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udy 14 Nehemiah 13 (3.7.9)

研經題目:
尼希米任省長時,在某一時候回到亞達薛西王那裏,後來又再返回耶路撒冷(參6、7節),竟發現他不在的那一段時間已發生個中枉法及背道的事。
1. 注意本章所載:(a) 對百姓光景和行為不正所採取的五項明確行動;(b) 參巴拉和比多雅終於成功地在耶路撒冷獲得立足點的方法。我們從這些事可以學到什麼教訓?
2. 在你心目中可以把被擄歸回後大事的主要順序整理出來嗎?從林前十11的亮光來看,在上帝選民這個時期的歷史中,你所要學的主要功課似乎是些什麼呢?
接下來,請讀詩篇90~106篇。
【經文注釋】(摘自《聖經研修本》)
12:44~13:31 尼希米處理問題。這段經文記錄了管理聖殿及儲存捐獻的問題,包括聖殿人員的生計問題,另外還描述了尼希米和百姓與反對者之間仍舊存在的問題。
12:44-47 管理聖殿的捐獻。這段經文回顧自古以來祭司和利未人是如何供職的,並指出從所羅巴伯時期(在尼希米之前一個世紀)起,他們便按時得到當得的供養。
12:44 當日,即在城牆奉獻禮當天,對收取什一奉獻和其他祭物的監督工作進行了重新安排。關於奉獻之物,見以下經文注釋:10:35-37,10:38,10:39。照律法所定歸給……的份,五經的這個規定(利7:33)只適用於祭司,但在這裏,它的適用範圍擴大到所有利未人。這個調整是為了配合被擄歸回群體的需要;代下31:19大概也記錄了一個類似的調整。
12:45-46 這裏簡要回顧了各個利未分支的角色。大衛……的命令,見24節。
13:1-31 尼希米最後的改革。這些改革確立了優先次序,然後又出現了進一步的問題。這是在提醒我們必須不斷歸正。(BTSB)
13:1-9 亞打人多比雅被逐出聖殿。尼希米的反對者和他一樣堅持到底。當尼希米不在耶路撒冷的時候,百姓的情況有些倒退。然而,以前尼希米在舉行城牆奉獻典禮的時候,就使百姓重新立志,要保護猶太群體免受外來宗教的影響。
13:1-2 當日,見12:44。亞捫人和摩押人……不可,這句經文嚴格按照申23:3-5的教導,那裏明確禁止摩押人和亞捫人參加以色列人的宗教集會(即使到了第十代),因為他們過去曾仇視以色列人,並且誘使他們拜偶像(見民22~25章)。
13:3 與……閒雜人絕交(《和修》“與……不同族群的人分別出來”),這類似以斯拉在大約十年前採取的措施(拉9~10章),但這次沒有要求強制離婚。值得注意的是,拉6:21允許歸信猶太宗教的外族人加入以色列,正如《路得記》的故事所記載的那樣(路得是摩押人)。
13:4-9 這段經文1-3節的聯繫在於:眾所周知的猶太人的公敵多比雅(2:10,4:7-8),是亞捫人。以利亞實的罪還包括沒有妥善地管理什一奉獻和祭物(12:44),因為他把聖殿中的一間屋子給了多比雅,而這間屋子原本是用來存儲什一奉獻和祭物的。
13:4 先是(《和修》“在這之前”),具體時間不詳。
13:6 我不在耶路撒冷,亞達薛西王批准尼希米去耶路撒冷時,他要尼希米說明返回的時間(2:6)。尼希米是否多次往返於耶路撒冷和波斯宮廷之間,我們無法確定。無論如何,他於三十二年(主前433年;參1:1)被召回,並且在宮廷居留了一段時間。從耶路撒冷到書珊有1,770公里,需要大約55天的時間,返回又需要55天(按平均每天走32公里計算)。以利亞實(12:10)可能反對尼希米與外邦社群嚴格隔離的政策,因此他可能利用了尼希米不在耶路撒冷的機會,並且這段時間可能很長。巴比倫王,這樣稱呼波斯王亞達薛西有些出人意料;但是在拉5:13和6:22中,波斯王分別被稱為巴比倫王和亞述王,這是因為在某種意義上,後續的帝國接續了前朝的身份。此外,當時亞達薛西可能確實在巴比倫上朝。尼希米返回耶路撒冷的時候,必定是在主前423年亞達薛西王駕崩之前。
13:9 潔淨,即禮儀上的潔淨。尼希米將濫用聖殿視為褻瀆,他潔淨了受到玷污的屋子,使之重新用於正確的用途。
13:10-14 處理在奉獻上的疏漏。這件事在聖殿中不是個別的事件,由於對事奉人員的供給實際上已經終止,因此敬拜本身也受到損害,因為事奉人員不得不離開耶路撒冷,這對猶太群體造成了災難性的影響。這與百姓在10:32-39中所作的承諾形成強烈對比。尼希米再次為奉獻管理制度奠定堅實的基礎,好使復興的百姓能夠真正履行聖約的本分。
13:11 我就斥責官長,注意尼希米這無畏的行動(另見17節)。
13:14 記念我,這個禱告使用典型的慣用語(見1:8,5:19,6:14),尼希米懇求上帝察看他忠心的行為。這有點像一些詩篇,其中詩人在讚美上帝的同時,懇求上帝伸張正義(如:詩7、17篇;另見尼13:22、29-30)。
13:15-22 處理不守安息日的問題。百姓再次犯罪,這次是不守安息日,尼希米為此斥責百姓。
13:15-16 猶大人不守安息日,在安息日做買賣。推羅人,外邦人當然不受安息日條例的約束;另一方面,他們看中了猶太人這個現成的市場。
13:18 從前你們列祖豈不是這樣行……?不守安息日表明前幾代人對遵守摩西律法的態度很鬆懈(見耶17:19-27;摩8:4-6)。在這裏,尼希米將百姓被擄歸咎於他們不守安息日。
13:19-22 儘管不清楚尼希米當時是否仍擔任省長,但他仍然有足夠的個人權力和資源來執行他的改革。
13:22 利未人潔淨自己,這裏暗示守門的利未人疏忽職守,因此為了再次供職,他們需要再次進行禮儀上的潔淨。
13:23-29 再次出現與異族通婚的問題。以色列人忽視了維持他們身份的承諾(如守安息日),與信奉其他宗教的人通婚。
13:23-27 以斯拉的措施(拉9~10章)顯然沒有產生長久的效果。這裏生動地闡明了異族通婚的真正問題,因為通婚所生的兒女不會說猶大的話(13:24),以致他們實際上失去了全部的宗教傳承。
13:25-27 尼希米的強烈反應具有重要的象徵意義,他呼籲百姓回歸摩西律法(申7:1-5),並舉出所羅門的前車之鑒,所羅門就是被自己的外邦妻子誘惑而不再忠心事奉上帝的(王上11章)。
13:28 異族通婚造成了靈性上不純潔,這甚至已經影響到大祭司以利亞實的家,再次反映出以利亞實在宗教上的鬆懈散漫。
13:29 記念他們,另見6:14。祭司……的約,指祭司和利未人對全體百姓負有特殊的責任(參撒上2:27-36;瑪2:4-9)。
13:30-31 總結尼希米的聖殿改革。這兩節經文強調尼希米盡心竭力確保聖殿敬拜的純潔,並確保祭司得到充足的生活供給。
13:31 獻柴(《和修》“奉獻木柴”),見10:34。記念我,見13:14。這是個人的禱告,可以被視為籠統地祈求上帝察驗尼希米自始至終的所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