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udy 7  撒母耳記下 10 & 11 (2.8.6)

Study 7  2 Samuel 10 & 11 (2.8.6)

研經題目:

1. 為什麼哈嫩那樣對待大衛的使臣是不能原諒的呢?

2. 約押在這裏表現得不壞。這在我們已知道他的性格上,又多了些什麼呢?

3. 大衛在他事業的哪一階段中跌倒了呢?那時他應當在哪裏呢?試探怎樣增長呢?他能隱藏他的罪嗎?你對這些問題的答案,與你讀到的這段經文,使你聯想到有任何關於罪的一般教訓嗎?

【經文注釋】(摘自《聖經研修本》)

10:1~12:31 以色列與亞捫的戰爭。與亞捫人的戰爭是這三章經文的背景。就大衛的王國而言,這場戰爭使他征服了亞蘭諸國(見8:3-12,10:15-19)。然而,對聖經作者來說更重要的是,這是大衛犯下重罪的背景(11:1~12:25)。

10:1-19 以色列與亞捫戰爭的開始這場戰爭的起因是亞捫人羞辱了大衛的使者,而不是因為大衛的任何不當行為。

10:1-19 第十章以亞捫人的王拿轄的死開場。大衛出於尊重,派遣使節去見拿轄的兒子哈嫩,並堅持要他尊重他們先前的安排。在接受了亞捫人同胞的愚昧建議後(見第3節和注釋),哈嫩反叛並徵召亞蘭人(敍利亞人)協助他(第6節)。因為無論大衛走到哪裏,耶和華都與他同在(8:6,14),所以大衛打敗了叛亂的諸王,重新控制了他們的地區。類似的記載出現在代上19章。

10:1-5 拿轄應該就是撒上11章中的拿轄。大衛想厚待(原文直譯:忠誠對待)哈嫩,是因為他父親拿轄的緣故,拿轄曾按照與大衛的協定 “厚待” 大衛。大衛對米非波設的 “厚待” 或 “恩慈”(希伯來原文hesed;9章),是 “因約拿單的緣故”,而這裏的 “恩慈” 則是出於外交的原因,大衛希望與鄰居亞捫人和平共處。可能亞捫人的首領(10:3)對大衛的代表有所戒懼,因為大衛已經征服了他們南面的鄰國摩押(8:2)。羞辱官方使節(10:4),當然意味著斷絕外交關係。大衛讓他的使者住在耶利哥,使他們不必在宮廷內暴露他們所受的羞辱。

10:6-8 伯利合、瑣巴、瑪迦和陀伯,都是約旦河東的北部以及黎巴嫩平原的亞蘭王國(或稱 “敍利亞王國”)。關於這段經文和8:3-4的關係,見8:3-12注。當時,僱傭軍並不少見(王下7:6)。作者按照通常的羅列方式,列出軍隊的數目(見撒上6:17-18注)。後來的通用語言 “亞蘭文”(參王下18:26),就是亞蘭的語言。城門(10:8)是亞捫都城拉巴的城門(11:1),拉巴在今天的約旦安曼附近。

10:9-19 約押率領的大衛軍隊,被困在亞蘭人和亞捫人之間,但他們戰勝了亞蘭人,並趕走了他們。在希蘭(顯然是約旦河東的北部地區的一座城邑),瑣巴的哈大底謝(見8:5)再次攻擊大衛的軍隊,但再次敗北。

10:12 我們都當剛強……願耶和華憑他的意旨而行,約押表達了對上帝的信靠,以及全力以赴作戰的決心。信靠上帝與人的努力兩者往往可以並存。約押是一個性格很複雜的人物:在這裏,他表現出堅定的虔誠(如24:3);但在捍衛大衛和他自己的地位時,他又表現出令人不寒而慄的殘忍(如:18:14-15,20:9-10、20-22)。當約押支持亞多尼雅之後,大衛不相信約押會善待所羅門(王上1:7、19,2:5-6),這也就不足為奇了。

11:1~12:25 大衛和拔示巴。與亞捫人的戰爭一直記敍到11:1,並在12:26-31做出總結。其間記敍了大衛和拔示巴的故事(11:2~12:25)。因此,這場戰爭的故事是一個框架,圍繞著大衛與拔示巴的故事:11:1中的 “約押 / 拉巴” 和 “大衛 / 耶路撒冷”,對應12:26中的 “約押 / 拉巴” 和12:31中的 “大衛 / 耶路撒冷”。

11:1-27 這段經文敍述了大衛與拔示巴通姦,並將她的丈夫烏利亞殺死,以掩蓋自己的罪行。這段敍述(11:1~12:25)在撒母耳記下被以色列人打敗亞捫人的兩段敘事(10章,12:26-31)夾在中間。歷代志上對亞捫人戰敗的平行記載(代上19:1~20:3)則省略了這個情節。

