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B Study 1~21
約伯記 共21課
引言
這卷書的主角約伯,除了本卷書以外,只在結十四14、20,和雅五11提過他。所以,我們對於他的事所知不多。這個故事的發生日期和地點,也完全只能靠猜測。由於它與以色列的先祖或征服迦南以後的以色列完全缺乏清晰的聯繫,表明它是早期的作品,而且可以合理地假定書中所描述的景色和地區,乃是指在曠野西面邊緣上的一個地方。這卷書是由一個希伯來人用希伯來文寫的。
這裏為我們描繪的,是一個善人的一幅圖畫,而他卻突然遭遇到非同小可的災禍。這卷書主要的情節是約伯與他的三個朋友,與青年以利戶,最後又與神自己之間一系列的辯論。在這辯論中,引人入勝的是關於約伯的不幸的兩種相反的見解,自始至終保持得非常緊湊。他們的性情和信仰上的分歧躍然紙上。三個朋友堅持說,只因人犯了罪,苦難才會臨到。所以約伯要悔改,他就會立即回復以往的景況。但是約伯知道自己沒有犯罪,至少沒有犯什麼大罪而應受這樣嚴厲的刑罰。最大的痛苦不在於他的滿目瘡痍的病體中,而是他百思不得其解之困惑的心思中。他愈來愈感不耐煩地一直哀求神自己來解釋。約伯真正的試煉是神學說的。由於他像他的三個朋友一樣,曾相信人在這地上受苦是由於他們的罪。
最後,他終於得償所願。神對他說話,但與他所預期的大不相同。神的唯一答覆是由彰顯神大能的一個異象構成的。約伯在這巨大的背景上,見到他所關心的小事,便謙卑下來而又啞口無言了。然後神便稱讚他,而他也從苦境轉回過來了。
這卷書通常被認為是探究無辜受苦的原因,而以以利戶的眼光最遠大,他看見了受苦的意義和目的。受苦是一種仁慈的阻礙物,目的是要人改過自新,棄惡從善。然而,從開場白的觀點看來,它是討論公正無私的善良。撒但問道,「約伯敬畏神,豈是無故呢」暗指他敬畏神,是由於財富所使然。於是在神的許可之下,約伯成了測驗的對象,要看他敬畏神的動機是否是要從其中得到好處的緣故。及至他被剝奪了家庭,財富,健康,名譽,和朋友,神同在的一切安慰的證據都被撤去之後,最後他從這種經驗中出來,仍絲毫無損,並且仍然信仰神。
或者這一卷書也有限度地教導人,說神為何稱一個有信心的人為義。祂的作法,並非藉著他們解釋生活何以會像現在這個樣子,更非藉著辯明他所宣稱的自己無罪。祂的作法是祂親自向這個哀求祂垂聽,並且不放棄要得到從天而來之啟示的人顯現。這樣在結束這卷書的那個顯示神大能的奇妙異象中,它使人完全未預料到,然而卻合於邏輯且令人心服的,使約伯像在復活之基督面前的多馬一樣,疑團盡消,而俯伏敬拜了。神向一個有信心的人親自顯現,神就是用這一種行動來稱他為義。從天而來之啟示對於信心的回答是稱義。約伯是「對的」,但並不是由於他所想像的那些理由。
用功夫研究這卷書中那些次要的題目是極有價值的。例如,約伯對於死亡的先入為主的偏見,和他對死後之希望;他對於必有一位中保的確信;他的諷刺,他對自己所受苦難的反應,以及他的性格;和他對那三個朋友的性格,滿有真理,而又不認識真理,都是。對於這些題目和別的事情,在注解和問答中,都加以注意。
綱要
一~二 論約伯的幸福和可為模範的生活。他為什麼受苦,並怎樣受苦。
三 約伯訴苦並自訴其誕辰。
四~十四 第一回合的辯論。
十五~廿一 第二回合的辯論。
廿二~卅一 第三回合的辯論。
卅二~卅七 以利戶發言。
卅八~四十二6 耶和華發言和約伯的回答。約伯懊悔詰問神的善意。
四十二7~17 約伯為他的三個朋友禱告之後,他受到神的稱許,並賜給他比從前所有的加倍。
□Study 1 Job 1~3 (2.7.3)

研經題目:
1. 一1~二6。這裏怎樣論到約伯的:(a) 品性,(b) 人生,和 (c) 苦難?
