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回合的辯論(15~21)
約伯的三個朋友無法使他相信自己的錯,現在便用更率直的指責和毫不掩飾的威嚇了。他們詳論惡人的命運。約伯這一次非常難過,一再悲嘆自己的苦痛。然後,極其突然地,在他痛苦的深處,他有了一點點的振作(十六19;十九25),而在第廿一章中駁斥他三個朋友所持「總是惡人受苦」這種老舊的觀念,並譴責他們傳講一種為生活所否定的教條。他們的觀察所得是不正確的。
□Study 8 Job 15~17 以利法第二次發言和約伯的答覆 (2.7.10)

研經題目:
1. 請讀第十五章,試將其語氣和步驟,與以利法在四和五,而又不會贊同他見解的人呢?為什麼他這樣自是,以為自己一定對呢?他對於誰的缺點卻一無所見呢?
2. 十六和十七章。即使在悲傷的深處,約伯卻發現了一點點的盼望。這些盼望以什麼形式表露出來呢?
注:
1. 十五4。以利法指摘約伯仇視真宗教信仰和敬虔,因為他否定傳統的正統信仰。
2. 十五11下。是論及約伯的朋友們先前所說的話。
3. 十五18、19,以利法聲稱他所說的教義是遠古的,而又純粹的,未受外來的異端的感染。
4. 十六2。諾克斯(Ronald Knox)將這一節譯為:「老故事和聊勝於無的慰藉,你們都是一丘之貉。」
5. 十六19、21。更進一步言及中保。
6. 十七16下。當作一種陳述,而不是當作一個問題,這就表明約伯的盼望突然得到進一步的發展。
【經文注釋】(摘自《聖經研修本》)
15:1~21:34 第二個循環。在第二輪發言中,每個人的既定立場進一步強化。以利法(15章)、比勒達(18章)和瑣法(20章)再次將約伯的受苦與作惡受罰混為一談。約伯的回應(16~17、19、21章)則一如既往,拒絕承認自己的境況是他的責任(如:19:2-6),並指出惡人非但沒有受苦,反倒興旺亨通,儘管他們毫不敬畏上帝(如:21:7-16)。
15:1-35 以利法:約伯的話定了自己的罪。以利法的第二次回應引發了第二輪對話。他不再稱讚約伯的品行(見4:3-6),而是一開口就指責約伯的言語是出於罪孽,而非智慧(15:2-16)。在回應的後半部分,以利法更加激烈地重申上次講話的內容:惡的後果是受苦,因此受苦表明人是惡的,不應該再抗辯自己無罪(17-35節)。
15:2 智慧人豈可用虛空的知識回答…….呢?可能以利法在問:作為智慧人,他是否應該回應約伯;但是,3-6節的內容顯示,這個問題旨在反駁約伯自稱聰明(見12:3,13:2)。以利法辯稱,約伯的話顯明他是一個空話連篇的人,而不是充滿智慧。
15:4 敬畏的意,這裏雖然沒有提到“上帝”一詞,但本節的後半部分提到上帝,並且2-6節的猛烈攻擊表明這正是以利法的推論:約伯向上帝的抱怨開始變得輕率,並廢棄了那能使他得解脫的事(即在上帝面前悔改和謙卑),因而阻止了上帝聆聽他的敬虔的心(《和修》“默想”)。
15:8 你曾聽見上帝的密旨嗎?讀者因為已經知道引子中天上的對話(1:7-12,2:2-6),所以一定會覺得這個問題很有諷刺意味。以利法責備約伯的,正是他假定約伯所犯的:他錯誤地作出結論說,約伯受苦清楚顯示他是被上帝審判的。
15:14-16 以利法重提他第一次回應的中心問題(見4:17-21):如果上帝甚至連他在天上的眾僕人也不會完全信任(15:15),認為他們都不潔淨,那麼,約伯作為一個人(14節),又豈敢強言自己無罪呢(16節)?
