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udy 36 馬太福音 23:23~39 (3.3.11)

Study 36 Matthew 23:23~39 (3.3.11)

研經題目:

1. 在23~26節中,主指控法利賽人在宗教的實踐上嚴重缺乏均衡。這種危險的傾向,你能找到一些現代的例證嗎?

2. 這一章論我們的主對審判必然來臨的教訓(29~39節)已達到頂點。然而要思考基督對耶路撒冷的愛,這是已清楚顯明了出來。是什麼使審判無法避免呢?

【經文注釋】(摘自《聖經研修本》)

23:23 第四禍:輕重倒置,忽略了律法中的重要事情十分之一,摩西律法要求人向上帝獻上所有出產的十分之一,供利未人和祭司持續服事上帝之用(如:利27:30-33)。薄荷、茴香、芹菜,法利賽人一絲不苟地遵守這項命令,把最小的庭園作物也獻上十分之一。耶穌不是說他們這樣做錯了(“那也是不可不行的”;《和修》“至於那些奉獻也不可廢棄”),而是說他們在這樣做的同時,也不可忽略當行那更重要的事。

23:24 蠓蟲你們就濾出來,拉比將細小、不潔淨的蟲子從酒中過濾掉(參利11:23,41),免得酒被糟蹋。駱駝你們倒吞下去,駱駝是巴勒斯坦地區最龐大的陸棲動物(參太19:24),被視為禮儀上不潔淨的(利11:4)。在這裏耶穌明顯用了誇張的手法(為表達某種看法而有意誇大),說明法利賽人過分注重細枝末節,卻忽略了律法最重要的意義。

23:26 第五禍:外面乾淨,裏面污穢洗淨……裏面,法利賽人只講求外在的潔淨,卻無視自己內心的敗壞。

23:27-28 第六禍:粉飾的墳墓。法利賽人好比那個時代的墳墓外面非常好看裏面卻只有死亡和腐爛。按照當時的習俗,墳墓要進行粉飾,使路過的人清楚辨認出那是墳墓,因為凡摸了墳墓的人就要不潔淨七天(民19:16;參路11:44)。

23:29-32 第七禍:他們是殺害先知的兇手的後裔。宗教領袖密謀處死耶穌,表明他們跟隨祖先的腳步,逼迫、殺害上帝的先知

23:29 ……,新約時期的墳墓裝飾得豐富多彩,墳墓的外面、屍骨盆和石棺上都有大量的裝飾,墳墓的牆上也刻有壁畫和文字。

23:33 蛇類、毒蛇之種,兩者實際上是同義詞,用來強調這些宗教領袖的罪惡(見3:7注,12:33-35注)。

23:35 從義人亞伯(創4:8-11)的血,到撒迦利亞(代下24:20-22)的血,期間涵蓋了整本《舊約》的歷史。亞伯是《舊約》中第一個被殺的人,撒迦利亞是最後一個。記載撒迦利亞之死(見代下24:20-22)的《歷代志下》是希伯來正典的最後一卷書。然而,巴拉加的兒子這個短語有點難解釋:因為在代下24:20中,撒迦利亞被稱為 “耶何耶大的兒子”,而按希臘文舊約《七十子譯本》,那位較著名的先知撒迦利亞(《撒迦利亞書》作者)自稱是 “巴拉加的兒子先知撒迦利亞”(亞1:1;一般按希伯來文翻譯的譯本,都譯作 “比利家的兒子先知撒迦利亞”)。本節的 “撒迦利亞” 所指何人?關於這個問題,有幾個可能的答案:(1) 先知撒迦利亞既可被稱為 “比利家的兒子”(亞1:1),也可被稱為 “易多的孫子”(拉6:14,易多是他的祖父)。那麼,代下24:20提到的撒迦利亞也可能是經文中沒有記載的一位 “巴拉加” 的兒子,而活了130歲的 “耶何耶大”(代下24:15)其實是他的祖父。(2) 代下24:20提到的撒迦利亞的父親,像《舊約》中的許多其他人一樣,可能有好幾個名字,即耶何耶大和巴拉加。(3) 這個撒迦利亞可能不是代下24:20-22中的撒迦利亞,而是先知撒迦利亞,他是最後幾位舊約先知之一。《聖經》以外的一些猶太文獻記載了先知撒迦利亞被殺的經過。(4) “巴拉加的兒子” 這個短語其實是由某位早期的文士添加上去的,因為他認為經文實指 “巴拉加的兒子撒迦利亞”。(值得留意的是,一份早期的重要抄本《西奈抄本》中就沒有 “巴拉加的兒子” 這個短語)。事實上,這幾種解釋都有可能,迄今為止我們沒有足夠證據斷定哪種解釋更為確切。

23:36 上帝的忿怒會臨到這世代的猶太宗教領袖身上,因為他們不但沒有抓住機會接受彌賽亞,進入天國,反而繼續流義人的血,殺害耶穌和祂的門徒。

23:37-39 為耶路撒冷哀哭耶路撒冷在這裏代表整個以色列民族,耶穌為他們深感哀傷。

2 thoughts on “Study 36 馬太福音 23:23~39 (3.3.11)

