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udy 16 耶利米書 24 & 25 (3.3.3)

Study 16 Jeremiah 24 & 25 (3.3.3)

研經題目:

第廿四章是在西底家作王時所寫的。第廿五章則明言猶大及四圍各國必全歸附巴比倫統轄,並大遭殺戮。

1. 好無花果是指誰,壞無花果又是指誰?他們個別地會遭遇到什麼呢?比較結十一14~20。

2. 廿五1~11。燒開的鍋之異象的應驗(一13~15)。在這幾節所說的話,有極多已見於前幾章裏面了。參見例如七6、7、13,十六9,十八11、16。雖然如此,你發現在這裏有什麼是初次提到的人呢?

3. 「在希伯來人的歷史中最具決定性的因素是永生神的活動。」試將這一句話用今日這一段經文來加以說明。請特別注意廿五29。比較摩三2;彼前四17、18。與特別權利相互關連的是什麼呢?

注:

1. 廿五12~14。這幾節將上下經文之思想的連續性中輟了,可能是在較後期插入的;18節的「正如今日一樣」(七十士譯本無此語)這一句話和26節的最後一句話也是如此。

2. 廿五23。底但,提瑪,和布斯,都是北亞拉伯的部落。他們與猶太人不同(利十九27),他們剃去周圍的頭髮。比較九26。

接下來請查考馬太福音第19~28章。耶利米書17~35課見後。

【經文注釋】(摘自《聖經研修本》)

24:1~25:38 耶利米對抗猶大百姓。耶利米將百姓比作無花果(24章),宣告他們將要被擄70年(25:1-14),又說猶大不會單獨承受上帝的忿怒(25:15-38)。

24:1-10 兩筐無花果。許多人,包括國王本人,在約雅敬的時代被巴比倫人擄去。那些留在耶路撒冷的人認為被擄的人受到上帝的詛咒,在道德上不如他們自己。耶利米宣稱情況恰恰相反:較善良的已經被擄,而上帝的咒詛即將落在凡留在耶路撒冷的人身上。(BTSB)

24:1 尼布甲尼撒,見21:1-2。耶哥尼雅,又名“約雅斤”(52:31)和“哥尼雅”(22:24)。首領(原文直譯:官員),指文武官員。工匠、鐵匠,他們是對征服者有用的人。擄去,發生在主前597年。,指看異象,見1:11-16。關於無花果的比喻,見29:14。

24:3 的無花果,是被擄的人。

24:5 如這好……見29:10-14。

24:6 建立……栽植,上帝必帶領被擄的人歸回故土(1:10,12:2,18:9)。

24:7 我要賜他們認識我的心,能夠認識上帝的拯救,有得救的知識(參4:4,31:31-34;見9:3注),是出於上帝至高的恩典。作我的子民,與上帝有特別的立約關係(31:31-34)。他們應該藉著真心悔改(申30:1-10)來歸向上帝,結36:22-38表達了類似的期望。

24:8 極壞……的無花果就是:(1) 猶大;(2) 留在猶大的百姓;(3)逃到埃及躲避侵略的百姓。

24:9 拋來拋去(《和修》“成為恐懼”)、凌辱、笑談、譏刺咒詛,見15:4。

24:10 刀劍、饑荒瘟疫,見15:2-3注。

25:1 約雅敬第四年,即主前605年,見“《耶利米書》中的事件年表”,1112頁。

25:1-14 被擄七十年。雖然即將到來的審判對那些留在猶大土地上的人來說是毀滅性的,但這並不是上帝對祂子民的目的的結束。在70年結束時——整整一生(詩90:10)——耶和華要把那些被擄的人領回來。(BTSB)

(1145頁地圖)巴比倫帝國

約主前597年、586年和582年

耶利米幾次目睹大批猶大同胞被擄到巴比倫(見52:28-30);他與其他先知早已預言,倘若百姓不悔改轉離自己的罪惡,這事必定應驗。耶利米還特別預言說,被擄的人必留在巴比倫70年,此後,上帝必因巴比倫人自己的罪惡懲罰他們(25:11-12)。

25:3-4 猶大拒絕耶利米和上帝從早起來,差遣(《和修》“一再差遣”)的所有僕人(7:13、25,11:7,29:19,32:33,35:14-15,44:4;王下17:13-14)。

