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udy 6 James 4 (3.8.12)

研經題目:
1. 1~10節。雅各怎樣診斷他那些受信人的病情呢?你能在4~10節中找到恢復靈性健康的七個步驟嗎?在這常令人感到痛苦的事情上有什麼值得鼓勵和感激的原因嗎?
2. 11~17節。雅各所致書的基督徒團體曾進一步地被誹謗與輕率的自信損壞了。我們:(a) 對我們的同道,並 (b) 對明天的態度,雅各對我們有什麼指示呢?你若嚴肅地正視17節所說的罪的定義,會使你的生活有什麼不同呢?
注:
1. 4節。「不忠實的人」:按字義是「淫婦」(譯者注:中文聖經譯作「淫亂的人」比較何三1。但這裏所說的是指背道,不昌指道德。
2. 6節。所引證的箴三34,是用來表明上帝恩典的奇妙,上帝的恩典甚至能勝過雅各的那些讀者愛世俗的心,假如他們自卑對祂的靈的渴望起反應的話。
【經文注釋】(摘自《聖經研修本》)
4:1-12 警戒與世俗為友。這段經文運用諷刺手法,直指那些因 “自私”(《和修》3:14)而分裂信徒群體的人。這種人是上帝的仇敵(4:4),魔鬼的盟友(7節),必須悔改(8-10節)。最終,這一切都回歸到舌頭的問題上來,也就是在群體中 “批評” 別人(11-12節)。
4:1 與使人和平的人相反,這些人因為私欲(希臘原文hēdonē,英文hedonism源自這個詞),即以自我為中心的欲望,而引發爭戰(《和修》“衝突”)和鬥毆(《和修》“爭執”),致使他們在教會中彼此戰鬥。雅各使用非常強烈的語言描述紛爭。有些解經家認為,這裏人與人之間的彼此殺害(2節),應該按字面意思來理解。但最好還是把它看作是隱喻,指恣意放縱的敵意所帶來的災難性後果。
4:2 這節經文包含幾個短句;古希臘文沒有標點符號,因此各種譯本用不同的方式來連接這些短句。《和》作 “你們貪戀,還是得不著;你們殺害嫉妒,又鬥毆爭戰,也不能得” ;《和修》作 “你們貪戀,得不著就殺人;你們嫉妒,不能得手就起爭執和衝突”。人們貪戀和嫉妒(希臘原文zēloō;參3:14 “嫉妒”,希臘原文zēlos),導致教會中發生可怕的明爭暗鬥。你們得不著,是因為你們不求,這是對信徒的提醒:他們若有所渴求,就應該向上帝祈求,而不是彼此爭鬥。不禱告的結果是無法從上帝那裏領受眾多的福氣。雅各不是暗示說上帝會滿足人邪惡、自私的欲望(4:3);但將請求帶到上帝面前卻能潔淨欲念。
4:3 你們妄求,不是所有的禱告都會蒙上帝喜悅,只有那些符合上帝旨意的禱告,才會蒙祂悅納(參約壹5:14-15及注釋);上帝的旨意可見於《聖經》的啟示。妄求的人只貪圖滿足以自我為中心的宴樂(希臘原文hēdonē,直譯:私欲,見4:1注),即私欲,而不是竭力尋求上帝得尊榮,祂的國度得擴展。雅各不是說所有使人愉悅的事都是錯的(參創1:31;詩16:11,84:1-4、10-12;提前6:17),但不以榮耀上帝為目標的享樂顯然是錯的(林前10:31)。
4:4 淫亂的人,使人想起舊約先知也曾這樣形容以色列民對上帝的不忠(如:耶2:20,3:6-10;何1:2)。這樣的人隨從世界的思維模式和行為方式,是已經選擇與世俗為友,因而使自己與上帝為敵。不信主的人把心思放在這個世界上(約壹2:15-16,5:19)。既要滿足人的欲望,又要討上帝的喜悅(加1:10;提後3:12;約壹3:13),那是永遠不可能的事(另參太6:24)。雅各經常提到耶穌的教導(見2033頁表),因此如果說他是耶穌在地上的親弟弟,也不會感到奇怪。
