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udy 51 詩篇 66 & 67 (2.8.26)

Study 51 Psalm 66 & 67 (2.8.26)

研經題目:

詩六十六是號召萬民為神向祂的百姓所施的大拯救,就是為拯救耶路撒冷脫離西拿基立的手,來讚美祂。如果這件事是作這首詩的背景,13~20節裏面的發言極可能是希西家王自己,他是代表國家來說話。詩六十七可能屬於同一時期的作品。參賽卅七。

1. 詩六十六。請詳細注意這裏所說神對祂的百姓,和為祂的百姓所作的。這一點應當感動我作怎樣的反應呢?要分享這樣的經驗有什麼條件呢?

2. 詩六十七。我們是否也像詩人一樣,渴望萬民都能認識神和祂的救恩嗎?他認為用什麼方法就可以達到這目的呢?比較太五14~16;彼前二9、10。

【經文注釋】(摘自《聖經研修本》)

66 這是一首感恩的詩歌,感謝上帝回應了祂某個子民的禱告。或許,特別適合誦唱本詩的場合是,敬拜者獻上多種祭物以表達他的感恩和奉獻(參13-15節)。本詩的前半部分(1-12節)提到 “我們”(即上帝的全體百姓)和 “全地”,講述上帝在以色列身上的 “奇妙作為”(第6節描述出埃及和過約旦河)。精妙之處在於,本詩前半部分將上帝對這個特定個人的作為,放在祂對全體百姓所作的承諾的背景下(其實是對全人類的承諾,因為以色列民是為了全人類而存在的)。《聖經》的世界觀不要求人在 “群體” 與 “個人” 之間作出選擇,更確切地說,個人是作為上帝,百姓中的一分子來經歷上帝的愛。從51篇開始一直到65篇,作者都是大衛,但66-67篇卻不是大衛的作品;68-70篇又是大衛的作品。同時,65篇與66篇之間有聯繫,例如都提及發願和獻祭(65:1-4,66:13-15)。

66:1-4 全地都當敬拜上帝!本詩開篇是一個全體的呼召(全地都當向上帝歡呼),這個詩節以宣告全地當如何敬拜真神作為結束(4節)。《聖經》的故事情節是講述獨一真神創造了萬有,因此每個人只有通過愛和敬拜這位獨一的上帝,才能真正活出他的人性。甚至現在,人類以外的受造物也在尊榮它們的創造主(參19:1-6),而《舊約》一直存著這樣的盼望,即有一天全人類都會這樣敬拜上帝(如117:1,保羅在羅15:11引用該節經文,作為他在外邦人中事奉的理據)。

66:5-7 你們來看上帝如何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重點從全地縮小到一個民族——以色列,第6節提到出埃及(將海變成於地)和過約旦河(步行過河),清楚說明了這一點。同時,以色列存在的根本目的是將上帝的光帶給世人(出19:5-6),因此,上帝為以色列做的平就是為全人類做的——祂向世人(即為全人類,不僅僅是以色列)所作之事是可畏的(指祂為以色列所做的事)。

66:8-12 萬民都當稱頌那位保存我們性命的上帝!詩歌進而講述上帝多次多方保守以色列(我們)經過各種試煉,但沒有詳述這些試煉是由於以色列不忠心(如士師時期所致,還是出自上帝奧秘的旨意(如44:17-22)。明顯地,上帝帶領以色列民經過所有這些試煉,到豐富之地,而這個呼籲也向外邦人發出:萬民哪,你們當稱頌我們的上帝!上帝揀選祂的百姓成為將光帶到全地的工具,因此保存以色列對於全人類至關重要。對於上帝為以色列所做的一切大事,外邦基督徒可以視之為上帝為他們成就之事的一部分。

66:13-15 我要帶著祭物進祂的居所。這裏把重點從以色列整體轉到個別的敬拜者()。在以色列境內居住的人(包括寄居者),在有需要的時候都可以向上帝許願,並用燔祭或還願祭(還我的願)來還願;參利22:18和民15:3。詩50:7-15已經指出,在任何情況下,這些獻祭都不得視為給上帝的賄賂,是個人因為上帝白白賜下的恩慈,而把自己分別出來歸給上帝(獻祭的作用),或向上帝表達感恩(還願祭的作用,一種平安祭)。本詩將這些獻祭描繪為令人愉悅的時刻。

