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udy 8  撒母耳記下 12:1~13:37 (2.8.7)

Study 8  2 Samuel 12:1~13:37 (2.8.7)

Nathan the Prophet Confronts David (2 Samuel, Chapter 12). Woodcut engraving after a drawing by Julius Schnorr von Carolsfeld (German painter, 1794 – 1872), published in 1877.

研經題目:

1. 神怎樣藉著拿單的話使大衛看見自己的罪呢?你是否準備讓祂同樣地來開啟你的眼睛呢?

2. 我們從12章中關於:(a) 悔改,(b) 赦免,(c) 懲罰,可以學到什麼教訓呢?比較詩卅三3~5;來十二6、11。

3. 十三1~37。將暗嫩的罪與大衛的加以比較,便出現了什麼教訓呢?(a) 大衛,和 (b) 押沙龍,對待暗嫩的方法錯在哪裏呢?

【經文注釋】(摘自《聖經研修本》)

12:1-31 大衛首先違犯了第十誡(貪戀,出20:17),然後是第七誡(姦淫,出20:14),再接著是第六誡(殺人,出20:13)。上帝並沒有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而是要他為犯了誡命負上責任。詩51章是大衛的回應。拿單表面上請大衛裁定一樁官司。這個 “寓言”(12:1-4)類似第14章那位聰明的提哥亞婦人的請求,以及王上20:35-43中先知的請求。所有這些事例,都指出大衛王的行為與他的判斷不相符。

12:1-15 在本節中,耶和華對大衛的謀殺和通姦行為宣告審判。祂派遣先知拿單來傳達他的信息,拿單以寓言的形式來傳達。大衛行為的後果將困擾他的餘生。(FSB)

12:4 上帝特別關注窮人,這是《聖經》的一大主題。作為上帝的代表,君王和其他審判官都應該保護窮人,使他們不受有權有勢者的欺凌(出23:6;利19:15;箴31:9;賽3:14等)。那個富戶取了那窮人的羊羔,就像大衛取走了拔示巴(見11:4,“接來” 直譯作 “取走,拿去”)。

12:5-6 當大衛沒有被自己的情欲蒙蔽時,他真心關注公義(參撒上25:32-33,他願意聽從亞比該的話)。關於四倍,見出22:1。

12:7-13 這段經文與第7章拿單的預言有些相似。在這兩處經文中,上帝都回顧了祂恩待大衛的事。在第7章,上帝仁慈地應許為大衛建立永久的家室;這裏卻是宣佈,大衛因為自己的所作所為,將承受家人帶給他的痛苦。大衛藐視了耶和華及祂的話。

12:8 將你主人的妻交在你懷裏(《和修》“將你主人的妃嬪交在你懷裏”),沒有其他經文記載大衛迎娶掃羅的妃嬪,但他肯定有權這樣做。

12:9 大衛這種行為得罪了上帝,大衛本該通過耶和華的命令(直譯:耶和華的話語)明白這一點(參詩51:4)。……(《和修》“用刀” 泛指用暴力使人死亡,如11:25中的意思,但不一定特指被刀砍死(見11:24)。

12:10-11 刀劍必永不離開你的家,大衛的兒子暗嫩(13:29)、押沙龍(18:15)和亞多尼雅(王上2:25)都將死於刀下。他在日光之下就與她們同寢(《和修》“他要在光天化日下與你的妃嬪同寢”),押沙龍將背叛大衛,在王宮的屋頂上公開與大衛的妃嬪同寢(16:22)。

12:13-14 大衛認罪並真正悔改,但他行為的後果仍然存在。叫耶和華的仇敵……得褻瀆的機會(《和修》“藐視耶和華”),《希伯來聖經》(即馬索拉文本)作 “藐視耶和華的仇敵”(見《和修》注;《死海古卷》作 “藐視耶和華的話”),但這可能不是原來的措辭。現代學者認為,“仇敵” 這個詞是抄寫的文士加上去的,作為委婉的說法,以避免直接說 “藐視耶和華” 。

