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udy 8 2 Corinthians 8:1~15 (1.12.6)

研經題目:
第八和第九章構成了這卷書信的第二大段(參引言),是論到保羅在外邦教會中為耶路撒冷教會中的窮人募捐的事。這件事是他所深切關注的,而且在他心目中認為是極其重要的事,因為這就表現出一切信徒的合一性,大家都是基督一個身子上的肢體。
1. 這時馬其頓眾教會的處境如何呢?然而他們靈性上的態度怎樣,並且在哪四方面表現出來呢?保羅將他們的這種態度歸因於什麼呢?
2. 保羅在7~15節中所作的籲請的重點是什麼?試將他所提之其他各點也收集在一起,試想一想怎樣將他們應用在我們自己的捐獻上。
注:
1. 5節。 「先把自己獻給主」:那就是指主可能要他們所作的任何個人方面的服務。
2. 15節。嗎哪的故事顯示出神的旨意:祂既不要祂的百姓在物質方面有缺乏,也不要有過剩。所以,他們應當互相幫助。比較出十六18。
【經文注釋】(摘自《聖經研修本》)
8:1~9:15 保羅呼籲悔改的哥林多教會慷慨捐助。基於7:2-16所述,保羅呼籲悔改的哥林多信徒(整個教會,除了仍然反對保羅的人之外),在提多的帶領下,完成之前開始的、為耶路撒冷受苦信徒募捐的事工(見羅15:25-32;林前16:1-4;加2:9-10)。
8:1-15 捐助彰顯上帝的恩典。保羅討論有關捐助的問題,指出哥林多信徒對耶路撒冷信徒的慷慨善舉,彰顯了上帝在他們生命中的恩典,並使上帝在世人面前得著榮耀。馬其頓信徒的慷慨捐助是哥林多信徒的榜樣。
8:1-15 為主的百姓募捐。耶路撒冷持續的貧困有好幾個原因:(1) 在他們歸信基督之後,耶路撒冷的許多猶太人在社會上和經濟上都受到了排擠。(2) 社群凡物公用的實驗(在使徒行傳2:44-45,4:32、34-35中所描述的)可能加劇了他們的貧困,儘管這並不是原因。(3) 由於人口過多,猶太地區持續的食物短缺,在主後46年的饑荒中達到頂峰(徒11:27-30)。(4) 作為基督教世界的母教會,耶路撒冷教會必須支持相應數量的教師,並可能必須為經常到聖城的基督教訪客提供招待。(5) 猶太地區的猶太人要繳納令人沮喪的雙重稅——猶太稅和羅馬稅——在第一世紀,這種稅可能高達40%。(BTSB)
8:1-6 馬其頓人的慷慨。保羅很有技巧地以一個例子開始,而不是以懇求開始。儘管馬其頓教會(如腓立比、帖撒羅尼迦和庇哩亞的教會)當時正面臨著涉及迫害的“大試煉”(第2節)(參帖前1:6;2:14),但他們的捐獻極為慷慨(見8:2注釋)。(BTSB)
8:1 上帝賜給馬其頓眾教會的恩,指腓立比、帖撒羅尼迦、庇哩亞各地教會的慷慨(見徒16:9~17:15,18:5,19:21-22、29,20:1-4,27:2)。在這裏和8~9章,保羅都把捐助稱為 “恩典” 的行動,因為我們只有在生命中經歷上帝賜予那些原本不配得的恩賜,才能向那些有需要的人慷慨捐助(8:1、4、6-7、19,9:14-15;另見8:9,9:8)。
8:2-5 馬其頓的信徒雖然貧窮,但仍然樂意捐獻,這彰顯了上帝的恩典。不但照我們所想望的,令保羅驚奇的是,馬其頓教會也先把自己獻給主(在生活中再次委身於主)又歸附了我們(《和修》“又給了我們”)。他們不只是奉獻金錢,還在力所能及的各樣事上盡力幫助保羅。
8:2 這節經文可譯為:“他們[馬其頓人]滿溢的喜樂與極度的貧窮匯流出豐厚的慷慨來”(參《新譯本》)。正如物質上的繁榮可能掩蓋屬靈上的貧窮,如老底斯人的情況(啟3:14-22),物質上的貧窮也可能掩蓋屬靈上的財富,如馬其頓人的情況。 樂捐的厚恩(《新譯本》豐厚的慷慨),保羅就馬其頓人提出了三點:(1) 他們的奉獻遠遠超過了他們貧乏的財力和不利的環境所允許的程度(第3節)。(2) 他們主動採取行動(第3c節),“再三地求[保羅]准他們在這供應給聖徒的恩情上有分”(第4節)。(3) 他們“超過了[保羅]所期望的”(第5節;見《新譯本》),沒有限制他們對經濟援助的捐獻。他們意識到,服侍基督包括服侍祂的僕人,而服侍他們實際上就是服侍基督。(BTSB)
8:7-12 呼籲慷慨捐獻。保羅以馬其頓人的榜樣(1-5節)和哥林多人自己充滿盼望的開端(第6節)鼓勵哥林多人完成他們的捐獻。現在他訴諸他們對靈性卓越的渴望(第7節),馬其頓人的熱心(第8節),基督的最高榜樣(第9節),以及他們有必要以成功地完成他們的捐獻與他們熱切的意願配搭起來(10-12節)。(BTSB)
