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udy 5 Isaiah 7:1~8:15 (2.11.21)

研經題目:
以賽亞現在把他的注意力從猶大內部的情況轉移到國際政治的領域上來。七1~十4的歷史背景就是所謂亞(蘭)以(法蓮)聯盟,當時亞蘭王利汛和以色列王比加同謀攻打猶大(主前735年)。猶大王亞哈斯大起恐慌(七2),便不聽以賽亞要他倚靠神的忠告(七3,4),並向亞述王提革拉毗列色求援,這種做法即使初時顯得有效,而以賽亞卻預言它終必招致不幸的後果(七14~八4)。
1. 亞哈斯不肯倚靠耶和華,對他本人,並在政治方面都有什麼損失呢?
2. 預示將來彌賽亞降臨之歷史上的「神蹟」,是怎樣傳給亞哈斯的呢?比較太一21~23。在日常的經驗中,你認識基督是「以馬內利」——「神與我們同在」嗎?
3. 何以主是聖所而又是絆腳的石頭(八13~15);祂對我們如何才能成為前者而不是後者呢?比較彼前二7、8。
注:
1. 施亞雅述(「餘民必歸回」)和瑪黑珥沙拉勒哈施羅斯(「擄掠速臨,搶奪快到」)這兩個名字,將以賽亞所傳亡國和希望這個雙重的信息概括起來了。
2. 七3。以賽亞遇見亞哈斯時,他或許正在作抗拒圍攻的準備。
3. 七14~16。主要的意思似乎是說,在那一個孩子(當時尚未出世)尚在繈褓時,他的飲食就只得限於凝乳和蜂蜜,因為荒廢的天地不會出產較佳的食物(七21、22)。但是那個孩子不平常的名字,以及提到那個要做他的母親的「青年女子」或「童女」(比較太1),便提供了一個涉及彌賽亞的預言。
4. 八6。「西羅亞……的水」:就是供應耶路撒冷的水源,其來源是靠地下泉源和聖殿一帶地下的儲水池。這裏是用來象徵神的供應。「這百姓」一語必定是指以色列國或猶大國內親亞蘭派人士而言,除非如有些人所稱,以賽亞所用的動詞不是「喜悅」,而是拼法相同而意義為「在其前昏倒」(修正標準譯本作「在其前因恐懼而軟化」)那一個詞。
【經文注釋】(摘自《聖經研修本》)
7:1~12:6 亞哈斯的拒絕信靠。這個段落有四個部分:7:1~9:7涉及亞哈斯的錯誤決定及其直接影響;其餘三個部分(9:8~10:4;10:5~11:16;12:1-6)探討所發生事情的深層原因和問題的最終解決方案。貫穿這一切的是一個潛在的問題:誰是真正的君王和國家的最終希望?(BTSB)
7:1~9:7 藉著審判賜給南國猶大的恩典。雖然亞哈斯王導致猶大國受到亞述壓迫,但上帝應許將有一個非凡的孩子坐在大衛的寶座上永遠為王。由於人的失敗,“萬軍之耶和華的熱心”(9:7)將獨力成就這事。
7:1~9:7 應許的兆頭。耶和華通過以賽亞宣佈他對亞哈斯王的信實。他用一系列的跡象來證明這一點。最終的兆頭和證明是以馬內利這個孩子。(BTSB)
7:1~25 兆頭和拒絕的後果。耶和華給以賽亞一個信息:亞哈斯可以信靠耶和華會保護他免受敵人的傷害(第1-9節)。上帝提供了一個兆頭來確認這個承諾,但亞哈斯已經決定相信亞述(王下16:7-9),拒絕了這個兆頭(賽7:10-12)。以賽亞還是說出這個兆頭,表明它的直接意義是這個國家很快就會完全毀滅(第13-25節)。(BTSB)
