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西阿書 大綱
一~三 以何西阿個人的歷史,作為神與以色列人之關係的一種說明。
四~八 以色列國的罪及其敗壞。
九1~十一11 以色列國必然難逃大劫。
十一12~十三13 以色列人忘恩、不忠,該滅亡,然而耶和華依然眷顧祂的百姓。
十四 以色列國在受懲罰之後,終有一天會悔改,並且得到復興。
Study 1 Hosea 1 and 3

這兩章概述了何西阿的生平。
1. 你有什麼證據說:(a) 何西阿在結婚時已經曉得他作先知的召命,並且他所行的一切,包括他的婚姻在內,都仰望主而行;(b) 他與歌篾結婚時,並不知道她會不貞;和(c) 他後來回顧整個事件時,才認識到神帶領他經過這痛苦的經驗,為的是使他可以瞭解到以色列不忠於神是什麼意思?從這樣的記錄,我們應當學習到什麼教訓呢?比較創五十20。
2. 歌篾既證實為不貞,似乎已拋棄何西阿而淪為奴隸了。何西阿仍然愛她,替她贖身,不過,仍使她獨居,管教她一段時期。先知怎樣用這件事說明神的愛,以及以色列的前途呢?
注:
1. 一4。參王下十11,30。耶戶做得對,但心不對。
2. 一10~二1,是論及將來的預言,在這個預言中,神的愛遮斷了定罪的信息。這是何西阿書的特色。
3. 三4、5。這是指放逐的事。
【經文注釋】(摘自《聖經研修本》)
1:1~3:5 何西阿的家庭。何西阿以自己和歌篾的婚姻、歌篾的不忠,以及他們最終複合,來喻指上帝與以色列之間的關係。
1:1 序言。耶和華的話臨到備利的兒子何西阿,“何西阿”這個名字與“約書亞”和“耶穌”都源自相同的動詞,意即“拯救”或“搭救”(希伯來原文yasha’)。
1:2~3:5 婚姻的主題。以色列是上帝背道的妻子。本書前三章分別包含了具有象徵意義性的婚姻故事,說明了上帝與以色列立的約,也是聖經中廣泛證實的上帝的子民是祂的“新婦”這一比喻的一部分(參啟21:2)。在所有的文化中,人們都理解到,婚姻,如果適當地實踐,是人類最親密和最持久的契約安排(聖約)。因此,婚姻可以作為以色列與上帝的盟約關係的一個類比。聖經和《新約》都把上帝的子民比作祂的新娘:祂所愛的,在祂的計劃中是特別的,由於祂恩典的大愛,蒙召進入祂永恆的憐憫和眷顧。的確,上帝的子民值得祂的兒子為贖回他們的罪而死在殘酷的十字架上。在第1~3章中,這種盟約之愛在三個詳細的故事中得到了預示,這些故事講述了上帝的慈愛,祂的子民拒絕祂,祂為爭取他們歸回所作的努力,以及他們歸回後,祂對他們的巨大恩惠。在這三個象徵性的故事裏,他都因為祂子民的背約而懲罰他們,所以祂不是一個“軟弱”或沒有標準的神;但當他們回到祂身邊時,祂也完全恢復並饒恕了他們。(BTSB)
1:2 命令娶妻。上帝指示何西阿娶妻,並預先告訴他,他妻子的不忠將成為以色列不忠的象徵。娶淫婦為妻,有些人認為,上帝是命令何西阿娶一個妓女,但這種看法不符合這裏的用詞。在本書中,譯作“淫婦”的詞是一個廣義名詞,泛指各種形式的不正當性行為,只有在特定的上下文中才指妓女。此外,這個詞一般指對丈夫不忠的已婚婦女,因此用來喻指以色列對上帝——她的丈夫——不忠(因為這地大行淫亂,離棄耶和華;參2:5)。另外,讀者不要以為,歌蔑在嫁給何西阿的時候已經犯了淫亂。