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的復活(Mark Jones)

第20堂 基督的復活 Christ’s Resurrection

誠之摘自《認識基督的27堂必修課》Knowing Christ,Mark Jones 著,高阿丹譯,台北華神,2019,pp. 254-264

按聖善的靈說,因從死裏復活,以大能顯明是神的兒子。(羅一4)

  基督的復活,就是三一真神對基督在世作為中保時所成就的一切事工說「阿們」,特別是基督在十字架上背負罪的替代之死。神對祂兒子的復活所揭曉的新創造也說:「甚好。」(創一31)

  蘇格蘭長老會神學家湯瑪斯·波士頓(Thomas Boston,1676-1732)動人地講述基督的復活:

神在自己身上運行大能,熄滅自己的忿怒之火,就是比千萬個尼布甲尼撒火窯還灼熱的怒火:律法的詛咒把我們的救主打入比海裏大魚肚腹更牢固的牢獄之中,神卻打開牢獄之門。祂從律法的咒詛以及我們罪惡的無限重擔中復活,且帶著成功與榮耀走出與陰間權勢的激烈對抗——這多麼值得頌讚!神的大能榮耀彰顯於此……。如果祂留在那墓穴裏,我們就該合理地相信祂不過是個普通人,祂的死也不過是妄稱自己為神的兒子之合理懲罰。

  我們與波士頓一同強調,復活對基督教信仰極其重要。復活的歷史真實性奠定救贖教義的基礎,正如保羅所明確教導的:

若基督沒有復活,我們所傳的便是枉然,你們所信的也是枉然……基督若沒有復活,你們的信便是徒然,你們仍在罪裏。就是在基督裏睡了的人也滅亡了。我們若靠基督只在今生有指望,就算比眾人更可憐。(林前十五14-19)

  基督教信仰的每一個細節都取決於「復活」這個歷史事實。難怪諾克斯(John Knox)會說,肉體的復活是「我們信仰主要的教條。」

  魯益士的《純粹基督教》(Mere Christianity;譯註:坊間中譯本標題為《如此基督教》及《返璞歸真》)有諸多精闢的見解,但是他對復活的重要性沒有什麼實質的闡述。保羅卻在哥林多前書十五章告訴我們什麼才是「純粹的」基督教:「我當日所領受又傳給你們的:第一,就是基督照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照聖經所說,第三天復活了。」(第3-4節)這樣看來,復活對我們來說有永恆的意義。沒有復活,所有的傳道都是「枉然」,「所信的也是枉然」(第14節)。

  復活很重要,但是基督徒往往沒有注意到復活對基督本身的意義。這個救贖歷史事件,是基督從降卑景況進入高升景況的轉捩點。因此,我們在本章將首要聚焦於復活對耶穌的意義。復活時,基督的位格發生戲劇性的改變,因為整個復活的過程在本質上是屬三一神的。如同祂的道成肉身,三個位格都扮演至要角色,幫助我們理解復活對基督的意義。祂們三位都同等地參與復活,但是每個位格在復活之工本身都各有其獨特的任務。

基督對其復活的意識

  在討論三一神的三個位格在復活中執行的任務以及相關的真理之前,我們首要必須記得耶穌祂自己意識到會受苦、死,然後從死裏復活。祂在世時多次將這事預告給祂的聽眾知道,尤其是祂的門徒們。

  前面我們曾提到,對耶穌來說,那將到來的死亡就是永不止息的客西馬尼。但是祂將要復活的前景也幫助避免全然絕望。祂盡心、盡性、盡力、盡意閱讀且篤信的聖經告訴祂,祂不會常留在那墓穴中,而要在第三天復活。