4:5 經上所說,關於提到 “忌邪的上帝” 的經文,見3:14注。上帝所賜住在我們裏面的靈,是戀愛至於嫉妒,原文或譯:上帝會嫉妒地愛戀祂安置在我們裏面的靈(見《和修》注)。上帝創造人類的時候,把 “靈” 賜給人,深切渴望我們用靈去敬拜祂(參約4:23-24)。有些解經家相信這裏是指人的嫉妒心,“祂所造住在我們裏面的靈強烈地嫉妒”。然而,將它理解為上帝的嫉妒最符合上下文,因為圍繞這部分內容的經文(雅4:4、6、7、8)都是論及人與上帝之間的關係。
4:6 上帝的恩典臨到謙卑的人(參箴3:34;另參雅4:10;彼前5:5)。上帝阻擋,指上帝抵擋並審判人,驕傲的人選擇了得世人的稱讚和俗世的方法,行事為人與上帝敵對(雅4:4)。
4:7-8a 抵擋魔鬼的唯一方法是順服上帝,親近上帝(參林前10:13)。撒但必被擊敗,也必逃跑,正如它離開基督一樣(路4:13)。
4:8b-9 潔淨和清潔是《舊約》的禮儀用語,表示禮儀上的清潔(如:出30:18,祭司在銅盆裏洗手腳)和道德上的純潔。喜笑表明本書的讀者明知自己有罪,卻不以為然。上帝即將施行審判,人唯一恰當的回應是愁苦、悲哀、哭泣(如:賽15:2,22:4;耶6:26)。
4:10 雅各回到第6節所強調的主題:上帝必使自卑(《和修》“謙卑”)的人升高(參太23:12的平行經文:路1:52,14:11,18:14;彼前5:6)。人若高抬自己,就必不會被上帝升高。
4:11 雅各再次陳明3:1~4:10所論問題背後的根本癥結:口不擇言地批評或誹謗他人。說別人壞話是源於傲慢自誇(3:5)、嫉妒(3:14、16)、以自我為中心的私欲(4:1,3)和驕傲(6節),這正是雅各警戒讀者要防範的。《舊約》(利19:16;詩50:20;耶6:28)和《新約》(羅1:30;林後12:20;彼前2:1)都譴責這種誹謗行徑。論斷律法,這裏的 “律法” 很可能是指那些譴責誹謗行徑的舊約律法,尤其是利19:16。利19:16帶出下文利19:18: “要愛人如己”,雅各稱之為 “至尊的律法”(2:8)。然而,在更廣的意義上,“律法” 也包括耶穌教導的關於愛鄰舍(太22:39)和彼此相愛(約13:34-35,15:12、17)的天國律法。人如果不恰當地論斷他人(太7:1-5;羅2:1;林前4:5),那麼既違背上帝的律法,又蔑視上帝。
4:12 人開始 “論斷律法” 時,他就僭越了那位設立律法和判斷人的。唯獨上帝設立律法,也唯獨祂審判萬人(詩9:19;賽2:4,3:12)。能救人也能滅人,這裏面也許隱含著一個信息,就是雅各警告那些自誇並分裂信徒群體的人,他們將來必受審判。
4:13~5:12 富人的罪惡。雅各譴責富人的罪惡,包括高傲自恃(4:13-17)和搶奪窮人的財物(5:1-6)。他又勉勵受苦的信徒在患難中要忍耐(5:7-11)。
4:13-17 為明天誇口。雅各提醒商人,上帝必定以祂的主權阻擋商人高傲自恃地籌謀計劃。
4:13 作買賣得利,表面上這是良好的經商意識,但背後所隱藏的,卻是無視上帝的世俗世界觀。這些人可能是屬於富商階級的基督徒,而5:1-6所提到的富人大概不是信徒(參2:6-7)。
4:14 你們,這些商人自以為勝券在握,可以高枕無憂,卻沒有覺察到上帝掌管禍福,也沒有意識到生命是短暫的,就像一片雲霧,會隨時消散。計劃和投資都沒有錯,錯的是高傲自信和自吹自擂。
4:15 第13-17節的關鍵詞是主若願意,這裏的 “主” 指耶和華,祂是維繫天地萬物的造物主,照著自己的旨意掌管萬事。一切經營決策都必須以順服上帝的旨意為基礎。
4:17 不去行所描述的通常被稱作 “疏忽之罪”(sins of omission)。在上帝看來,人做了什麼固然重要,但人明知是善卻無動於衷,也難卸其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