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udy 4 Gen 6 (1.1.29)

研經題目:
1. 我們在這一章中,對於: (a) 人類墮落的本質, (b) 神對於罪的態度,(c) 神對救贖的預備,能有什麼認識呢?比較太廿四37~39;彼前三20;彼後二5。
2. 「挪亞在耶和華面前蒙恩」。他有哪些特質呢﹖比較來十一7。
注:1. 在創六3,「一百二十年」大概不是指人的平均壽命,而是指那時起直到洪水時,神寬容人類悔改的年限。 2. 在這一課中,《新約》參考經文的價值,具有特別重大的意義。
【經文注釋】(摘自《聖經研修本》)
6:1~8:22 在美索不達米亞文獻的吉爾伽美什史詩中,也有大洪水的故事,與《聖經》中的洪水記載有許多相似之處。一個名叫烏納皮施汀的人建造了一艘方舟,裝滿動物,並在一場暴雨中存活下來。美索不達米亞文獻的洪水故事,雖然看來為《聖經》所記事件的歷史真實性提供了一些支持和證實,但不能確定兩者是否有關聯。其他文獻中也記載了這類故事,表明《聖經》和美索不達米亞文獻確實都保存了對一樁重大事件的記憶。另外,《聖經》與美索不達米亞所記故事之間還有一些重大差異,尤其是導致上帝(或諸神)降下洪水的原因完全不同。
6:1-8 人類的罪惡。第5章非常詳細地記載一系列的後裔之後,作者立即用這一小段經文說明上帝降下洪水懲罰全人類的原因。這段經文在結束時提到挪亞(在5:28-32首次出現)與眾不同,他在上帝眼前蒙恩。
6:1-2 人……多起來,上帝在1:28首次提到生養眾多這個主題,當時的敍述非常正面,並且這是成就上帝在地上的計劃所必須的。然而這段經文顯示,隨著地上的人口增多,罪惡也增多。上帝的兒子們和人的女子(6:2)走到一起,使問題更加嚴重。這兩類人的身份不詳,學者眾說紛紜,沒有達成共識。許多學者認為 “上帝的兒子們” 是指:(1) 墮落的天使(參伯1:6;但有人認為這與可12:25相矛盾,儘管馬可指的是天上的使者;另見彼後2:4-5;猶5-6節);(2) 殘暴的人類統治者或君王,即不敬虔的拉麥後裔,可能已被魔鬼掌控;(3) 塞特後裔中跟隨上帝的男性,即敬虔的塞特後裔,但娶了不敬虔的該隱的女性後裔。雖然難以斷定哪種觀點正確,但根據經文的描述,這種關係明顯是某種嚴重的性墮落:“上帝的兒子們” 看見並肆無忌憚地娶自己喜歡的任何女性(“人的女子”)。6:2 記載的順序(“看見……美貌[好]……娶[取]”),與3:6中女人墮落的順序(“見……好……摘下[取])相同。在這兩件事上,上帝所創造的一些美好的事物反被人類利用來悖逆上帝和犯罪,並帶來可悲的後果。唯獨挪亞沒有犯這罪(見彼前3:19注)。
補充 6:2 神的兒子們。解釋這句話有四個選項:(1) 他們是天使。在《舊約》其他地方,除了在何西阿書1:10有一個相關的表達之外,這個詞都是指天使(見約伯記1:6,2:1,38:7和NIV小字注;參詩29:1,89:6)。馬可福音12:25可能暗示天使不結婚,但馬可福音12章指的是在天上履行職責的天使,而不是墮落狀態的天使。參照彼後2:4-5,猶大書5-6,以及猶太教一些分支裏,稱這些天使為 “守望者”的傳統)。2)他們是該隱的後裔。但鑒於第4章對他們的描述,他們竟然被稱為 “神的兒子”,會令人感到吃驚。(3) 他們是塞特的後裔。(4) 他們是其他不知名的王。但為什麼稱他們為 “神的兒子 ”呢?有些注釋家綜合了兩種或多種解釋。(BTSB)
另參 創世記六章4節 「神的兒子們」:敵基督的危機(Lee Irons) 一文。
