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udy 4 約書亞記 5 & 6 (1.8.8)

Study 4 Joshua 5 & 6 (1.8.8)

研經題目:

1. 在占領耶利哥以前,出現了第五章所敘述的這些事件。請注意這些事件的次序。它們對於:(a) 猶太人;(b) 約書亞;(c) 我們,有什麼重大的意義呢?

2. 關於六1、2,請比較來十一30。關於憑信心克服仇敵之堅壘的條件和要求,我們在這裏可以學到什麼功課?你有堅忍的信心嗎?比較來三14,六11、12,十35、36。

3. 關於喇合以後的生平,請跟蹤六22~25,與太一5、6。撒門可能是探子之一。關於神對待人的方法,喇合的事說明了什麼真理呢?

【經文注釋】(摘自《聖經研修本》)

5:1-15 重行割禮,與上帝相遇。以色列人在曠野生活了許多年之後,終於來到應許之地,他們想要征服該地的心必定十分迫切。但本章記載了兩件更為重要的事:(1) 重行割禮,這是聖約的記號(2-9節);(2) 守逾越節(10-12節)。這兩件事都提醒上帝的百姓,上帝和他們有立約的關係(以割禮為記號),並且上帝救贖他們脫離了轄制(以逾越節為紀念)。這兩個最重要的儀式,相當於《新約》中的洗禮(表明立約關係,西2:11-12)和聖餐(紀念藉著上帝羔羊的捨身獻祭,將人從罪的捆綁中救贖出來,太26:18-19)。以色列人必須靠著信心,才能夠在這個時候行割禮和守逾越節。他們既要相信上帝會在自己身體疼痛無力的時候保護他們(5:8),也要再次將自己委身於上帝,以上帝子民的身份在這塊土地上生活;也就是說,他們不只是作為政治實體而存在。同樣,與 “耶和華軍隊的元帥” 相遇提醒了約書亞,他必須信靠上帝(13-15節)。經文的軍事色彩預示第6章的征戰就要開始。

5:1 以色列人還沒有開始進攻迦南地,耶和華就走在他們前頭,使敵人士氣低落,使他們……不再有膽氣。這節經文承上啟下:(1) 使過約旦河的記敍更加完整,強調這個事件打擊了耶和華要趕出的敵人;(2) 說明為何以色列人在本章舉行各種儀式時,雖在敵人的地界內卻仍自始至終不受襲擾。

5:2 製造火石刀,第二次……行割禮,在古代近東,割禮非常普遍(見耶9:25-26),但不是所有人都奉行割禮。非利士人就不行割禮(撒上14:6),顯然,有些迦南居民也沒有受過割禮(創34:14)。埃及人的割禮象徵人生進入一個重要階段,和以色列人的割禮意義不同。以色列人的割禮是立約的記號,由耶和華設立(創17:10-14),以色列所有男子在出生後第八日都要受割禮。5:4-5和5:7解釋了為什麼約書亞要給以色列的男丁行割禮。在已經使用金屬工具的年代,仍然使用火石刀來行割禮,可能表明火石刀是這一儀式的傳統用具(出4:25),也可能是為了滿足同時有多人行割禮的需要。火石或黑曜石很容易找到,特別合用。一份主前23世紀的埃及文獻記載,有120個年輕男子同時受割禮。同一時期的埃及古墓內的銘文浮雕也描繪了割禮,顯示那時用的也是火石刀。

5:6 流奶與蜜之地,以色列人的新家園是一塊特別適合耕種的土地,流著奶和蜜,見出3:17,13:5;利20:24;民13:27;申6:3。奶來自牧羊,而蜜可能不僅指蜜蜂自然產出的蜂蜜,還指將無花果和葡萄煮濃後所得到的果漿。

5:9 吉甲的希伯來語發音很像動詞 “滾動”(希伯來原文galal)和名詞 “輪子”(希伯來原文galgal),因此可以恰當地聯想到耶和華將埃及的羞辱……滾去。“羞辱”可能指埃及人中傷以色列人的話,說耶和華沒能將他們帶進應許之地(出32:12;民14:13-16;申9:28),也可能指以色列整代人因為悖逆而死在曠野所代表的羞辱(見5:4-6)。

