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udy 2 Hebrew 2 (2.1.22)

研經題目:
1. 1~4節。為什麼我們應當「越發鄭重所聽見的道路」(1節)呢?試列舉這裏所說的那些理由。這個警告是針對什麼實際的危險而發的呢?
2. 按照聖經所載(例如詩八),神為人所定的命運是怎樣呢?我們怎樣看見神為人所定的目的在這裏已經成就了?神的兒子為了使罪人能分享這種成就,祂必須走怎樣的一條道路呢?結果,祂現在能為我們做什麼呢?
【經文注釋】(摘自《聖經研修本》)
2:1-4 對忽略救恩的警告。這個警告呼籲讀者要注意主親自宣告的更大救恩,這救恩有親身經歷過的人作證,並有上帝的能力確證。這裏採用猶太人常用的以小見大論證方法(見9:14,10:28-29),從較小的論據(在摩西律法下所受的報應;2:2)推演到較大的論據(忽略更大救恩的危險;2:3-4)。
2:1-4 本節介紹五段警告中的第一段(1-4節;3:12-13;6:4-8;10:26-31;12:25-29)。這第一段警告指示聽眾記住他們先前所聽到的(1節),不要忽視兒子所提供的救恩(3節)。(BTSB)
2:1 所以,由於耶穌遠超過天使,我們當越發鄭重所聽見的道理,因為有關上帝兒子的信息,也遠超過之前上帝藉著天使所傳的啟示(參2節)。隨流失去,就會導致出現 “忽略” 這信息的危險(3節)。
2:2 那藉著天使所傳的話就是摩西律法。猶太傳統認為,摩西律法是上帝藉著天使所傳的(申33:2;見徒7:53;加3:19)。確定的,雖然在基督裏的啟示遠超過天使(1:2,2:3-4),但作者並沒有貶低摩西律法的重要性。摩西律法是 “確定的”,帶有該受的報應(希臘原文misthapodosia,“回報,賠償”;在這裏指法律制裁)。凡干犯悖逆的,“干犯” 和 “悖逆” 這兩個詞指拒絕遵守(希臘原文parabasis)、不肯聽從(希臘原文parakoē)律法。每一種不順服的行為都會受到報應:所有人都會受到懲罰。
2:3 怎能逃罪呢?拒絕遵守和順服摩西律法會受到報應(2節),那麼,忽略主所宣告的更大救恩,當然須承受更可怕的報應(參8:9 “不理”;另見10:28-29,12:25)。救恩,見1:14注。講,耶穌(主:參1:10,13:20)首先宣告這救恩,然後祂以自己超越一切來證實這是超越一切的啟示。聽見的人,就是見證耶穌生平和教導的人。顯然本書讀者(大概還包括作者)並沒有見過耶穌,而是從別人那裏聽到關於祂的見證,證實。希臘原文是bebaioō,有保證和確認的意思。
2:4 上帝又……作見證,上帝通過人在傳福音時所行的神蹟作見證,來證實福音。按自己的旨意,大概不僅指上帝分派屬靈的恩賜給各人(但見林前12:4-11。尤見11節),也指2:4所說的上帝一切的工作;那些工作是按照上帝的旨意,而不是人的意志成就的(參加3:5)。神蹟、奇事和異能這三個詞的含義重疊,無須精確區分(在徒2:22和林後12:12中,這幾個詞也一起出現,參帖後2:9 “神蹟” 和 “奇事” 在其他經文中往往一起出現。恩賜(希臘原文merismos,“分派,分配”),即聖靈所分配的恩賜。
2:5-18 救恩的創始者。這段經文進一步顯明耶穌遠超過天使,因為祂身為人子,全世界都服在祂之下(雖然這種臣服尚未完全顯明,5-9節)。耶穌要為人受苦受死,榮耀地獻上自己,因此祂需要具有人的樣式(10-18節)。
