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udy 11 1 Corinthians 14 (1.11.11)

研經題目:
1. 試在心中構想出哥林多教會崇拜時的一幅圖畫。它在哪些方面與今日教會崇拜的情形不同呢?它是否包括我們今天不再熟悉的特徵,若能恢復是大有裨益的?
2. 有哪兩種原則應當左右人在公眾崇拜和教會聚會中的舉動呢?保羅在他對哥林多之公眾崇拜的指示中怎樣應用這些原則呢?
3. 在哥林多的教會中似乎有許多人渴慕能說方言。保羅對於這種恩賜的評價如何?保羅對那些切慕聖靈之表現的人有什麼忠告呢?你熱切地渴慕的是哪一種恩賜呢?
注:
3節。先知講道可以包括預言未來的事(徒十一28),但更正常的情形是說神的旨意,為要「造就、安慰、勸勉人」。它與無法瞭解的「方言」對比起來,是容易明白的,而且實際上與聽眾有關的。
【經文注釋】(摘自《聖經研修本》)
14:1-25 在上一章中,保羅把重點完全放在愛上。現在他又回到了之前的指示,要追求更大的恩賜(12:31)。(BTSB)
14:1 切慕,雖然哥林多教會有濫用屬靈恩賜的現象,但保羅沒有要求他們停止使用屬靈恩賜,而是鼓勵他們繼續追求。這表明保羅相信上帝賜下這些恩賜是為了教會的益處(12節,12:31)。作先知講道,見12:10注。
14:2 原不是對人說,乃是對上帝說,保羅把 “說方言” 看作一種讚美和禱告的形式,但所使用的是說話的人自己也不明白的語言。這些方言沒有人聽出來(《和修》“沒有人聽得懂”),暗示保羅認為在大多數情況下,哥林多教會中的方言是人無法聽懂的語言。這與徒2:1-13中門徒被聖靈充滿,按著聖靈所賜的口才說起別國的話不同。關於方言和預言,見12:10注。
14:2 方言,見12:10注。有人認為保羅所指的是非人類的語言,就是在個人親密向神禱告時在入迷狀態下所說的話(可能是不由自主地說的)。不過,不經翻譯的外語也可以是對神說,而不是對人說的,因為根本「沒有人聽得懂」。在靈裏:與用理智說話相對(13~15節),這一節有兩種解釋:(1) 甚至連說話的人也不明白自己所說的;或是(2) 這一句應譯作「在聖靈裏」,以強調講說奧秘的事情是出於神的感動。奧秘的事:不是神秘莫測的事,而是尚未被揭露的神聖真理。(新譯本聖經研讀版)
14:2 不是對人說話,乃是對上帝說……講說各樣奧秘,這節經文(參見第14節)用一種與使徒行傳2:4-11中提到的說方言的恩賜似乎不一致的方式描述了說方言的恩賜(儘管有人認為五旬節的神蹟是聽力的神蹟)。因此,許多人認為保羅所處理的是不同的東西——一種用於親密禱告的狂喜語言(羅8:26)。然而,譯為“方言”的詞是希臘語中“語言”的正常用詞。第二,保羅用“奧秘”一詞來表示尚未披露的神聖真理。這個詞沒有英語 “mysterious(神秘的)”的意思(見2:7注釋)。第三,第10、11節以及第21節支持這樣的觀點,就是即使在這裏,保羅也是在說人類的語言(12:8-10注)。在聖靈裏,這裏所說的“方言”是啟示性的,所說的都是聖靈所啟示的事。正如彼得引用《約珥書》第2章所暗示的,在五旬節時宣告神的大能作為的“方言”是先知預言的一個次分類,類似於上帝透過約珥和其他舊約先知說出祂的話(徒2:16-18)。(RSB)
14:4 說方言的,是造就自己,雖然說方言的人不明白自己所說的是什麼,但他是在用心靈向上帝禱告(見2、14、28節)。
14:4 造就自己。他們不一定是自私的,但他們並沒有造就教會。用未曾學過的語言說方言的人得到了造就,但其他人卻沒有得到造就。作先知講道的人“造就教會”:所有聽到預言的信徒都得到了造就。(BTSB)