5:10 設立逾越節,是為了慶祝以色列人得拯救,脫離埃及人所受的審判,見出12章。關於逾越節的時間,見出2:18和利23:5等經文。就在以色列人離開埃及前不久,他們開始第一次預備逾越節筵席,根據出12:3記載,當時是正月(亞筆月或尼散月,即公曆3月或4月)十日。這與4:19的記載:“正月初十日,百姓從約旦河裏上來” 很相似。以色列人剛剛結束曠野的漂泊生涯,抵達應許之地,這種改變像是 “第二次出埃及”。第一次出埃及時,百姓先守逾越節,再過紅海;在這 “第二次出埃及” 時,百姓先過約旦河,再守逾越節。

5:12 嗎哪就止住了,參出16:35。原因是以色列百姓的生活狀態發生了改變,他們可以開始享用迦南地的出產。

5:13-14 你是幫助我們呢?是幫助我們敵人呢?面對這個拔刀在手的人,約書亞這麼問的意思是:“你是我們的人?還是我們的敵人?” 對於這個問題,耶和華軍隊的元帥回答說:“不是的”,即 “兩者都不是”;換句話說,是約書亞問錯了問題,他以為對方只是一個人,或友或敵。上帝不但幫助自己的百姓,而且強調祂將親自率領他們爭戰。手裏有拔出來的刀,在民22:23、31和代上21:16也出現過這樣的描述,指上帝的使者,為上帝發熱心。5:15 的描述和出3:5相似,強調約書亞作為摩西繼承人的身份,並且表明上帝的使者往往就是上帝親自顯現。“耶和華的軍隊” 是上帝所統率的軍隊,為要施行審判(賽13:4)和保護(王上22:19)。下拜,因為約書亞知道這位元帥的地位比他高,或許他相信此時上帝與他同在。23:20-33提到,上帝應許派祂的使者保護以色列,使他們能征服仇敵。

5:14 不是的:這個預料之外的答案將要在隨後的章節裏,在喇合(6:25)和亞干(7章)等事件中表明出來。神並非必定要毀滅全部迦南人,也並非必定要拯救全部以色列人。祂不能按照約書亞在13節的問題簡單地被分離,見6:17-18註。耶和華軍隊的元帥:那元帥看來是天使。有些解經學者認為,是神的兒子在道成肉身前的顯現(見1:5註)。作為戰士的神與祂的軍隊已為戰爭作好準備。(新譯本《聖經研讀版》)

5:15 把你腳上的鞋脫下來,因為你所站的地方是聖的,這裏再次表明約書亞是摩西的繼承人,這句吩咐約書亞的話,摩西當年也在燃燒的荊棘旁領受過(出3:5)。

6:1~12:24 攻佔應許之地。以色列人如今已經站在應許之地上,他們必須征服這地。上帝再次主動曉諭約書亞,祂首先強調這塊土地是祂賜下的:“我經把耶利哥……交在你手中”(6:2)。儘管如此,上帝的百姓依然要遵行上帝的命令。在這段經文中我們會看到約書亞和以色列人有時沒有聽從耶和華的吩咐,但上帝恩待他們,挽回他們,並且為他們爭戰(10:42),最終使他們取得這地。

6:1-27 耶利哥城陷落:戰爭的初熟之果。在古代近東的戰爭記述中,通常會詳細敍述最初幾場的主要戰役,而隨後的戰役只是簡單記述。耶利哥作為被以色列人攻取的第一座迦南城邑,象徵 “初熟之果”(參利23:10),必須完全獻給上帝。以色列人不得拿取戰利品,也不能留下一個活物。本章內容可以分為三個部分:上帝吩咐約書亞(6:1-5),以色列人執行上帝的命令(6-21節),以及勝利之後(22-27節)。第三章的最後一幕記載約書亞當時 “靠近” 耶利哥城。現在問題是,第6章開頭幾節是否繼續記載約書亞與 “耶和華軍隊的元帥” 的那次會面呢?如果是這樣的話,耶和華在2-5節中的話就是在那次會面中吩咐約書亞的。但這只是猜測,經文中沒有清楚的證據可以證實這一點。

