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udy 4 Micah 6:1~7:6 (1.12.16)

研經題目:
1. 六1~8。耶和華指控祂的百姓的內容是什麼?忘恩和誤會豈不仍然是他們的特色嗎?例如引用西二20和三1~4。神在我們身上找到了祂已指示我們的嗎(8節;「所要的」照字義是「企圖獲得的」)?
2. 六9~七6。罪帶來荒涼(六13、16)和社會的崩潰(七2~6)。我們:(a) 承認,並 (b)為這種令人悲哀的現代故事而難過嗎?我們的生活在這種情況中像明光照耀嗎?請將七8和腓二15作一比較。
注:
1. 六5。巴蘭三次為巴勒的仇敵祝福,他原是希望他來咒詛他們的(民廿二~廿四)。「從仕亭到吉甲」,指過約旦河。「知道」這裏是「喜愛」的意思;比較三1。
2. 六9~16。經文有點混亂;但明顯地,邪惡的以色列正受到嚴厲的警告。
3. 六16。「暗利的惡規」:比較王上十六25、26。「因此我必使你……」:不是表示原因的子句,而是表示目的的子句。
【經文注釋】(摘自《聖經研修本》)
6:1~7:20 耶和華譴責並復興祂的百姓。這段經文描述上帝譴責祂的百姓(6:1-8),講到聖約關係中的危機(6:9~7:7)。彌迦表明他相信上帝必為人伸冤(7:8-13),並宣告上帝必以憐憫之心牧養祂的羊群(7:14-20)。
6:1~7:20 第三個循環。第三個循環由三個不同形式的審判預言組成:一個訴訟,一個典型的審判預言,和一首哀歌。哀歌在最後的救贖預言中被勝利之歌取代。(BTSB)
6:1~7:7 審判預言。第三個循環前半部分的三個審判預言以下列形式呈現:(1)訴訟(6:1-8);(2) 典型的審判預言(6:9-16),和一首哀歌(7:1-6)。彌迦在這黑暗時刻的個人信仰見證(7:7)形成了從哀歌到勝利之歌(7:8-20)的平穩過渡。這首歌由四個可能原本獨立的救贖預言組成,長度大致相同。哀歌、彌迦的見證和勝利之歌都以“我”這個關鍵詞開始(7:1、7、8),可能分別指的是耶和華主、彌迦和錫安女子。無論如何,彌迦應被視為與耶和華和錫安有團契聯合的關係。(BTSB)
6:1-8 譴責以色列違背聖約。在這個“聖約訴訟”中,彌迦呼喚受造物來見證(1-2節),上帝質問祂的百姓,並給他們回答的機會(3節)。上帝述說祂過去對百姓的信實(4-5節),並要求他們遵守聖約(6-8節)。
6:1-8 耶和華控告以色列。參申32;詩50;賽1:2-3。它由四部分組成:(1) 背景。耶和華傳喚彌迦為耶和華辯護(見第1a節),山被傳喚為耶和華的證人(第2節)。(2) 指控。以色列沒有回報耶和華的愛(第3節),在以色列形成國家的初期(第4節)和末期(第5節),耶和華在拯救行動中兩次展示了祂的愛。耶和華的控訴旨在使以色列人醒悟過來,“追念”祂的拯救,並親自“知道”祂(第5節)。(3) 以色列的回應被斥責。一個離經叛道的敬拜者,代表這個國家,通過用祭品賄賂上帝來獲得祂的青睞。彌迦用荒謬的極端方式諷刺他們的賄賂:祭品本身永遠無法與神建立適當的關係(第6-7節)。與神的正確關係取決於對神的律法發自內心的順服(第8節)。這樣的標準暗暗地譴責了看似虔誠卻不悔改的以色列。(BTSB)
6:1-2 先知的傳喚。聽(另見1:2,3:1),彌迦傳喚當事人(以色列、受造界、上帝)到庭。爭辯……爭辯的話(《和修》“……指控”,譯自希伯來詞rib),暗示這是一個訴訟程序(參7:9;賽41:21,50:8;耶2:9)。先知邀請上帝把祂的案件擺在受造界面前(山嶺和地……的根基);上帝在6:3-5陳明祂的案件。
6:3-5 上帝的質問和拯救的作為。上帝先提出兩個問題,然後列舉祂施行拯救的例子。
6:3 我的百姓,上帝提醒以色列,祂與他們之間的聖約關係。本節的兩個問題假定以色列人認為上帝虧待了他們。你可以對我證明(《和修》“你回答我吧!”),這是要以色列人說明他們抱怨的理由。
