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udy 1 Deuteronomy 1 (2.3.27)

申命記 共24課
DEUTERONOMY Study 1~24
引言
申命記一開始便叫我們看見百姓經過四十年飄流之後,又再次來到迦南地的邊緣,行將卸下艱巨任務的摩西,在他臨終前對他們訓話。他的演講辭就成為這卷書的主要內容。當然,其中極多地方是復述五經前面已經敘述過的事,而且就一般的情形來說,在這裏自然便用幾分不同的方式來敘述了。在曠野所頒布的律例都加以採用,以備在迦南地應用。至於一些新的事情,就如有關中央聖所以及國家的建立,也插入與其中。最後,摩西對百姓做了嚴肅的警告,並任命約書亞為他的繼承人之後,便登上尼波山,他在那裏被神接去而安息了。
綱要
一~三 | 摩西檢討過去38年的往事,向百姓證明:他們雖然背逆、不信,而神對於他們始終是信實的。 |
四~十一 | 摩西懇請籲請百姓順服神,指明這是在應許之地過幸福生活的唯一保證。 |
十二~廿六 | 摩西評述神頒布給他們在迦南地遵守之法規的要點。這些法規分為三大類:有屬於宗教的(十二1~十六17);民事的(十六18~十八22);社會生活的(十九~廿六章)。 |
廿七~三十 | 摩西再次籲請百姓須遵守這些律法,並強調遵守就必蒙福,否則必受咒詛。這一切都是以立約的形式宣佈的(廿九、三十章)。 |
卅一~卅四 | 摩西一生及工作的終了,包括他對約書亞的訓勉(卅一章);他所寫稱頌神的偉大詩章(卅二章);他為各支派的祝福(卅三章);和他的死與埋葬的記載(卅四章)。 |
誠之按:《申命記》記載了摩西的臨別講論,可分為1:6~4:43(歷史序言),4:44~11:32(聖約的一般條款),12:1~26:19(聖約的具體條款),以及最後的祝福和咒詛(27:1~28:68),還有勸勉(29:1~30:30)。然後是領導權的交接(31:1~34:12)。這個結構對應著古代條約的結構,因此《申命記》可以說是上帝與以色列民的一份立約文件。
古代條約的結構 | 參考經文 |
導言 | 1:1-5 |
歷史序言 | 1:6~4:43 |
一般條款 | 4:44~11:32 |
具體條款 | 12:1~26:19 |
祝福和咒詛 | 27:1~28:68 |
文字記錄條款 | 31:9-29 |
見證人 | 32:1-47 |
研經題目:
1. 這一章的主旨是指出百姓不肯進入應許之地的罪。怎樣描述這種罪呢(參26、27、32各節)?為什麼使這種罪行更加顯大(參下面9~18節的注;也參31~33節)?
2. 40~45節教導我們什麼嚴肅的教訓呢?比較賽五十九1、2;耶十一14;來十二17。
3. 這一章關於認識歷史的重要性,尤其是聖經歷史,對於我們有什麼教訓呢?比較詩七十八1~8,四十四1~8;林前十6~13;羅十五4。
注:
9~18節。這幾節經文似乎可以表明百姓抵達加低斯時,他們不但人數眾多,而且有良好的組織,所以,他們若肯舉目仰望主,便已經有充分準備進入迦南地了。
【經文注釋】(摘自《聖經研修本》)
《申命記》的背景(247頁地圖)
約主前1406年或主前1220年
《申命記》記載以色列人在摩押平原等待進入迦南地時,摩西對他們所說的話。摩西首先回顧以色列人從西奈山(何烈山)到摩押平原的旅程。

1:1-5 序言。這個簡短的序言交代本書的時代和地理背景、發言人和聽眾,並總結指出本書是對律法的解釋。這個序言與古代盟約的前言部分相似。