7:1 亞哈斯在位的時候,約主前735年,當時亞哈斯剛開始統治。亞蘭王利汛和利瑪利的兒子以色列王比加,敍利亞和北國以色列(2節 “以法蓮”)聯合抗擊亞述,並有意用武力迫使南國猶大加入他們的聯盟,也許是有意趁亞哈斯經驗不足,逼他就範(見地圖)。以賽亞告訴讀者,亞哈斯根本無需害怕(4節)。
(1017頁地圖)亞蘭和以色列攻擊猶大

約主前740—主前732年
由於亞述帝國向西擴張,亞蘭和以色列試圖強迫猶大和其他鄰邦與他們一同組成聯盟,抵抗亞述。猶大拒絕,招致亞蘭和以色列(可能還有以東和非利士)聯軍攻擊猶大(王下15:29-37;代下28:1-19)。以賽亞向亞哈斯保證,他只需放心信靠上帝便可,因為上帝會召喚亞述去懲治亞蘭和以色列。
7:2 大衛家,憑著上帝與亞哈斯的先祖大衛所立的約,亞哈斯可以確信上帝必會保護他(參撒下7:8-17;詩89:3-4、19-34)。但王的心和百姓的心就都跳動,顯示舉國上下都膽怯軟弱。
7:3 施亞雅述的希伯來原文意為 “餘民將歸回” ,同時意味著審判(上帝的百姓將大幅減少,剩下少數餘民)和恩典(餘民將歸回;參10:20-22)。關於以賽亞一家的象徵意義,見8:18。
7:4 上帝的信實使人能夠在面對危險時無所畏懼。
7:6 他比勒的兒子,被安排用來接替大衛的子孫亞哈斯作王的傀儡王。上帝的應許唯獨賜給大衛的王裔(參撒下7:12-16),而他比勒顯然不是來自這條血脈。
7:7-9 主耶和華挫敗人的圖謀,所以我們應當不理會人的威脅,堅信上帝的應許。六十五年之內,主前722年,北國被亞述所滅。約在主前670年左右,由於外來人口的遷入(參王下17:24;拉4:1-2、10),以色列百姓的種族身份已經發生無法逆轉的變化。你們若是不信,定然不得立穩(原文直譯:你們若是信心不穩,就必站立不穩),南國還有機會緊靠上帝,但他們的信心必須堅穩。先知利用 “穩定”(“信心不穩……站立不穩”)這個詞一語雙關,將不信與不穩定聯繫起來。不相信上帝使亞哈斯凡事都動盪不穩,而不僅僅是他的宗教生活。
7:10-25 拒絕兆頭。既然亞哈斯已經決定依賴亞述,他不歡迎任何說這種依賴不僅是不必要的而且是錯誤的印證。雖然亞哈斯試圖用虛偽的虔誠來掩蓋他的不信,但以賽亞看穿了這一點,還是給出了這個兆頭。這個兆頭有雙重意義:1) 它的直接預兆是相當消極的:亞哈斯所信任的亞述將轉向他,對他國家的威脅遠比比加和利汛更嚴重。2) 但也有積極的意義,9:1-7(見注釋)和11:1-16(見注釋)進一步擴展了這一點。(BTSB)
7:10-17 第7章處理的基本問題是:對於敍利亞和以法蓮聯軍的威脅,亞哈斯與上帝(藉著以賽亞說話)的觀點完全不同。雖然亞哈斯是大衛的王裔,但是他堅信(9節)亞述王,並把聖殿中的金子都給了亞述人,以誘使他們進攻敍利亞(王下16:1-9)。由此可見,亞哈斯把得拯救的盼望放在人的力量上,而不是放在耶和華的大能上。但是,以賽亞呼籲亞哈斯和耶路撒冷的所有百姓,要把信心放在一位更加可靠的盟友身上,那就是 “主自己”(7:14)。因此,上帝邀請亞哈斯求一個兆頭,以堅固他的信心(11節),但亞哈斯虛偽地拒絕這樣做(12節;參申6:16)。接著,以賽亞向 “大衛家” 發言,指責王家使上帝厭煩,但是以賽亞也給他們一個來自上帝自己的兆頭(7:14)。這個兆頭就是著名的宣告:必有一子由童女所生,祂的名字叫以馬內利(見下文的注釋)。這個孩子的一生是一個標記,證實上帝話語的真實:耶和華必使……臨到你(即亞哈斯)和你的百姓並你的父家(即大衛家;參13節)。讀者在解釋這段經文的時候,必須同時注意以賽亞的話所蘊含的兩層意思:(1) 這些話首先是對亞哈斯說的;(2) 馬太後來引用先知的這一番話,論到彌賽亞耶穌的降生(太1:21-23)。