25:5-6 當回頭(《和修》“當回轉”),眾先知不斷傳講悔改的信息,呼籲百姓離棄假神偶像,以便與上帝建立恰當的關係。

25:7 惹我發怒,參7:18-19

25:8-9 北方的眾族,見1:13-16,3:12、18,4:6,6:1等。我僕人……尼布甲尼撒,見27:6,43:10。雖然尼布甲尼撒是地上最英武的君王,但他只是上帝的臣僕和工具而已。波斯王居魯士也被稱為上帝的“牧人”和“所膏的”(賽44:28,45:1)。透過但以理的工作,尼布甲尼撒歸榮耀給上帝(但4:1-2、34-37)。要將他們盡行滅絕,見耶50:21注,這是上帝的百姓本當向迦南人做的事(申7:2),現在反成為他們的遭遇。

25:10 審判來到時,平常的娛樂也要止息(參7:34,16:5-9)。

25:11七十年,這可能是從主前605年第一次被擄開始計算,直到第一次歸回;歸回的日期有不同的記載,從主前538—主前535年都有(代下36:21;拉1:1)。然而,“七十”也可能是一個約數,正如在其他經文中的用法(詩90:10;參太18:22)。

25:12 主前539年,波斯征服了巴比倫。所有罪惡,上帝都必定懲罰。

25:13 這書可能是指36:1-4提到的書卷。希臘文《七十子譯本》將46~51章的內容放在這個位置(次序稍有不同)。

25:14 多國,指波斯及其盟國。大君王,指居魯士和他的繼任者。照他們的行為,見12節。

25:15-38 耶和華忿怒之杯。審判常常被比作喝下一杯醉人的飲料,使人迷失方向和心思混亂(參見賽51:17-23;哈2:16),這預示著上帝對以巴比倫為代表的列國的最終審判(啟18:6)。這是基督在十字架上為我們飲盡的怒氣之杯(太26:39,42),好叫我們可以喝到祝福之杯(林前10:16)。(BTSB)

25:15 這杯忿怒的,見賽51:17;啟18:6。

25:16 喝了就要東倒西歪,見13:12-14。

25:17-26 耶路撒冷和猶大必須先喝這杯,然後再傳給他們的鄰國。除大馬士革外,列國的名單與第46~51章中針對列國的信息相同。這個名單從南到北,從埃及開始,埃及將是猶大從巴比倫攻擊中獲救的希望。它包括與巴比倫人結盟的國家,如以東(見《俄巴底亞書》),以及那些與猶大一起反叛他們的國家。(BTSB)

25:17 ……各國的民喝,耶利米藉著一個象徵性行動,表明他作列國先知的角色(1:5)。

25:18 嗤笑,見18:16。

25:19 埃及。在主前605年之前,埃及控制著猶大,但那年巴比倫在迦基米施取得大勝,控制了埃及和埃及的屬國。

25:20-22 所有傳統上敵對猶大的地區邦國,都曾抵抗巴比倫,但都徒勞無功(見27:1-3)。

25:23-26 距離猶大很遠的列國,也同樣屈服於巴比倫的武力。的確,地上的萬國將要喝下巴比倫憤怒的杯,但其後,示沙克王也要喝(示沙克就是巴比倫)波斯憤怒的杯。這些杯都是來自上帝,祂藉著耶利米傳達祂的話。

25:28-29 如果審判從耶路撒冷開始(參彼前4:17),其他各國必然也無法逃脫。25:30 吼叫,像正在捕食的獅子(參珥3:16;摩1:2)。與踹葡萄的人一樣,他們必須大聲說話,才能蓋過踹葡萄所發出的噪音。

25:31 上帝的聲音將達到地極,因為他要針對罪,與凡有血氣的人相爭(《和修》“爭辯”)。他的刀劍必臨到所有惡人(見29節)。

25:32 大暴風,上帝的忿怒將爆發,像驟至的強烈風暴一樣,懲罰惡人(23:19,30:23-24)。

25:33 必無人哀哭……不得葬埋,刀劍必擊殺多人,以致無一人能留下來掩埋死人(參7:33,14:16,16:6)。

25:34 牧人,指列國的領袖(19-26節),或特指猶大的領袖,他們給百姓帶來此災禍(參2:8,23:1)。滾在灰中,一種哀悼儀式。美器(《和修》“珍貴的器皿”),見22:28。

25:35-37 無路可以逃跑,眾領袖看到他們的羊圈,他們的國家,因耶和華……猛烈的怒氣而成為荒場,只能大聲哀號

25:38 像獅子一樣,見25:30。巴比倫刀劍兇猛的欺壓(《和修》注“殘暴的刀劍”),是因上帝猛烈的怒氣而產生。這頭獅子要把它的獵物吞吃淨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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