6:2 看見(רָאָה)……美貌(טוֹב)……娶(לָקַח)。希伯來原文直譯是“看見……好……拿”。他們的罪重複了3:6裏原罪的模式(見……好……摘下)。他們被私慾牽引,而不是屬靈的分辨力。(B. Waltke,Genesis)
6:3 因為人的罪惡,上帝宣告他們的日子還可到一百二十年。這個年數有兩種解釋:一種是人的壽數不會超過120歲;另一種是預見洪水將在120年內來到。後者比較簡單,但前者似乎比較合理,因為洪水以後,人的壽數普遍如此,只有少數人超過了120歲(如:亞伯拉罕)。
6:3 我的靈:神的靈是肉身生命的源頭(詩104:29-30)。若神收回祂的靈,受造物就會死亡(見1:4,2:7註)。住:基於亞甲文的一個同詞根,這獨特的希伯來詞也可譯為「庇護/保護」。按照這種譯法,耶穌就是神的靈不會永遠把生命賜給擾亂神的世界的人(見1:2註)。(環聖《聖經研讀版》)
“我的靈”……指的是上帝賦予生命的力量,一切生物的生命都完全依賴這力量。它被稱為“生命之氣”(2:7)或“生命的靈”(6:17;7:15),“我的靈”這一短語在以西結書37:14中再次使用。“永遠”,語境決定了這一譯法,而不是雅各以詞序為由主張的“再也不”(參看耶3:12)。說“我的靈就不永遠住在他裏面”意味著生命的靈將被立即收回,所有的人都將死亡。翻譯成“我的靈就不永遠住在他裏面”意味著對人的生命加以設限,但沒有具體說明年限。只有後來提到的120年才是具體年限。(Wenham, G. J. (1987). Genesis 1–15 (Vol. 1, pp. 141–142). Word, Incorporated.)
我的靈就不永遠住在他們裏面,另譯:我的靈不會無限期地支撐他們……這120年是指人的壽命短了,抑或指洪水來臨前的寬限期……假如這是指壽命的年限,為什麼以色列先祖的年齡規範不是120歲,可以活得更久呢?大概是因為以色列先祖是神揀選的,所以蒙厚待,有較長的時間獲得那賜生命之神的靈。(John Walton, 創世記,卷上327、328頁)
6:4 偉人(《和修》“巨人”),其意不詳。在《舊約》中,該詞只在民13:33再次出現,指生活在迦南的一個族群。如果這兩處經文是指同一類人,那麼以色列的探子(民13:33)可能就是因為將迦南人聯想為古代有名的人而心生恐懼。雖然 “偉人” 的希伯來原文Nepilim意為 “墮落的人”,但《七十子譯本》將其譯作gigantes,即 “巨人”,這可能只是從民13:33推斷出來的意思。 “偉人” 指英武……的人或勇士,因此可能給地上帶來暴力(見6:13)。
6:5 本節簡述人類罪大惡極,地上滿了強暴。
6:6-7 耶和華就後悔……心中憂傷,譯作 “後悔” 的希伯來動詞(nakham),有時譯為“感到遺憾”或“感到悲傷難過”。上帝看到起初甚好的創造(1:31),現在充滿了罪惡(見以下經文注釋:撒上15:11,15:29;拿3:10),所以祂對自己創造的萬物感到難過。人和走獸,並昆蟲,以及空中的飛鳥都要被除滅,意味著上帝的創造之工將經歷一次逆轉。罪所招致的洪水反映出這個逆轉,因為幹地被水淹沒,後來又再次出現,就像1:9一樣。從地上,關於洪水的範圍,見6:17注。
補充 6:6 就後悔。罪會使上帝改變主意嗎?其他地方的答案是否定的(瑪3:6;來6:17;雅1:17)。然而有些經文卻暗示了相反的情況(撒上15:11[但見第29節];拿3:10)。上帝親自與人類交往。雖然祂對人類的最終目的不會改變,但祂推進這一目的的手段可能會改變。(BTSB)
6:8 挪亞與眾不同。除了挪亞以外,《舊約》只有摩西在耶和華眼前蒙恩(出33:17;可能還有亞伯拉罕,參18:3)。挪亞和摩西一樣,蒙拯救脫離一場正在逼近的大毀滅。