6:4 我曾將你……領出來……救贖你……在你前面行,是上帝一手策劃以色列人出埃及的事件(參摩3:1-2)。
6:5 本節提到巴勒和巴蘭(民22~24章),是要提醒以色列人:上帝想賜福給他們,而不是要詛咒他們。追念……好使你們知道,現在數算上帝過去守約施行拯救的恩典,可以使百姓的信心剛強。在進入應許之地的最後一段旅程中(書2~4章),以色列人從什亭到吉甲過約旦河。在什亭,百姓違反了聖約(民25:1-9);到了吉甲,聖約得著重申(書5章)。
6:6-8 百姓的反應和先知的答復。這段經文由問題(6-7節)和回答(8節)組成,直接回應上帝在3-5節提出的問題。
6:6-7 我朝見耶和華……當獻上什麼呢?這是給每個時代所有人的問題。至高上帝,與人立約的上帝同時也是超越萬有的上帝。豈可獻……,獻祭的價值升級為試圖確定需要付上多少價銀才可得到上帝的同在。關於獻祭的提議越來越荒謬,最後演變成暴行(萬萬的油河……我的長子)。彌迦揭露,百姓錯誤地視獻祭為入場費,而不是上帝向悔改的人(他們按照第8節表達感恩)賜下恩典和赦免的途徑。關於先知對獻祭的更多看法,見摩4:4-5注。
6:8 上帝所要的愛的主要形式是:公義(行公義)、憐憫(好憐憫)、忠心(存謙卑的心……行),這些才是上帝百姓對上帝的救贖應當作出的回應(太23:23;參申10:12-13;撒上15:22;賽1:11-17;何6:6)。關於“公義”的含義,見以下經文注釋:賽42:1;耶22:3;摩5:7。你的上帝,與“我的百姓”(6:3、5)相對應。
6:8 這個著名的標準定義了與神的正確關係(參耶22:3;何6:6;雅1:27),必須在訴訟背景下閱讀(6:1-8)。指控的原告要求祂的子民“追念”祂的拯救作為(6:5)。如果沒有悔改和新的心來認同神的救贖歷史,就不能滿足內心全然順服的標準。 世人,見第6節和注釋。 謙卑地,或“謹慎地”(見NIV文本注釋)。“謙卑地”是一個只在這裏出現的希伯來語的傳統翻譯,但新的語言學證據認為應作“審慎地”(BTSB)
謙卑地,這個希伯來語詞只出現在《舊約》中。傳統上它被理解為指謙卑,但它最有可能表示謹慎或深思熟慮。(FSB)
6:9~7:7 關係的危機。這段經文繼續敍述上帝的“訴訟”,控告城邑和其中的百姓犯下的具體罪行(6:9-12)。宣告上帝的審判(6:13-16),以及預見百姓犯罪帶來的結果(7:1-6)。
6:9-16 聖約咒詛得應驗。本節由四部分組成。(1) 講論:耶路撒冷(6:9)。(2) 指控。不道德的商業行為和虛假、暴力的言論(6:10-1)。(3) 判決。疾病(6:13-14)和掠奪農作物(6:15)。(4) 總結。重述指控和司法判決,加上“萬民的羞辱“(6:16;參申28:37;《和》我民的羞辱)。這個司法判決應驗了在摩西之約中所威脅的徒勞無功的詛咒(利26:16、26;申28:18、40、51)。(BTSB)
6:9-12 上帝譴責百姓背信。在引言之後,上帝直接譴責這城的不義、暴力和欺騙。
6:9 這城可能指耶路撒冷和其中的居民,他們本該在世上作敬虔的典範。
6:10-11 非義之財……可惡的小升斗(《和修》“……惹人生氣的變小了的伊法”),第11節與第10節平行,澄清了第10節難懂的希伯來文,即上帝不能容忍祂的百姓通過不義的商業行為來聚斂財富(箴11:1,16:11,20:10)。
6:12 舌頭是詭詐的,詭詐的砝碼(11節)自然伴隨著詭詐的言語。
6:13-16 上帝審判背信的百姓。這段經文首先記述概括性的審判(13節),隨後舉例說明聖約的詛咒(14-15節),最後恰當地總結上帝的案件(16節)。
6:13 因此,我擊打你……使你……荒涼,上帝親自宣告判決。這句概括性的審判陳述,將上文提到的惡行(10-12節)與接下來的具體判決(14-15節)聯繫在一起。