7:10-17 以馬內利的記號。以賽亞向亞哈斯提供了一個意義重大的記號(“顯在深處[地獄]……顯在高處[天堂]”,第11節),這將證明上帝與祂的子民同在。亞哈斯試圖拒絕它,但以賽亞還是給了這個兆頭。這是一個充滿奧秘的兆頭,其中包含了近期審判和長遠拯救的預兆。(BTSB)
7:11 上帝邀請亞哈斯求一個兆頭,這個兆頭的可能性很廣,可以或求顯在深處,或求顯在高處(《和修》“在陰間的深淵,或往上的高處”),明確提示亞哈斯要一個超自然的兆頭,表明這個兆頭不只是一個平常的孩童出生;見7:10-17注。
7:13 從對亞哈斯說話,過渡到對整個大衛家說話,所用手法與前一個神諭相同;前一個神諭同樣也與王家和當時執政的王有關(2-3節)。整個大衛家族失敗了,因此百姓需要一個嶄新的、將來的盼望,即14節所述的兆頭。
7:14 主自己,人間的王未能正確回應天上的王的邀請(12節),因此,天上的王再次採取主動(參17節)。同樣,亞哈斯的兒子兼繼任者希西家也得到兩個兆頭(見37:30,38:7)。
雖然有些人主張,譯作童女的希伯來詞‘almah,通常指 “年輕女子” ;然而這個詞的基本語義主要是指 “處女”,即尚未結婚的貞潔年輕女子,因此具有童貞的特性(見創24:16 “處女”,24:43 “女子”;出2:8 “童女”)。因此,在基督降生二百年之前,希臘文《七十子譯本》的譯者將這裏的‘almah譯作希臘文的parthenos(“處女” 的專用名詞),是正確理解希伯來經文的意思。馬太將這個預言應用到基督從童貞女所生(見太1:23),這與《七十子譯本》和其他希臘文作者對parthenos(“童女”)一直秉持的理解是相符的。
以賽亞繼續預言,“童女” 將給他起名叫以馬內利。在《舊約》中,母親常常給孩子起名(如:創29:31~30:24族長的起名;但參創35:18;另參士13:24;撒上1:20),雖然其他女人(參得4:17),甚或父親(創16:15;士8:31)也可能會參與起名。以馬內利的希伯原文意為 “上帝與我們同在”,名字本身就是兆頭所要傳達的信息。由於這個名字非常重要,因此馬太為讀者翻譯出來(太1:23)。以馬內利在8:8用作一種稱謂(“以馬內利啊……你的地”),在8:10用作句子(“因為上帝與我們同在”)。當說上帝與某人或某個民族 “同在” 時,意即上帝指引和幫助他們達成他們的呼召(創21:22,參《和修》;出3:12;申2:7;書1:5;詩46:7、11;賽41:10)。因此,這會給心驚膽戰的亞哈斯和搖搖欲墜的王室提供明確的信息。
按照教會傳統,很多人都是照著馬太的解釋,將這節經文應用在耶穌的降生上。然而,以賽亞預言中有關這兆頭的部分內容,對他所處的時代同樣意義重大。這樣,就產生了幾個問題:該童女來自誰家?如何理解她的婚姻狀況?孩子名字的根本含義是什麼?這是一個人名,還是一個稱謂?最重要的是,這個兆頭是在以賽亞的時候應驗?還是指向(甚至在他的時期)一個很久以後的完全應驗?一般來說,回答這些問題的方式有兩種。
