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udy 11 Joshua 15:13~17:18 (1.8.15)

研經題目:
1. 你的環境是否如同迦勒的女兒押撒面對著那貧瘠、且受偉人蹂躪之南地一樣,似乎毫無前途嗎?如果是的話,請將她的態度與路十一13,以及腓四19 作一比較,並且要心存感謝!
2. 今天這段經文裏所敘述的產業是誰的呢?各支派和約書亞所表現的是什麼態度呢?約瑟的子孫為地業提出特別的要求時,他們為什麼沒有像迦勒一樣受到誇獎呢(十四13)?
3. 請用一本經文彙編來研究一下以法蓮人的品性。你贊同伊利科(Ellicott)所說「他們不住地斷言他們在以色列中擁有至高的權利,而卻沒有此等品質的任何表現」的話嗎? 注:十五63,連同撒下五6、7節,證明這卷書是在大衛時代以前寫的。
【經文注釋】(摘自《聖經研修本》)
15:13-19 分給……迦勒……迦勒……趕出,見14:6-15注。俄陀聶(15:17)作為拯救以色列人的士師,在士3:7-11再次出現。
15:16-19 押撒……上泉、下泉。參士1:12-16。關於押撒向她的家人提出要求,並獲得一些東西,請比較利百加(創24:55-67)。押撒的產業(參西羅非哈的女兒們,17:3-6)構成了她嫁妝的一部分,並留在迦勒和俄陀聶的家裏,它見證了上帝對迦勒之信心的持續祝福。(BTSB)
15:13-19 向我們展示了一個充滿活力的信心的典範。按照耶和華的命令,迦勒得到了他的那份產業(第13節)。我們已經在14:6-14中聽到迦勒表達了他勇於冒險的信心;然而,那段經文並沒有告訴我們迦勒在攻打希伯崙時的表現如何。這段經文彌補了這一不足。迦勒不僅口裡說有信心,而且還憑信心行事,耶和華賜給他成功。這不是一個簡單的任務——見我對11:21-22關於亞衲族人的論述。迦勒掠奪了這些人的財產,為他的支派攻下了希伯崙。他把自己的女兒押撒嫁給奪取底璧的人(第16節),這可能表明這似乎是一項難以達成的任務。特殊的困難需要特別的獎勵。大衛後來將為能夠攻陷“堅不可摧”的耶路撒冷的勇士提供頗具吸引力的獎賞(代上11:5-6)。無論如何,俄陀聶攻下了底璧,娶了押撒。迦勒在行動中的信心成為以色列的典範;這裏是最初征服的方式,就是要跟進。當然,這是一個令人畏懼的任務。還有什麼能比與示篩、亞希幔、撻買和他們的部族作戰更可怕的?畢竟,亞衲和無敵應該是同義詞。但請看,當一個支派願意冒著風險順服上帝應許時,承諾穩妥產業的上帝是如何使他們獲得這產業的(出23:30;申7:22-23)。Davis, D. R. (2000). Joshua: No Falling Words (pp. 122–123). Christian Focus Publications.