2:5-18 在警告要密切注意(來2:1)之後,作者繼續將神的兒子與天使作比較(5-9節;見1:5)。耶穌作為大祭司的主題在這裏開始發展(17節)。這段經文主要集中在道成肉身的兒子身上,祂對苦難的順從導致了高舉(6節),並使祂有資格代表人類行事(14-17節;比較賽53:10-12)。這段經文還側重耶穌與人類的一體性,特別是祂的苦難和試探(來2:18)。(BTSB)
2:5 在希臘原文中,本節開頭有 “所以” 一詞(《和》沒有譯出),延續1:5-14和2:2-4的論證。超越天使的人子(6節)肩負著管轄全世界的責任,這責任並沒有交給天使。將來的世界,猶太人通常認為,這是指將來的時代。那時上帝在救恩中的一切旨意都要實現。雖然 “末世” 已經開始(1:2),但作者所說的是將來的救恩(見9:27-28注)。
2:6 人算什麼,你竟顧念他?世人算什麼,你竟眷顧他?引自詩8:4-8(參4:4),表達上帝無微不至地關愛祂所創造的人類。這裏的 “世人”(原文直譯:人子)也暗指人類最完美的代表彌賽亞(參2:9,但7:13)。論及 “人子” 時,作者清楚知道耶穌經常自稱為 “人子”(見太8:20;約1:51注),現在他要表明詩8:4-8如何應驗在耶穌身上。
2:7 你叫祂,有些解經家認為,作者引用詩8篇只是籠統地論到人類:有些解經家則認為,這是論到真正的人子耶穌(見2:6注)。比天使微小一點(《和修》“暫時比天使微小”),如果是籠統地指人類,那就意味著信徒在地上生活期間,地位和權柄都比天使小,但只是今世的暫時情況;如果是指耶穌,那就意味著耶穌在世受苦時,暫時隱藏祂榮耀的神性(參腓2:6-8)。
2:8 叫萬物都服在祂的腳下與創1:28遙相呼應,創1:26-28記載上帝讓亞當和夏娃管理萬物。如果這裏是特指人類的真正代表耶穌,那就意味著 “將來的世界”(2:5)要服在耶穌之下,顯示祂掌管世界的權柄遠超過天使。沒有剩下一樣是不服祂的,暗示天使也受基督管轄。只是如今信徒尚未看到整個世界都降服在基督之下,那麼問題是:上帝使萬物降服於人或基督的計劃出了什麼問題?
2:9 惟獨見……耶穌,解經家都同意這裏的焦點是耶穌(參2:7,2:8注)。小一點(《和修》“暫時……微小”)這個短語和7-8節一系列的事件(參詩8:5-6),表明耶穌是成為比天使小一點的,後來得了……冠冕和被高舉。耶穌受苦顯示祂謙卑和順服。但祂也因受死的苦得了尊貴、榮耀為冠冕。耶穌為人人(特指一切跟從祂的人;9:15、28,10:39)嘗了死味,這是上帝恩典的工作。耶穌,這是本書第一次提到耶穌的名字(見3:1,4:14等;“基督” 一詞第一次出現在3:6)。“得了尊貴、榮耀為冠冕”,呼應2:7的同一短語。雖然人類普遍未能實現上帝把地上萬物都服在人腳下的計劃(6-8節),但有一人成就了上帝為人類所制定的計劃,祂就是耶穌。
2:10 那為萬物所屬、為萬物所本的,指父上帝,祂做工使 “救他們的元帥”(耶穌)“得以完全”。許多的兒子,那些跟從上帝那獨特兒子的人,如今也被稱為 “兒子”,因為他們被收納,加入得贖者的大家庭,得享榮耀(見11-12節 “弟兄”;13節 “兒女”,另見12:5-8)。在希臘文中,元帥可指創始者和領袖(見12:2)。救他們的(原文直譯:他們的救恩),見1:14和2:3。受苦難,尤其指耶穌受死(9節,見14-18節)。使完全的概念,在本書其他地方既用於耶穌(5:9,7:28),也用於耶穌使基督徒成聖的工作(10:14,12:23)。作者說耶穌 “得以完全”,並非暗示耶穌有罪(參4:15,7:26),而是指耶穌在世生活時,逐漸成熟,人生經歷越加豐富,但總是完全順服父上帝。作為人,耶穌需要過生活和順服上帝,以成為完全的贖罪祭,祂完全做到了。
