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音與天國》十一、巨人又來了

《福音與天國》 Gospel and Kingdom by Graeme Goldsworthy(高偉勳)譯者:陳克平、陳慕賢 (原著,1981;中譯:《天國與福音——反思舊約天國觀》,基道出版社,1990)。部分修訂:誠之。

第十一章 巨人又來了 It’s That Giant Again!

  現在應是實踐原則的時候了。在本章中,我們會看看一些舊約經文和應用基督論的釋經方法。首先要肯定的是,不以這些原則為一種魔術的法門,以解答任何困難;我們也肯定必須努力去了解經文,盡量避免碰運氣地去處理舊約經文,而走在正確的方向上。

大衛與歌利亞:撒母耳記上十七章

  在本書的第二章,我們會提及這段有關大衛生平中很聞名的事蹟。相信沒有人比馬丁路德能更精確的講解這段經文:

大街戰勝了巨人歌利亞時,這好消息在猶太的百姓當中傳揚,那就是他們可怕的敵人已被擊倒,他們得到拯救而得著喜樂和平安;他們歌唱、跳舞和歡欣(撒上十八6)。同樣,這個由使徒傳到全世界的神的福音或新約,是一個美好的故事和報道,述及一位真正的大衛,祂與罪惡、死亡和魔鬼鬥爭,並戰勝了它們,因此解救所有被罪惡所捆綁、死亡所折磨和魔鬼所控制的人(註1)。

  要留意的一點是,路德將神透過大衛的拯救作為,與神透過基督的拯救作為連起來。我們一旦看到這連繫時,便不可能單單以大衛作為基督徒生活的一種模式。因為他的勝利是間接的,只有以色列人可以因著那勝利而歡喜。以釋經原則來說,大衛的勝利是一個救贖行動,因神的子民在應許地陷於險境。福音將此事件解釋為基督真正救贖的預表。但大衛的經驗同時將這拯救行動放進歷史的處境中,以幫助我們完全了解新約有關福音事件的詞彙。

  我們必須小心,不要過分詳細描述經文的當時生活環境。大衛拿食物給軍中的兄弟的解釋,不應多過歌利亞的盔甲。另一方面,某些描述的部分詳加說明了富神學意義的內容(如45~47節)。在較廣闊的上文下理中,其他細節形成的模式,再次出現在福音事件當中。神看大衛為王帝(撒上十六章),但他卻被藐視、侮辱和棄絕。差點要為全然戰敗而受苦時,他贏取了勝利,而他的百姓繼續與一個已戰敗的敵人爭戰。

  所有舊約講及神與以色列敵人爭戰的經文,必須以神救贖我們的眼光來評估。

喇合的朱紅線:約書亞記二章15至21節,六章22至25節

  一個陳腐的解釋路線,集中把喇合的朱紅線預表基督的血。若只強調兩者都是紅色,這種解釋是難以站得住腳的。但為了純正地釋經,我們必須避免走向另一極端。征服耶利哥是神拯救以色列事件的一部分,也是祂對不敬虔的迦南人的審判。而喇合因著服從指示去掛出標記,可以免除審判和得著拯救;這記載與在埃及逾越節的記載有許多真正類似的地方。在這種意義上,將容易看到的顏色線掛在窗前,對喇合來說是有拯救的意義;她成為神子民一員的事實(書六25)是一種救恩的預表。我們也許覺得這只是少許的分別,但並不是紅色建立了預表,而是這事件的救贖含意。

  這段有關喇合的經文有另一個重要的信息,因為它與其他經文一起,帶出神在創世記十二章3節對亞伯拉罕的應許中、祂對外邦人的旨意。正如米甸人葉忒羅和他嫁給摩西的女兒、迦南人喇合,和摩押人路得,都是外邦人悔改的例子。

污染的水池:列王紀下二章19至22節

  在耶利哥,先知治好了污染的水池,確是發人深省:人的心有被潔淨的需要。人類道德污染的問題當然與救恩有密切的關連——事實上,兩者是不能分割的。然而,讓我們不要忘記一個事實,就是神不是藉著清除污染而施行拯救。我們得救不是因著已改變的生命,已改變的生命是得救的結果而不是其根基。救恩的根基乃是基督在我們世界所彰顯的生與死的完美。

  在應許地的水池與以色列救恩有緊密的連繫。自約書亞毀滅耶利哥時,她已受咒詛(參書六17、26)。該城已失去作為以色列後裔流奶與蜜之地的作用。這段經文並不易明白,但先知預言耶利哥將再次會有人居住。在這應許地上,人民的得到物質供應是整個救恩過程的一部分。