1:1-5 序言。《申命記》代表了摩西最後對以色列人說的話,他們正準備進入上帝應許給他們祖先的地,成為一個成熟的國家。本書序言提供了背景信息,同時恢復了從創世記到民數記的故事情節。第1節與民數記的最後一節相連(民36:13)。以色列正站在迦南地的門檻上,身後是曠野,面前是應許地。在神學上這是一個關鍵點。《申命記》在聖經故事情節中也處於戰略地位,因為它結束了一個舊時代,開啟了一個新時代。它是五經的頂點,也是後續歷史書的基礎。因此,它面向兩個方向——回顧過去並前瞻未來。(BTSB)
1:1 《申命記》的希伯來文名稱(Debarim,直譯:話語),取自全書(《希伯來聖經》)句首。這開頭提示讀者,本書的主體,就是從開頭直到30章,都是摩西所說的話。早在上帝從荊棘火焰中呼召摩西(出3章)開始,摩西就作以色列人的領袖,本書是他離世前的最後講論。約旦河東,指死海北端的約旦河東岸地區。自出埃及過紅海以來,以色列人在曠野已有40年之久(出14~15章:見出15:22)。亞拉巴,指約旦河谷低地和死海周圍地區。疏弗……底撒哈,這些地方都是以色列人從西奈至摩押途經之地。民12:16提到巴蘭和哈洗錄。除了《申命記》,《舊約》其他書卷都沒有提到疏弗、陀弗、拉班和底撒哈。以色列眾人,本書強調百姓的合一。
1:2 本書稱西奈山為何烈山(33:2除外),以色列人曾在這裏領受誡命(出19:1—民10:12)。加低斯巴尼亞是應許之地南面邊界上的一座小鎮,以色列人曾在這裏紮營(民13:26)。
1:3-4 這裏將四十年與 “十一天”(2節)並列,突出到達應許之地的邊界所虛耗的時間。這40年的推遲是上帝的懲罰,因為那一代以色列人不敢進入迦南地(民14:33-34)。和1:1一樣,這裏的摩西……曉諭強調他忠於上帝,照耶和華藉著他所吩咐以色列人的話來傳講。本書幾乎沒有區分哪些是上帝的話,哪些是摩西的話。擊殺了……西宏,見民21:21-35。希實本和巴珊位於約旦河東面,在《申命記》的敍事場景以北(見1:1、5)。
1:5 這裏再次提到約旦河東(另見1節),強調以色列人仍未進入應許之地。摩押在約旦河 “東”,迦南的東面。以色列人在前往應許之地的途中,曾與西宏和噩爭戰(4節),但沒有與摩押發生衝突。律法指上帝在西奈山賜給以色列人的全部律法(出19:1~民10:12)。摩西的任務不只是向以色列人重申律法,還要解釋(實際上是宣講)律法,好讓他們在渡過約旦河、征服迦南地之前,重新領受律法。在西奈山的時候,以色列人異口同聲表示必會遵行聖約律法(出24:3),但實際上他們沒有這樣做。因此,摩西在本書中重申律法,勸誡以色列人遵守與上帝所立的約。
1:6~4:43 摩西的第一場講論:歷史序言。摩西回顧以色列人在曠野漂流40年之前,在加低斯硬心不信,不動干戈地經過以東、摩押和亞捫,以及打敗希實本和巴珊並分配這兩片土地。第4章是摩西的勸勉,在1~3章敍述歷史與第5章重述十誡之間,起過渡作用。1~3章並不是簡單地復述歷史,而是以史為鑒,勸誡以色列人信上帝,大膽地去征服迦南地。1:6~3:29與古代盟約的歷史序言相似(見 “導論:結構”),第4章則不盡相同。
1:6-8 第一場講論的引言。摩西的第一場講論,也可以說是講道,一開始就著眼於土地。
1:6 本書通常稱上帝為耶和華我們的(或 “你們的”)上帝。“耶和華” 是上帝的名字,也出現在祂與百姓立約的時候,是祂啟示給摩西的(出3:14-15;見創2:4注)。
