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要義3.3:悔改

The Doctrine of Repentance (3.3)

作者:Joel R. Beeke

誠之摘譯自《加爾文基督教要義神學指引》(Theological Guide to Calvin’s Institutes), 第12支取救恩:聖靈、信心與確據,以及悔改pp. 295-300

加爾文將悔改定義為「我們的生命真正轉向上帝,這種轉向乃是出於對上帝真誠、嚴肅的敬畏;它包括治死(mortification)我們的肉體和舊人,以及聖靈的復甦(vivification)」(3.3.5;譯按:mortification與vivification,代表了治死舊人、活出新人,或向罪死、向神活的觀念)。因此,悔改包括四件事:(1) 從心底轉向上帝,(2) 真誠而嚴肅地敬畏上帝,(3) 向自己和罪死(治死罪),以及(4) 藉著聖靈在基督裏活過來(活出新人)(3.3.3,5,9)。

一、轉向上帝

加爾文並沒有把悔改限制在一種內向性的恩典裏,而是把它視為信徒整個人從罪到義的重新定向和轉變(3.3.6)。然而,悔改本質上是一個內心的問題;它必須「盡心(heart)」和「盡性(soul)」(申六5)。盡心盡性歸向上帝的罪人就會為罪憂傷,把罪趕出去,並從「內心最深處」(inmost heart)追求公義(3.3.6)。

與羅馬天主教會強調的是悔改的外在層面,而不是內心與心思的內在更新,而加爾文則強調悔改的內在層面,較少關注其外在層面。可以肯定的是,悔改的外在層面必須存在,但這些只是內在悔改的果子,因為人已經完全轉向了神(3.3.18)。因此,這種轉向上帝的行為不能被僵化為單純的外在主義,以促進「儀式上的外在悔改」。它不是單純的法律上的悔改,主要出於對懲罰的恐懼,而是一種憂傷的悔改,主要出於對上帝如父般的敬畏(3.3.6)。

二、對上帝的敬畏

最大的「悔改的記號和伴隨物」,其中之一是對上帝的敬畏。如果沒有對上帝的真誠、嚴肅的敬畏,一個人就不會意識到罪的可憎,也不會想要脫離罪,向罪死。在加爾文看來,敬畏上帝的本質是把上帝的笑臉和皺眉(代表上帝的不悅)看得比人的笑臉和皺眉更有價值。

對上帝的敬畏也在信徒心中激起其他伴隨的情緒和態度,包括謹慎、義憤、渴望和熱心[忌邪](3.3.15)——或許有時甚至是沮喪、靈魂的痛苦和絕望76,儘管這些更強烈的情緒主要保留在信徒嚴重失足的「特殊悔改」時期(3.3.17-18)。

三、治死舊人(向罪死)

在加爾文看來,悔改是出於畏懼上帝的審判而轉向上帝,這涉及到治死肉體(向罪死)和靠聖靈而活(直譯:在聖靈裏活過來;或譯為向神活)——這兩者都是通過聖靈造作的信心而體驗到的(3.3.5)。治死罪和向神活既是事實陳述(indicatives),也是倫理命令(imperatives)。77

向罪死是必要的,因為儘管罪在信徒身上不再作祟,但它並沒有停止住在他裏面。只要我們還在肉體中,也就是「人本性的全部,直接由亞當的罪造成的道德敗壞的狀態」,就會有情慾(concupiscence)駐留在人心裏78。加爾文寫道:「聖徒在脫去這必死的身體以前,始終不免有罪存在;因為他們的肉體,是與正直爭戰的墮落情慾的住所」(3.3.10)。羅馬書七章14-25節表明,向罪死是一個終生的活動,透過基督,逐漸向前推進,以完成這個過程(3.3.20)。聖靈賜下恩典,使我們能堅忍到底,使我們能割去內心的污穢(耶4:4;直譯作:在內心行割禮),使我們每天向罪死,向我們自己立的任何義而死。79

