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udy 24 以賽亞書 42:1~43:13 (2.12.17)

Study 24 Isaiah 42:1~43:13 (2.12.17)

研經題目:

在第四十一章裏面,以賽亞已經闡明神對祂的僕人以色列抱有偉大的目的。那個目的現在宣佈出來了。那就是使萬國蒙福的目的(四十二1~4和5~9;比較創十二3下)。為了要完成這個目的,神必定會將祂的百姓與他們現在的困境中救贖出來(四十二13~16),擾亂那些倚靠偶像的人(四十二17),叫遠近都發出稱頌讚美祂的新歌(四十二10~12)。以色列因自己的罪,現在在神的管教之下的景況委實是可憐的(四十二18~25),但是神必定會救贖祂的百姓,讓其他的國家代替他們受苦(四十三1~7),然後以色列就要在聚集的萬民面前,為耶和華至高無上的大能和榮耀作見證(四十二8~13)。

1. 四十二1~4。在這一幅神理想的僕人的圖像中,先知將主耶穌全然描繪了出來。比較太十二18~21。關於:(a) 祂與神的關係;(b) 祂工作的配備;(c) 祂所負使命的目的和範圍;(d) 那些表現祂的特性的品質;(e) 祂作工的方法;(f) 祂的毅力;(g) 祂的工作的最後完成,在這裏怎樣論述呢?

2. 神應許為祂在困苦中的百姓以色列作什麼呢(四十二16、17;四十三1~7)?以色列蒙救贖時,就會為神及其拯救之大能作什麼見證呢(四十三10~13)?關於神救贖工作的真實性,我們對我們周圍的世人有同樣的見證嗎?

注:

1. 四十二19。「眼瞎」:即對於命運及使命一無所見。

2. 四十三3、4。其意義似乎是說,神會將其他的民族賜給古列為藩屬,以作為他使用他人獲得自由的報償。

【經文注釋】(摘自《聖經研修本》)

42:1-9 這是四首僕人之歌的第一首,四首歌的內容都在耶穌基督身上成就(參49:1-13,50:4-9,52:13~53:12)。在40~55章這段經文中,以賽亞多次提到 “耶和華的僕人”。很多時候,這個詞用來稱呼全體百姓(41:8-9,42:19,43:10,44:1-2、21、26,45:4,48:20),但是有些時候,這位僕人是指以色列民中的某個人,他與全體百姓都不一樣,是蒙召去服事以色列和別國的(49:5-6,50:10;見52:13注,53:11注)。第二首僕人之歌(49:1-13)說明這位僕人與以色列不同,但也祂為以色列(49:3);最合理的解釋是,這位僕人是全體百姓的代表和體現。這樣理解的原因有三個:(1) 在大衛之約中,大衛的後裔代表並體現全體百姓:以色列是上帝的 “兒子”(出4:22-23),君王在加冕時就成為上帝的 “兒子”(撒下7:14;參詩89:26-27),因此這位僕人是大衛的後裔;(2) 這位僕人將統治權擴展到整個外邦世界(42:1-4,52:13-15),而這正是7~12章所述大衛家的彌賽亞的工作;(3) 後來的先知將這位僕人描述為大衛的後裔,特別是彌賽亞(結34:23-24,37:25;該2:23;亞3:8;參耶33:21-22、26),這佐證了將本書中的僕人理解為彌賽亞的看法。教會傳統認為這位僕人是彌賽亞,是準確地掌握了以賽亞想表達的信息。除了擔當君王的職分之外,這位僕人還擔當先知(49:1,50:4、10)和祭司的角色(53:11;參詩110:4,經文將祭司角色包含在彌賽亞的君王職分之中)。上帝必在被擄歸回之後的某個時間,興起祂的僕人。以賽亞的聽眾必須知道,上帝必將復興被擄的百姓,然後藉著這位僕人完成以色列的使命:這就是以色列人的故事的發展方向。