8:7 你們……都格外顯出滿足來(《和修》“……都勝人一籌”),雖然哥林多教會存在一些問題(見林前),但哥林多信徒也有長處(見7:4、16)。信心、口才、知識,這裏具體指出哥林多信徒的屬靈恩賜(見林前1:5、7-8,8:1-7,12:8-10、28,14:6、9、19、39)。他們對保羅和福音工作表現得很熱心(參7:7,11-12)。顯出滿足(希臘原文perisseuete;直譯:豐足有餘),指他們效法8:2馬其頓信徒的榜樣,在樂捐的厚恩中 “格外顯出”(希臘原文eperisseusen)“滿足的”(希臘原文perisseia)喜樂。
8:8-10 不是吩咐你們,做主的工作必須出於自願,而不是勉強。甘心樂意地做主的工作,會得著許多恩惠(參9:5-8)。祂本來富足,卻成了貧窮,“富足” 指基督在天上作為永恆上帝兒子的先存狀態(約1:1-3;加4:4;腓2:6),“貧窮”指祂謙卑地降世成為肉身,並死在十字架上(15:3;腓2:7-8),使信徒可以成為富足(得救並得著隨之而來的一切福氣)。這事,哥林多信徒為別人所做的一切,反映了基督為他們所成就的工作。
8:11 照你們所有的。只要一個人甘心樂意地捐獻,上帝就會照他們所擁有的來悅納,而不是照他們所無的來悅納(第12節)。上帝評估金錢禮物的價值,不是根據一個人所給的實際數額,而是藉著比較一個人所給的和他的總財力。這就是寡婦奉獻的教訓(可12:41-44)。保羅在這裏主張按自己的財力比例奉獻,而不是按任何特定的百分比奉獻。(BTSB)
8:12 照他所有的,保羅不是要求人付出他們所沒有的或無法負擔的。
8:13-15 均平的目標。第13節鼓勵分擔經濟重擔,這可能導致生活必需品供應的均等。然後第14節說到互相犧牲,以保持這種均等。保羅不是在預測耶路撒冷的經濟富裕和哥林多的經濟需求。在第一世紀不確定的經濟條件下,耶路撒冷的基督徒有一天成為經濟資助的捐贈者,而哥林多的基督徒則成為接受者,這並非不可想像。(BTSB)
8:14 均平……均平(《和修》“均勻”),希臘原文都是Isotēs,意為 “平等”;保羅唯一一次在其他地方使用這個詞是在西4:1(“公公平平”),指 “公平”。保羅不是要求所有基督徒與人均分自己的財產,因為他沒有要求這些富有的哥林多信徒送錢給貧窮的馬其頓信徒(見8:2),只是要求哥林多教會參與救濟耶路撒冷的窮乏基督徒,公平地承擔自己的份額。在救恩歷史的現在階段(見6:2;羅3:26,8:18,11:5;加1:4),外邦信徒可以在經濟上做出貢獻,猶太信徒則可以在靈性上,通過領導和開展福音事工做出貢獻(參羅1:11-12、25-26、30-32)。
18:15 就如猶太人第一次出埃及時,上帝為他們預備了嗎哪(出16:18)那樣,猶太人和外邦人在基督裏 “第二次出埃及”時,上帝同樣有足夠預備,以使他們能夠互相補足所需。
1. 這時馬其頓眾教會的處境如何呢?然而他們靈性上的態度怎樣,並且在哪四方面表現出來呢?保羅將他們的這種態度歸因於什麼呢?
答:馬其頓眾教會當時在苦難中,受大試煉。他們在經濟上不富裕,但屬靈上卻有滿足的快樂(8:2)。這表現在四方面:1) 他們的捐獻是按照力量,甚至“過了力量”(8:3);2) 他們是甘心樂意地,且積極主動要求參與捐獻(8:3c-4);3) 他們的捐獻甚至超過保羅的期望(8:5);4) 他們不僅把自己獻給主,也獻給了保羅的團隊(8:5b)。保羅把他們的這種態度歸因於主耶穌基督的恩典(8:9)。
2. 保羅在7~15節中所作的籲請的重點是什麼?試將他所提之其他各點也收集在一起,試想一想怎樣將他們應用在我們自己的捐獻上。
答:保羅在這裏的籲請的重點是:1) 哥林多信徒不僅要追求信心、口才、知識等恩賜,更應當在慈惠的事上顯出他們的“滿足”(豐足有餘),見8:7;2) 保羅要他們效法馬其頓人的熱心,來試驗他們的愛心(8:8);3) 效法基督至高的榜樣(8:9);4) 熱心必須搭配實際的行動(8:10-12);5) 均平的原則:有餘的要分給不足的,互相承擔彼此的重擔(8:13-15)。保羅在這段經文(8~9章)總結了許多關於奉獻的原則,尤其是在捐獻的動機和捐獻方式(例如:必須公開透明,8:21)上,值得深入查考。在接下來的經文裏,保羅強調捐獻必須出於樂意的心(8:19,9:2),因捐得樂意的人是神所喜愛的(9:7),是顯明信徒愛心的憑據(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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