  在馬可福音,基督三次明確地預告祂的死與復活。這些預告是那麼的清晰,以致我們感到好奇:為什麼門徒們禮拜天早上沒有在墓穴外等候他們得勝的救主?例如,祂直接對他們說:「人子必須受許多的苦,被長老、祭司長,和文士棄絕,並且被殺,過三天復活。」(可八31,亦見九31,十34)還有誰忘得了耶穌在往以馬忤斯路上對門徒們說的話?根據路加記錄,祂說:「『基督這樣受害,又進入他的榮耀,豈不是應當的嗎?』於是從摩西和眾先知起,凡經上所指著自己的話都給他們講解明白了。」(路廿四26-27;亦見林前十五4)

  復活後,彼得在使徒行傳二章的講道中引用了詩篇十六篇10節描述基督的話:「因你必不將我的靈魂撇在陰間,也不叫你的聖者見朽壞。」(亦見徒二27,十三35)耶穌除了從詩篇十六篇10節得安慰,祂也明白約拿在魚腹中的「死」與「復活」預表的就是自己的死與復活:「約拿三日三夜在大魚肚腹中,人子也要這樣三日三夜在地裏頭。」(太十二40)這不過是諸多例證之一二,讓基督有十足的確據,相信祂的死將以勝利收場。

父參與復活

  父神對基督的復活有一種特殊的喜悦,或許在子所有的工作中,最得父喜悅的就是子的復活。聖經清楚地說,是父叫耶穌從死裏復活:「神卻將死的痛苦解釋了,叫他復活,因為他原不能被死拘禁。」(徒二24;亦見二32,三15,五30,十三37,十七31;羅四24;林前六14,十五15;林後四14;加一1;西二12)父藉著叫耶穌從死人中復活確立了父自己的權柄,也宣告自己悅納一切耶穌按照祂與父立約之條例所履行的(詩八十九篇)。

  我們也需要明白神叫耶穌從死裏復活,好公開宣稱祂為義。因為祂死在十字架的咒詛之下,所以耶穌需要得平反,驗證祂真是神的順命之子。沒有人比自己的父親更樂意為基督的義辯護了。保羅可能引用早期教會的信仰告白來見證復活的基督是「被聖靈稱義」,而聖靈印證耶穌就是永生神(提前三16)。

  保羅在使徒行傳的講道中也確認這個論點:

我們也報好信息給你們,就是那應許祖宗的話,神已經向我們這作兒女的應驗,叫耶穌復活了。正如詩篇第二篇上記著說:你是我的兒子,我今日生你。論到神叫他從死裏復活,不再歸於朽壞,就這樣說:我必將所應許大衛那聖潔、可靠的恩典賜給你們。(徒十三32-34)

  神喜悅叫兒子從死裏復活,就是(再次)宣告:「你是我的兒子,我今日生你。」(徒十三33)但是,復活也代表祂兒子再也不會死。基督永存的應許(約十二34)就得應驗:「我的僕人大衛必作他們的王,直到永遠。」(結卅七25;亦見詩八九4,一一〇4;賽九7;路一33)

聖靈在復活扮演的角色

  聖靈在基督高升的景況中扮演至要的角色。羅馬書八章11節告訴我們,聖靈叫耶穌從死裏復活;祂聯合基督的靈魂與身體。基督「按著肉體說,他被治死;按著靈性說,他復活了」(彼前三18)。正如父樂意在復活時宣告耶穌為祂的兒子,聖靈也參與為基督平反之工作。的確,因為基督完全的順服,祂總是處在稱義或得印證的狀態中。第一次公開被稱為義就是祂的受洗,當聖靈降在祂身上、父出聲講論之時。在復活中,聖靈延續祂在基督一生當中的工作模式:聖靈就是耶穌不可分的夥伴,祂在復活中改變耶穌的身體,就持續稱耶穌為義。

  聖靈是基督的人性進入高升景況的直接動因。藉著聖靈特別的內住(提前三16),在那墓穴中的死屍成了在大能中復活的活體(羅一4)。如歐文所論:「〔聖靈〕先叫〔基督的〕人性成聖,現在又叫它得榮耀。」那榮耀的基督,憑著在聖靈大能中的復活,就一次從「軟弱」的領域進入到「強壯」的境界。