14:4 造就自己:意味著那些說出不能翻譯的話的人,即使不明白信息的內容,仍能從有關經歷中得到鼓舞和安慰。(新譯本聖經研讀版)
誠之按:保羅雖然說,說方言只能「造就」自己(這不是恩賜本身的目的),他卻沒有解釋具體有什麼造就。比較合理的理解是:講的人能夠明白自己說話的內容,自己能明白,自己就得造就。
14:5 我願意你們都說方言,雖然保羅要為說方言設界限,但不代表他認為哥林多信徒應該放棄這種恩賜。事實上,擁有這種恩賜的人能夠得到造就(4節),把方言翻譯出來就更能造就教會(另見13、18、27、39節)。但作先知講道仍然比說方言強,因為講道既清楚明瞭,又無需翻譯,就更直接地造就教會。若不翻出來,暗示教會中若有懂得翻方言的人,方言和先知講道都是可理解的,那麼這兩樣恩賜就同樣可貴了。但同樣可貴並不等於有同樣的功用。先知講道所根據的是上帝臨到講道者的話語,是上帝向人說話(25、30節;參徒11:28,21:4、10-11);說方言則通常是人向上帝發出讚美詩(14:2、14-17、28;參徒10:46)。
14:6-19 保羅使用幾個例子指出,若有人說方言而沒有人翻方言,其他人就無法得著造就。這表明人是通過理性上的理解得著造就的。
14:14 保羅比較我的靈和我的悟性(《和修》“我的理智”)可見他所說的靈不是聖靈,而是人的靈(誠之按:14:32,先知的靈)。當保羅說人的 “靈”,他是指人內心一種無形的能力,使人特別可以明白關於上帝的事(見2:10-15,5:3-5;羅1:9,8:16;《和》有時譯為 “心”、“心靈”)。“悟性” 指人類理智方面的領悟力(14:19,1:10)。
14:14-15 當信徒用未曾學過的方言向神說話時,他們的靈參與其中,卻不包括自己的悟性,因他們不明白自己所說的。而當悟性參與其中時,就知道自己在說什麼,聽見的人也會從所說的內容中受益。(BTSB)
14:16-17 你用靈,意思是你只用靈(方言),而不用心去理解(見14:2注)。不通方言的人(原文直譯:外行人),在這裏指對基督信仰感興趣的慕道者(見23-24節)。在聚會中,沒有翻譯出來的方言完全無法造就人,不能引導人全然委身於基督。
14:18 方言,見12:10注。
14:20 見3:1-3。保羅告訴哥林多信徒,如果教會中沒有人能翻譯方言,那就不要說了;否則,那是不關心他人需要的表現,是小孩子的行為。
14:21 保羅引用賽28:11,那裏記載上帝使用正在入侵以色列的亞述軍隊,用以色列人聽不懂的外邦語言說出審判他們的話。
14:22-25 說方言……作證據,乃是為不信的人(“證據” 《和修》作 “標記”),這種證據不是正面的(如約2:11,20:30-31,那裏譯作 “神蹟”,不能領人歸主;而是反面的證據,是向不信主的人宣告上帝的審判(如在14:21)。對於不通方言和不信主的人來說,聽到沒有翻出來的方言就如同受到審判一樣,因為他們聽了之後,會認為基督徒是瘋狂了,就離開教會,不再回來;這樣,他們就失去了聽福音的機會。作先知講道……作證據,乃是為信的人,雖然先知講道的主要目的是造就信徒,但也可以揭示不信主的人心裏的隱情,叫他知罪,引導他敬拜上帝:這一點與說方言的作用不同。基督徒看到不信主的人歸向基督,就因上帝的作為而受到激勵,這樣,先知講道就是上帝賜福給教會的一個正面 “證據”。可見,《聖經》中的 “證據” 可以是正面的,也可以是反面的(參出8:23,10:12;路21:11;羅15:18;“證據” 在那些經文中譯作 “神蹟” 或神蹟奇事)。
14:22-23 可以說未曾學過的語言的恩賜的確是一種“證據/記號”(第22節)——不是給基督徒的記號,因為他們知道信徒是在用這種恩賜讚美上帝,而是給非基督徒的記號,因為他們會因此認為基督徒腦子有問題,這可能會使非基督徒因為不信而變得更剛硬。(BTSB)