15:20-35 這段經文的作用與以利法在第一次回應時描述愚人的作用很相似(見5:2-5)。以利法通過描繪惡人來影射約伯。以利法的中心思想是:當審判臨到一個似乎諸事順遂的人時,他顯得萬分驚恐(見15:21、24、27、32-33)。以利法盼望約伯從這些描繪中看到自己,停止為自己辯護,並悔改。
15:27 重複使用脂油和肥肉(在原文中,脂油和肥肉是同一個詞),讓人想到一幅惡人傲慢地、自鳴得意地輕視上帝的景象(見詩73:7,119:70;參伯16:8及注釋)。
15:31-35 這幾節經文是約伯聲稱朋友“不以慈愛待他”的一個例子(見6:14,12:5)。以利法自以為他的觀點既清晰又正確,因此用詞犀利,不留餘地,力陳約伯失去兒女就是上帝審判的明證:虛假(15:31)、他的枝子不得青綠(32節)、葡萄未熟而落、花一開而謝(33節)、他的輩(原文直譯:同伴)並無生育(34節),以及懷、生和心(35節)。讀者因為對約伯已經非常瞭解,所以這段經文實在叫所有慣於責備別人的人謙卑下來,並憐憫約伯,因為他不僅承受了喪子之痛,還受到朋友態度專橫、輪番攻擊和肆意譴責的所謂“安慰”。
16:1~17:16 約伯:受苦者的指望。約伯在這段經文的開頭指出,他的朋友並不是安慰者(16:2-5),儘管他們來的本意是安慰他(見2:11)。然後,約伯描述了自己看來矛盾的境遇:這些事情原是上帝使他遇到的,儘管別人認為這是他受審判的標記,但他卻相信上帝可以為他證(16:6~17:9)。在最後一段,約伯指出三個朋友的話所導致的兩難:他們的定罪使死亡成為約伯唯一的指望,但是盼望死亡就是放棄所有辯白的可能性,這根本就不是盼望(17:10-16)。
16:4-5 約伯並不是在暗示,如果交換角色的話,他也會像朋友那樣做。約伯是嘗試要求朋友設身處地從他的角度看看,他們給予的安慰何其吝嗇。
16:8 約伯反駁以利法對“肥胖”惡人的描述(15:27),指自己身體枯瘦、憔悴,這見證上帝的手攻擊他(詩6:2,22:17;聯繫怒目看他的描述,見伯16:9-10),但並不表示他有罪(17節)。
16:12-14 約伯運用戰爭的比喻,以一座城遭受攻擊或陷落時會發生在該城和居民身上的事,來表達他彷彿被上帝勢力碎的感受。
16:15 縫麻布在我皮膚上,約伯持續的悲痛就像縫在他皮膚上的粗布,不但極其痛苦,而且沒有盡頭。把我的角放在塵土中,動物的角象徵它的力量、能力和尊貴。所有象徵約伯的尊貴和價值的外觀,都被拿走了。
16:16 死蔭(原文直譯:死亡的陰影),約伯深陷的眼睛就像瀕死的人一樣。
16:19 約伯有在上……的中保為他作見證,那位是誰呢?是被以利法嘲笑的“諸聖者”中的一位(5:1)嗎?約伯曾經嘗試懇求一位“聽訟的人”(9:33),現在他更加確信,唯獨上帝是他受苦的源頭。同時,他也進一步認識到,唯獨上帝才是他洗雪冤屈的指望。雖然約伯目前可能還不清楚這一點(因此16:21將“見證”人與上帝區別出來),但他最後會明白的;參19:25。
17:5 因為1-4節應該是向上帝說話(3-4節直接向上帝說話),所以在第5節,約伯可能是求上帝紀念他朋友的行為,或者警告朋友這些行為的後果,或是兩者都有。許多解經家認為第5節引用了當時的一句諺語,照此理解,當中的信息就類似《舊約》其他經文對作假見證者的警告(見申19:18-19;箴19:5、9)。
17:7 我的百體,約伯的整個身體由於悲傷和疼痛而筋疲力盡。這句話總結了他在16:7-16的主題。
17:10-16 在第12節的詩句中,約伯似乎採取了朋友的觀點:他們辯稱,只要約伯悔改,上帝就會復興他,把他的黑夜變成白晝(見5:17-27,8:5-7,11:13-20)。然而,約伯爭辯說,接受朋友的觀點將使他下榻在黑暗中(17:13),因為這種做法既不相信上帝統管有和公正(因此知道真相),也不指望上帝為他洗雪冤屈(15節)。在3~31章的整段對話中,約伯實際上是因為相信上帝是公正的,所以才用上帝的屬性來反問祂。這樣,受苦者約伯最終是把哀歎化為盼望的姿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