信徒必須每天用聖靈的寶劍治死罪。向罪死的兩個關鍵方面是自我捨棄(捨己)和背起十字架捨己是向罪死的內在層面。它包括壓制並殺死有罪肉體的邪惡欲望、情感和思想,把我們自己和我們所擁有的一切都獻給上帝。這就把我們對與人爭鬥和對自我的喜愛連根拔起,代之以溫柔和幫助人的心靈。捨己是愛鄰舍的基礎。最終,當聖靈使我們成聖時,就能幫助我們找到真正的幸福,因為這能幫助我們實現我們受造的目的——即愛上帝高於一切,愛鄰舍如同自己。80

背起十字架則是向罪死的外在層面。因為基督的生命是一個永遠的十字架,我們的生命也必須包括苦難。81 心甘情願地承受苦難有助於我們與這個世界斷絕關係。透過背起十字架,我們在忍耐中得到訓練,在驕傲中得到責備,在順從中得到指導,並被喚醒,朝向盼望。背起十字架是一劑良藥;它揭示了我們肉體的軟弱,教導我們為公義的緣故而受苦。82

捨己使我們在內心深處直接與基督相合,而背起十字架則集中在有基督的樣式。它們一起教導我們尊崇基督,並重視天上的祝福,遠遠超過目前的生活。83

四、活出新人(向神活)

悔改的特點也在於在生命的新樣中行事為人。向罪死(治死罪)本身不是目的,而是向神活的必要前奏,加爾文將活出新人定義為「人渴望過聖潔、敬虔的生活,這渴慕乃是來自重生;這就好像是說,人向自己死去,以至於他能夠向上帝而活」(3.3.3)84

活出新人包括三件事:首先,與基督有分而達於義。透過悔改,信徒在聖潔的法官面前俯伏在塵土中,然後被高舉,與他們救主的生命、受死、公義和代求有分。加爾文寫道:「因為我們若真有分於祂的死,『我們的舊人就靠著祂的能力與祂同釘十字架,叫罪身滅絕了』(羅六6),以至於我們原來本性的敗壞不再滋生。如果我們與基督的復活有分,那麼我們就被高舉,有新生命的樣式,與上帝的公義相稱」(3.3.8-9)。

其次,活出新人涉及到一個由聖靈掌管的生命85加爾文寫道:「肉體的死亡就是聖靈的生命。如果神的靈住在我們裏面,我們就必須讓祂管理我們的行為。」86 如此,活出新人就是向義而活,這樣信徒就會越來越多地把自己委身於擁有聖靈的果子並展現出來。

第三,活出新人包括行善。由聖靈掌管的生命使信徒在道德上符合上帝的旨意,這樣他就會傾向於行善。這樣的生命會結出實在的果實。向神活的信徒通過內在的動力來成全上帝的律法,愛上帝、愛他們的鄰舍。他們捨己,投身於正義和憐憫的事。他們努力對抗罪惡和撒但的權勢。他們既「停止作惡」,又「學習行善」。沃爾特·斯圖爾曼(Walter Stuermann)指出:「加爾文被上帝帶領,極力主張悔改的道德層面,因為他希望清除他因信稱義的教義在道德上無法結出果子的指控。沒有好的行為,就沒有信心(或悔改,在生命內在更新意義上的悔改)」87

五、與上帝的形象、信心、回轉和成聖的關係

對加爾文來說,悔改是一個終身的過程,植根於基督的受死和復活所完成的救贖,其目的是在信徒中恢復上帝的形象(3.3.9)。悔改不是僅僅通過模仿基督來實現的,而是只有通過信心與祂的受死有分才能實現。88聖靈使我們能效法基督的死。89約翰·利斯(John Leith)下結論說:「重建上帝的形象是我們稱之為『基督徒生活』的過程最重要的成就,也是加爾文神學中最常出現的音符之一」90

對加爾文來說,悔改不僅僅是基督徒生活的開端;與信心一起,悔改就是基督徒的生活(3.3.1-2)。加爾文寫道:「如果我們想要常在基督裏,就必須一生竭力悔改,直到離開世界」(3.3.20)。信徒每天悔改,為自己的罪孽感到憂傷並棄絕他的罪,也每天運用信心,投靠基督,尋求赦免,是一個銅板的兩面。聖靈是悔改和信心的源頭;如果沒有這一面,就不能體驗到另一面。