有些人主張,這個兆頭是一次應驗,意即這個兆頭從一開始就單單指向 “終極的” 彌賽亞耶穌的降生。持這種觀點的人強調‘almah只能解釋為 “童貞女”,因而排除在耶穌降生之前的任何 “近期” 的應驗。這種觀點將 “以馬內利” 視為一個稱謂(如8:8),而非人名。另外還要注意,7:14的兒 “子”(希伯來原文ben)與16節的 “孩子”(希伯來原文na’ar)所指不同,這進一步將奇妙降生的孩子,與一般男孩(和上帝的應許無關)區別開來。這樣就把關於以賽亞時期的兆頭(16-17節),與將來奇妙男嬰降生的宣告應驗(14節),區分開來。按照這種解釋,14節預言童女生子,是直接預言一件在遙遠的將來發生的事,而馬太將這個預言應用在耶穌身上(太1:20-23),是聖靈感動他,見證以賽亞的預言的單一應驗。根據這種解釋,這個兆頭是指向 “大衛家”,確認上帝保守大衛王朝的心意(與撒下7:12-16的應許一致),好讓以色列能榮耀地完成使命(9:6-7,11:1-10)。上帝必用各種方法成就這事,甚至施行神蹟:這是在責備亞哈斯沒有信心的世俗眼光。
還有一些人認為,這個兆頭對於亞哈斯以及他的時期,有更直接的應用。他們通常提出,這個預言有雙重應驗,即在以賽亞的日子即時應驗,以及在彌賽亞誕生時遠期應驗。持這種觀點的人主張,“以馬內利” 這個名字有雙重應驗是合理的,因為根據上下文,另外兩個兒 “子” 具有類似的象徵意義(參7:3,8:3-4)。他們還認為,先知在17:16-17的解釋,是要將這個兆頭直接應用在亞哈斯的日子。這樣理解可以說絲毫沒有削弱馬太對耶穌超自然受孕和童女生子的宣告(另參路1:34-35)。然而,有些人指出,即使預言確實包含在亞哈斯的日子即時應驗,瑪黑珥沙拉勒哈施罷斯(8:1、3)或是希西家的出生,也不能完全應驗這個預言,因為9:6預言將有一子降生,祂的名稱為 “奇妙、策士、全能的上帝、永在的父、和平的君”,而這個宣告只適用於大衛家的彌賽亞。基於這種理解,7:14的預言預告了以馬內利的降生,這個預言在以賽亞時期部分應驗,在耶穌基督身上得著最終完全的應驗。
這兩種觀點都有忠信的解經家秉持。因此,我們不可忽視大家一致同意的真理:先知帶著權柄為上帝發預言;亞哈斯和他的家要受到審判;在亞哈斯的日子,預言的兆頭在許多方面顯然沒有得到應驗;這個預言藉著上帝直接介入人類歷史才得以應驗;這個兆頭在童女生下彌賽亞耶穌時最終應驗,彌賽亞耶穌是真正的 “上帝與我們同在”。
7:14 你們,複數(對比第11節)。由於亞哈斯暫時拒絕了上帝單獨向他提供的神蹟,上帝將向更多的聽眾提供神蹟,以證實祂所講的一切的真實性。童女,舊約聖經中唯一用來指最嚴格意義上的處女而沒有任何其他限定的詞(創24:43);另一個翻譯為“處女”的詞需要有限定的聲明,即這個女人沒有認識過男人(創24:16)。這個詞的意思是“處女”,這一點在希臘文七十士譯本中得到了證實。以馬內利,譯為“上帝與我們同在”(8:8、10,41:10,43:5)。就像上帝對以撒說“我與你同在”(創26:24)的神奇誕生一樣,這個孩子由童女所生將是上帝對祂子民的恩典和信實的標誌。這個預言在上帝的兒子成為人,即馬利亞的兒子耶穌時得到了應驗(9:6;太1:18-23;參見路1:31-35)。(KSB)
