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udy 5 James 3 (3.8.11)

研經題目:
在這一章中雅各回到他已提過的兩個題目:就是舌頭(比較一19、26)和智慧(比較一5)。
1. 1~12節。雅各為什麼勸阻人不要發糊塗熱心去做教師?試默想他所說舌頭的力量能好能壞的生動的例證。舌頭的惡毒怎樣會最清楚的顯明出來,為什麼它是那麼嚴重呢?雅各也證明一口兩舌是怎樣的極不自然呢?
2. 13~18節。這幾節所描述的兩種智慧各有什麼記號和結果呢?試思考17、18節所描述的屬天的智慧的質素怎樣表現在主耶穌身上。這些質素在你身上也很明顯嗎?
注:
1. 6節 「新英譯本」(NEB)把這一節譯作:「舌頭實際上就是火」它在我們的百體中是代表世界的一切邪惡;它污穢我們全身;它把我們的生存的輪子保持著紅熱,它發的火焰是同地獄供應原料。
2. 13節「溫柔」:這個詞原有的高貴今日已喪失泰半。在希臘文中,這個詞是表示一個強人的自律和一個智者的謙虛。比較一21。
3. 14節。「不可自誇,也不可說謊話抵擋真道」:心裏懷著嫉妒和紛爭的;但義(或公正)是使人和睦的種子和收成物。
【經文注釋】(摘自《聖經研修本》)
3:1~4:12 在信徒群體中散播紛爭的罪。這個段落是本書信中最長的一段,呈現ABA格式:(a)舌頭的危害(3:1-12);(b)解決辦法:“從上頭來的智慧”(3:13-18);(a)舌頭的危害(4:1-12)。在這段經文中,雅各主要闡述紛爭(4:1)和譭謗(3:9,4:11)的問題。這些問題可能源於教會領袖或教師(3:1),在也涉及到整個教會 “全身”(3:6)。
3:1-12 制伏舌頭。雅各確立了一個普遍原理:小的事物也能產生很大的影響(1-5a節);然後將這原理具體地應用到舌頭的破壞力上(5b-12節)。
3:1 師傅(《和修》“教師”)在早期教會中擔當著很重要的角色(徒2:42;羅12:7;林前12:28;弗4:11)。有些人野心勃勃,追求作教師,但顯然他們動機不良。事實上,一個人的責任越大,上帝對他的期望也越大(路12:48;來13:17)。教師要受更重的判斷(《和修》“要接受更嚴厲的審判”),因為他們要擔負很多責任。
3:2 雅各強調善行的重要性,也承認基督徒在許多事上都有過失。“有過失” 希臘原文是ptaiō,直譯是 “跌倒”,喻指犯罪;這個詞在2:10中意為 “失敗”(《和》“跌倒” ;《和修》“違犯”)。雅各要求基督徒行善,但他完全沒有期望他們完美無瑕。在話語上,說話反映一個人的品格,是瞭解一個人的關鍵。當雅各說能管住舌頭的人就是完全人,他大概是以絕對完美作為目標。事實上,人只有在天國裏才能達到完美的境界。但無論如何,信徒都應當恒常追求成聖。
3:3-4 馬嘴裏的嚼環和船上小小的舵,都是 “小能控大” 的典型例子。同樣,舌頭雖然只是身體中很小的器官,卻能左右一個人的行事為人。
3:5-6 能說大話,人口不擇言,主要原因是驕傲(參14節 “苦毒的嫉妒”、“自誇”)。雅各以為喻,引出一連串漸進式的論證,表明舌頭具有極可怕的威力。最小的火是 “自誇” 或其他不加思索的胡言亂語,森林大火就是這種言談所導致的熊熊烈火。罪惡的世界(《和修》“不義的世界”),舌頭代表世上所有邪惡。生命的輪子(原文或譯:人生的路程),可能指人生中的 “跌宕起伏”。舌頭的破壞力波及群體和個人生活的方方面面。從地獄裏點著的,邪惡的言語來自撒但,會毀滅生命。