  聖靈提升基督的人性到達受造物不可達到之處。因為基督不是區區高人一等的人,而是神一人。祂的人性身體並沒有被廢除,而是榮耀地改變,以致聖潔的屬性都被變為完美至其最高極限。此外,祂的靈魂也因聖靈內住而得以昇華。

子在復活中的積極行動

  耶穌並非只是消極領受復活的對象,也是積極發動復活的主體。祂聲明:「沒有人奪我的命去,是我自己捨的。我有權柄捨了,也有權柄取回來。這是我從我父所受的命令。」(約十18)憑著神性的大能,祂叫自己復活。十六、七世紀的大異端蘇西尼(Faustus Socinus,1539-1604)聲稱這是「愚昧,荒謬,也不可能的。但是耶穌不那麼認為,對猶太人說:「你們拆毀這殿,我三日內要再建立起來。」(二19)

  對相信三位一體的基督徒來說,基於神的工作不可分割之原則,凡父所做的,子和聖靈也做,因為神只有一個、而非三個意志(約十30)。所以耶穌宣稱:「父所做的事,子也照樣做。」(約五19)這樣,從死裏首先復生的耶穌(西一18),需要憑著屬於神性的大能使自己復活。這積極的行動證明祂凡事都能欣然為祂的子民做工,包括從死裏復活。祂不是不甘願地被迫出生;反之,按照三一神的奧妙工作原則,耶穌叫自己從死人中復活。祂就是復活、就是生命(約十一25),因此子隨自己的意願賜人生命,包括賜自己生命(約五21)。

  如果耶穌不過是人,那麼祂叫自己復活的確就是「愚昧,荒謬,也不可能的。」但祂不只是人,祂是神—人。既然如此,改革宗神學家杜瑞廷(Francis Turretin,1623-1687)說,否認耶穌可叫自己從死裏復活是「褻瀆又邪惡的」。

  復活對基督教信仰來說如此重要,難怪聖經不只確認其事實,也肯定其三位一體之性質。

基督復活的身體

  弗拉維爾(Flavel)指出,基督在高升景況中的身體是「奇異升格的」(marvelously improved)。祂的身體不再感受憂愁,卻在其自身享有完備又完美的福樂。祂本多受痛苦,常經憂患;但如今成了得福之人,經常以祂得的賞賜為樂,享受祂父的同在,確知選民得救,又得聖靈豐滿的內住。

  重點是,我們必須強調基督復活的身體,就是祂在馬利亞腹中所取的身體;若非如此,復活就不真實。畢竟,耶穌對祂的門徒們說:「你們看我的手,我的腳,就知道實在是我了。摸我看看!魂無骨無肉,你們看,我是有的。」(路廿四39;亦見約二十27)

  儘管如此,我們還是必須認出祂的身體確實經歷一個非凡的改變。祂的外貌改變了。在降卑的景況中,經文敘述祂「無佳形美容;我們看見他的時候,也無美貌使我們羨慕他」(賽五三2)。復活之後,這一切都改變了。

  早期教父對基督復活後改變面相提出討論。詩人形容耶穌「比世人更美」,又「大有榮耀和威嚴」(詩四五2-3)。俄利根、金口約翰、耶柔米、安波羅修、奧古斯丁都認為耶穌按照祂的外貌來說,是人的子女中最俊美的,反映靈魂的內在美。換句話說,外貌的俊美反映祂聖潔的榮美。怎能不如此?就是那不能看見之神的像,完美無缺。當祂行在地上的時候,這形像被「帕子蒙住」,但現在祂得榮耀的身體不再隱藏。

  改變後的相貌有助於解釋為何抹大拉的馬利亞以為耶穌是園丁(約二十15)。往以馬忤斯路上的兩個門徒同樣也沒有認出耶穌(路廿四31)。除此以外,約翰告訴我們,門徒們起先不知道在岸上的就是耶穌(約廿一4)。不論祂的相貌有何改變,最終仍然被認出是耶穌,不是另外一個人。