7:14 童女。希伯來語‘almah,意思是“適婚年齡的年輕女子”。在以色列社會中,達到結婚年齡的年輕女子應該是個處女(正如七十士譯本,即基督教前的希臘語譯本所表明的)。否則,她就會成了一個妓女。但此希伯來詞的意思並不是“處女”的專用術語。以賽亞使用這個比較模糊的術語是因為這個標誌有雙重含義。在其直接指涉中,母親的處女身份並不是最重要的一點。相反,上帝是在說,在當時所懷的孩子長到12或13歲之前(第16節),亞哈斯非常害怕的那兩個國家將不復存在。但從長遠來看,這個顯在深處、顯在高處的兆頭(見第10-17節注釋),指的是耶穌基督的到來,即真正的以馬內利(太1:23),祂母親的童貞是至關重要的。這就是為什麼以賽亞沒有使用一個簡單的詞,意思是“女人”或“年輕女子”。以馬內利,意思是“上帝與我們同在”。聖經強調了上帝“與”祂的子民同在的重要性(例如,41:10;創39:2、23)。如果祂的子民憑著信心與祂站在一起,上帝就會與祂的子民在一起,保護他們免遭敵人的攻擊。但這不僅僅是一個比喻。在耶穌那裏,它已經成為一個事實:上帝已經成為一個人,在各方面都與我們相同,除了一點:祂沒有犯罪(來4:15)。(BTSB)
7:15-17 這幾節經文指出,敍利亞和以法蓮聯軍的威脅很快就要過去;這個威脅的持續時間,不會超過孩子(大概是按 “任何孩子” 的情況)到達能夠棄惡擇善的年歲。事實上,敍利亞在主前732年、北國以色列在主前722年先後亡於亞述。但是,對猶大來說,解救它的亞述王其實是更大的災難。亞哈斯離棄 “大君王萬軍之耶和華”(6:5),轉而向地上一位令人恐懼的王求助。他因為靈性的眼瞎,不能分辨真正的盟友和敵人,愚蠢地利誘亞述提供軍事援助(王下16:5-9)。由於亞哈斯的不信,註定大衛王朝的主權要斷送給外族人。為此,上帝必須重新建立大衛的王朝,拯救世人。
7:18-25 以賽亞陳述外族入侵給國家帶來的毀滅性後果,以四個那時(18、20、21、23節)為記號,與17節 “這樣的日子” 呼應。
7:18-19 在上帝的命令下,蜂擁而至的敵軍大肆襲擊應許之地。
7:20 在注重榮辱的文化中,被迫剃去毛髮象徵奇恥大辱(參撒下10:4-5)。以賽亞預見到,原本外賃(《和修》“外雇”)來搭救他們脫離羞辱的國家,卻變成把他的國家搜刮淨盡的剃頭刀,使他們一窮二白,蒙羞受辱。但是,至高的主必成就祂的心意。
7:21 剩下的上帝百姓是如此稀少,以致幾頭牲畜提供的食物,就綽綽有餘了。
8:1-22 以賽亞思考第7章的事件,從第三人稱(7:3 “耶和華對以賽亞說”)轉換到第一人稱(8:1 “耶和華對我說”)。
8:1-22 以賽亞和他的孩子是那兆頭。這部分內容(7:1~9:7)繼續關注7:14中的兆頭的直接預兆。如果我們拒絕相信祂,上帝與我們同在就不是一件正面的事情。在這種情況下,祂的同在將成為絆腳石而不是聖所(第14-15節)。(BTSB)