2. 二7~三26。在二10約伯表明他對神的信心。在三11,他覺得生不如死;在三23,他又為自己的痛苦而責怪神。我們怎樣解釋這種改變呢?
注:
1. 二13。約伯的三個朋友七天的緘默,是一種哀悼的儀節,就是為一個被罪惡打倒,被他們視同已死的人而作的。
2. 請將三1~26與耶廿14~18作一比較。
【經文注釋】(摘自《聖經研修本》)
1:1~2:13 引子:約伯的品行以及他受試煉時的環境。引子開頭(1:1-5)就指出,約伯品行正直,毫無過失,家庭蒙福,家道豐富。他的生活表明他自己和他代表的家人,都是敬畏上帝的。引子的第二段(1:6~2:10)詳細記載了天上的對話和地上發生的事,撒但兩度要求通過苦害約伯來考驗他的品行。在引子的最後一段(2:11-13),約伯的三個朋友聽說他遭受苦難,就來同情和安慰他,為本書的下文設定了背景。引子的內容對於整卷書的解釋至關重要,這裏向讀者交代約伯的朋友將繼續談論的一件事:到底約伯在地上的境遇,有多大程度反映他在上帝面前的真實光景?三個朋友(以及以利戶,以他自己的方式)都認定,約伯的境遇反映出他的品行中有隱藏的罪惡或任意妄為的地方,引起上帝的不悅,對他作出懲罰或審判。約伯的朋友一直辯稱,他的境遇表明他必須作出選擇:要麼悔改順服上帝;要麼繼續我行我素,承受苦難所表示的全部懲罰。約伯回應他的朋友,堅稱他在上帝面前是義的,並且認為他所遭遇的一切完全是上帝的安排。在整個對話中,約伯竭力辯稱自己是義人,同時滿懷哀歎,借用上帝的屬性來反問上帝:為什麼地上發生的事情沒有顯明祂的公義和公平。最後,上帝責備約伯,因他就地上的境遇議論上帝的治理和公平,而作出的種種結論實屬愚妄(38:1~41:34)。儘管如此,上帝也在約伯的朋友面前維護約伯,又按照他們的話審判他們,並吩咐約伯為他們代禱(42:7-17)。
1:1-5 約伯的純正。引子開頭簡述約伯的品行和所處的環境,這是後來約伯受試煉的背景。
1:1 烏斯地,此地的東部邊界不詳,可能北鄰亞蘭(創10:22-23),即亞伯拉罕的侄兒及其家人所住的地方(創22:21),也可能靠近西珥的一個後裔,他和以掃的眾子比鄰而居;以掃眾子所住之地也稱為以東(創36:28)。本書一開頭就宣告約伯很敬虔(並在1:8和2:3再次肯定):他完全正直(創6:9論到挪亞和創17:1論到亞伯拉罕時,也是用“完全”這個詞),並且敬畏上帝,遠離惡事(這符合《箴言》中“智慧人”的特徵;見箴3:7,14:16,16:6)。這個描述表明,讀者所認識的約伯,與後來三個朋友所指控的約伯,有著明顯的差別。
1:2-4 兒女成群,有大量牲畜和僕婢,以及筵宴,這些都表明約伯當時非常富有。按著日子,參18:20。
1:5 心中棄掉上帝,“棄掉”希伯來原文直譯:稱頌,然而根據上下文,這裏是在表達相反的意思,即:詛咒(見《和修》注;1:1,2:5、9中的“棄掉”和王上21:10,13中的“謗讟”,在原文中也是用同一個動詞的推斷含義)。《和》用“棄掉”無疑是個委婉的說法,即用推斷而非明言某人“詛咒上帝”。引子的描述和對話以特別的方式使用“稱頌”一詞,與結尾部分(42:7-17)的結論形成辛辣的諷刺。在結尾部分,上帝指示約伯的三個朋友,他們需要約伯的代禱,因為他們對上帝的議論是愚妄的(見42:7-8)。
1:6-22 第一次試煉。這段經文交代了約伯第一次受試煉的起因、對話和經過。
1:6-12 天上的挑戰。作者介紹了約伯之後,將故事的場景轉換到天上。上帝將撒但的注意力引到約伯身上,從而引發後續經文所描述的一連串事件。地上的主角對於天上的這些對話一無所知。