然而,悔改和信心必須區分開來:「悔改是不斷轉向上帝,就像我們隨時把自己和所有的生活都定位在順服上帝那樣,但信心是領受基督給我們的恩典。」91悔改是信心的必然結果(3.3.5)。它絕不能被視為是在信心之前,就像樹的果子絕不可能出現在樹的栽種和生長之前一樣(3.3.1)。加爾文寫道:「除非人相信上帝先前對他的忿怒已經平息,否則沒有人會敬畏上帝」(3.3.2)。然而,這並不意味著在信心產生悔改之前需要經過一段時間(3.3.2);相反,悔改自然而然地立即從信心中流露出來。把悔改放在信心之前,會產生出錯誤的「預備主義」(preparationism)的教義(譯按:指未重生的人可以採取一些步驟,為悔轉作準備),類似於羅馬天主教神學,認為悔改的工作有助於信徒的稱義。

正如羅納德·華萊士(Ronald Wallace)所指出的,加爾文最常見的是將信心作為對聖經中更有恩典的層面的回應,而將悔改與聖經中更嚴厲的方面聯繫起來,包括「對上帝真誠和嚴肅的敬畏」(3.3.5),以及在思考上帝對罪的審判和忿怒時對罪的憂傷。92 然而,這不能作為加爾文的專屬原則,因為加爾文也可以說,「敬畏和信心是相互關聯的」(3.2.23)。華萊士總結說:「我們在這裏處理的是個人遭遇和個人回應的領域,上帝的行動和個人的回應不可能被系統地加以分析,並且工整地得到總結,加爾文是一個太偉大的思想家,不可能嘗試這種精確的系統化 」93

對加爾文來說,悔改是一個比後來幾個世紀的改革宗神學家更具包容性的術語。它幾乎與回轉和成聖同義。事實上,加爾文將悔改描述為源於「回轉或回歸」。它包括認罪以及在聖潔中成長。悔改是信徒在其外在生活、心思、心靈、態度和意志上對福音的終身回應(3.3.1-2、6、18、20)。

總結:恩典和蒙恩之道

在加爾文看來,只有通過上帝的主權恩典才能領受或支取救恩。然而,在行使叫人得救的恩典時,上帝使用了各種手段(管道)。加爾文的《基督教教義》第三冊的前三章向我們介紹了基本的管道:聖靈,信心與確據,以及悔改——所有這些都是藉著聖言來發揮作用的。加爾文對這些管道如何在信徒生活中起作用的闡述是以基督為中心的,是尊榮上帝的,也是合乎聖經的,在經驗上非常細緻,是既清晰又深刻的。具體來說,3.2是有史以來關於信心和確據關係的最偉大章節之一,也許是整個救恩論領域最偉大的章節之一。如果今天的基督徒能仔細閱讀、研究、禱讀這三章,基督教會就可以從許多錯誤中解脫出來,並擺脫淺信主義(easy believism)和極端加爾文主義的魔掌

另參:

《基督教要義》3.1:聖靈,與基督聯合

《基督教要義》3.2:信心的本質與確據(Joel Beeke)

補充:

在希臘文的福音書中,有三個字被用來描寫悔改的過程。第一個字「metamelomai」強調情感方面的懊悔,為過去的生活惡行而悲傷(參太廿一29-32)。第二個字「metanoeo」說明整個思想方面的翻轉(參太十二41;路十一32,十五7、10)。第三個字「epistrephomai」表明生命方向的改變,即生活目標的更改(參太十三15;路十七4,廿二32)。悔改並非侷限於人心的某一部分,而是牽涉到全人、知識、意志以及情感;也不僅侷限於較窄義的道德生活,而是包括人在整個信仰和道德生活上跟神的關係。耶穌對悔改的概念甚至包括信心在內。特別要注意的是,耶穌對悔改的教訓也是以神為中心的。…………在悔改的那一刻,悔改的人會注意到他得罪了神,並且需要神。……在浪子的故事中,耶穌很奇妙地描寫悔改的心理過程。祂形容浪子「醒悟過來」。在此以前,他如何以自我為中心,不知道、也不感覺到他與神之間的基本關係。現在他體驗到饑餓的危險,並想到他父親家裏有足夠的餘糧。在他的自白中,他先承認得罪了神,然後才承認得罪了他的父親。摘自: 《耶穌對國度的教訓》作者: 魏司堅 (G. Vos)https://www.crtsbooks.net/product/kingdomandthechurch.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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