12:15-23 當他的孩子生病時,大衛仍盼望上帝會改變主意,所以他禁食祈求(正如以下經文的情況:士20:26;拉8:23;斯4:16;詩35:13等)。沐浴、抹膏……(12:20),禁食和停止抹膏是一般哀悼期間會做的事(撒上31:13;撒下3:35,14:2),大衛的僕人似乎以為他一直在哀悼,所以對他的行為感到困惑不解。

12:16-23 耶和華指出要對大衛進行的第三次審判首先發生(見第14節及注釋)。(FSB)

12:20 殿(原文直譯:房屋)大概是安放約櫃的帳幕(6:17)。“殿” 也可以指帳幕,正如烏加列文和阿卡德文的用法。

12:23 我必往他那裏去,有些解經家認為大衛只是說他有一天會死去,就像那孩子一樣。但 “必往他那裏去”,似乎表明他期望將來會與孩子團聚。

12:24-25 代上3:5顯示,所羅門是大衛和拔示巴的第四個兒子。本節經文可能跳過了若干年,以介紹二人婚後所生的最重要的兒子。耶和華也喜愛他,暗示所羅門將來要作王:上帝的恩典勝過了大衛可怕的罪。上帝應許大衛的王族譜系,將藉著大衛和拔示巴所生的這個兒子延續下去,並且彌賽亞最終將出自這一譜系(太1:6)。

12:24-25 耶和華允許拔示巴在第一個孩子死後再次懷孕。祂祝福大衛和拔示巴有一個兒子,即所羅門,他後來將接替大衛成為王。(FSB)

12:26-31以色列與亞捫戰爭的結束。作者在記錄所羅門的誕生之後,這裏再次記述對拉巴城的圍攻,上次提到此次圍攻是在11:25。 “水城” 大概是城中控制供水的區域。沒有水,亞捫人就會很快投降。因此,約押請大衛到前線來,好將攻取這座城的功勞歸給王。

12:26-31 敍述現在重新開始第11章的亞捫人之戰(見11:1-27注釋)。約押奪取了水源,這將不可避免地導致亞捫人的失敗。他召喚大衛去完成這項工作,使王獲得勝利的榮耀。(FSB)

13:1~14:33 押沙龍被放逐和恢復地位。13~20章記述12:11拿單對大衛的警告成真,“從你家中興起禍患”,即他兒子押沙龍的造反。押沙龍殺死了同父異母的哥哥暗嫩,以報復暗嫩姦污他的妹妹,但他的殺人罪最終得到大衛的赦免。之後,押沙龍密謀造反,自封為王,但叛亂被平定,押沙龍被殺。此事之後,一群便雅憫人企圖退出以色列國,但他們的行動失敗了。在這段經文中,作者經常緊扣幾條平行的故事線索敍述。他幾次通過重複故事線索的最後一句話,並進行擴展或修改,來重拾這條線索(見13:34a和13:37,15:37和16:15,18:17b和19:8b,18:33和19:4,19:24和19:25)。《列王紀》作者記錄猶大和以色列君王的統治也使用了同樣的技巧。

13:1-22 在希伯來原文中,本章開頭有 “後來發生了一件事” 一句(見《和修》)。“後來” 表明,在第12章的事件結束之後又過了一段時間。這段經文敍述的強姦也是亂倫,作者十幾次提到他瑪與暗嫩之間的兄妹關係。這宗強姦是以色列人中不當這樣行醜事(13:12;見創34:7;申22:21;士20:6;耶29:23)。因為這事發生在王室,所以對整個國家都有影響。

13:1-33 這段記載反映了耶和華在12:10對大衛和他的家所宣告的審判的後續故事。大衛犯了通姦和謀殺罪(見11章)。這裏,他的女兒被強姦(6-14節),他的長子被謀殺。透過大衛的罪,他創造了一個環境,在這個環境中,他的家庭既使別人受害,又使自己成為受害者。(FSB)