14:24-25 說預言比說未翻譯的方言要強,因為參加教會聚會的非基督徒在聽見預言的話時,會被定罪,並被受感動承認上帝臨在會眾當中。(BTSB)
14:26 你們聚會的時候,這節經文讓我們管窺早期教會在以基督身體的身份聚集敬拜上帝時,所進行的活動。崇拜的內容包括詩歌……教訓……啟示……方言……翻出來的話。為了避免喧鬧和混亂(參23、33節),保羅強調這些活動都必須 “規規矩矩地按著次序行”(40節)。描述早期教會崇拜聚會的經文到此結束。造就人可以媲美建造聖殿(見3:16;參出25:8)。
14:27 輪流著說,暗示說方言不是 “亢奮地說話”。在聚會中,說方言的人神志清醒,能控制自己,而且可以各人輪流著說。要一個人翻出來,翻譯的既可以是另一個人,也可以是說方言的那個人(見13節)。
14:28 只對自己和上帝說,如果沒有人翻方言,說方言的人就應該只在個人禱告時,而不在公開場合說方言。
14:29-35 在地方教會的聚會中說預言的規則:(1) 在一個崇拜服事中,只有兩到三個有預言恩賜的人可以發言;(2) 教會中具有“辨別諸靈”(12:10)恩賜的人,即辨別預言的來源,必須察驗預言;(3) 有預言恩賜的人必須依次發言,不能打斷前一個發言者(因為預言不是一個發言者不能控制自己的狂喜事件,也因為上帝是一位有秩序與和平的上帝);(4) 婦女必須“閉口不言”(第34節,見注釋)。(BTSB)
14:29-33 提到應如何正確地運用說方言的恩賜後,保羅繼續談及其他同樣影響聚會秩序的問題,並提供指引。由於他曾強調講道的重要性,因此他指出即使是運用這恩賜也得遵守秩序:“講道的,也只可以兩三個人講”(在整個聚會期間或聚會期間的不同時候),“其餘的人”(或許是指其他擁有講道恩賜的人)應評估(衡量)他們所說的,以確定它的真實性。哥林多信徒很明顯在說方言或講道時,沒有顧及旁人或信息的內容(見12:2-3註)。他們的混亂再次威脅到教會這個身體的合一,與“和平”的神並不相配。(RSB)
14:29 其餘的就當慎思明辨(《新譯本》衡量他們所講的),“其餘的” 指整個教會,不只是有作先知講道恩賜或有辨別恩賜的信徒,因為有作先知講道恩賜的人,不一定會比其他基督徒有更好的判斷力(參帖前5:20-21和約壹4:1-3;那些經文同樣要求全教會去察驗先知的講論)。那些聲稱受聖靈感動說話的人有可能是錯的,所以會眾必須辨別先知的講道是否真正從上帝而來。有些解經家認為,這暗示保羅認為哥林多教會中的先知講道,不像舊約先知所說的話,也不是具有絕對權威的 “上帝的話語”;但有些解經家不同意這種觀點。
14:32 先知的靈,似乎指聖靈在先知裏面做各種工作(參啟3:1、4:5中同樣的用法)。聖靈不會強迫人違背自己的意思去作先知講道。
14:34 像在聖徒的眾教會一樣(《和修》33節 “在聖徒的眾教會中”。早期的抄本都沒有劃分章節,《聖經》今天的節碼最早在1551年才出現),在本書信的其他地方,保羅吩咐哥林多信徒行事為人要按照 “所有教會” 都遵循的行為模式(見4:17,7:17,11:16,16:1)。這裏提到 “眾教會”,暗示保羅不是針對某個特定教會的情況。
14:34-35 婦女在會中要閉口不言,只要作妻子的在衣著上不使丈夫蒙羞(11:5),保羅似乎也允許她們在教會中禱告和講道說預言(11:5、13),因此這節經文很難理解成保羅嚴格禁止婦女在教會中發言(參徒2:17,21:8-9)。保羅可能是禁止婦女大聲說話和論斷先知的講道(上文正提到判斷先知的講道:參14:29),因為這樣做會破壞男性(或丈夫)作帶領者的秩序。正如律法所說的,保羅大概想女人受造時是 “從” 男人而出,“為” 男人而造(見11:8-9;創2:20-24);也想到在舊約時代的以色列民中,通常是男性擔當帶領者的角色。