6:1-2 耶利哥是古代近東最古老的設防城之一,同時也是海拔最低的城邑之一,低於海平面約229米。耶利哥是一座綠洲,域內泉水充足,有時也被稱為 “棕樹城”(士12:16)。在耶利哥悠久的歷史中,實際居住區的位置偶爾會轉移。《舊約》中的耶利哥確認是今天的特拉斯蘇坦。是一塊占地約60畝的高地。“耶利哥”(yerikho)的布伯來語發音和 “月亮”(yareakh)相似,因此許多人推測,迦南地的耶利哥城可能是當時敬拜月神的中心。如果是這樣的話,上帝吩咐摧毀耶利哥,就是意味著戰勝迦南地的假神(參以色列人出埃及時,埃及的一切假神被羞辱等。見出12:12;民33:4)。有關耶利哥城的考古發現,見6:5注。

6:3 圍繞這城,上帝給約書亞的這一指示非常特別,用儀式來攻取耶利哥城,重點強調這是上帝的力量,同時也使人想到上帝七天創造天地。

6:4 約櫃,以色列人圍繞耶利哥城時,約櫃就在祭司和軍隊的中心,那是上帝同在的可見標記。這是在強調,攻取迦南地主要是上帝的作為。另見第8節,那裏稱約櫃是 “耶和華的約櫃”。

6:5 城牆就必塌陷,考古學家在特拉斯蘇坦(《舊約》中的耶利哥城)進行了很長時間的考古挖掘,那個遺址在許多方面提供了清楚的證據,符合《聖經》中的描述:倒塌的泥磚靠著外圍的加固牆堆積起來,這樣以色列士兵就可以往前直上,事件發生在春季,城邑被迅速攻陷;城中沒有發生搶掠:有被火燒的痕跡;等等。但是該城被毀的時間似乎推算錯了。雖然特拉斯蘇坦遺址經歷過嚴重的侵蝕,但是學者近來仍然重新開始確定該城被毀的時間。許多歷史學家認為,耶利哥城是在主前13世紀倒塌;但最早的一些挖掘分析報告顯示,無論從陶器、地層、聖甲蟲資料和碳14分析都能看出,耶利哥城是在青銅器時代後期(約主前1400年)被毀的。

6:5 眾百姓……往前直上。就像他們在上帝止住河水後渡過約旦河一樣(3~4章),上帝再次贏得勝利;以色列人只需走進去,就能佔領耶利哥。 城牆……必坍塌。城門緊閉(2:5、7;6:1)和六天的抵抗(6:3-4)在上帝摧毀耶利哥的抵抗象徵中達到高潮。上帝要耶利哥降服的恩典提議如今終止了。沒有任何自然的(第3~4章)或人為的(耶利哥的城牆)事物能阻擋上帝使命的前進。在西奈山建造的約櫃將向前推進,直到到達它在耶路撒冷的安歇之地(撒下6)。(BTSB)

6:17 在耶和華面前毀滅(《和修》“永獻給耶和華作當毀滅的”),“永獻……作當毀滅的”(希伯來原文Kherem)並不是《聖經》獨有的做法。摩押石碑最早提到以色列上帝的名字,其中有銘文記載,摩押王米沙談到毀滅尼波城,殺死上千名男女,又將耶和華的器皿帶到基抹面前。現代人或許很難接受這種趕盡殺絕的做法,但《聖經》強調,徹底毀滅耶利哥是上帝親自吩咐的(申20:16-17),並指出是迦南人可憎的罪惡招致上帝的審判。不留一個活物的命令,不可以用在其他戰爭中作為任意殺戮的藉口,因為對待應許之地以外的城鎮要用不同的方式(申20:10-15)。毀滅淨盡的目的是懲罰迦南人(因為他們罪惡滿盈,參創15:16),以及保護以色列人免受拜偶像和異教的影響(申7:1-6)。滅絕迦南人是個特例,是上帝在特定時期所進行的審判,除此之外的事件都彰顯了上帝的普遍恩典。因此無論古代戰爭還是現代戰爭,都不能以此作為一般戰爭的模式。這件事預示,最後的審判將會臨到一切頑固抵擋上帝恩典的人身上。見 “導論:迦南人的滅亡”。

