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音與天國》 Gospel and Kingdom by Graeme Goldsworthy(高偉勳)譯者:陳克平、陳慕賢 (原著,1981;中譯:《天國與福音——反思舊約天國觀》,基道出版社,1990)。部分修訂:誠之。

第三章 舊約是甚麼 What Is the Old Testament?
要探討像舊約這樣複雜的事物,最好不要先下假設,反而是要研究甚麼使它變為繁複。請那些比較熟悉舊約的讀者稍為忍耐這方面的討論。
舊約首要而又最為顯著的層面是其文體。舊約是一本書,或可以說是一套叢書。其次,我們注意到這些經卷有一共同特點,就是它們與某一段歷史結合,而該段歷史包含了一段特定連貫的時間,以及一段特定連續的人類歷史。再者,舊約展示了神學的方面,這些以歷史為主題的文學作品,代表一段神跟世界和人類關係的獨特歷史。因此,讓我們研究一下舊約三大核心層面(對整本聖經而言)——文學、歷史和神學方面——的含意。
舊約是文學作品
舊約是由不同作者,歷一千多年所寫的三十九卷書結集而成的,幾乎全部舊約都是以希伯來文寫成的。希伯來文是西北閃族的一種古老文字,十分接近迦南人的語言。小部分舊約則以亞蘭文寫成,亞蘭文是另一種閃族語言,在巴比倫帝國內通用,並在公元前六世紀,被猶太人吸納採用了。舊約最早的部分可追溯至公元前十三世紀摩西的時代,而最晚的部分,則於公元前四世紀的希臘時代以前才完成(註1)。
舊約的書卷一般歸納為律法書、歷史書、先知書和詩歌書四類。這種分類是有價值的,可是過於寬泛,若能按其文體再仔細的分類,幫助則會更大。不同的文體和形式有不同的功用,如果我們欲避免錯解作者的原意,則不能不認識希伯來文學不同文體的形式。我們不應該期望希伯來作者同樣受制於現代熟習的文體表達形式。聖經並不是一套二十一世紀作品的總集,而是一部採用古老的語言表達、與我們思想方式不同的古代總集。
我們不必太著意將各書卷分類,因為在任何一卷書內,都可以找出不同的文體類型。要先分辨出每一種文體類型,才可以正確地解釋它。因此,一般歷史記載的隱意,可以跟一個比喻,又或摩西律法中教訓的隱意不同。有些文體是我們較熟悉的,所以理解它們並不困難;而對其他我們不熟悉的文體,除非先瞭解該類文體的本質與功用,不然我們還是不易明白其原意。在舊約中,我們發現:
歷史的記述 智者箴言
律法和法規 教導性的知識
先知代神發言的神諭 頌讚詩
家譜 感謝禱文
不同類型的詩歌 哀歌
嘲諷 末世的異象……
比喻和寓言 及其他。
謎語
我們不用為了避免錯失,而成為古代文體的專家,但應該更加認識這些文體,和瞭解它們的功用。當我們反省到神所使用的溝通媒介,就驚訝於我們對文體方面的忽略。同樣令人詫異的是,某些釋經者光只強調一種釋經方法,如「字義」釋經法。當然,如果我們想像字義法可以用來配合不同的溝通語言的話,它的確可以是一種絕對有效的處理文體的手法。不過,本書並不打算討論複雜的文體類型問題。無論如何,讓我們對古代慣用的溝通的文體媒介,保持著一個開放的態度,並經常對聖經中奇妙多變的表達方式保持敏感。
舊約是歷史
若對舊約歷史一無所知,我們便難以明白舊約在聖經中的功用。但對大部分人而言,把一大本以色列歷史由頭至尾看一次並非解決方法,那應是遲些才做的事。我們必須從一個聖經歷史的基本架構開始,以一種鳥瞰式的方法認識歷史進程中重要的事件。這是不難做到的,其實在聖經中很容易找到一個十分簡明的歷史大綱,就算陷於列王紀困局中的讀者已沒有了這種印象。第28頁的簡單圖表是我由一位老師學習回來的,它足以代表舊約的歷史。
於日後多些瞭解舊約時,可在這個簡單的圖表加上細節。然而,我們不能過分強調,沒有歷史主要進程和人物、事物之間關係的知識,便難於發掘聖經的意義。聖經作者深切地認定,神在歷史中並不是不完整地或反復無常地動工,反而是有目的地施行計劃。聖經不是一些抽象意念或公式化的教義,而是救恩歷史的一個奇異組合。

若你從未瞭解過聖經中基本的歷史進程,現在便是著手的時候了。我建議你使用第28頁的圖三,或其他類似的圖表,並輔以一個在眾多有關書籍中可找到的聖經歷史概論(註2)。我在此要指出,有時分辨甚麼是聖經的歷史概略,和甚麼是歷史學者重組的聖經歷史是必須的。許多歷史學者都認為只可接受那些已從聖經以外來源證實之資料。對一些人來說,經已證實的最早期聖經歷史,是公元前十三世紀後期在迦南的聚居地(註3)。大部分人卻可以接受亞伯拉罕的時期(註4)。然而,我們在此並不是要查證這些聖經歷史真實的可能性,而是要瞭解聖經表達這些事件的典型。
