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udy 17 Exodus 23:20~24:18 (1.10.19)

研經題目:
1. 廿三20~33。請思考神向百姓所作的應許,和祂對他們的要求。你能想到在基督徒生活上,對基督徒所作相似的屬靈應許和要求嗎?
2. 廿四1~18。為什麼這一日在以色列歷史上是重要而具有重大意義的一日呢?百姓將自己委身於什麼呢?為什麼這約稱為「定罪的職事」(參林後三7、9)呢?神對所造成這種情況的答覆是什麼?比較利十七11;來九22。
【經文注釋】(摘自《聖經研修本》)
23:20~24:11 本段落以兩段對以色列的鼓勵結束。首先,神應許耶和華的使者將走在祂的子民前面,以領他們到達應許之地(參3:2;書5:13-15)。上帝自己的名字和權柄就“在使者裏面”(出23:21:《和》作:使者是“奉我名來的”);祂是上帝自己有形的代表。第二,上帝召喚摩西和以色列的代表上山,以便透過獻祭和用餐來確認祂的聖約。正是通過“立約的血”,以色列人成為上帝的子民(24:8),並且藉著同樣的血,上帝的子民可以看見以色列的上帝,並在祂的面前享用筵席。同樣,今天的信徒不僅藉著耶穌的靈繼續得到上帝同在的應許(太28:20;約14:16-17,25-26;弗1:11-14),而且我們繼續參與通過“立[新]約的血”應許耶穌同在和能力的聖餐(太26:26-29;路22:19-20;林前11:23-26)。這樣,我們也會得到鼓勵,繼續跨越這片曠野,前往上帝的城(來11:13-16)。(GTB)
23:20-33 得地的命令。上帝應許要差遣天使行在祂的百姓前面,護送他們進入迦南(20、23節);上帝又呼召以色列民順服祂,趕出迦南諸族,摧毀他們的祭壇,並且忠心地單單事奉上帝。
23:20-22 走在以色列人前面的使者與上帝密切相關,這從經文對祂的描述可見一斑:上帝告訴以色列人不可 “違背祂”(21節,見《和》注),因為祂必不赦免你們的過犯,也因為祂是奉我名來的(21節,這暗示上帝的屬性和性情),並且聽從祂的話就是照著我一切所說的去行(22節)。約書亞最終帶領百姓進入應許之地時,他在耶利哥城外遇到了稱為 “耶和華軍隊的統帥” 的使者,那使者說的話,與上帝在燃燒的荊棘中向摩西講的話幾乎完全相同(見3:2;書5:13-15)。祂的稱謂和拔出來的刀,似乎顯示祂就是保護以色列的使者(見14:19),也就是上帝在這裏所應許的那位使者,祂要帶領以色列人進入迦南,並走在他們前面(另見33:2)。
23:23 我的使者。見3:2,14:19的注釋。與第3章一樣,這位使者與上帝本人密切相關;這一點在上帝的指示中尤為明顯:“你們不可違背祂,因為他必不赦免你們的過犯,因為我的名在祂裏面”(第21節)。此外,聽從這位使者就是聽從上帝(第22節)。即使在以色列的拜偶像行為(第32章)危及到會幕的建造之後,這裏的應許也沒有撤回(32:34;33:2)。這似乎由“耶和華軍隊的統帥”應驗了,祂出現在約書亞面前(書5:13-15),所說的話與上帝之前在燃燒的荊棘叢中對摩西所說的完全一致(3:5)。(BTSB)
23:24 你不可跪拜他們的神,見20:3注。
23:25-26 在埃及人和迦南人所拜的眾神中,有些被認為能主宰莊稼、健康或者生育。上帝透過祂在埃及行的神蹟,顯明祂掌管生活中的一切。祂呼召以色列人單單事奉祂,應許賜福給百姓,供應他們食物,賜給他們健康(25節,另見15:26),以及後代得以繁衍(23:26)。
24:1-18 立約的憑據。這段經文描述了所立聖約的三個方面:(1) 摩西帶領以色列百姓獻祭給上帝,再次確認上帝與他們所立的約(3-8節);(2) 摩西、亞倫和他兒子,以及眾長老敬拜上帝,並在上帝面前吃喝(1-2、9-11節);(3) 摩西和約書亞再往山上走,以便摩西獨自進入代表上帝臨在的雲中(12-18節)。
24:1-18 第24章在立約(20~23章)和關於會幕的指示(25~31章)之間起到了橋樑的作用。這段經文描繪了以色列民接受了摩西所解釋的聖約條款(第3節)。第3-8節的場景是正式的、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對約的確認,作為耶和華和以色列之間的契約(比較19:8)。本章可分為四個場景:對摩西的指示(1-2節),通過獻祭印證聖約(3-8節),神聖筵席(9-11節),以及摩西再次登上西奈山(12-18節)。(BTSB)
24:1-2 這段經文解釋上帝在西奈山與百姓同在的不同情況,是要讓以色列人為建造帳幕做好準備。三群人代表三個能親近上帝的不同層次:(1) 百姓不可……上來(2節);(2) 摩西、亞倫和他兒子,眾長老要遠遠地下拜(1節);(3) 惟獨摩西可以親近耶和華(2節)。
24:4 本書三次提到摩西寫下(另見34:28)或被吩咐記下上帝的命令(17:14;另見申31:9),這是其中之一。