66:16-20 我要述說上帝如何聽我的禱告。感恩的原因是,上帝側耳聽了我禱告的聲音(19節)。《舊約》堅決主張,每個百姓都必須親身踐行聖約,因此每個人都可以述說上帝所行的事(而不僅僅是述說上帝為整體百姓所做的事)。這裏的用詞普遍適用,使本詩適合在許多場合中誦唱。唯一的要求是敬拜者的心不得注重(原文直譯:期盼,瞄準)罪孽(18節)。“罪孽”(希伯來原文’awen),指上帝憎惡的邪惡的事。“注重罪孽” 就是以罪孽為目標,在本詩的上下文中,是指祈求上帝的幫助,使他能犯某種形式的罪——真正的虔誠人必定拒絕這種行為。因此,認為詩句暗示絕對無罪是上帝答應禱告的條件,實在是曲解經文。相反,這裏是提醒忠信人,要祈求上帝的幫助,以便感謝祂和更好地事奉祂(參雅4:3)。

67 本詩像65篇一樣,似乎也是一首為豐收獻上感恩的詩歌。但與65篇不同的是,本詩不是一首真正的稱謝詩,而是一個禱告,內容是祈求上帝賜福給祂的百姓以色列,從而使世人都能夠認識真神。第3節和第5節相同,是一個詩節結束的標記:這兩節也總結了本詩的願望:“願萬民都稱讚你”。而本詩能夠幫助以色列民謹記自己的召命:他們蒙福不僅僅是為了自己,也是為了外邦人(參創12:2、3)。在這個宏大的故事中,每個以色列人都扮演一個角色;這個故事遠遠跨越一個人的生命,也跨越以色列土地的疆界。

67:1-3 感上帝賜福與我們,好叫萬國都認識祂。第1節採用了祭司的祝福用語(民6:24-26:願上帝憐憫,賜福,用臉光照),第2節接著說明目的:會眾祈求上帝賜福,目的是好叫世界得知上帝的道路——特別是叫萬國得知祂的救恩。上帝呼召亞伯蘭,既是為了給他和他的後裔,也是為了使他們成為祝福外邦人的工具(創12:2-3)。這幾節經文把那個呼召變成詩歌。

67:4-5 原萬國都喜悅祂的統管。詩人除了祈求萬國都知道上帝的救恩之外,還願萬國都快樂歡呼,因為上帝按公正治理(……審判)他們。詩人祈求的可能是,這些外邦人為他們經歷過的普遍恩慈,感謝那位施恩的上帝,並且敬拜祂(參徒14:17)。然而,“審判” 一詞似乎意指更加直接的統治,而不單單是監督(另參引導,或 “引領”;見73:24,77:20),所以更有可能是,祈求有一天外那人都承認上帝的統管(參賽2:4,11:3-4,兩處都在外邦人身上使用 “審判” 一詞)。在《舊約》中,審判者的首要責任是保護無辜:他在某種意義上是救主。《舊約》非常確切地盼望將來的時代,那時外邦人都領受上帝的光,而本詩正好在每個信徒的心中孕育這種盼望。另見67:6-7注,“地的四極”。基督徒的信息應該包括宣告:這個時代已經隨著耶穌的復活而來到,基督藉著復活已經坐在大衛的寶座上(羅1:1-5)。

67:6-7 上帝要賜福與我們,好使萬國都敬畏祂。最後的詩節重複從開始就宣告的賜福主題,並指出百姓應當為一樣具體的福氣感恩:地已經出了土產敬畏上帝,意味著要尊崇祂和祂的話,這是擁有真信心的表現(如5:7,15:4,25:12)。關於地的四極都轉向上帝(特別是在彌賽亞的時代),參2:8,22:27,72:8(亞9:10);賽45:22,52:10;耶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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