「初熟的果子」

  在處理復活歷史事實之神學涵義的最長一段討論中,保羅稱基督的復活為「初熟的果子」(林前十五20)。這是什麼意思?簡言之,這意思是基督的復活在眾人的復活當中居於首位,因为祂是從死裏首先復生的(西一18)。「初熟果子」這個概念有深厚的舊約背景:「地裏首先初熟之物要送到耶和華——你神的殿。」(出廿三19)。以色列人要以初熟之物敬拜神,就是要把首次收割中最好的交給祭司。初熟果子不只象徵最佳美的,也代表整體收成,因為最終萬有都歸屬於神。

  基督的復活是初熟的果子,居於首位,也代表全體(教會)。祂是復活豐年當中的頭生子。基督兩千年前的復活,與第二次來時我們將得的復活有根本的關係。這不是兩個沒有關聯的事件,而是同一個復活事件的兩個段落。也就是說,如果基督沒有復活,祂的子民就將不得復活。同時,我們將來的復活證實耶穌確實已經從死裏復活。

  基督的復活也帶來新的創造(羅六4;林後五17),也啟動「末世」(或「來世」)(加一4)。而且信徒們其實已經復活了,因為基督已經復活了(弗一20,二6)。古德溫觀察:「不論神定意要為我們做什麼,無論祂要在我們身上成就何事,或要賜予我們何等殊榮,祂都首先成就在基督身上。」所以保羅多次論到教會與基督同復活(弗二5-6;西二12-13,三1)。基督身為我們的代表,就是「我們的復活」。在一個信徒的生命中,這個關鍵教義為我們帶來極大的確據。

  彼得告訴教會,洗禮讓我們「藉著耶穌基督復活……有無虧的良心」(彼前三21)。彼得是說向神求一個無虧的良心(凸顯洗禮有允諾的本質),或是指一個無虧良心的保證(強調洗禮是對恩典的回應),而兩者都因復活而有功效。同樣地,保羅告訴羅馬的基督徒:「誰能定他們的罪呢?有基督耶穌已經死了,而且從死裏復活。(羅八34)我們之所以可以活出敬虔,是因為我們已經與基督同復活了(西三1)。

  我們是天上的國民,在地上是走向天家的過路客,如亞伯拉罕一樣(來十一10)。我們歸屬天上,而我們現在就坐在天上,因為我們與基督一同復活了。這樣,我們內在的人可說已經「復活了」:「我們不喪膽。外體雖然毀壞,內心卻一天新似一天。」(林後四16)的確,我們熱切盼望,也要經歷身體的復活。但是債款已經付清了;基督已經復活了,而從某種意義上說,雖然身體還未復活,我們將不可能比現在「更加得著復活生命」。

  如詩歌〈惟獨受恩憐憫》(A Debtor to Mercy Alone)所見證的:

我的名在祂手掌中

永恆也無法塗抹;

銘刻在祂心上,我名長留

不能抹滅的恩典為標記。

是的!我會堅忍到底,

就如所賜的憑據一樣確切;

天上得榮耀的靈魂們,

會越加喜樂,穩固卻無以復加。

  在天堂的聖徒的確會「越加喜樂,穩固卻無以復加」,因為基督復活的那一刻,我們就都已經同祂復活坐在天上了。這樣,「我們卻是天上的國民,並且等候救主,就是主耶穌基督從天上降臨。他要按著那能叫萬有歸服自己的大能,將我們這卑賤的身體改變形狀,和他自己榮耀的身體相似」(腓三20-21)。

回顧與討論

1. 為什麼復活是基督的核心事工?

2. 討論為何早期教父認為復活的基督在人子中是最俊美的。這只不過是空談嗎?這看法有什麼好處?

3. 基督的復活對有生理障礙或心理障礙的人、或年長者等有什麼意義?

4. 我們如何現在就受益於基督的復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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