1:7 轉到,民10:11-12記述以色列人離開西奈山。亞摩利人是當時那地居民的統稱。從土地的描述,我們可以瞭解從東到西的大致地理環境。亞拉巴,見1:1注。山地指從西邊俯瞰約旦河谷的高山山脊。高原(《和修》注 “低地”)是繼續向西延伸的地帶,有起伏的低矮山丘。南地是橫穿南部的乾旱地帶,後來變成了沙漠。沿海一帶指平坦的地中海沿岸。籠統地說,該地被迦南人(這個詞在此處與本節前面提到的 “亞摩利人” 同義)佔據。黎巴嫩位於北面,幼發拉底大河位於東北面更遠的地方。參上帝與亞伯拉罕立約時對土地的描述(創15:18-21)。
1:8 在希伯來原文中,本節開頭有 “看” 一詞(見《和修》)。“看” 帶有緊迫感,因為現在正是做決定的時候:如今以色列人可以從摩押平原去打探面前的那地。得這地是《申命記》中一個常見的命令(如:1:21、39,2:24、31,3:18,4:1、5、14、22等)。列祖,見1:11、21,4:1,6:3,10:11,12:1,26:7,27:3,29:25。關於土地的應許,上帝先是應許賜給亞伯拉罕(創12:7,15:18-21),繼而應許賜給以撒(創26:4),然後是雅各(創28:13,35:12;參申6:10,9:5,29:13,30:20,34:4)。上帝賜給這三位族長的應許,包括賜土地給他們後裔為業。摩西強調,當前這一代以色列人也與此應許有份,並且,上帝會信守祂賜土地的應許。因此這裏提到三位族長,主要是為了勸服以色列人進去得迦南地為業。
1:9-18 鼓勵百姓相信應許之地。第6節預示以色列人將會離開何烈山,出發前,摩西回憶選立支派領袖幫助他審判和領導百姓(出18:18-26;參民11:14-17)。這段經文仍緊扣土地的主題,提醒以色列人,上帝已經成就了祂賜給亞伯拉罕的另一個應許,就是賜他後裔。
1:10 像天上的星那樣多,參上帝應許賜亞伯拉罕後裔(創15:5)。摩西就創15:18-21中土地的應許(尚未成就),以色列人之後,又立即提到一個已經成就的應許,以激勵以色列人確信上帝必將成就對土地的應許。
1:12-18 摩西選立領袖來幫助他,有力地證明上帝賜後裔給亞伯拉罕的應許已經成就。《出埃及記》的平行經文(出18:13-26)記載,摩西的岳父葉忒羅鼓勵他選立各支派的首領,為他分擔審判爭訟案件的工作。
1:13 選立領袖的過程是先由百姓提出人選,然後由摩西決定。出18:25是對摩西挑選領袖的簡單總結。
1:16-17 外人指住在那地的非以色列人,他們遵守以色列的規條,但沒有自己的土地,因此容易遭受壓迫。本書一貫主張外人與以色列人擁有平等的權利(如:10:19,14:29,16:11、14,24:14、17、19-21,26:11-13,27:19)。審判的時候,不可看人的外貌(《和修》“……不可看人的情面”),不偏不倚是公正審判的先決條件,同時也是上帝自己的屬性(10:17)。
1:19-46 回憶以色列人在加低斯的失敗。這段經文回顧大約38年前,以色列人未能從加低斯進入應許之地(3-4節已提到;參民13~14章),藉此警告這一代人不要再犯他們父輩的罪。從神學上說,以色列人此時和在加低斯的時候是處於同一起點,即在應許之地的邊界。當前的問題是:他們會否犯同樣的錯誤。
1:20-21 對你們,嚴格來說,摩西在加低斯的說話對象就是當前這一代人的父輩,這一代人當時還是孩子,有些甚至尚未出生。然而,整卷《申命記》反復出現 “你們”(參4:15、53),彷彿當前這一代人藉著他們的父輩,也出現在加低斯現場,並且他們父輩的罪也歸到他們身上。這種表達方式悲觀地暗示,當前這一代人與他們的父輩並無不同(參1:3)。不要懼怕這個命令在《聖經》中經常出現;唯獨上帝當受敬畏(10:12,13:4)。