後文的注釋將指出,歌篾在生第一個孩子的時候(1:3),她對何西阿似乎還是忠誠的,後來在生第二個和第三個孩子的時候,才有不忠的嫌疑(6、8節)。因此,第二個和第三個孩子將是從淫亂所生的兒女(“也收那……兒女”中的也,意為“即”)。這有助於解釋第2章的法律訴訟,以及3:1的特定詞“淫婦”(在原文中,這個詞與上述的“淫婦”不同)。何西阿用婚姻和不忠作為一個突出的比喻,參考結16章和23章對這個比喻的長篇論述;在《聖經》其他經文中,這個觀念雖然很重要,但是沒有詳細論述,如賽1:21。何西阿的悲劇在於,這樁婚姻開始時是好的,後來卻敗壞了:上帝與以色列之間的關係也是如此:善始卻沒能善終。本書提到以色列寶貴的起初(如2:14-15)。
1:3-9 孩子出生。何西阿的妻子懷孕生子,上帝賜給他們具有預言意義的名字。
1:3 給他生了,第一個孩子叫耶斯列,經文清楚說明他是何西阿的兒子。歌篾所生的其他孩子,完全沒有提到父親是何西阿(6、8節),那兩個孩子和耶斯列不一樣,他們被稱為“她的兒女”和“從淫亂而生的”(2:4;參4:6,5:7)。
1:4 給他起名叫耶斯列,何西阿和以賽亞一樣,以孩子作為兆頭和象徵來發預言(參賽7:3,8:1-3、18)。耶戶家,耶羅波安二世(1:1)是主前841年耶戶開朝以來的第四位君王。在北國歷史上,這個王朝的存在時間最長。許多人認為,在耶斯列殺人流血的罪,是指耶戶在篡位時,流了亞哈和亞哈謝家的血(王下9:21-28),但是這種觀點會產生一些嚴重的解經困難。首先,以色列國沒有隨著耶戶王朝的終結而滅亡。在這個王朝的最後一位君王撒迦利亞之後,以色列國還繼續存在了30年。其次,上帝命令耶戶剪除亞哈王朝,並且稱讚他的作為(王下9:1-10,10:30;參代下22:7)。上帝似乎不太可能會懲罰執行祂命令的人。因此,這裏最好理解為,“耶戶家”和以色列家是並列關係,即耶戶是以色列的別稱。“在耶斯列殺人流血的罪”,指的是王上21章所記載的事。亞哈推行巴力崇拜,將其作為以色列的國教,並且為了奪取拿伯在耶斯列的葡萄園,容許敬虔的拿伯被謀殺。這節經文為本書的其餘部分定下主調:巴力與以色列的上帝之間的對抗持續不斷。
1:5 上帝應許要在耶斯列平原折斷以色列的弓,巴力似乎曾在這裏勝過上帝(參4節),但經文表明上帝要在同一個地方擊敗巴力崇拜(折斷戰士的弓,象徵打敗他)。以色列將在她曾經犯罪的地方接受上帝的審判。狗在那裏舔亞哈的血是個惡兆,預示上帝將要審判那些跟隨巴力的人(王上21:19)。在耶斯列的審判,既是罪有應得,也是上帝公義的彰顯。
1:6 本節的用詞和第3節不同,沒有說歌篾給他生了一個女兒,這暗示何西阿不是孩子的父親,而且何西阿奉命為其取名羅路哈瑪(就是“不蒙憐憫”的意思),也是在否認他是孩子的父親。父親一定會憐憫自己的孩子(參2:4a;詩103:13 “憐恤”),但何西阿對羅路哈瑪並沒有那種父親對自己孩子天生具有的感情。
1:7 猶大將靠上帝得救,而不是靠一般的方式,即不靠國家的軍事力量(參賽37:29)。
1:8-9 歌篾又生了一個孩子(8節),這個孩子的取名印證了對上一個孩子的推測。羅阿米(就是“非我民”的意思)的名字顯然表明他不是何西阿的兒子(參2:4)。因為你們不作我的子民,我也不作你們的上帝,“我的子民”或“我的百姓”語氣親切,單在《出埃及記》中就出現了16次。給這個兒子取這個名字,象徵著上帝解除了祂與以色列在西奈山締結的婚約(出6:7;利26:12)。
