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知與預定:世人都被預定上天堂或下地獄嗎?(聖經研讀版)

預知與預定:世人都被預定上天堂或下地獄嗎?

誠之摘自環球聖經公會,新譯本《聖經研讀版》1756頁

預定這個詞的希臘文proorizo一共在新約出現了六次(徒4:28;羅8:29~30;林前2:7;弗1:5、11)。在某些地方,它指上帝預先命定了世界歷史的所有事件(徒4:28;林前2:7);在另一些地方,它指上帝在創世之前的決定,就是關乎罪人最終命運的決定……特別是那些蒙揀選得救恩和永生的人(羅8:29~30;弗1:5、11),而非那些最終要被定罪受永恆審判的人。不過,許多人指出,聖經也提及上帝已預先判定哪些人最終不獲拯救(羅9:6~29;彼前2:8;猶4節)。而且,既然上帝已預定某些人得救,也必然判定其餘的人滅亡。有鑒於此,教會中的許多群體界定,上帝的預定包括兩方面的決定:既定意拯救某些人脫離罪惡(揀選),也同時定意判定其餘的人有罪(摒棄)。

要斷然否認聖經主張上帝預定某些人得救,是困難的,因為聖經確實用到proorizo這個詞(見上文)。但是,對於上帝根據甚麼來預定某些人得永生這個問題,不同的教會傳統對此看法不一。有些派別認為,上帝的預定(或揀選)是基於預先知道某些人的信心。這些派別假設,上帝早已知道有些人一旦聽到福音,就願意選擇接受基督為救主,所以上帝據此預定他們得救恩。如此說來,上帝的預知是被動的,祂預見人憑自由意志作出甚麼抉擇,但上帝不會催迫他們。因此,上帝是按著祂預見將要發生的事,預定人的最終命運。

然而改革宗神學家指出,羅馬書第八章29節和十一章2節的「預先知道」(希臘文proginosko),希臘文意指「預先愛」和「預先承認」(參彼前1:20)。從以上經文可見,「預先知道」指上帝對人的預先認識,而不單是對未來事實或某人悠關生命之抉擇的預知。事實上,新約主張上帝按著祂預先對人的愛和感情而揀選人,賜給人永生。

不但如此,因為所有人生來就死在罪裡(就是說,與上帝的生命隔絕,不會對祂有任何反應),所以若不是上帝使人內心甦醒(弗2:4~10),聽了福音的人也沒有一個能悔改信主(弗2:4~10)。耶穌說:「如果不是父所賜的,沒有人能到我這裡來。」(約6:65;參約6:44,10:25~28)。假如上帝望向將來,看我們會作何抉擇,祂只會看到我們堅決抗拒福音。罪人選擇接受基督,只因為上帝揀選他們去做這個決定,祂更新人的心靈,感動人接受基督。

有人濫用預定的教義,用以支持不同形式的宿命論。不過,這絕非聖經的教導。事實是,聖經反對宿命論,並主張我們所做的抉擇和決定都是重要的,因為上帝已預先命定,要透過這途徑成就上帝的旨意(例:腓2:12~13)。聖經沒有鼓吹宿命論,相反,聖經教導預定論,目的是要讓信徒相信,既然他們已在基督裡,就可以有把握上帝已預定他們得永生。預定論向我們得救的人保證,上帝是信實的,我們確實已在基督裡找到永恆的歸宿。我們不必懼怕,誰也不能把我們從祂手裡奪去(約10:28)。見《西敏宣言》3,10;《比利時宣言》16;《多特法典》1。

參:
羅馬書八章29的「預先知道」是什麼意思?(James Faris)
上帝的預定與棄絕(Sprou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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