1:23-25 十二個人,見民13:4-15。以實各谷位於希伯崙附近,至今仍以出產的水果聞名。美地,另見1:35,3:25,4:21-22,6:18,8:7、10,9:6,11:17。摩西並沒有復述探子所說的全部細節,尤其是他們的 “惡信”(民13:32),也沒有描述迦勒力排眾議的正面報告。
1:26 卻,25節探子的正面報告和26節百姓的悖逆並列,形成鮮明對比。本書強調以色列人的罪責,進一步警告當前這一代人不要步父輩後塵。
1:27-28 發怨言(希伯來原文ragan,這個詞在《聖經》中不常出現,參詩106:25),見民14:14。以色列人漂流曠野40年期間,這不是唯一一次發怨言。耶和華因為恨我們,以色列人因為自己的罪,企圖扭曲上帝做事的動機(參9:28;另參民14:1-4百姓的態度)。在《申命記》中,百姓復述了《民數記》中探子所說的話(參民13:28-29)。亞衲族人被譽為巨人(民13:22、28、33;參申2:10、11、21,9:2)。以色列人在這裏表現出來的恐懼,摩西將在2~3章詳述。
1:29-31 不要怕,見21節。摩西這樣勸誡以色列人,是因為他們過去曾經歷災禍,從埃及出來(見出7~14章),以及在曠野得到供應(另見1:33)。在你們前面……你們……曾見,雖然這已經是第二代人(見1:20-21注),但摩西視這個民族為一體,向他們說話時,就像他們當時與父輩在一起一樣。撫養你們,如同人撫養兒子一般,這幅畫面充滿溫馨和愛,駁斥了27節的錯誤聲稱。
1:32-33 你們……不信,不信等同於悖逆(26節)。夜間在火柱裏,日間在雲柱裏,見出13:21。
1:34-36 上帝向以色列人發怒,結果他們在曠野漂流40年,第一代人就不能進入應許之地。上帝提到美地,表明祂認同探子的報告(25節),厭惡百姓毫無根據的懼怕與不信。迦勒是十二探子之一,他的報告力排眾議(民13:30),極力主張百姓進入迦南地。專心跟從,見民14:24。
1:37-38 為你的緣故(《和修》“因你們的緣故”),摩西說他自己的罪是由以色列人引起的,另見3:26,4:21,32:51。也向我,摩西的過失使他不能進入應許之地。他的失敗與探子的事無關,而是他在米利巴時不尊上帝為聖,發怒擊打磐石所致(見民20:2-13注)。《聖經》第一次提到嫩的兒子約書亞是在出17:9-14,他是摩西的助手(出24:13),也是十二探子之一(民13:8),與迦勒一起主張進入迦南地(民14:6-9)。約書亞後來接替摩西,作以色列民的領袖(民27:18,31:3)。
1:37 為你們的緣故。上帝因為以色列人的罪而禁止摩西進入那地,但這並不排除摩西自己的責任(32:51;參民20:2-13;詩106:32-33)。摩西的罪是在米利巴沒有尊耶和華為聖(民20:9-13),當時他因為以色列人的不信而氣急敗壞地敲了兩次磐石。這裏提到了以色列人對摩西的挑釁(參3:26,4:21)。後來又提到了摩西自己的罪過(32:51)。(BTSB)
1:39 不知善惡,說明他們當時還是非常年幼的孩子,尚未到能夠分辨對錯的年齡。30:15-20要求他們辨別善惡。
1:42-44 上帝若不為以色列人爭戰,他們必敗無疑(參30節)。你們卻不聽從,以色列人仍舊頑梗不聽上帝的話(見9:6-7)。追趕你們如蜂擁一般,參出23:28。現在,上帝不僅不為以色列人爭戰,反而要攻擊他們。
1. 這一章的主旨是指出百姓不肯進入應許之地的罪。怎樣描述這種罪呢(參26、27、32各節)?為什麼使這種罪行更加顯大(參下面9~18節的注;也參31~33節)?