  1. 1. 在23~26節中,主指控法利賽人在宗教的實踐上嚴重缺乏均衡。這種危險的傾向,你能找到一些現代的例證嗎?
    答:23:13-32,耶穌對文士和法利賽人的假冒為善(演戲)宣告了七個“禍”,其中23-26節是第四和第五禍。前者(23-24節)指責他們輕重不分,只重視細小瑣碎的敬拜儀式,卻忽略公義、憐憫、信實,這些“律法上更重的事”。主耶穌看重的是內在的義,而不是外在的宗教禮儀。只有內在的義才能賦予外在的宗教禮儀真正的意義。第五禍(25-26節)指責他們不會分辨內在的純淨和外在的行為正確。法利賽人只講求外在的潔淨,而無視自己內心的敗壞。如果他們沒有認識到自己內心的敗壞,需要上帝的更新(而不是自以為可以憑著自義得救),那麼他們再怎麼努力也是沒有用的,而這些努力就成為他們假冒為善的根源。現代的例證就如許多信徒在週日光鮮亮麗地出席教會禮拜,在人前道貌岸然,但是在實際生活裏卻不尊重了“鄰舍”,對身旁的人頤指氣使,就好比第六禍(27-28節)所指責的“粉飾的墳墓”。
    2. 這一章論我們的主對審判必然來臨的教訓(29~39節)已達到頂點。然而要思考基督對耶路撒冷的愛,這是已清楚顯明了出來。是什麼使審判無法避免呢?
    答:主耶穌宣告的第七禍(29-32節)指責他們和祖先一樣,都是殺害先知的兇手。實際上,他們不只沒有與他們的祖先分道揚鑣,反而變本加厲,要將耶穌釘十字架,並迫害祂的門徒(23:34)。因此,耶穌宣告,“這世代”的罪已達頂點,對以色列的懲罰再也不能延遲了。主耶穌藉著宣告(23:37-39)對耶路撒冷(代表整個以色列民族)的咒詛。耶穌來本是要帶給他們救恩,但他們卻“不願意”接受祂的保護(參賽30:15;另參詩17:8,91:4;賽31:5),因此不得不定他們的罪。這一定令耶穌十分哀傷。

    Isa 30:15 主耶和華以色列的聖者曾如此說:你們得救在乎歸回安息;你們得力在乎平靜安穩;你們竟自不肯。
    Psa 17:8 求你保護我,如同保護眼中的瞳人;將我隱藏在你翅膀的蔭下,
    Psa 91:4 他必用自己的翎毛遮蔽你;你要投靠在他的翅膀底下;他的誠實是大小的盾牌。
    Isa 31:5 雀鳥怎樣搧翅(覆雛),萬軍之耶和華也要照樣保護耶路撒冷。他必保護拯救,要越門保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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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1. 23-26節中,主指控法利賽人在宗教的實踐上嚴重缺乏均衡。

    答:23:23 「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將薄荷、茴香、芹菜,獻上十分之一,那律法上更重的事,就是公義、憐憫、信實,反倒不行了。這更重的是你們當行的;那也是不可不行的。→看重律法的「行動」,偏愛「禮儀」,但是卻忽略行律法的真實動機,忽略「心」的改變。

    23:24 你們這瞎眼領路的,蠓蟲你們就濾出來,駱駝你們倒吞下去。→誇張地形容法利賽人是看重「枝微末節、微不足道」的甚於真正「明顯、重大」的事。

    23:25 「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洗淨杯盤的外面,裡面卻盛滿了勒索和放蕩。→直接指出「假冒為善」的」意義:就是只重外表、金玉其外敗絮其中,只是演給人看、做足表面功夫。

    23:26 你這瞎眼的法利賽人,先洗淨杯盤的裡面,好叫外面也乾淨了。→→耶穌基督要法利賽人悔改、潔淨自己的內心,不要再繼續「瞎眼」卻自以為看得見。

    這種危險的傾向,你能找到一些現代的例證嗎?

    答:很多教會看起來人數眾多、其實信徒們多半只是來到教會為了自己的利益(滿足心靈的慰藉、交朋友、或是得到其他好處等),而教會的牧長也不在意福音的內容和教義。也有一些個人的狀況,就像法利賽人一樣,以遵守律法的規條、有好的外在行為為目標,但其實並沒有真正明白福音的真義,也不認為自己只是個蒙恩的罪人,生命缺乏對神真實的信心和對最真實的悔改,也不真的倚靠耶穌基督的救恩。

    2. 這一章論我們的主對審判必然來臨的教訓(29-39節)已達到頂點。然而要思考基督對耶路撒冷的愛,這是已清楚顯明了出來。是什麼使審判無法避免呢?

    答:

    基督對耶路撒冷的愛,這是已清楚顯明了出來:「37節:我多次願意聚集你的兒女,好像母雞把小雞聚集在翅膀底下。」→以色列人雖然一代又一代的悖逆、背叛耶和華神,但是神卻持續恩待以色列,為她保留餘種。甚至還派祂的獨生愛子為要拯救失喪的百姓。好像母雞保護小雞。
    什麼使審判無法避免:這些假冒為善的以色列人(文士和法利賽人)卻是作惡,他們是殺害先知者的子孫,被耶穌稱為「蛇類、毒蛇之種」,是屬於撒但、敵對神的。他們的祖先殺害所有舊約的先知,而他們卻要將耶穌基督釘死在十字架。因此神的審判必歸到他們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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