6:9~9:29 挪亞的後代。這段經文的中心是挪亞和他的後代,主要記述帶來大地更新的洪水,這次更新與1:1-2:3很相似。上帝潔淨人類犯罪所帶來的污穢,大地有一個全新的開始。然而,9:20-28記載的最後一個情節顯示,人的本性並沒有改變;人心仍然傾向犯罪。
6:9~9:19 挪亞和洪水。這個大段落詳述挪亞和他的直系家人,如何蒙救脫離洪水之災。整個過程呼應第1章,描述受造物被毀,最後大地露出水面被 “重新創造”。然而洪水過後,並不是所有事物都回到起初的狀態。人的本性沒有改變。
6:9~8:22 挪亞與洪水。洪水的故事與古巴比倫的記載有許多相似之處。細節上的一致(例如,一個人和他的家人獲救,一扇窗戶,從方舟上放出去的鳥,在一個更大敍事中的順序)使得巧合不太可能解釋這種關係。巴比倫人有著關於大洪水的記憶,但在巴比倫的虛構故事中,其理由與神明的決定有關,即處理過多的人類噪音和過度的人口。相比之下,《聖經》中的敍事將洪水與上帝對罪,尤其是暴力的審判聯繫起來。在某些方面,洪水的故事類似於創世記的開篇,可以看作是全地從人類罪惡的污穢中被淨化後的重新創造。6:9-22 公義的挪亞(第9節;7:1)明確地服從了上帝的詳細吩咐(6:22)。他通過信心拯救了他的家人,並成為因信而得的義的後嗣(來11:7)。(BTSB)
6:9 挪亞的後代記在下面,與創2:4(見該節注)一樣,這個開頭引出新的內容。挪亞得到洪水快來的警告,因為他是個義人和完全人。完全的希伯來原文意指完美、沒有明顯的瑕疵,但不一定表示無罪。與上帝同行,見5:22-24注。後來,上帝要求亞伯拉罕和挪亞亞一樣與他同行,並要作完全人(見17:1)。《舊約》極少用 “義” 和 “完全” 來形容人。
6:11-12 與挪亞不同,世界在上帝面前敗壞。這兩節經文印證了1-7節所描述的景象,但特別強調當時地上滿了強暴。這裏的 “敗壞” 可能就是保羅所說的 “敗壞的轄制”(羅8:21):由於人類敗壞,並且上帝懲罰這種敗壞,所有受造物就一同受苦。上帝原先委派人類代表他照管全地,如今人類卻以攻擊性和邪惡的方式轄制眾生,包括人和其他所有生物。古代近東的吉爾伽美什史詩和阿特拉哈西斯史詩,也提到諸神用洪水懲罰人類。然而在那些故事中,招致人類滅亡的原因僅僅是因為他們的吵鬧。《創世記》強調上帝毀滅祂所創造的人類,是因為他們作惡。
6:13-17 上帝詳細指導挪亞如何建造方舟(14節),這艘方舟足以容納挪亞一家人和很多種其他活物。
6:15 按照現代的度量,方舟長約140米、寬23米、高14米,排水量約43,000噸。方舟內部容積為39,644立方米,甲板總面積約8,891平方米。
6:17 凡地上有血肉、有氣息的活物,無一不死。雖然上帝打算用洪水毀滅所有人,祂的話也非常強調毀滅的普遍性,但這不一定意味著洪水必須淹沒全地。由於古人的地理概念比現代讀者狹窄,因此這場洪水雖然在他們看來是淹沒了全地,但實際上可能並非如此。事實上,《創世記》暗示在巴別塔事件之前(見11:1-9),人還沒有遍滿全地,因此許多解經家認為,當時只要有一場波及範圍很大的洪水,就完全可以毀滅整個人類。此外,“全地”(7:3;參8:9 “遍地”)這個詞也可能指稱某個地區,如地中海東岸地區(參41:57,“各地的人” 都來向約瑟買糧)。也有解經家認為當時洪水確實淹沒全地,因為 “天下的高山都淹沒了”(7:19),而且水勢比山頂高 “十五肘”。但是,如果 “亞拉臘山”(8:4)就是今土耳其境內的亞拉臘山(海拔5,137米),那麼至少要海平面以上5,137米的洪水才可淹沒這座山。