1:6 上帝的眾子(《和修》“上帝的眾使者”),指侍立在上帝面前的天上的使者,就像侍立在國王面前的臣宰一樣(見15:8;詩29:1;賽6:1-8)。希伯來文慣用語中的“……的眾子”,可指由一個人領導的一群人,那個帶領的人被稱作他們的“父親”(如撒上10:12中那群先知的“父親”)。撒但,希伯來文名詞satan一般用來指敵人(如撒上29:4;王上11:14),但這裏指特定的一位(“那控告者”或“那敵人”),它不屬於眾子的一員,但是也來在其中。下文的對話顯示,這位撒但的特性與創3章所描述的蛇一樣,而“撒但”這名就是那蛇的專稱(如代上21:1;另見啟12:9)。
1:6 上帝的眾使者,另譯:上帝的眾子,見NIV小字注。他們來到耶和華面前,交代他們的活動。耶和華,上帝的約名(雅威=耶和華);這個稱號只在序幕和尾聲中出現,但在對話中沒有出現。撒但也來在其中。將“撒但”(意為“敵手”或“控告者”)與其他使者區分開來。在希伯來語中用了定冠詞(”the satan”),表明這是一個頭銜而不是人名(見亞3:1和注釋)。在代上21:1中沒有使用定冠詞,因當時“撒旦”已經成為控告者的專有名詞。從地上走來走去,往返而來(《新譯》在地上徘徊,走來走去),在耶和華發起談話後,撒但報告說,他一直在搜尋地上是否有“無故”敬畏神的的人(第9節),即沒有不可告人的動機。
撒旦,這裏用的希伯來語“撒旦”,字面意思是“控告者”或“對手”。他很可能在類似法庭的場景中充當檢察官。在舊約中,撒旦一詞常被用來描述一般的對手——不管是人還是神的對手(比較啟11:23-25)。例如,在希伯來文的民數記22:22中,耶和華的天使也被描述為“撒旦”(敵擋者),敵擋巴蘭。在撒迦利亞書3:1-2中,撒旦的功能很像在約伯記中的功能——他站在耶和華的使者面前,指責大祭司約書亞。在撒迦利亞和約伯記中,撒旦都包含定冠詞(”the”),這在語法上排除了它作為專有名詞的使用。相反,它應該被理解為一個稱號(“控告者”)。到了新約時代,它被理解為一個專有名詞(例如,太4:10;路10:18;羅16:20)。
1:9-11 撒但暗示,約伯敬畏上帝是因為上帝使他的人生事事興旺,所以他對上帝的真誠是可疑的。撒但堅稱,只要上帝撤走對約伯的保護,約伯就會馬上棄掉(直譯“稱頌”;見1:5注)上帝。
1:12 撒但要先得到上帝的許可才可以試驗約伯(另見12:6),這表明它的權力最終降服在上帝的至高統管之下。約伯也提到這一點,但他並不知道天上的對話,因此也就不會提及,更不曉得這些對話與他受苦之間的關係(1:21,12:10)。
1:13-19 失去家人和財產。約伯的苦難來自四面八方:示巴人從南方襲來(15節),火從天上降下(16節),勒底人從北方來(17節),狂風從東面刮來(19節)。這些慘劇一幕緊接一幕,令讀者深深體會到約伯後來的悲歎:“我就是喘一口氣,祂都不容”(9:18)。
1:20-22 約伯的宣告和信心。約伯因為這些摧毀全家(如2-4節所述)的災禍而心煩意亂,悲痛不已,他轉向上帝,滿懷著哀歎敬拜祂。
1:20 在痛失家人和財產之後,約伯表露出悲痛(約伯……撕裂外袍,剃了頭),以及對耶和華的信靠(伏在地上下拜)。
1:21 約伯的反應與撒但的假想(9-11節)完全不同,他在悲痛中敬拜上帝,大聲呼喊說:“耶和華的名是應當稱頌的”。
2:1-10 第二次試煉。這段經文交代了約伯第二次受試煉的背景、對話和經過,與第一次試煉的敍述(1:6-22)平行,只是範圍比第一次擴大了。
2:1-6 天上的挑戰。天上的第二次對話(“又”,1節)刻意呼應第一次對話(參1:6-12)。上帝指出,約伯遭遇災禍的最終責任在上帝身上,並再次把撒但的注意力引到約伯的完全和尊崇上帝的品行上(2:3)。撒但的回應是要求上帝准許它攻擊約伯本人,它極力辯稱,這樣就可以揭露約伯對上帝的忠誠其實是假的(4-5節;參11:9)。
