁(太二十四6)。
基督為王的第二項重要事實是它具有現在的意義。祂首先在一個人心中作王,使這人全然信靠祂,並一生引領他。其次,祂藉著管理及引領自己的教會,使神國的原則能在教會中彰顯出來,並進而影響到敎會外未信的世界。當我們按著主禱文,禱告說「願你的國降臨」時,指的就是現今的世界(而非未來的世界)。保羅亦視神的國為一現在可擁有的實體,就是擁有「公義、和平,並聖靈中的喜樂」(羅十四17)。
不幸的是,有些人因為承認基督是教會的主,並相信有一日要擴張至全世界的王,因而誤以為神的國不只臨到凡相信基督並對福音有反應的人身上,神的國還會一直擴張,直到全世界大部分的人都信主為止,這種看法在十九世紀時非常普遍。直到經過兩次世界大戰,一次冷戰,再加上西方世界基督教的影響式微之後,這種看法才逐漸冷卻下來。
眞正令人驚訝的是竟有人相信這種看法,其實按馬太福音第十三章天國的比喻,我們可知以上的看法是不正確的。耶穌在該處指明,世上大多數的人是不會信主的,屬撒但的後代會一直留在世上,甚至留在教會中,直到世界的末了,而基督要到那時才完全彰顯祂的王權。當祂掌權的時刻來臨時,不論魔鬼勢力如何持續、敵意如何深厚,祂都能憑自己的能力稱王。在這章聖經中,共有七個比喻,由撒種的比喻開始,以撒網的比喻結束,這些比喻如此安排是要叫我們能先一窺過去十九個世紀的歷史。
第一個比喩是撒種的比喻。耶穌說有個人出去撒種,種子有落在路旁的,飛鳥來吃盡了;有落在淺土的,發芽很快,但日頭一曬就枯乾了;有落在荆棘裏而被擠住的;有落在好土裏的,就結實,有一百倍的,有六十倍的,有三十倍的。然後耶穌解釋這比喻:種子就好比天國的道理,不同的人聽了,便有不同的反應。心裏剛硬的人聽了,一點也不接受,惡魔的差役便將它奪了去。有些人聽了覺得新奇,就像保羅時代的雅典人,但很快就失了興趣,特別是遭到患難時。第三種人就是那些讓世上的思慮和錢財把道擠住了的人。只有第四種人,福音得以在他們裏面扎根。
這比喩說到,神國的道理只有一部分結出了果實;它似乎隱隱約約地在告訴我們,傳福音的工作並不一定越作越有果效,也不會隨著歷史的進展最後帶給教會全面性的豐收。
第二個比喩更清楚的說明了這觀點,它是有關麥子和稗子的故事。耶穌說有人出來撒種,當他做完工後,仇敵出來將稗子種也撒在田裏。這兩種作物一齊生長,一種是真的麥子,另一種看似麥子,卻不能食用;僕人想薅出稗子,但主人說不必,恐怕他們連麥子也拔了出來。他讓他們一齊生長,直到收割時,麥子要成捆的收在倉裏,稗子則用火燒掉。
當耶穌與門徒獨在一處時,祂解釋這比喻。田地好比世界,麥子代表屬祂的人,稗子是指惡魔的子孫;又或照耶穌的意思,這世界包含兩種人:一種是真正屬神的兒女,一種是屬魔鬼的兒女,甚至在整個教會歷史中也是如此。再者,既然祂的兒女中有些是惡魔所假裝的,世上就沒有人能將二者加以分別而不傷到基督徒。這個比喻的重點是要說明,世上不理想的情況會繼續直到世界的末了。
其他幾個比喻說的也是同樣的事:神的國會擴張,但總有惡魔的影響伴隨,以致無法完全。我們今日所見到的神的國並不完全,因此很明顯的可以推測出,必另有一個國度存在,是由主耶穌基督統管的。這是有關基督作王的第三個重點。
基督告訴門徒說,在整個「教會時代」中都有一個屬靈的國度存在,但也另有一個實體的國度將來會臨到。耶穌在祂所說的一個比喩中,把自己形容成是一個貴胄,去到遠方,以後得國回來。當他遠行前,他留了些錢給他的僕人,並吩咐他們要忠心投資,直等到他回來才報明一切(路十九11~27)。另有一次,耶穌的門徒問祂說:『主啊,你復興以色列國就在這時候嗎?」(徒一6)祂回答說:「父憑著自己的權柄所定的時候日期,不是你們可以知道的。但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你們就必得著能力,並要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和撒瑪利亞,直到地極,作我的見證。」(徒一7~8)(註四)
效法基督的人
對我們這些蒙召要參與神國工作的人來說,上文最後一段話就是我們的工作範圍。我們是見證人,為基督作見證。我們當將祂要統管全地的信息傳遍我們所住的城市、省份、國家以至全世界。
當我們這樣做時,我們要記得,耶穌已將祂運行在教會中的權柄賜給我們,我們已裝備妥當可以作工。祂是我們的先知、祭司與君王——我們則是小先知、小祭司、小君王。我們是先知,因我們也是神的代言人。在摩西的時代,這是人渴望的夢想:「惟願耶和華的百姓都受感說話。」(民十一29)到了我們的時代,由於聖靈在五旬節已普降在教會中,摩西當代的夢想得以實現。誠如彼得所說,先知約珥論到末世的話已經成就:「這正是先知約所說的:『神說,在末後的日子,我要將我的靈澆灌凡有血氣的。你們的兒女要說預言,你們的少年人要見異象,老年人要作異夢。在那些日子,我要將我的靈澆灌我的僕人和使女,他們就要說豫言。』」(徒二16~18)
除了是先知外,我們也是祭司。不錯,今天已不再有像《舊約》時代那樣的祭司;因為基督已經永遠的完成了這職分。但從另一個角度來說,所有神的百姓都是祭司,因為基督的獻祭,人人都有資格來到神面前,並且人人都可蒙召在自潔、讚美和事奉中將自己獻給神。彼得亦明言,我們是「聖潔的祭司,藉著耶穌基督奉獻神所悅納的靈祭。」(彼前二5)保羅心中也有同樣的想法,所以寫信給羅馬人,說:「所以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羅十二1)我們也要運用自己這個祭司的職分為他人及全世界代求。
最後,除了作先知與祭司外,我們也與基督一同為王。《啟示錄》中論到神的聖徒時,說:「叫他們成為國民,作祭司歸於神,在地上執掌王權。」(啓五10)我們如何執掌王權?並非靠強制別人,因為耶穌也不是如此統管我們,而是如詩歌所描述的:
不是靠刀劍相撞的聲音,
也不是靠隆隆的鼓聲,
乃是靠愛與憐憫之心所發出的行動
使天國來到人間。
基督徒君王的身份如何表現出來呢?不是靠享受權利,而是藉著履行責任來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