1:10-11 在耶斯列重申聖約。上帝並不想祂古時的子民最後與祂斷絕關係。
1:10 上帝宣告祂將暫時離開有形的以色列,同時用亞伯拉罕之約的語言清楚地宣告復興:以色列的人數必如海沙(創22:17,32:12)。雖然以色列人未能活出西奈之約的要求,但不能因此廢掉上帝賜給亞伯拉罕的應許(參加3:17)。以色列必像亞伯拉罕那樣得著救恩:靠著上帝的恩典、因信靠上帝而得救,而不是靠行律法(創15:6;羅4:1-3;加3:6)。在什麼地方,不是指地理位置,而是指上帝和祂的百姓曾在西奈山立約的事件。上帝要在過去遇見以色列的地方,即在相同的情況下,再次與以色列相見。這是悔改之地(另參2:7、16)。上帝要把以色列帶回曠野,在他們的身上重新做工。
1:11 猶大人和以色列人必一同聚集,“猶大人”(南國)和“以色列人”(北國)之間的敵意由來已久(自王上12:16-24就已開始)。“必一同聚集”在希伯來原文中是被動語態,表明猶大和以色列因外力而聚集,是上帝信守祂對亞伯拉罕的應許。這件事在何西阿時期並沒有發生。這個預言是指向未來的,可能指向彌賽亞時代,那時百姓同心合意,他們將為自己立一個首領。他們的和解表現在他們願意跟隨同一位領袖。雖然這裏沒有明說他們將以什麼形式和解,但經文將耶斯列的審判(1:5)視為實現此榮耀合一的一步,因為耶斯列的日子必為大日。
3:1-5 命令複婚,盼望一位像大衛一樣的王。何西阿再次講述自己的婚姻狀況,仍然用來喻指上帝和以色列的關係。以色列的盼望和猶大一樣,也是在大衛家。
3:1-5 耶和華命令何西阿再次愛一個淫婦,可能表明他應該收回他的妻子。何西阿聽從了,並接納他淫亂的妻子歌篾,就像耶和華要接納淫亂的以色列一樣。然而,她歸回的條件涉及一段長時間的獨居。這象徵著以色列將經歷一段沒有王室或宗教領袖的時期,直到她悔改,耶和華在末後的日子裏要完全使她得復興。(FSB)
3:1 雖然本節沒有說明這位婦人的名字,但應該就是1~2章所述何西阿的妻子歌篾;否則,用這位婦人來類比以色列就不能成立了。這裏的淫婦不是別人,正是上帝所追求的以色列。何西阿要去找回他出軌的妻子,使以色列清楚知道,上帝依然愛著祂那在靈性上不忠的妻子。雖然……喜愛葡萄餅,大概指迦南宗教的一些儀式。
3:2 買,指某種買賣(如申2:6),傳統認為,這是指何西阿贖回已經淪為奴隸的歌蔑,但沒有說明具體的做法。有些解經家認為,歌蔑不太可能是奴隸,因為當時一個奴隸的價銀是30舍客勒,而不是15舍客勒加一些大麥(出21:32;亞11:12;參利27:4)。但有些解經家認為,15舍客勒加一些大麥和酒,可能是這個奴隸的協議價。30舍客勒不會是所有情況下每個奴隸的標準價格。但無論哪種解釋,這筆錢並不算多,表明當時歌蔑已經落入悲慘的境地。
3:3-4 你當……為我獨居,是命令的語氣。將歌篾(以色列)隔離,可以使她得潔淨、重新委身和更新。這會是一段長時間的隔離,雖然具體時日不詳,其間以色列將不再受到那些促成她背道的各種因素影響,包括:沒有帶領以色列人忠心事奉上帝的君王和首領(4節:參1:4,8:4),他們獻給巴力的祭祀(參11:2,13:1-2),在當時的迦南宗教裏非常流行的柱像崇拜(參10:2),已經墮落為行巫術的用具的以弗得,以及以色列的宗教所禁止的家中的神像(士17:5,18:14;王下23:24;亞10:2)。上帝清除這些東西,這樣做絕不是與祂的愛不相容,反而正是祂就是愛的重要體現。此時說我向你也必這樣(3:3),讓人倍覺寬慰,並迴響著聖約的應許和上帝的幫助。在這樣的艱難時期,耶和華上帝仍然堅持不放棄祂的百姓。但是,以色列必不可行淫(3節)。在吸取教訓之後,以色列將經歷出人意料的復興(申30:5)。羅11:23也表達了類似的情感(“他們若不是長久不信,仍要被接上”)。