3:9 人若在敬拜聚會中頌讚上帝,敬拜結束後就咒詛那照著上帝形像被造的人(見創1:26-27),那他是既虛偽又愚妄的。倘若這 “咒詛” 是指借上帝之名攻擊他人,那這種行為就是十惡不赦了。
3:11-12 雅各以三組荒謬的自然事例作對比,明確指出,一面稱頌上帝一面詛咒上帝的百姓,是不能得到認可的。泉源,在乾旱的巴勒斯坦,泉源是人和牲畜賴以生存的基礎,村落和城鎮往往都依泉源而建。無花果……橄欖,正如一棵樹不可能結出兩樣果子,真正的基督徒也不可能既稱頌上帝,又詛咒他人。
3:13-18 解決辦法:從上頭來的智慧。這段經文的內容可稱為 “雙城記” ——智慧的領域(由13、17節構成)對比自私野心的領域。“從上頭來的” 智慧使人 “和平” ,而 “屬地的” 智慧卻帶來 “擾亂”。
3:13 有智慧、有見識的……善行,對於雅各來說,智慧不僅僅是理智上的,也是行為上的。智慧的溫柔,希臘人將溫柔(希臘原文prautēs,與加5:23的 “溫柔” 相同)視為軟弱,耶穌卻將它提升為基督徒必備的基本美德(太5:5,11:29)。溫柔不是源自懦弱或消極被動,而是源自對上帝的信靠,因此溫柔的人可以脫離自抬身價的焦慮。
3:14 苦毒的嫉妒和紛爭(《和修》“惡毒的嫉妒和自私”)與以 “溫柔”(13節)為特徵的智慧對立。這些私欲也與 “忌邪的上帝”(出20:5,34:14;申4:24;見雅4:5)的公義屬性大相徑庭。“忌邪” 希臘原文是 “嫉妒”(見《和修》注),意指上帝不容許有任何神明與祂並立。上帝切望得到當得的尊榮和祂百姓對祂忠誠專一,這是恰當的期望;但嫉妒他人的人卻渴望得到不屬於他們的一切。“自私”(見《和修》)是故意造成分歧,分裂群體,以圖謀取個人的權力和威望;這個詞在加5:20、腓1:17和2:3譯為 “結黨”。
3:15 屬地的、屬情慾的、屬鬼魔的,雅各以每況愈下的 “進程” 來描述世俗的行為,使人想起5b-6節的一連串論證。這種行為的特點是:最終被世俗利益束縛;完全屬肉體的,與屬靈相對;其根源是靈界的黑暗勢力。
3:16 這種由撒但誘發的衝突,最終的結果只能是擾亂和各樣的壞事。“擾亂”(《和修》“動亂” ;希臘原文akatastasia)暗指教會中混亂狂熱的爭鬥(參4:1),相關的形容詞(希臘原文akatastatos)意為 “搖擺不定”(《和修》1:8)和 “永不靜止”(《和修》3:8)。
3:17 要解決16節提到的 “擾亂” 問題,必須尋求從上頭來的智慧。這樣的智慧帶來始於清潔、終於和平的品格,參加5:22-23,敬虔是聖靈所結的果子。先是清潔,後是,純潔(無可指責)是最基本的美德,其餘的品德都源自道德純潔。和平與 “紛爭”(《和修》“自私”)及其產生的不和南轅北轍。雅各在3:18進一步強調和平,因為它是純潔的信徒不可或缺的品格之一(太5:9;加5:22;來12:11)。
3:18 那些促進和平而不是帶來衝突的人,所留下來的是義果(《和修》“正義的果實”)。基督徒群體因促進和平而結的 “果子”,必定是蒙上帝賜福的公正品行。這種品行一定不是來自 “人的怒氣”,見1:20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