13:1-2 他瑪是押沙龍的親妹妹,是大衛長子暗嫩同父異母的妹妹。成病,暗嫩的 “愛” 用 “淫欲” 來描述更恰當。

13:3 狡猾(希伯來原文Khakam)通常譯作 “聰明” 或 “有技巧”,然而這裏為貶義。

13:6-8 在《聖經》中,譯作(希伯來原文lebibah)的希伯來詞只出現在此處,這個詞與 “心”(希伯來原文lebab)有關聯,因此它可能是一種給病人吃的食物。譯作烤熟了(8節)的希伯來詞通常指 “用水煮”(見撒上2:13),所以這可能是一種餃子。顯然大衛從未對暗嫩的要求產生過疑心,而他瑪當然會順從父親的吩咐。

13:12-13 以色列人中不當這樣行,利18:9禁止親兄弟姐妹,以及同父異母、異父同母的兄弟姐妹之間的交合。他瑪強調這是醜事,由此看來,百姓在大衛時期已接受了這個禁令。他必不禁止我歸你,也許他瑪是在說大衛會願意通融一下,或者她只是在試圖逃脫。

13:15-17 暗嫩對他瑪的反應,可能是 “責怪受害者” 心態的典型例子,然而根據暗嫩在上文表現的情欲渴求,他的反應是異乎尋常的。你趕出我去的這罪,他瑪的懇求是基於下述事實,即在古代近東的文化背景中,暗嫩玷污了他瑪,就要娶她為妻(申22:28-29)。將這個女子趕出去,暗嫩最後拒絕聽從他妹妹的意願,甚至拒絕稱呼她的名字,表明了他的恨意和蔑視。

13:16 ……這罪,比你才行的更重,如果男子引誘了未婚的(或未訂婚的)女子,男方就必須娶女方為妻,除非女方的父親拒絕這門親事。如果男方強姦了女方,那麼男方與女方結婚後就不可與女方離婚(出22:16;申22:28-29),因為男方毀了女方的一生,所以要對女方負責。

13:18 除了這裏,《聖經》中唯一出現這種彩衣的其他經文,是在約瑟的故事中(創37:3)。

13:19 灰塵撒在頭上並撕裂衣服,是表達悲傷或羞恥(見撒上4:12注),與用手或衣服蒙頭含意相同(15:30,斯6:12;耶2:37)。

13:20 不要將這事放在心上,也許是因為保持緘默更容易些,或是因為押沙龍已決心伺機報仇。押沙龍自己卻把這事放在心上(參23-29節)。

13:21 大衛甚發怒,但他沒有採取任何行動。他偏袒長子(死海古卷和希臘文《七十子譯本》在此增加:“但大衛沒有懲罰他的兒子暗嫩,因為暗嫩是他寵愛的長子”,參3:2),這是日後大衛家出現許多問題的根源(參王上1:6)。一家之主必須公正地對待家庭各個成員,但因為大衛在拔示巴的事上犯了罪,所以他失去了道德上的勇氣和清晰的判斷。

13:22 不和……說好說歹,可能意思是 “不做任何反對他的事”(見創31:24、29)。

13:23 從撒上25章可見,剪羊毛的時候是擺設宴席的時候。押沙龍請王的眾子(《和修》“請了王所有的兒子來”),接下來的四節經文描述他如何發出邀請。押沙龍邀請大衛,大概猜想大衛會拒絕,他這樣做是為了突出這個宴會很重要,並掩蓋自己的真實意圖。如果他先邀請暗嫩,就會有些可疑。

13:29 王的眾子似乎通常騎著騾子。押沙龍甚至還騎著一頭騾子去征戰(18:9)。

13:34-39 押沙龍害怕王的報復,便逃離大衛的國度,等待更合適的時機奪取王位。

13:37 達買是押沙龍的外祖父(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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