6:18 如果以色列人沒有遵命滅絕耶利哥人,以色列的全營就會受咒詛(《和修》“成為詛咒而遭受災禍”)。由此可見,第17節的命令不是種族清洗,而是為了宗教上的潔淨。像喇合(2章)和基遍人(9章)這樣回轉歸向上帝的迦南人都免遭滅命之禍,但以色列人中像亞干(7章)那樣藐視上帝的人卻被毀滅(kherem)。可見,犯罪不只是個人的事,因為個人的行為會危害全營的人(參7:1)。

6:18 當滅的物(或譯為永獻之物)。所有未被毀壞的物品都要歸入耶和華的庫房供祂使用(第19節),而不是歸以色列民個人掠奪。耶利哥已經背離了上帝,現在上帝要求耶利哥歸還,包括它的所有財產。這些物品要麼放在上帝的庫房裏,要麼獻給上帝,在火中燒掉(第24節)。約書亞的警告預示著亞干的罪和以色列的懲罰(第7章)。(BTSB)

6:19 有些不能破壞的物品如貴重金屬,就要放入耶和華的庫中。這樣,這些物品就被分別出來,不按一般用途來使用。

6:20 於是百姓呼喊,來11:30稱讚百姓的信心,他們因著相信本書6:2-5的應許,就以順服上帝指示的行動來表明自己的信心。

6:21 殺盡,6:17注。

6:23 根據2:14和2:17-20的應許,喇合……並她一切的親眷都免於被殺。他們被安置在以色列的營外,很可能是因為他們在禮儀上不潔淨(利13:46),但這樣的安排顯然只是暫時的(參6:25)。

6:26 約書亞起誓詛咒任何重建耶利哥城的人,表明第一座迦南城倒塌的象徵意義極大。耶利哥城代表上帝對迦南地的審判,它永遠被廢棄可以作為對以色列人的警示。因此,任何企圖重新修建耶利哥城的行為,都是違抗上帝的命令。有關約書亞的詛咒應驗,見王上16:34。

One thought on “Study 4 約書亞記 5 & 6 (1.8.8)

  1. 答:1. 在佔領耶利哥以前,第五章敘述了以色列民在吉甲行割禮,並守逾越節。對猶太人來說,這是他們守約,或者說是回到聖約的表現,守逾越節也是他們記念上帝所施行的拯救的表達。因為他們渡過約旦河的經歷(第三章),相當於經歷了第二次出埃及。對約書亞來說,上帝吩咐他要以色列民行割禮、守逾越節,代表上帝告訴約書亞,祂正在應驗祂的聖約(亞伯拉罕之約、恩典之約的)應許。而對我們來說,摩西之約的割禮和受逾越節,對應著我們的洗禮和聖餐,這也是上帝與我們立“新約”的記號和印記。
    2. 六1、2顯示,耶利哥城墻塌陷,完全是上帝的作為,而以色列人要作的,就是唯獨信靠上帝的應許(雖然他們還是要照上帝的吩咐繞城、吹角、呼喊)。信心就是相信上帝的恩惠,相信上帝的應許。但在相信的同時,也不忽略自己的責任,要遵行上帝已經啟示的旨意。
    3. 喇合因著保護了兩個以色列探子,而成為以色列民的一部分,甚至成為耶穌基督的直系血親。從喇合的例子,我們看見上帝是公義的,凡以信心投靠上帝的,上帝必然施恩;而抵擋上帝的,上帝就刑罰他們(例如迦南人)。上帝阻擋驕傲的人,賜恩給心靈痛悔的人。這是上帝永恆的計劃與對待人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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