42:1-9 第一個啟示是服事的僕人。第41~55章描述了兩個不同的僕人。第一個僕人(以色列)是盲目的、叛逆的、恐懼的,但上帝選擇使用這個僕人作為祂的見證,應許要救贖他。第二個僕人(首先在這裏描述)是順從的、敏感的,遭受了不公正的待遇,上帝應許要扶持祂,利用祂把以色列和各國帶回到上帝的身邊,將上帝的神聖秩序(“公理”,第1、3、4節)恢復到全世界。在第41~48章中提到的都是第一個僕人(以色列),只有一處例外;而在第49~55章中,提到的是第二個僕人,即服事的僕人,只有一處例外。服事的僕人在第41~48章中只出現一次,是在42:1-9中,是對第49~55章中出現的更詳細內容的初步處理。它回答了第41章所提出的問題。當以色列人犯了如此嚴重的罪時,上帝怎麼能使用以色列人作為祂的僕人?這個問題的答案是第二個僕人,即服事的僕人的事工。關於這個僕人的其他三個討論出現在49:1-12,50:4-9,52:13~53:12。這四段經文都被新約聖經指出是對基督的預言(具體參考資料,見這些經文的注解)。這四段經文中越來越強調僕人職事的贖罪性質,表明這是對以賽亞意圖的正確理解。在祂的事奉中,耶穌實現了神對大衛的應許(11:1,55:3-5)。在耶穌的苦難中,祂使以色列人有可能回到上帝身邊,使各國都能來到祂身邊(第6節;49:6)。在祂的國度裏,祂把上帝的公理,祂的神聖秩序帶給了世界(第4節)。(BTSB)

誠之按:四十二章1~7 (9) 節似乎形容兩件事實:首先是雅威對祂僕人雅各-以色列原本的心意,這是他們目前的光景根本無法實現的,那就是作外邦人的光(或譯「列國的光」,見42:6);其次是這僕人也要成為現在如同列國的以色列自己賴以得救的途徑。(參見《新約引用舊約》,原文125頁,誠之摘譯。)

42:1 看哪,我的僕人,上帝宣告,祂的僕人是萬國的唯一盼望(在太12:18-21引用),與那些偶像(41:24  “看哪,你們”)和拜偶像的邦國(41:29 “看哪,他們”)截然不同。我所扶持,僕人的成功是出於上帝。……心裏所喜悅的,上帝喜悅這位僕人,與41:24 “可憎惡的” 形成鮮明對比(參太3:17;路9:35)。我的靈,指僕人的能力,與41:29的 “風” 和 “虛空” 截然不同(參11:2,61:1)。這裏暗示,人類讚賞的是錯誤的策略、解救和權勢。公理(原文或譯:公義)是42:1-4的鑰詞。在《聖經》中,“公義” 指按照上帝的道德律法,履行雙方的義務。合乎《聖經》的公義,創造出完美的人類社會(參申10:18;賽1:17,16:5,32:1-2,61:8,亞7:9)。彌賽亞僕人是建立一個真正公平的世界的唯一盼望。這位彌賽亞不僅要為人帶來個人的赦罪和靈性健康(參1:18),還要建立完全的公義。

42:2-3 上帝這位安靜的僕人,與居魯士(41:2、25)等殘忍的人類征服者不同,祂不欺壓弱小,而是保護他們(參1:4,40:11)。

42:4 僕人沒有因為自己的使命艱難而變得軟弱。海島(原文或譯:沿海地帶),以地中海的沿岸地帶為喻,意指偏遠地區的民族。

42:5-9 耶和華進一步定義了這位僕人的事奉(第6-7節)。但祂是在關於祂行“新事”(第9節)的權利和能力的概括性陳述(第5節,第8-9節)之間進行的。這些概括性的陳述表明,祂打算通過僕人所做的事,是具有宇宙性意義的。祂是宇宙的創造者,是賦予人類生命的(第5節)。祂是主,祂的榮耀是無可比擬的,尤其是對偶像而言(第8-9節)。所有這些都意味著祂能使祂的僕人在某種程度上滿足與祂的子民所立的舊的約(參49:5、8),同時成為“外邦人的光”(第6節),或譯為“列國的光”(參49:6;路2:32;徒13:47;加3:14)。這樣做的結果是給盲目的世界帶來光明,給被囚禁的世界帶來解救(第7節;參61:1-3)。它設想的不是創新而是改造。耶穌對盲人、瘸子和受壓迫者的事蹟表明,祂有能力醫治屬靈的盲人,釋放靈性被囚禁的人(可2:1-12)。祂是物質世界和屬靈世界的主。(BTSB)

42:5 創造並托住萬有的上帝,能夠信守1-4節的應許。

42:6-7 僕人是眾民的約(《和》注;參49:8),即祂在上帝的聖約中代表百姓。祂將成為外邦人的光(參49:6),帶領他們認識上帝;這大概就是耶穌在約8:12所作宣告的背景。………………,這是上帝恩待祂百姓的計劃,用脫離巴比倫被擄之地來喻指脫離屬靈的轄制。