2:11 那使人成聖的,耶穌用自己的血使祂的百姓成為聖潔(13:12)。那些得以成聖的,指因耶穌的獻祭而成為聖潔的人,也就是真正跟從祂的人(10:10、14,13:12)。有些解經家認為,出於一是指耶穌和得救的人共有的人性(見2:12-18),或是指他們同為亞伯拉罕的後裔。有些解經家則認為,是指出於父上帝這個共同的源頭。所以祂稱他們為弟兄,也不以為恥,既然出於同一族系(或既然有上帝同為他們的父)。他們是同一家庭的成員,也就是弟兄了。
2:12 這節經文引自詩22篇,那篇詩與耶穌的死(如:詩22:1、16-18)和復活(詩22:19-24)有關。彌賽亞完成祂受苦受死的工作,已經復活了,祂呼召弟兄來與祂一起敬拜。這裏和太25:30都提到耶穌唱詩。會指一切得贖之人在天上的集會。
2:13 這節經文後半部分的引文顯然出自賽8:18,前半部分的引文可能出自賽8:17(按希臘文舊約《七十子譯本》)。以賽亞先知把自己與將要跟從上帝的兒女相提並論。作為彌賽亞和先知,耶穌同樣把自己與信徒(父上帝的人類 “兒女”)聯結起來。
2:14-15 救主本身必須是人,因為人類(兒女)需要挽回祭(見2:17注)和憐憫他們的大祭司(17-18節)。同有血肉之體,耶穌曾經成為完全的人,正如 “兒女” 和從前的大祭司都是人類(見5:1-2)。耶穌的死潔淨了跟從祂之人的罪,敗壞了掌死權的魔鬼(參約壹3:8),給那些因怕死而為奴僕的人帶來盼望和拯救。那掌死權的,撒但沒有絕對的權力,而是受到最終掌管生死的上帝控制(申32:39;伯2:6;詩90:3,139:16;啟1:18)。不過,撒但 “從起初是殺人的”(約8:44),牠確實有能力在一定程度上傷害人(參可5:2-5;路13:16)。這裏可能暗示撒但掌管死權,能唆使人去犯那致死的罪(參羅6:16、23),但經文不是強調撒但的能力,而是強調基督勝過撒但和死亡。
2:16 天使,使人想起本書曾提到聖子遠超過天使(見1:1~2:18注,1:6注),以及祂必須擁有人性。亞伯拉罕的後裔與《舊約》的記載有關,不僅指猶太裔的以色列人,也指上帝給亞伯拉罕更廣泛的應許(創12:1-3,17:4-21;見來6:13~7:10,11:8-19)。
2:17 該,耶穌如果沒有在凡事上(除了犯罪以外)都成為完全的人,那祂就無法以大祭司的身份代表信徒。與祂的弟兄相同,強調耶穌的人性,參11-12節。大祭司,另見3:1-2,4:14-5:10,6:19-20,7:11~10:18,13:8-13。為了擔任人類的大祭司,耶穌必須成為人。挽回祭(希臘原文hilaskomai)指能夠除掉罪和平息上帝憤怒的贖罪祭(參申21:8;詩25:11,65:3,78:38,79:9;路18:13;見羅3:25注)。
2:18 受苦,指耶穌作為人所承受的苦難,尤其指祂的受死(9-10節)。被試探,作為大祭司,耶穌在各方面都受過試探,但祂沒有犯罪(4:15;另見7:26)。搭救,作為慈悲忠信的大祭司,耶穌因經歷各種試探而體會人類靈性的軟弱,並為人的過犯贖罪。
1. 1~4節。為什麼我們應當「越發鄭重所聽見的道路」(1節)呢?試列舉這裏所說的那些理由。這個警告是針對什麼實際的危險而發的呢?
