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udy 3 2 Peter 2 (3.11.7)

研經題目:
1. 我們雖然有預言的燈,我們仍然要防備那些「假」教師。要注意今日的經文中,使徒所說假教師放縱於其中那些形式的邪惡。哪一種是你最容易落入圈套的?這種行為在現社會中猖狂到什麼程度?你會怎樣面對那些自認為受習俗約束之人的聲明呢(19節,比較約八34~36)?把20節與太十二43~45;來六4~8作一比較。
注: 4~10節是置於括號內的話,遮斷了對假教訓的描述,至10節下才又再開始。
【經文注釋】(摘自《聖經研修本》)
2:1-22 評斷假教師。在第三個大段落,彼得引用《聖經》中的類比例證,展開一場駁斥假教師的論戰。
2:1-3 假教師產生的影響。在舊約時代,既有真先知,也有假先知。同樣,教會中也有假先知迷惑信徒。
2:1 彼得描述假教師。私自,假教師將陷害人的異端(《和修》“使人滅亡的異端”)偷偷地引進教會,顛覆真道。這些異端邪說與基督和使徒所確立的基本教義(參弗2:20-22)相悖,所帶來的不是生命,而是靈性淪喪。假教師甚至否認有關買他們的主(耶穌基督)的真理。彼得在這裏用了與救贖有關的語言(“買他們”),在本章結尾也用了相同的方式描述假教師偽裝的 “救恩”,兩處的用法顯然相同。假教師雖然自稱是屬於教會的,是 “被贖” 和 “得救” 的,但他們背道的行為卻顯明他們不是真正的基督徒。有些解經家認為,基督的死為他們的罪付上了贖價(“買他們”),但上帝沒有將這筆贖價歸算給他們,因為他們拒絕了基督。
2:2 邪淫(希臘原文aselgeia,“不能自約,放任失德”)是異端的特徵之一,通常指性方面的罪。
2:3 假教師的行為是出於貪心。為了物質利益,他們用擔造的言語在信徒身上取利。從古至今,假教師都有淫亂、貪財和欺詐的特徵。所有假教師都要面臨刑罰和滅亡。
2:4-10a 假教師面臨的審判。彼得轉而詳細論證上帝必會審判假教師。他運用猶太拉比從小前提推演到大前提(如果A成立,B就更加成立)的論證方式,從4-8節的小前提,推演到9-10a節的大前提。
2:4 第一個小前提:就是天使……上帝也沒有寬容(《和修》 “既然上帝沒有寬容……天使”)。既然(a) 上帝使有罪的天使永遠受刑罰,那麼(b) 祂就更加會責罰假教師及其跟隨者(大前提,9b-10a節);見猶6節注。
2:5 第二個小前提:“既然”(見《和修》)(a) 上帝也沒有寬容上古的世代……卻保護了……挪亞一家八口,那麼(b) 祂就更加會審判假教師(大前提,9b-10a節),保守虔敬的人(大前提,9a節)。雖然基督徒是一個小群體,但上帝會保護他們。
2:6 第三個小前提:彼得將上帝審判所多瑪、蛾摩拉,視為上帝在末日用火施行審判(3:10-12)的 “預表”(從上帝而來的預示),那是假教師所否認的事件。既然(a) 上帝審判了所多瑪和蛾摩拉,那麼(b) 祂就更加會審判拒絕福音的不敬虔人。
2:7-8 第四個小前提:既然(a) 上帝搭救了在所多瑪(6節)為惡人淫行憂傷,甚至苦惱的義人羅得,那麼(b) 祂就更加會 “搭救敬虔的人”(大前提,9a節)。由於羅得曾犯很嚴重的罪(創19章),所以有些人認為他不是真正的義人。然而,義人從來都沒有被視為是完美的。與所多瑪居民不同,羅得接待了天使,並且設法保護他們免受傷害。在那種無法無天、道德淪喪的環境中,羅得的做法顯得非常重要、勇敢。