6:18-22 上帝宣告要與挪亞立約(見9:9-11注,9:12-17注)。挪亞將每樣兩個活物帶進方舟,包括飛鳥、動物和昆蟲,這表明人類應當關愛其他所有活物。
答:1. 這章說明人類的墮落時是內心開始的,從內到外,全然敗壞(6:5 終日所思想的盡都是惡)。神對於罪的態度是憂傷,祂也要施行審判,除滅罪惡。但上帝預備了一個族裔(挪亞)要帶來救贖。太廿四37-39說明洪水是末日審判的預表,彼前三20表明,耶穌基督就是那拯救人的方舟,唯有在祂裏面的人,才能躲避末日的審判。彼後二5說明上帝會保護敬虔人,審判惡人。
2. 挪亞在耶和華面前蒙恩,其特質:與上帝有合宜的關係,是個守約之士(義人),全心全意委身上帝,行為無有瑕疵、無可指責(完全人),與上帝有親密的相交(與上帝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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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udy 4 Gen 6
人类的罪恶。挪亚的后代。
1. 我们在这一章中,对于: (a) 人类堕落的本质, (b) 神对罪的态度,(c) 神对救赎的护理,能有什么认识呢?比较太24:37-39;彼前3:20;彼后2:5。
(a) 人类堕落的本质:亚当犯罪的罪咎,原有仁义的丧失,人性全然的败坏。
(b) 神对罪的态度:震怒-诅咒-怜悯-拯救。人犯罪的后果,就是神将祂的灵从人身上收回。诗篇104:29告诉我们,当神收回祂的灵,人就会死亡,归于尘土。与神的灵隔绝的生命便是“属乎血气”(和合本),“属肉体”的(新译本),是败坏的、堕落的(英文的翻译是heis flesh/he is mortal/he is corrupted)。
人犯罪后,人并没有“立刻”就死亡,是因为神自己的怜悯,与救赎的计划。祂将普遍恩典随己意给了在亚当之约(工作之约)里面亏欠祂的人(所以任何人都没有权说,神凭什么“杀人”——赏赐(生命)的是耶和华,收取的也是耶和华),为的是要成全祂在恩典之约(covenantofgrace)中的救赎计划,叫蒙恩的选民得益处。这个普遍恩典,仍然是恩典,因神没有立刻收回祂的灵,只是“不永远住在他里面”了。
(c) 神对救赎的护理:挪亚和方舟。在堕落中的人(属血气的人),唯一的盼望只在耶稣基督里;只有在基督里,我们才能得着永远的生命,神的灵会永远住在我们里面。
2. 「挪亚在耶和华面前蒙恩」 。他的特质是什么﹖比较来11:7。
挪亚的人格特质是:6:9说,挪亚是个义人,是当时世代的一个“完全人”,他与神同行。【这是《圣经》第一次用义人、完全人(无可指责)。】
义人会为了公义的原因,牺牲自己,来成全他人。他们所依循的准则是神在人的良心中,以及祂的话中所启示的道德律。
完全人,不是指他的行为完美,而是全心信靠,以及关系的完全;完全人,是禁戒罪恶,但不是没有罪。
挪亚是义人、完全人,是因为他先蒙了恩典(6:8)。换句话说,不是因为他是义人,完全人,所以才蒙恩,而是因为他蒙恩,所以他才能成为义人,靠神的恩典成为完全人。
神的恩典是每个义人之所以能行义的动力。希伯来书11:7告诉我们我们,“挪亚因着信,….预备了一只方舟,使他全家得救……自己也承受了那从信而来的义” 今天我们也是要靠信心来到神面前,而被称义,不是靠我们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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