3:5 稱呼大衛為他們的王,對北國來說意義重大,因為他們已經反抗大衛家長達兩百年之久。他們必須歸回,才能與上帝的約完全有份;換句話說,上帝要信守與大衛所立的約(撒下7:8-16)。末後的日子暗示,上帝百姓的真正君王將要出自大衛家(見賽2:2)。上帝為祂的百姓預備了一個充滿榮耀的未來。
答:1. 耶和華的話臨到何西阿,要他去娶一個淫婦。這是要他的婚姻成為一個先知性的象徵行動,描寫以色列民背約,敬拜偶像,如同背棄婚約的淫婦一般。這證明他在結婚時,已經領受了先知的召命,並按照耶和華的話來行事,真的去娶了歌蔑。也許一開始,他不確定歌蔑是否會行淫亂,因為歌蔑給他生了一個兒子,起名叫耶斯列。然而後來歌蔑果然和她情人生了一個女兒(羅路哈瑪)和一個兒子(羅阿米)。
2. 何西阿將歌蔑贖回,然後命令她獨居,使她得潔淨,得更新。這是一段管教的時期。這個象徵行動也表明耶和華不會就永遠離棄以色列民,而是要讓他們經過一段管教的時期(使以色列被擄),之後就會與以色列復合,使他們歸回應許地,並按照大衛之約的應許,賜給他們一位永遠坐在大衛寶座上的大衛家君王。以色列得著復興,是他們不配得的,顯明了上帝無比的大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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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udy 1 何西阿書 1 & 3 (1.7.7)
何西阿的家庭。命令複婚,盼望一位像大衛一樣的王。
1、你有什么证据说:(a)何西阿在结婚时已经晓得他作先知的召命,并且他所行的一切,包括他的婚姻在内,都仰望主而行;(b)他与歌篾结婚时,并不知道她会不贞;和(c)他后来回顾整个事件时,才认识到神带领他经过这痛苦的经验,为的是使他可以瞭解到以色列不忠於神是什么意思?从这样的记录,我们应当学习到什么教训呢?比较创50:20。
证据:
(a)上帝指示何西阿娶妻,并预先告诉他,他妻子的不忠将成为以色列不忠的象征。
(b),歌篾在生第一个孩子的时候(1:3),她对何西阿似乎还是忠诚的,后来在生第二个和第三个孩子的时候,才有不忠的嫌疑(6、8节)。因此,第二个和第三个孩子将是从淫乱所生的儿女。
(c)神是一步步引导、指示。
教训:当相信神、顺服神;因为我们的一切来自与神。
2、歌篾既证实为不贞,似乎已抛弃何西阿而沦为奴隶了。何西阿仍然爱她,替她赎身,不过,仍使她独居,管教她一段时期。先知怎样用这件事说明神的爱,以及以色列的前途呢?
先知用自己的婚姻状况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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