42:8-9 居魯士的勝利(41:2-4、25-29)和這位僕人更大的勝利,都要使歷史的真正主宰得著榮耀,卻使那些聲稱人類自己做主的拜偶像者丟臉。上帝曾應許,祂的榮耀顯現將改變世界(40:5),祂按照自己的美意,引導萬事到達最終的結局。我必不將我的榮耀歸給假神,上帝必定使所有偶像蒙羞,以得到祂應得的尊榮。祂不是眾多神明中的一位,不是小神中的大神,甚至也不是萬神中最好的那一位;祂是獨一的上帝,必使祂的百姓知道這個真理並為此歡呼。現在我將新事說明,上帝刻意吸引人注意祂正在發出的、看似不可能的預言,祂引用之前的預言來證明祂是可信的(參41:22)。

42:10~44:22 拯救的基礎。這個單元以及接下來的單元(44:23~46:13),都是以一個呼召開始的,要百姓讚美上帝在世上的拯救工作。耶和華將戰勝那些要使祂的子民屈服的力量。(BTSB)

42:10-17 上帝成功地證明自己是信實的,祂召喚萬國來為此歡呼。

42:10-17 救贖之歌。這首歌證明了緊接在它前面的內容的意義。由於僕人的工作,“地極”(第10節)和其中的每一處地方(第11-12節)都蒙召要唱出讚美之歌。這不僅僅是指以色列的恢復;而是指全世界的救贖。在這裏,是耶和華自己要“引瞎子”,賜予“光明”(第16節),這是前幾節歸於僕人的事。這清楚地表明,耶和華正通過這位僕人工作,拯救僕人以色列和世界。這位服事的僕人不是以色列國。(BTSB)

42:10 新歌,見詩33:1-3注。這是前所未有的讚美,以前從未有人聽過,可見有關這位僕人的啟示在歷史中是一件大事(參啟5:9,14:3)。祂解救人,給人帶來喜樂,與居魯士興起時列國所感到的恐懼(參41:5-6),形成鮮明的對比。

42:11基達人,是阿拉伯沙漠的遊牧民族。西拉,大概是一座摩押人的城鎮(參16:1)。從前與上帝為敵的人,現在加入到規模越來越大的讚美行列之中(參加3:28;西3:11)。

42:12 傳揚祂的頌讚,希臘文《七十子譯本》將這句話譯作 “他們必宣揚祂的美德”,可能就是彼前2:9 “宣揚……美德” 的依據。歸向上帝的外邦人應當在其他人面前讚美上帝,使他們也成為上帝的百姓。

42:13 像勇士,就像出戰的士兵抖擻精神那樣,上帝定要取勝。

42:14 許久,對於被擄到巴比倫的猶太人來說,上帝似乎在拖延,其實上帝對他們的熱忱正在加增。像產難的婦人,像婦人臨盆時大聲喊叫一樣,上帝也必在最合適的時間奮力成就祂的心意(參路12:50)。

42:15 參41:18-19。上帝為祂的百姓和自己的榮耀大發熱心的時候(42:13-14),人間沒有任何障礙能夠阻擋祂。

42:16 人的軟弱不能挫敗上帝施恩的計劃。上帝的行事方式與人直覺的理解大相徑庭,祂搭救在黑暗中、在彎曲道路上行走的瞎子,帶領他們安然經過(參出13:21-22)。

42:17 愚蠢地信靠不可信的對象,使信靠者蒙羞。

42:18~43:21 上帝為自己的榮耀挽回百姓。上帝應許要復興祂糊塗的百姓,清楚顯明祂才是他們唯一的救主。

42:18~43:13 以色列,這眼瞎耳聾的見證人。這表明以色列是一個又聾又瞎的僕人,雅威允許別國掠奪(42:18-25)。然而祂應許要拯救以色列(43:1-7),祂要用以色列的見證來證明巴比倫的偶像根本不是神(43:8-13)。(BTSB)

42:18-25 上帝自己的百姓與萬民一樣都需要拯救。

42:18-25 以色列的狀況是絕望的。和偶像一樣,他們有眼無珠,有耳無心(參看1:2-3,28:7-8,29:9-10,43:8;結12:2)。這證明了上帝在祂的呼召中給以賽亞的預言(6:9-10)。上帝把祂的“律法”(希伯來語tôrâ,“指示”)賜給以色列人,作為祂“公義”的啟示(第21節),但這對他們來說是一本封閉的書。由於他們的盲目,這個民族很容易被困住,陷入到“坑”裏和“獄”中(第22節)。但關鍵的神學觀點是,巴比倫並沒有導致這種情況的發生。以色列之所以成為“掠物”和“擄物”(第22節),是因為他們“得罪”了耶和華(第24節)。巴比倫人只是祂“怒氣”的工具,儘管猶大人不能理解(第25節;參考耶25:9,27:6)。(BTSB)