2:9-10a 彼得設定了小前提後,就論述大前提(見2:4-10a注):“既然” 4-8節成立,“那麼” 9-10a節就更加成立。上帝確實知道怎樣搭救敬虔的人脫離試探。對於讀者來說,這件事使他們心中燃起了希望之火,熱切盼望上帝救他們脫離假教師及其惡劣影響。上帝必定把不義的人留在刑罰之下,等候審判的日子。在最後的審判來到之前,上帝先稍微懲罰他們(參路16:23-24;來9:27)。對那些放縱污穢的情慾,輕慢主治(《和修》“藐視主的權威”)的人大概指假教師(參2:12、18,3:3;猶8、16、18節),更是如此。
2:10b-16 假教師的德性。彼得詳述假教師卑劣的德性。
2:10b-11 假教師既膽大(行事魯莽、有勇無謀)又任性(固執、傲慢),就連天使也會避免他們那樣的行為。他們譭謗在尊位的,如果這裏所指的與猶8-9節所譴責的行為相同,那麼 “在尊位的” 可能指邪惡的天使(參11節;猶8-9節)。假教師這樣做實際上是不顧後果,漠視這些邪惡勢力;他們任意妄為的罪致使他們遭到魔鬼的攻擊。良善的天使則像聰明的人,並不輕視這些邪惡勢力。
2:12-13 假教師行事好像沒有靈性(《和修》“沒有理性”)一樣。他們的行為好像……畜類,不遵循理性和真理,只按本能行事,就連人類最基本的道德準則也置之不顧。他們一面這樣行事,一面又將自己偽裝成基督徒,甚至與你們一同坐席(大概是指聖餐)。他們的罪是褻瀆上帝和生活放縱。
2:14 他們滿眼是淫色,要與所遇見的每一個婦女行淫。止不住犯罪,他們犯罪的欲望永不滿足。更可惡的是,他們引誘(希臘原文deleaz,“用誘餌吸引)心不堅固的人與他們一同縱情酒色。這些假教師的特徵是邪淫和貪婪(參2:3及注釋)。被咒詛的種類,彼得向讀者保證,那些散佈異端的人將要受到上帝的詛咒。
2:15-16 他們……隨從……巴蘭的路(民22~24章),他們一生都在做損人利己的壞事。據說巴蘭是一個有屬靈見識的人,但對於像他這樣行為狂妄、失去理性、不負責任的人,上帝甚至可以用一頭驢來制止他。他因為貪婪而遭譴責。
2:17-22 重述假教師的影響。假教師把軟弱的人引入歧途,引誘他們返回罪中生活。
2:17 假教師是無水的井(《和修》“無水的泉源”),他們承諾使人恢復精力,卻沒有兌現半句諾言。他們是狂風催逼的霧氣,在所到之處製造混亂,本身卻毫無價值。有墨黑的幽暗為他們,也為邪惡的天使(4節)和不義的人(9節)存留(希臘原文tereō,“保留,護衛,拘留保存”)。
2:18 假教師用肉身的情慾……引誘那些剛才脫離罪惡魔爪的人。假教師欺騙剛信主的基督徒,誘惑他們說,即使放縱情慾也沒有關係。
2:19 假教師假借自由的名義,引誘別人像他們一樣,成為敗壞的奴僕(《和修》“腐敗的奴隸”),再次被邪惡所勝。
2:20-22 這些假教師曾經走過認識……基督的道路,卻背棄那條路,回到罪惡與黑暗的生活中,他們倒不如起初就沒有脫離這世上的污穢。他們最好沒有聆聽過聖命,因為那些假意認信基督的人,離開基督後通常就不會再接受基督。而且,他們的基督徒生活知識和經驗越豐富,他們在上帝面前要負的責任也越大(參路12:47-48)。有些人認為,這幾節經文指真正的基督徒也有可能失去救恩。但彼得所指的很可能是那些貌似基督徒的人,他們的背道和其他行為顯示,他們從來沒有真正屬於基督(見以下經文注釋:約6:66,15:2;加2:3-4;約壹2:19)。上帝應許,真正認識祂的人必永不失落,因為祂必以恩典保守他們(參約10:27-29;羅8:28-39;腓1:6)。那些轉過來的人,他們的行為顯示他們的真實品格像狗(參箴26:11)或豬那樣,他們看似得救,後來卻回到世界的污穢和泥沼中,這表明他們從來沒有真正重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