24:5 本書曾提到燔祭(10:25,18:12)和平安祭(20:24),但是上帝還沒有規定如何獻祭,也沒有向以色列人描述這些祭的作用。儘管以色列人可能對獻祭的作用有一定瞭解,但是從百姓獻燔祭和平安祭給金牛犢(見32:6),可見他們需要上帝進一步的指示。
24:6-8 經文沒有明確提到為何要將血灑在壇上(6節)和灑在百姓身上,以確認立約;但是這些做法大概代表潔淨祭壇和百姓,並為他們贖罪。血是連接祭壇和百姓的紐帶,象徵上帝和以色列人在約中聯合。上帝呼召以色列人遵守祂的約,以做祭司的國度、聖潔的國民(19:4-6)。在這裏,祂膏抹他們,並讓他們開始過這樣的生活(見來9:18-22)。
24:6-8這種灑血儀式也可能是以色列人按立儀式的一部分,類似於亞倫祭司的按立儀式。但在古代世界,盟約往往是用血來封印的。雙重灑血(一些灑在祭壇上,一些灑在百姓身上),由誦讀盟約義務和以色列民的同意(第7節)分開,表明這裏有這樣的意義。灑出的血是正式頒布的誓言,象徵著如果立約者成為毀約者就會死亡(見創15:8-17;也見創15:9-17,18-21注釋)。寶血還能潔淨百姓,好叫他們在贖罪之後可以進入聖約,開始與神建立新的關係(例如,30:10;利6:30;8:15;16:14-18;17:11)。因此,《新約》表明,灑在祭壇上的血預示著耶穌藉著祂的死為人類贖罪(太26:28;見來9:15-28;彼前1:2)。(BTSB)
24:7 約書極有可能是指十誡(20:1-21)和隨後頒佈的命令和典章(20:22~23:33)。
24:8 立約的血,在最後的晚餐中,耶穌使用 “杯” 這個字時(太26:28;可14:24),是把基督信仰的聖餐比作《舊約》的平安祭(見24:9-11注;參林前10:17-18)。
誠之按:立約的血灑在百姓身上,使約生效(見來9:18-19;請留意,血同時灑在約書上和百姓身上)。血象徵潔淨罪,百姓得以進入約中,也表明只有透過贖罪(來9:21-22),方可建立聖約關係,使以色列民分別為聖來事奉上帝。
24:9-11 摩西、亞倫和他兒子,以及70位長老一同參與獻平安祭(5節),表示在上帝面前團契相交。這段經文描述的重點是:那些人看見以色列的上帝(9-11節),卻安然無恙。33:20 上帝說:“人見我的面不能存活”,所以24:10這裏所 “看見” 的顯然與33:20的不同;參照33:23,這裏也許他們只是看到上帝的局部,而不是全貌(見以下經文注釋:太5:8;約1:18;啟22:4)。他們看到在祂腳下有明淨的地面,可能表明他們所看到的只是上帝的這一部分。
(誠之注:吃喝代表的是團契筵席,這是立約儀式的一部分,參18:12;創31:36;太26:28)
24:13-14 在這裏,約書亞第一次被稱為摩西的幫手(另見33:11;書1:1)。在與亞瑪力人的爭戰中,戶珥曾與亞倫一同扶著摩西的手(17:10-12)。
24:17-18 形狀如烈火,本書往往用火來表示上帝的同在(另見3:2,13:21-22,19:18,40:38;參申4:24,9:3)。摩西是上帝揀選與祂見面的人,因此他進入雲中而沒有被擊殺(見24:9-11)。
誠之:這雲彩被稱為 “上帝(同行的)榮耀”,是上帝彰顯祂的臨在,希伯來文特別稱其為shekinah(音譯 “舍金納”,意為 “居住或同在”)。按:聖經中沒有舍金納(שכינה ,dwelling)這個詞,其詞根是 שָׁכַן or שָׁכֵן (shakan or shaken),意思是居住,定居。
1. 廿三20~33。請思考神向百姓所作的應許,和祂對他們的要求。你能想到在基督徒生活上,對基督徒所作相似的屬靈應許和要求嗎?
答:上帝應許要差遣使者(這位使者具有如同上帝一樣的權柄,代表耶和華的同在)走在百姓面前,在路上保護他們,帶領他們進入應許之地,為他們爭戰,趕出迦南人,並賜福給他們。上帝的要求則是要百姓聽從使者的話,不違背祂。在基督徒生活中,上帝也應許與我們同在,賜福給我們,保護我們,帶領我們進入新天新地。
2. 廿四1~18。為什麼這一日在以色列歷史上是重要而具有重大意義的一日呢?百姓將自己委身於什麼呢?為什麼這約稱為「定罪的職事」(參林後三7、9)呢?神對所造成這種情況的答覆是什麼?比較利十七11;來九22。
答:這一日是西奈之約(出19:1-25)正式生效的日子——在西奈山頒布的聖約得到確認。百姓立志遵行上帝吩咐的一切話。這約之所以被稱為“定罪的職事”(林後3:7、9),是因為律法和誡命是上帝對人的要求,而罪人無法藉著遵行律法得生命(這不是上帝頒布律法的目的,律法的目的是引我們到基督那裏,加3:24)。上帝對律法是定罪職事的回答是:差遣祂的愛子降世為人,捨命流血,死在十字架上,代替罪人承擔了律法的咒詛,滿足了上帝公義的要求,並且白白地藉著人的信將生命賜給不配的罪人,贖清他們的罪債(利17:11;來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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