答:百姓不肯進應許地的罪主要是不信(1:32),違背耶和華的命令(1:26,不肯),扭曲上帝的動機(1:27,耶和華恨我們)。然而,事實上,上帝撫養他們,如同人撫養兒子一般,百般呵護他們,而且行在他們面前,為他們爭戰(1:30-31)。上帝信實守約,已經使以色列成為大國,有能力進應許地了,可是他們卻不信上帝的應許,因此使這罪行更凸出。
2. 40~45節教導我們什麼嚴肅的教訓呢?比較賽五十九1、2;耶十一14;來十二17。
答:40-45節教導我們緊緊跟隨耶和華的重要性。當我們自以為是,可以掌握自己的命運,而不肯聽從耶和華的吩咐,就會陷入更大的麻煩裏。而當我們悖逆到一個程度,上帝也會掩耳不聽我們的禱告。因此要把握還有恩典之光的時機。
3. 這一章關於認識歷史的重要性,尤其是聖經歷史,對於我們有什麼教訓呢?比較詩七十八1~8,四十四1~8;林前十6~13;羅十五4。
答:我們的神是藉著歷史啟示自己的神,祂在聖經救贖歷史裏顯明祂的各樣屬性,也啟示祂全盤的計劃。因此,信徒也有責任將上帝的作為講述給他們的後代,從救贖歷史裏明白上帝的心意以及祂對我們今日的旨意。
Isa 59:1-2 1 耶和華的膀臂並非縮短,不能拯救,耳朵並非發沉,不能聽見, 2 但你們的罪孽使你們與 神隔絕;你們的罪惡使他掩面不聽你們。
Jer 11:14 14 所以你不要為這百姓祈禱,不要為他們呼求禱告;因為他們遭難向我哀求的時候,我必不應允。
Heb 12:17 17 後來想要承受父所祝的福,竟被棄絕,雖然號哭切求,卻得不著門路使他父親的心意回轉。這是你們知道的。
Psa 78:1-8 我的民哪,你們要留心聽我的訓誨,側耳聽我口中的話。 2 我要開口說比喻;我要說出古時的謎語, 3 是我們所聽見、所知道的,也是我們的祖宗告訴我們的。 4 我們不將這些事向他們的子孫隱瞞,要將耶和華的美德和他的能力,並他奇妙的作為,述說給後代聽。 5 因為,他在雅各中立法度,在以色列中設律法;是他吩咐我們祖宗要傳給子孫的, 6 使將要生的後代子孫可以曉得;他們也要起來告訴他們的子孫, 7 好叫他們仰望 神,不忘記神的作為,惟要守他的命令。 8 不要像他們的祖宗,是頑梗悖逆、居心不正之輩,向著神,心不誠實。
Psa 44:1-8 1 神啊,你在古時,我們列祖的日子所行的事,我們親耳聽見了;我們的列祖也給我們述說過。 2 你曾用手趕出外邦人,卻栽培了我們列祖;你苦待列邦,卻叫我們列祖發達。 3 因為他們不是靠自己的刀劍得地土,也不是靠自己的膀臂得勝,乃是靠你的右手、你的膀臂,和你臉上的亮光,因為你喜悅他們。 4 神啊,你是我的王;求你出令使雅各得勝。 5 我們靠你要推倒我們的敵人,靠你的名要踐踏那起來攻擊我們的人。 6 因為,我必不靠我的弓;我的刀也不能使我得勝。7 惟你救了我們脫離敵人,使恨我們的人羞愧。 8 我們終日因 神誇耀,還要永遠稱謝你的名。
1 Cor 10:6-13 6 這些事都是我們的鑑戒,叫我們不要貪戀惡事,像他們那樣貪戀的;7 也不要拜偶像,像他們有人拜的。如經上所記:百姓坐下吃喝,起來玩耍。 8 我們也不要行姦淫,像他們有人行的,一天就倒斃了二萬三千人; 9 也不要試探主(有古卷:基督),像他們有人試探的,就被蛇所滅。 10 你們也不要發怨言,像他們有發怨言的,就被滅命的所滅。11 他們遭遇這些事,都要作為鑑戒;並且寫在經上,正是警戒我們這末世的人。 12 所以,自己以為站得穩的,須要謹慎,免得跌倒。13 你們所遇見的試探,無非是人所能受的。神是信實的,必不叫你們受試探過於所能受的;在受試探的時候,總要給你們開一條出路,叫你們能忍受得住。
Rom 15:4 4 從前所寫的聖經都是為教訓我們寫的,叫我們因聖經所生的忍耐和安慰可以得著盼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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