15:63 以色列人在戰事上取得了巨大勝利,但經文指出,耶布斯人還在耶路撒冷與猶大人同住,直到今日,猶大人不能把他們趕出去,這件事至少在兩個方面令人不安。首先,這使人想起摩西關於禁止留下迦南人,禁止讓他們生活在以色列人中間的多次警告(見6:17注,6:18注)。其次,這引出一個神學問題:猶大人怎麼會 “不能” 趕出他們的仇敵?耶布斯人的神明當然比不上猶大人的上帝強大!這不是第一次不能趕出敵人(13:13),也不會是最後一次。在17:12,瑪拿西人不能佔領一些城鎮,因為 “迦南人偏要住在那裏”。在17:16,以法蓮人不能取下平原,因為迦南人有 “鐵車”。這些陳述似乎與本書的主要神學信念相衝突,即 “耶和華的手大有能力”(4:24),而且上帝曾應許以色列人的領袖約書亞:“你平生的日子,必無一人能在你面前站立得住……你必使這百姓承受那地為業”(1:5-6)。約書亞信這一點,因此在17:18,他堅稱 “迦南人雖有鐵車,雖是強盛,你也能把他們趕出去”。或許以色列人 “不能” 成事的這些話,正是他們靈性滑坡的苗頭,他們不能 “專心” 跟從耶和華(見14:8),這一點在《士師記》中將會越來越明顯。
16:1~17:18 約書亞記16~17章概述了約瑟兩支派的產業:以法蓮和瑪拿西。分配給這些支派的土地位於約旦河西。給瑪拿西支派的地業是給一半支派,因另一半支派在外約旦東得到了地業(見13:29-31)。本章總結了以法蓮和瑪拿西的共同南界(第1-4節),並指定了以法蓮的土地(第5-10節)。下一章對瑪拿西也有同樣的描述(17:1-13)。(FSB)
16:1 第16~17章描述約瑟的子孫撚鬮所得之地,即以法蓮(16:5-10)和瑪拿西(17:1-13)的分地。
16:10 沒有趕出,見15:63注。
17:3-6 遵照耶和華曾吩咐摩西的話(見民27:1-11,見民36:1-13所述要求),西羅非哈的女兒得著她們的產業;見14:6-15注。
17:12 不能趕出,見15:63注。
17:14-15 隨著以色列人湧入迦南,他們開始在一些從未有人居住過的地方定居,如山地和荒野。這些地方不易耕種,因此為了能在那裏定居下來,以色列人借鑒或發展了嶄新的農業技術。定居者在山地發展的一項主要技術是用梯田來耕種,同時還在這些地方大量興建過去非常罕見的抹灰蓄水池和石砌筒倉。
17:14 你為什麼僅將一閹一段之地分給我們為業呢?約瑟的後裔認為自己是兩個支派,而不是一個。見16:1~17:8的注釋。(FSB)
17:15-18 約書亞回應了這一抱怨,挑戰約瑟後裔去砍伐比利士人和利乏音人的林地。他們抱怨說,他們在軍事上處於劣勢:敵人有鐵車(16節)。約書亞相信他們無論如何會趕走迦南人(17-18節)。(FSB)
17:16-18 和11:4所描述的輕型戰車不同,住平原的迦南人使用鐵車,車身可能有鐵制裝甲,有六根輻條的輕便車輪包有鐵制箍頭(另見士1:19)。這樣的軍事裝備著實讓人膽戰心驚,但約書亞堅稱,鐵甲銳兵不能使信心動搖,迦南人雖有鐵車,雖是強盛,你也能把他們趕出去(見15:63注)。
答:1. 15:14-19記載迦勒的信心,打敗了亞衲族,攻下了底璧。面對擺在前頭的困難環境,迦勒的女兒押撒也有同樣的信心,知道上帝會把好東西賜給祂的兒女,因此可以勇敢對抗人生的任何困難。
2. 今天這段經文敘述的產業都是屬於耶和華的,分給了猶大、以法蓮、瑪拿西等支派。他們的態度,尤其從約瑟的子孫以法蓮和瑪拿西支派的表現來看,似乎以自己支派“族大人多”為傲,而且對耶和華的賜福感到不滿足(參17:14的抱怨)。這和迦勒的信心形成了強烈對比。約書亞自己雖是以法蓮支派,並沒有因此偏心,多分地給他自己所屬的支派,而是要他們勇敢爭戰,開發上帝賜給他們的山地,打敗迦南人的鐵車。
3. 以法蓮支派從一開始就在以色列人當中享有威望(他們以約瑟的長子自居),領導以色列民進入迦南地。但這威望使他們瞧不起猶大支派,以法蓮支派領導的北方支派一直不希望受大衛統治,最終背叛了大衛(見王上12:16)。因此,Ellicott所說的這句話,似乎是對的。最終,以色列國的王權從以法蓮支派轉移到大衛支派上(見詩篇七十八67-68)。
LikeLik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