6:14-15 你必撒種,卻不得收割,這些解說性的聖約詛咒,使用人稱代詞你來抓住人的注意力,強調以色列百姓的工作最終徒勞無功(參申28:30-31、38-40;摩5:11;番1:13;該1:6)。上帝掌管天氣和農作物,因此,百姓背離上帝必帶來嚴重的經濟後果。
6:15 橄欖,在基色、特貝米辛、伯示麥和特但的遺址,都發現了早至主前8世紀一主前7世紀的壓榨橄欖器具。壓榨橄欖油通常的做法是:把橄欖放在下面礁石的凹處,利用上面碾石的重量碾壓橄欖至出油,然後將油裝到桶裏。
6:16 在所有小先知書中,暗利和亞哈只出現在這裏。彌迦指出北國的這些王對南國猶大的不良影響(參王上16:25-33)。順從他們的計謀,猶大人不聽從真正的謀士(4:9)反而順從這些邪惡的王,結果導致他們荒涼……令人嗤笑……羞辱:城邑像其中的居民一樣被輕視。我民,上帝仍然稱他們為“我民”,表明他們仍有盼望。
7:1-7 悖逆的後果:社會動盪。看見書中的詛咒(6:13-15),彌迦哀歎沒有虔誠人(7:1-4),甚至在最親近的家庭成員之間也有嚴重的不忠(5-6節)。本章經文以宣告對上帝的救恩盼望作為結束(7節)。
7:1-7 彌迦哀歎找不到正直人(1-4節),他哀歎由此產生的社會和國家混亂,這既是他們犯罪的結果,也是對他們的懲罰(4-6節)。特別引人注目的是對家庭秩序崩潰的描述。然而,彌迦的結論是,他相信上帝的審判之外還有救贖(第7節)。(RSB)
7:1-6 一首哀歌:以色列的苦難。它包括以下內容 (1) 指控。徹底腐敗(7:1-4a)。(2) 懲罰。社會無政府狀態(7:4b-6)。指控和後果通過“籬笆”(希伯來語mĕsûkâ,7:4a)和“擾亂不安”(希伯來語mĕbûkâ,7:4b)的頭韻聯繫起來。(BTSB)
7:1-2 夏天的果子已被收盡……摘了葡萄……虔誠人滅盡,人們在夏天收割後的田地上撿拾,希望能撿到遺留的果實。彌迦的搜索無果而終,即沒有虔誠人,只有悲傷和徒勞(賽17:6;彌6:14-15)。
7:3 君王和審判官“要”,以及位分大的“吐出”,強調腐敗的領袖貪得無厭。
7:4 你守望者……的日子,城牆上的哨兵怎樣警告危險逼近,先知也以同樣的方式宣告審判將要來臨(結3:16-21,33:7-9;何9:8)。降罰……他們……擾亂不安,這裏所指的對象可能是7:3中的權貴;接下來的例子(5-6節)解釋說明了擾亂的狀況。
7:5-6 在被圍困的城邑中,社會和家庭關係已經支離破碎。媳婦抗拒婆婆,參太10:35-36。
1. 六1~8。耶和華指控祂的百姓的內容是什麼?忘恩和誤會豈不仍然是他們的特色嗎?例如應用西二20和三1~4。神在我們身上找到了祂已指示我們的嗎(8節;「所要的」照字義是「企圖獲得的」)?
答:耶和華指控百姓對祂感到厭煩,忘記祂過去的拯救作為,不認識祂的公義(6:5)。忘恩負義、對耶和華的誤解一直是以色列百姓(也是我們)的特色。上帝要的不是我們獻上多好的祭物,以為我們可以靠所獻的祭物來換取祂的恩惠。祂真正要的是我們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祂同行。發自內心的順服必然會結出公義與愛心的果實。
2. 六9~七6。罪帶來荒涼(六13、16)和社會的崩潰(七2~6)。我們:(a) 承認,並 (b)為這種令人悲哀的現代故事而難過嗎?我們的生活在這種情況中像明光照耀嗎?請將七8和腓二15作一比較。
答:以色列民和耶路撒冷本應作外邦人的光,可是城中卻充滿不義、強暴、詭詐。這是非常可悲的,也令人難過。在這種情況下,基督徒應當如明光照耀,可以照亮世上的黑暗。這是非常需要勇氣的,但求主讓我們行在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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