42:18-19 在1-4節,上帝的僕人是世人的救主,但現在這位僕人自己也需要拯救。根據24節,這位僕人是雅各,即以色列。以色列民沒能達到的,上帝的僕人卻要成就(見42:1-9注)。唯獨祂有資格成為上帝百姓的中保和萬民的亮光,開啟許多瞎眼的人(6-7節)。我的僕人、我……的使者、與我和好的(《和修》“那獻身給我的人”),以及耶和華的僕人等稱謂,強調上帝賜給以色列的屬靈殊榮(參41:8-10)。

42:20-22 眼瞎的以色列接觸到福音卻沒有回應,然而,福音是值得他們信靠的(參6:9-10)。以色列不但沒有吸引列國歸向上帝(2:2-5),反而被列國……,完全無法靠己力自救(參申28:25-34;王下24:8~25:21)。

42:23-25 我們不能將以色列覆亡歸因於上帝的失敗。上帝是有能力的,但祂用能力來擊打以色列,因為他們棄絕祂的話。因此,上帝百姓的真正問題,不是被擄到巴比倫,而是不順服上帝。這是他們不明白的(參1:5-6)。

43:1-7 上帝再次使祂的百姓確信:祂必會為自己榮耀的緣故,奇妙地復興他們。

43:1-7 耶和華對拯救以色列的應許。因為耶和華(而不是巴比倫)把百姓擄去,耶和華可以把他們救出來,這就是祂的應許。他們對祂來說是“寶貴的”(第4節)。(BTSB)

43:1 不要害怕,知道自己當受的刑罰之後,百姓應該感到害怕,但是聽到他們救贖主的揀選和應許之後,他們卻不應再害怕。救贖,見41:14注。你是屬我的,犯罪、瞎眼(42:18-25)不再是他們的特徵,那位施恩者所說的話: “你是屬我的”(參出6:7),重新定義了他們的身份。

43:2 指全體百姓(1節)。百姓即使在承受被擄的苦難,過著流亡的生活時,上帝仍然與他們同在(參41:10)。

43:3-4 上帝決意藉著拯救祂的百姓使自己得榮耀,因此他們必得保障。我已經使埃及作你的贖價……古實和西巴,以賽亞在這裏運用語義雙關的修辭手法,來表達贖價的概念,這個概念有時會用 “救贖”  一詞來表達(1節;見41:14注)。上帝要為祂百姓的緣故推動歷史前進。“埃及”  暗指出埃及事件。偏遠的古實和西巴,可能暗示上帝為了拯救祂的百姓,會不惜使用一切手段和改變任何國家的歷史。關於 “古實”,見18:1注。“西巴” 大概位於紅海沿岸,但不確定是在非洲那邊,還是在阿拉伯那邊。

43:5-7 無論上帝的百姓散居何地,上帝都要把他們帶回家(參申30:1-4)。是我為自己的榮耀創造的,上帝的百姓成為祂榮耀的活生生的證據,祂施行拯救的終極目的就是彰顯祂的榮耀(參弗1:3-6)。

43:8-13 上帝的百姓存留在世上,就是為了宣告上帝是獨一的真神。

43:8-13 第二次提出反對偶像的理由。以色列雖然是“瞎子”和“聾子”(第8節),卻被要求見證(第10、12節)雅威是唯一的神;祂預言了未來,預言也實現了(“將先前的事說過我們聽”,第9節)。見41:21-29的注釋。(BTSB)

43:8-9 以賽亞想像以色列和列國聚首一堂,上帝在當中問他們說:誰有能力像祂一樣,能夠在歷史中成就祂的計劃。,大概指居魯士大帝的興起(參41:2)。先前的事,指先前的預言。他們可以帶出見證來,上帝不怕人把事實完整和公開地揭示出來,事實上,是祂吩咐人這樣做的。

43:10-13 在這個大考驗中,上帝的百姓是祂的見證,見證祂是獨一的真神(參徒1:8,耶穌在那裏同樣宣告祂的使徒就是祂的見證)。上帝反復強調,唯獨祂是上帝。在《希伯來聖經》中,這幾節經文共出現19個第一人稱單數的詞(我、我的)。以色列單單向上帝效忠,並向列國見證上帝,這就確定了他們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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