聖經展現的聖經歷史
我們所處理的是從宇宙、世界和人類的創造開始的歷史。其後,歷史便集中於人(亞當)並他與神的關係上。因著他反叛創造者,而被逐出伊甸樂園後,罪惡的增長及蔓延就是人類歷史的寫照。這引致洪水毀滅全地,結果只有一個家庭存留地上。雖然聖經歷史的焦點是在閃族及亞伯拉罕身上,但從挪亞的家庭起,人類後代開始分散在世界各國中。
亞伯拉罕蒙神呼召,離開米索波大米亞,並走向迦南。在那裏神給他有關他後代的應許(迄今,這是空前絕後的)。日後這應許傳給他的兒子以撒,以撒的兒子雅各。其後,雅各的後代移居埃及,在那裏成為大族。當百姓在埃及淪為奴隸,神便差遣摩西帶領他們進入迦南地,這正是他會應許賜予亞伯拉罕後代的。這是一段漫漫長路,期間並有西奈山立約事件,藉著此約,以色列民族便成為神的子民,並得到一切所應得的。
因著迦南地土著的佔據,並為了安頓下來,他們便需要有關約的某種管治和行政的形式。犯了選擇掃羅王這個錯後,以色列人便得到一個偉大的領袖大衛。他聯合所有支派,建立首都,保衛邊界和建立正常的行政措施。然十分不幸的是,大衛的繼承者所羅門野心太大,施行愚昧的政策,以致悲劇收場。他兒子繼位時發生了叛亂,北部的十支派正式脫離中央,建立以色列國,當時大衛的王朝只能在南部繼續統治,是為猶大國。
雖然先知不斷呼喚百姓回轉對神守約,但北國和南國的繼承者都是每下愈況。北國終於敗在亞述人的手下(公元前七二二年),再不能獨立自主。超過一世紀之後,巴比倫的勢力直指南國,摧毀耶路撒冷(公元前五八六年),擄去大部分百姓,猶大國在政治上名存實亡了。
後來,波斯人古列征服巴比倫,並准許被擄的百姓回歸家園(公元前五三八年),猶太人終於脫離在巴比倫的被擄生涯。許多猶太人決定留在巴比倫,因為他們覺得那裏的生活頗合適。然而,那些回歸的人卻要面對重建猶大國的掙扎和困難。最後,藉著波斯的援助,情況穩定下來,耶路撒冷城和聖殿也重建了。然而大衛和所羅門的黃金時代已一去不復返,舊約時代不是在成功中,而是在這樣的痛苦啜泣中完結!
在兩約之間約有三個半世紀的時間。在這期間,猶大國的政治發展極之複雜。亞歷山大大帝進軍小亞細亞,佔領了埃及、巴比倫,直到印度邊境,波斯帝國終於瓦解。因著亞歷山大繼承者的努力,希臘文化深入全帝國。猶太人逃不了異教的希臘哲學,與猶太教敬拜一真神,以及遵守律法的生活之間的可怕衝突。在公元前一世紀的中葉,羅馬人進侵中東一帶,而猶大國便成為大羅馬帝國的一個省份。
舊約歷史不是……
驟眼看來,舊約的歷史是關於一個無關痛癢的小國,她大部分時間都受制於任何在中東統治的強權。不幸地,這只是著眼於舊約歷史的一些細節時的印象。當然,研究細節也是重要的,但人性的弱點偏偏就是「見樹不見林」。開始時,過分注意以色列史的細節,或許會錯過事件之間的重要關係及它們的一般模式。
請謹記歷史著作的一個要點,歷史不會純粹是細節及事件的記錄。歷史學者都會按他的目的來取捨材料。當然,他不能將其中一部分歷史完全抽離其背景,但他卻可以集中寫某部分或其他方面,以致其他事件變背景。因此,在同一時期,同一國家中會有其政治歷史、經濟歷史、社會歷史、軍事歷史等。
那麼,舊約歷史屬哪一類呢?首先我們要看舊約歷史不是甚麼。它不純粹是以色列的歷史,因為有部分是這民族、國家誕生之前的歷史,而不能只看這些內容為背景的材料而已。創世記一至十一章是十分重要的,絕不能掉以輕心。
舊約歷史也不是一部宗教歷史,若是這樣,我們繼承的不是別的,只會是歷史學者所關注的宗教思想和活動。舊約宣稱它的內容不止於此,特別是它不斷對人類的宗教活動發出審判,甚至連以色列人也不會放過。而事實上,將聖經視作一部宗教史,是十九世紀理性時代的一個十分嚴重的錯誤。
舊約歷史是……
只要舊約是歷史,它就是一部神學的歷史,它是神自己寫下的、與世界並人類交往的記錄,而非一部宗教史(人寫的人類宗教記錄)。聖經的特色是不記錄事件,即因偶然、盲目命數或一連串因果關係而發生的人世間事件。聖經裏的歷史是有目的的,那貫串所有事件的就是神的心意。聖經歷史學者不會只將視線放在事件本身,乃是視之為神的作為,又或神按其屬性審判世人的事件。神呼召亞伯拉罕離開吾珥,也是祂帶領以色列出埃及,興起古列釋放在巴比倫的以色列人,及按人在祂眼中的善惡來審判世人。就是聖經歷史中這有目的的元素,使它與眾不同,也使它的內涵富有特色。