11:1 大衛在擊敗亞蘭人之後,能夠騰出手來全力圍攻拉巴(10:14)。列王出戰的時候……大衛仍住在耶路撒冷,這兩句話連在一起,暗示事情有些不對勁:列王已經出戰,但這位王卻沒有;以色列眾人出去打仗,但以色列的這位領袖卻沒有。讀者可以看到,清閒的王(11:2)與在戰場上的戰士(11節)形成了鮮明對比。

11:2 婦人沐浴 大概是她要在月經期之後 “得潔淨”(4節;利15:19-24)。這樣,11:5所記述的孩子顯然不是烏利亞的。的希伯來原文字面意為 “外表非常好看”,與通常表示 “美麗” 的希伯來文形容詞yapah(如撒上25:3,用來形容亞比該的詞)相比,這裏更側重於形容那個婦人的外貌。耶路撒冷中大衛城的一部分採用了階梯結構建造,該結構始建於主前14世紀或主前13世紀,高度超過15米,可能是作耶路撒冷最高建築物的龐大底層的地基。大衛的宮殿也許坐落在那裏,可以俯瞰全城(見438頁插圖)。

(438頁地圖)大衛時期的耶路撒冷(約主前1010—主前970年)

大約四千年前,麥基洗德作耶路撒冷的王,當時該城稱為撒冷(創14:18),沒有城牆圍繞。大約主前1850年,耶布斯人佔領耶路撒冷,在四周修建城牆,稱之為耶布斯(參代上11:4)。

大衛在希伯倫作王七年之後,佔領了耶路撒冷(撒下5:5)。耶路撒冷城十分堅固,尤其是基訓泉周邊地帶,該地的考古工作發掘出大量這一時期的塔。耶布斯人對他們的防禦工事非常自信,以至他們嘲笑大衛說,瞎子和瘸子都能守衛他們的城不被大衛攻取(撒下5:6)。

然而,大衛的元帥約押秘密地從耶路撒冷的供水系統進入城中,打開城門,使大衛成功攻取此城(代上11:6)。耶布斯人的堡壘被大衛摧毀,耶路撒冷變為 “錫安的保障,就是大衛的城”(撒下5:7)。

後來,大衛在耶布斯人亞勞拿的禾場上為上帝築了一座壇,阻止了上帝降在以色列人身上的瘟疫蔓延到耶路撒冷(撒下24:18-25)。

11:3 在23:39,赫人烏利亞被列在大衛的 “三十個勇士” 之中。

11:4 因為大衛精心謀劃(6-13節),試圖掩蓋自己主動的通姦行為,所以他在傳召拔示巴時絕不可能明說他的意圖。或許大衛在他所信任的大將烏利亞不在家時,托詞詢問對方的家人是否安康,並且給予烏利亞的妻子與他私下會面的榮幸,甚至差派多人(《和修》“使者”)去請拔示巴來。烏利亞死後,大衛娶了烏利亞的遺孀,把她置於自己的保護之下(27節)。

11:6-13 王有一些特權,但顯然不包括通姦。大衛沒有悔改或嘗試公開解決此事,反倒試圖掩蓋自己的過錯,讓人以為他與拔示巴的孩子是烏利亞的。

11:9同房會導致禮儀上的不潔淨(出19:15;利15:18),因此在打仗期間要避免房事,如撒上21:5所述。見申23:9,那裏的 “惡” 是指 “不體面” 或 “不合適” 的事,而不是指道德上邪惡的事。當然,“便溺”(申23:13)在道德上並不邪惡,但它像房事一樣,確實會使人在禮儀上不潔淨。烏利亞認為自己仍有軍務在身,這與大衛形成鮮明對比。

11:14-15 諷刺的是,烏利亞要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帶去命令殺死自己的。那時大衛深陷泥淖,一心只想掩蓋自己的過錯,即使這意味著殺死另一個人,甚至是一位忠誠的虎將。

11:21 亞比米勒是基甸的兒子,基甸也被稱為耶路巴力(士8:29~9:57)。在這裏,耶路巴力名字中的 “巴力” 被改為 “比設”(意為 “羞恥”),因此作者將亞比米勒說成是耶路比設兒子,本書其他地方提到的伊施波設和米非波設也是這種情況(見4:4注)。豈不是一個婦人,亞比米勒要替他拿兵器的少年人殺死他,“免得人議論我說,他為一個婦人所殺”(士9:54),但人們還是會這樣說他。

11:25 不要因這事愁悶,大衛大概知道約押會為殺死一位優秀的指揮官而不高興。大衛是在說:“反正他總有可能會被殺死的。”

11:26-27 為死人哀哭的時間大概是七天(創50:10;撒上31:13)。

11:27 但大衛所行的這事,耶和華甚不喜悅,直譯作 “但大衛做的這事,耶和華的眼中看為惡”(見《和修》),見12:9和詩51:4。這與大衛在兩節經文之前對約押所說的話正好相反,他說:“不要因這事愁悶”,原文直譯是 “不要讓這事令你不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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