2:3 上帝向撒但指出,儘管約伯遇到這麼多災禍,但他仍然持守他的純正。這是指約伯忠誠的回應,包含了1:20-21描述的悲痛、敬拜和認信。
2:4-5 以皮代皮,這個比喻可能指撒但即將要求給約伯的另一個試驗,即允許傷害約伯的身體。然而,4-5節的結構暗示這一句和接下來的一句(情願捨去一切所有的保全性命),主要指已經發生的事。撒但粗魯地暗示:約伯之所以保持純正,是因為他損失的僅僅是牛羊和家人這些“皮”,他樂意以這些皮代替自己。在下一句的開頭,希伯來經文有一個語意明確的轉折詞(“但”,《和修》5節“但你若伸手傷他的骨頭和他的肉”),這是撒但最後的辯解:如果傷害他的骨頭和他的肉,那約伯必定會完全棄掉上帝。
2:6 只要存留他的性命,存留約伯的性命不是一種憐憫,也不僅僅是考驗必需的讓步,而是考驗不可或缺的條件。有些時候,生命中最難以承受的悲痛是想死卻死不成(參13:20-23,6:9),這才是信心的終極考驗。
2:7-10 約伯的受苦與認信。約伯已經落在喪失財產和親人的悲痛境況中(見1:20),他現在又長滿毒瘡(7節),並遭受妻子的話難(9節);面對這一切,他更加愁苦(8節),但仍信靠上帝(10節)。
2:9 雖然作者對約伯妻子的描述很少,但她的話非常值得關注,不僅因為她所說的話正好與天上的對話內容有關,也因為這表明了她的評論的性質。她反問約伯,質疑他所持守的是否明智(你仍然持守你的純正嗎?見3節),儘管正是這些使約伯得蒙上帝的稱讚。她認為約伯應該採取的行動是棄掉上帝,死了吧(見1:11,2:4),這也是撒但一直竭力挑唆約伯作出的回應。
2:10 約伯用適度的責備回應妻子:他並不以為自己完全洞悉她的心意,但約伯警告她不要像愚頑的婦人一樣說話。
2:11-13 來安慰約伯的朋友。約伯的三個朋友聽說他遭遇患難後,就一起前來同情他,並為他悲傷。
2:11 從《舊約》可以知道,約伯的三個朋友都是來自南方。以利法來自以東重鎮提幔(創36:11、15;結25:13;摩1:11-12),該地以智慧聞名(耶49:7)。比勒達來自書亞,是亞伯拉罕與基土拉所生之子的名字,書亞的兄弟是米甸,侄兒是示巴和底但(創25:2;代上1:32),底但是以東或阿拉伯的一個地名。瑣法來自拿瑪,這是該隱家譜中一位婦女的名字(創4:22),基尼人就是該隱的後裔(創4:22)。基尼人還與西奈和阿拉伯沙漠中的米甸人一起被提及(民10:29;士4:11)。安慰是本書的鑰詞,有關討論見“導論:文學特徵”。
2:12 約伯的朋友很可能會認不出來,因為約伯除了全身長滿毒瘡之外,還因悲痛而情緒消沉,外貌也發生了變化(見1:20,2:7-8)。
2:13 沉默持續了七天七夜,表示他們為約伯遭受苦難而哀痛了一段完整的時間。以西結來到那些被擄到巴比倫的人中間,也有類似的反應(見結3:15)。
3:1~42:6 對話:約伯、他的受苦和他在上帝面前的地位。在簡短的敍事引子(1:1~2:13)和結尾(42:7-17)之間,是本書的主體部分,即詩歌體裁的對話(32:1-5對以利戶的介紹除外)。對話所關注的內容是,約伯的受苦揭示他自身以及上帝對世界的治理出現什麼問題。對話主要由五個部分組成:(1) 約伯的開場哀歌(3:1-26);(2) 三個朋友與約伯的辯論(4:1~25:6),這部分篇幅較長;(3) 約伯結束辯論時的獨白(26:1~31:40);(4) 以利戶的回應(32:1~37:24);(5) 上帝向約伯顯現,上帝與約伯之間的對話(38:1~42:6)。