再者,聖經歷史(聖經所展示的歷史,而非只是在聖經時代的歷史)便是神對人說話的一部分。神自己詮釋歷史,好叫我們知曉祂在歷史中要達到的目的;就是這些歷史事件被詮釋為神的作為,才會聖經有神聖啟示的特質。這是聖經恆久的見證,它記錄了神的說話,顯示神宣佈祂的心意和目的、怎樣根據祂的話動工,並解釋這些事件。因此,我們便發現一些與現代解釋不同的見解,如神告知摩西祂會怎樣對待以色列(拯救他們出埃及,並賜予他們迦南地),及動工的根據(對亞伯拉罕的應許)。出埃及一事後,神接著宣告:「我是耶和華你的神,曾將你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出二十2)
這種有目的的歷史不單只顯示出神的心意,也影響了傳播這些思想的途徑。事件的選擇和詳盡的記錄,乃由神學含意所決定,與任何軍事或政治的意義無觀;神學操縱了歷史的寫作。事實上,神在人類歷史的作為,和祂對這些作為的詮釋,表示出這些歷史事件的模式,會與神的心意有關。聖經歷史乃神學的歷史。
神學是甚麼?
神學指有關神的知識,正如祂自己所顯示的。聖經神學包括研究神在這世界和人類歷史中動工所彰顯的啟示。聖經研究最關注的是神的啟示:神在祂作為的記載中,對我們說了甚麼?神以特殊的方式進入人類歷史時,祂做了甚麼?我們已論及聖經的統一這個問題,我們現在要申明的是,神學是締造聖經統一的最主要部分。在聖經的歷史中動工和說話的是神;此外,祂所說所作的背後有一個統一的目的。神的信息不是一連串毫無關係的零碎資料,而是一項統一的聲明。
擺在我們前面的工作乃是要明白神說了些甚麼,和怎樣說。因此,我們首要關注的是祂的啟示——神學方面。但是,我們不要將祂的說話與作為跟處境(即歷史)分割,同樣也不能將它們與記錄的形式(即文字記錄)分割。我們要認識聖經基本統一的地方,但不要忽略了它的多元化和複雜內容。
研習問題
1. 文學體裁研究對明白聖經有甚麼幫助呢?
2. 舊約歷史記述中事件的發生與否,是否有影響呢?
3. 當我們說聖經歷史有其神學意義,我們的意思是甚麼?能否在使徒行傳二章22至36節中找出其據點?
註解
1 學者對於但以理書的寫作日期意見分歧。表面上,但以理屬於公元前六世紀的人,而書中也描述了被擄於巴比倫期間所發生的事。許多近代的學者則認為但以理書是公元二世紀、在希臘的安提阿哥伊皮法紐(Hellenistic Antiochus Epiphanes)統治時、有關猶太人被逼害的一本詮釋。作者則借用公元前六世紀的情況,掩飾真相,但反而更顯明該書的真正意義。
2 例如,可參看John Stot,Understanding the Bible(London: Scripture Union, 1972)[譯者按:中譯本是司徒德,《認識聖經》(臺北:校園,一九七六)],而任何一本完善的聖經字典都有聖經歷史的大網。較完備的資料,可參看John Bright, History of Israel(London: SCM Press, 1972)【譯者按:中譯本是布賴特,《以色列史》(香港:文藝出版社,一九七一)],或Charles Pfeiffer, Old Testament History(Grand Rapids: Baker, 1979)。
3 出埃及和在迦南定居的日期是個具爭論性的题目。今天許多學者都接受出埃及的日期是十三世紀早期。
4 這是John Bright與激進的舊約歷史學者Martin Noth之問看法的主要分别。Bright接受列祖的歷史記載在其所描寫的文化世界中是忠於歷史證據的。因此,根據Bright的說法,我們大概可以接受這些記載的歷史性。而Noth則不接受任何在迦南定居前聖經事件的歷史性。這方面的辯論可參看John Bright, Early Israel in Recent History Writing(London: SCM Press, 1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