14:34 閉口不言。顯而易見是指當其他人察驗說出口的預言時。保羅並不是在發佈一個要婦女保持沉默的一般性命令:她們在教會的集會中仍然可以禱告和說預言(11:5)。保羅是針對已婚婦女(第35節),她們可能想參與評論丈夫說的預言,或因與丈夫說話而擾亂禮拜。“順服”,已婚婦女要敬重自己的丈夫,避免在崇拜儀式中做出任何讓丈夫蒙羞的事,例如,評論丈夫所說的預言(這是第34-35節的背景)是錯誤的——這是應該由其他人來宣佈的裁決。正如律法所說的,保羅似乎籠統地訴諸於女人在創世記第二章中是從男人創造出來的。(BTSB)
14:37 是主的命令,這就強有力地肯定了保羅的著作擁有絕對神聖的權威。保羅似乎知道他憑著使徒權柄寫信給教會時,他的話語就有著與《舊約》同等的權威(另參提前5:18;彼後3:15-16)。
14:39 保羅在這裏清晰地表達了他的主要觀點,以總結上文複雜的論證。這是他在這封信中常有的做法(參7:39-40,10:31~11:1、33-34)。
1. 試在心中構想出哥林多教會崇拜時的一幅圖畫。它在哪些方面與今日教會崇拜的情形不同呢?它是否包括我們今天不再熟悉的特徵,若能恢復是大有裨益的?
答:哥林多教會的崇拜有詩歌、教訓、啟示、方言等等元素(14:26)。在崇拜中可能有人用方言禱告、讚美(保羅要求方言必須有人翻譯,14:13、27-28,才能造就教會,14:4-5、12-13),也有人在說預言(然後有人評論、衡量,14:29;婦女在聚會中可以禱告、說預言,但必須有順服權柄的記號,如蒙頭,11:5、13;但婦女必須閉口,不評論丈夫說的預言,以表明她們對丈夫的順服,14:34-35)。用方言禱告,以及說預言,是我們不再熟悉的。因為這些恩賜似乎跟正典尚未完成的救贖歷史時代不同,那時初代教會正在立定根基,把教會建立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等到正典完成,這些超自然恩賜就不是那麼必要了。我們不必期望能恢復這些恩賜,因為我們已經有書成的上帝的超自然啟示——就是聖經了。如果有兩人以上說預言(先知講道),然後有人“分辨”(衡量、評論)不知道會是什麼情景,也許會有許多火花,更刺激會眾深入思想上帝的話。
2. 有哪兩種原則應當左右人在公眾崇拜和教會聚會中的舉動呢?保羅在他對哥林多之公眾崇拜的指示中怎樣應用這些原則呢?
答:在公眾崇拜和教會聚會中,必須把握兩個原則:1) 凡事都當造就人(14:26b,另參14:3-5、12、17);2) 凡事都要規規矩矩按著次序行(14:40)。因此,保羅指示:1) 切慕說方言恩賜,不如切慕說預言的恩賜;而且如果說方言,就必須有人翻譯;2) 說方言或說預言,都要按順序輪流說(14:27、29);3) 妻子在聚會要順服丈夫的權柄,不可評論丈夫說的預言。
3. 在哥林多的教會中似乎有許多人渴慕能說方言。保羅對於這種恩賜的評價如何?保羅對那些切慕聖靈之表現的人有什麼忠告呢?你熱切地渴慕的是哪一種恩賜呢?
答:保羅認為,說方言是一種可以切慕的屬靈恩賜(14:1)。然而,說方言不如說預言的恩賜。因為說方言是對自己和上帝說(14:2、28),可以造就自己(14:4)。而且為了造就別人,就必須有人翻譯(14:13-19)。切慕聖靈恩賜的前提是愛心,要能造就教會、造就他人,而不是為了顯示自己高人一等,高抬自己、貶低他人。自私自利,是“在心志上作小孩子”(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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