8:1-10 瑪黑珥沙拉勒哈施罷斯的兆頭。這名字的含義是“擄掠速臨,搶奪快到”(見《和合本》小字注)。它清楚地證實了以馬內利兆頭的消極方面(見7:10-25的注釋)。第3節和7:14節之間措詞的相似性使一些人認為這個孩子就是該應許的直接應驗。在這種情況下,那就是在這個孩子能夠清楚地說話之前(三歲?),大馬士革(敍利亞的首都)和撒瑪利亞(以色列的首都)將被亞述王掠奪。大馬士革在主前732年落入亞述之手。第5-8節藉著預言亞述人在西拿基立領導下對猶大的攻擊,進一步解釋了這一消極方面(見36:1)。然而,正如《以賽亞書》中常見的那樣,審判並不是耶和華心意的蓋棺之言,這段經文以亞述自己將受到審判的宣告結束(8:9-10)(另見10:5-19)。(BTSB)
8:1-2 上帝藉著以賽亞的兒子,公開見證祂應許把以色列從敍利亞和以法蓮聯軍的手中拯救出來。瑪黑珥沙拉勒哈施罷斯,希伯來原文意為 “擄掠速臨,搶奪快到”,第4節指出這個名字的解釋非常恰當。7:14-17與8:1-4十分相似,表明除了第7章所記述的、上帝最終拯救猶大的應許之外,祂還在第8章提供了一個快速臨近的保證,激勵百姓相信上帝的長久信實。
8:2 烏利亞與亞哈斯王緊密合作(參王下16:10-16),而撒迦利亞大概是亞哈斯的岳父(參王下18:2和代下29:1的 “撒迦利雅”;在希伯來原文中,“撒迦利雅” 和 “撒迦利亞” 是同一個詞)。
8:3 以賽亞的妻子(原文作 “女先知”,見《和》注),生了“兆頭之子” 瑪黑珥沙拉勒哈施罷斯(參18節)。
8:5-8 儘管有瑪黑珥沙拉勒哈施罷斯的見證,猶大仍為得以脫離敍利亞和以色列的聯軍夾擊而歡慶,並看作是自己的成就;不料,他們的盟友亞述才是真正要壓迫他們的人。
(1020頁地圖)亞述攻佔以色列北部

約主前733年
猶大王亞哈斯拒絕加入反亞述同盟,因而四面受敵,於是向亞述王提革拉毗列色三世(又稱普勒)求助。亞述人攻佔了亞蘭和以色列的加利利、基列全地(王下15:29)。然而,正如以賽亞所預言的(賽7:17),亞哈斯求助於亞述必須付上代價,就是向亞述繳納大量貢品,猶大淪為亞述帝國的附庸國。
8:6-7 西羅亞緩流的水,大概指耶路撒冷的供水系統,早建於希西家修建水道、將水引入西羅亞池之前(參22:9;王下20:20;路13:4;約9:7),這裏是喻指上帝信實地照顧百姓的需要。利汛和利瑪利的兒子,見7:1。大河(幼發拉底)……的水,對比8:6,第7節描述亞述大軍如翻騰的 “河水”,漫過敍利亞和以法蓮,向南淹沒猶大,而猶大只能踮起腳尖使頭露出水面,才得活命(36~37章)。猶大覺得只相信上帝還不夠,但她選擇的屬世幫助,卻使她在人的壓迫中幾乎溺斃。
8:8 以馬內利啊……你的地,以馬內利的土地(參7:14)將要被亞述人完全侵佔(直到頸項;36~37章)。
8:9-10 由於以馬內利將來要得勝,因此以賽亞宣告,那些聚集起來攻擊上帝百姓的仇敵,必被打得粉碎(參創3:15)。在任何時代、任何環境中,甚至在基督第一次降臨之前,上帝與我們同在(希伯來原文 “Immanuel”;見7:14注)。
8:11-15 上帝賜給以賽亞的信息令他大吃一驚。聖潔的上帝不僅是驚懼之人的避難所,也是那些不敬畏祂之人的網羅。猶大和耶路撒冷因為表面的危機而憂心忡忡(7:2、6、16),完全忘記了上帝的崇高偉大。他們由於輕視上帝,結果上帝成為他們無法避開的障礙。彼前3:15借用賽8:13的語言,視以賽亞所說的萬軍之耶和華(13節)與耶穌基督等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