答:既然耶穌遠超過天使,也超越《舊約》先知,祂帶來的是更大的亮光(因此也伴隨更大的責任),因此,對於我們“所聽見的道理”,才需要“越發鄭重”(新譯本:更加密切注意)。這裏列舉的理由包括:1) “藉著天使所傳的話“,即摩西律法,是確定的。如果連拒絕摩西律法都要受“報應”,那麼,忽略耶穌所傳的更大的救恩,豈不是要受更可怕的報應呢?2)而且這救恩是“主親自講的”,然後是“聽見的人(即使徒)給我們證實”的,更是上帝自己“用神蹟奇事和百般的異能,並聖靈的恩賜”作見證的,因此是絕對確定的。此警告是針對“恐怕我們隨流失去”而發的。作者希望讀者能穩住他們的航向(這是“鄭重”一詞的含義),不要偏離所聽見的道理。
2. 按照聖經所載(例如詩八),神為人所定的命運是怎樣呢?我們怎樣看見神為人所定的目的在這裏已經成就了?神的兒子為了使罪人能分享這種成就,祂必須走怎樣的一條道路呢?結果,祂現在能為我們做什麼呢?
答:作者繼續引用詩篇來證明耶穌——作為詩篇第八篇所指向的“世人”(直譯:“人子”)——乃是超越天使的(雖然祂目前“暫時比天使微小”)。詩篇第八篇指出,上帝給人定的命運是要世人代表上帝管理祂所造的萬物。但是如今我們還沒有見到這個應許的應驗,“唯獨“耶穌,這位詩篇所指向的“人子”,已經藉著死,敗壞那掌死權的(2:14),已經叫萬物都服祂了,因此得了尊貴、榮耀為冠冕。為了使罪人能分享這成就,神的兒子必須受魔鬼的試探,而且因為受試探而受苦(2:18,另參2:10,受苦難),為人人嘗死味(2:9);祂因受苦難而得以完全,因此可以作屬天的大祭司,“為百姓的罪獻上挽回祭”(2:17)。結果是,祂現在可以救拔我們這些被試探的人,並且領我們進榮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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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udy 2 Hebrew 2
1. 1~4節。為什麼我們應當「越發鄭重所聽見的道路」(1節)呢?試列舉這裏所說的那些理由。這個警告是針對什麼實際的危險而發的呢?
* 我們已經確定這個真理是真實的,那凡悖逆的都要受懲罰,更何況是忽略主親自傳講的救恩呢?
* 這是警告那些有接觸過真理,甚至在教會長大,但是卻從不放在心上的人。
2. 按照聖經所載(例如詩八),神為人所定的命運是怎樣呢?我們怎樣看見神為人所定的目的在這裏已經成就了?神的兒子為了使罪人能分享這種成就,祂必須走怎樣的一條道路呢?結果,祂現在能為我們做什麼呢?
* 神讓人類在世界掌權,管理萬物。人類代表與神為敵後,人類失去了世界的主權給魔鬼。
* 而基督道成肉身來幫我們把主權要回來,祂成為第二個人類代表,完成了行為之約的條件,面對一切試探而從不犯罪,完美順服神的律法。又背負了我們的罪,承受了罪的工價,從死裡復活,打敗了魔鬼。
* 基督現在坐在上帝的右邊,為我們的大祭司,替我們獻上挽回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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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udy 2 Hebrew 2 (2.1.22)
1. 1~4節。為什麼我們應當「越發鄭重所聽見的道路」(1節)呢?試列舉這裏所說的那些理由。這個警告是針對什麼實際的危險而發的呢?
* 首先作者论证了基督远超越天使,然后指出如果我们干犯了天使所传的命令都要受到报应,那么如果我们干犯基督所传的命令,岂不是更要受到惩罚吗?所以我们必须要严肃对待耶稣所传讲的话。
* 这个警告是针对“随流失去”的危险而发的,就是警告不要忽略了耶稣基督所传的道,而去随从世界虚妄的指导,从而丢失了主耶稣的救恩,这是最大的损失。
2. 按照聖經所載(例如詩八),神為人所定的命運是怎樣呢?我們怎樣看見神為人所定的目的在這裏已經成就了?神的兒子為了使罪人能分享這種成就,祂必須走怎樣的一條道路呢?結果,祂現在能為我們做什麼呢?
* 神要人管理这个世界。
* 神为人所定的目的被死里复活又升天的耶稣基督成就了。
* 耶稣道成肉身,胜过所有试探,又受了死的苦。
* 现在祂已经复活升天,使一切信靠祂的人可以被祂搭救脱离罪和死亡的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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