3:1-26 約伯:痛恨自己的生日。在散文體的引言之後(1-2節),約伯詛咒自己的生日(3-10節),他用一連串“為何?”的問題,分兩個系列展開這個主題:第一個系列的問題表達他盼望得到安息(11-19節);第二個系列的問題是約伯哀歎使他焦躁至極的痛苦(20-26節)。約伯開始哀歎,用“光明”和“黑暗”這兩個詞提出相應的兩個問題,“我為何不出母胎而死?”(11節)以及“人的道路既然遮隱,上帝又把他四面圍困,為何有光賜給他呢?”(23節)。約伯因為所處的境遇而感到極其困惑,甚至覺得如果自己根本沒有出生,一直處在黑暗之中,恐怕比得見生命的光還要好過點,現今卻要遭遇這樣的苦難和悲痛。約伯在哀歎中的用詞,貫穿他和朋友的整個對話,其中黑暗和光分別用來指死亡和生命,同時也指隱藏的事和顯明的事。
3:1 引言。約伯咒詛自己的生日,因為這一天開始了他一生的道路,這條路一直引領他來到現今所處的痛苦之中。
3:2-10 約伯詛咒他的生日。約伯用精妙的詩句,悲歎他出生的時刻——而非出生本身:他仍然視生命為上帝的恩賜(見10:8-13注),並且從來沒有想過要自殺。他只是希望現實不是這個樣子,希望他從沒有看見過日光。
3:8 《聖經》有時以隱喻的方式提到古代神話中的一些內容,並經常藉此形象化地描繪上帝的大能或權柄(參26:12)。約伯提到那些有能力召喚鱷魚(《和修》“力威亞探”;見詩74:14注),並且能對某個日子作出咒詛的人,願他們發出咒語。這是他再次哀歎自己的生日。
3:11-19 約伯渴望安息。約伯從詛咒自己的生日,轉到詛咒他人生開頭的時刻,但這些詛咒都是徒勞的。他不僅希望自己出生的那日變為黑暗和被抹去,還希望自己早已死亡(11-12、16節),因為這樣他至少可以與死人一同安息(13-15、17-19節)。
3:13-19 約伯描述死亡對社會各階層的人的影響,視死亡為脫離生活勞苦而得享安息,並希望自己與那些已經在這種安息狀態中的人在一起,而不是出生來到世上。在13-15節,約伯提到那些努力獲取財富和建造城邑、現在已經死去、與這些財富城邑再無關係的君王和王子。在16-19節,約伯強調死亡消除了社會地位的限制,特別是對那些小的和奴僕,以及困乏人和被囚的人。
3:20-26 約伯哀歎他的受苦。最後的幾個“為何”反映出約伯眼下的悲慘景況,自然地把光(20、23節)和死(21-22節)引入主題。約伯思索那些求……珍寶的人(21b節),這些用詞預示:當中的一些謎團,將要在詩歌中用“智慧”來解開(見28章)。
誠之按:22節,對受盡患難的人來說,死亡甚至比隱藏的珍寶更寶貴。約伯是在感歎生不如死、早死早解脫啊!這是在苦難中的人很自然的、常見的反應。然而,這段經文不是要告訴我們,面對人生的苦難,這種態度是合宜的,而是要告訴我,連約伯這樣的義人也有可能陷入絕望的泥沼。當我們看見約伯的掙扎,反而給我們盼望,因我們知道,萬事都在上帝的手中,即使是在我們人生最黑暗的時刻,上帝仍在掌權,要讓萬事互相效力,給我們益處;苦難是要模造我們、像熬煉精金。約伯最終也明白了這點。人不能憑著自己的智慧聰明來解讀人生,而是要用上帝在聖經裏啟示的智慧來面對人生,向苦難和死亡誇勝。
3:23 撒但在指控時辯稱,約伯之所以正直,只是因為上帝在他周圍圈上祝福的“籬笆”(1:10)。約伯在對話開場的哀歌中,稱他在令人費解的受苦境遇中性命得以存留,好比是被上帝四面圍困的人。約伯始終如一的忠信,駁倒了撒但的爭辯。約伯對他境遇的哀歎既被上帝責備(見38~41章),又蒙上帝稱許(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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