  雖然,鹽在宗教性的應用上是含蓄的,但顯然是指潔凈或與過去分割(註2)。我們可理解以利沙的行動,是拯救這個有潛力賜予生命的水池脫離咒詛。我們再一次看到這是神為祂的子民施行的拯救行為,而不是在信徒心中的潔淨行為。飲潔淨的水本身就是分享神賜給祂子民的生命;吸取生命之水是得著生命的本身。潔淨水池的源頭是基督本身,而不是信徒的心靈。神恩慈地賜生命純潔的水予受咒詛之地。我們應將此段經文,從基督乃成就者的角度來指出神賜人永生的計劃;迦南和她所有的豐盛皆在基督裏。

祝福那些殺害嬰孩的人:詩篇一三七篇

  這篇詩篇有一段難以解釋的咒詛經文,這段經文乃祈求從天上降下可怕的咒詛,落在那些充滿惡行的敵人身上。詩篇一O九篇6至20節是更詳盡的咒詛經文,有人還替它辯護,說那是惡人向詩人先出的咒詛(2節)。然而,仍有其他經文一樣帶出同樣難題(如耶十五15,十八19~23;詩六十九22~28)。

  詩篇一三七篇有很容易了解的上文下理,它出自被擄到巴比倫的人之痛苦。當敬虔的猶太人被趕離應許地而流徙到異邦,耶路撒冷聖殿被毀的回憶令他們痛苦。他們對與神立約的關係,和對百姓的救贖都頓起疑問。

  具爭論性的7至9節的神學上之上文下理,旨在糾正神子民仇敵的希望。無論表達的形式和內涵是甚麼,這些咒詛都是呼求神的國降臨。無論我們的祈禱多受文化和時間所限制,那仍是基本上渴望報仇的日子,因為天國的來臨會對所有反對的人帶來可怕的審判。詩人並不是由於孩童的無知,而有不切實際的想法,反是由於任何年齡的人一致認定之罪性所致。對我們來說,無論巴比倫士兵的下一代,面對的毀滅是何等殘暴,這是神的國降臨時,神的仇敵最終會被打倒的部分。

  當我們來到新約,一幅更加清楚的圖畫浮現了。真正的敵人不是血肉之軀,而是那些掌權的勢力。另一面,新約清楚指出,那些我們必須愛的仇敵,也必在「主又大又難的日子」裏受審判;祈求「願称的國降臨」是一件十分嚴肅的事情哩。

  這裏並沒有觸及殺害嬰孩的所有道德問題。縱然我們可按以色列文化原始階段的觀點來解釋(一個可疑的觀念),神學的角度仍是首要的。我們並不喜歡以色列在攻地時屠殺全部文明人,但這些歷史事實與那些詩人的咒詛,都不能不以某些顯著的聖經啟示來解釋。首先,以色列本身的道德失敗,並沒有否定她成為神施行公義的工具。同樣的,不敬虔的國家也成為神對付以色列的工具。第二,這些依神命令由以色列帶出的屠殺和報應,是實在罪有應得的(見申九4~5)。第三,若舊約的審判是以死亡的形式來帶出,而人又自然地視之為終極的懲罰,新約則描繪出不敬虔者更可怕的命運遭遇。在舊約中死於劍下,只是新約對不敬虔者永恆審判的一個影子而已。

尼希米重建耶路撒冷:尼希米記二章17節至四章23節

  數年前,一個受歡迎電臺廣播的聖經節目,播出尼希米記這段經文的講章,講員用了一個陳腐的、但卻是不能原諒的講法。為使此段被擄後的歷史應用在基督徒身上,講員採用了一些重要的字來表達,諸如,耶路撒冷重修的城門的名字,以及同類的意念聯想,以帶出一些有用、但大部分與新約無關連的真理。故把「馬門」由馬引伸到兵士,然後到盔甲,而最後到以弗所書第六早的全副軍裝。在修理中的「羊門」成為跳板,講員便由此跳到約翰福音十章的好牧人。

  以弗所書六章和約翰福音十章都有重要的教訓,或者這些教訓正與以上有問題之舊約經文重疊。然而這裏的問題是所用的方法。有關舊約的講章應直截了當地指出與新約經文的合理關係。

  尼希米記這段經文又有甚麼要留意的呢?首先,它屬於被擄後重建的時期,並不是在聖經啟示結構中的一個主要層次。從巴比倫的歸回並沒有預示預言的實現,然而,這實在已帶出應驗的影兒,因為所有天國的成分都存在,縱然是不完全的。因此,我們可將這時期當作為一種過渡的實現,其中神國的本質明顯可辨,但我們要處理在其間先知希望的不完全,和還未實現的問題。

  第二,耶路撒冷的重建,必須指向先知對錫安城的未來榮耀的盼望,即是神國的焦點。這缺欠同時說明了神子民生活的一方面,即是有些事情「尚未臨到」。

  第三,只有整件事情才能解釋其細節,而不是倒行逆施。我們不應先將細節基督教化,直至肯定地建立了那些細節的神學意義為止。若這章提出一條通往以弗所書六章的路,則那一定不是「馬門」!反而,敵人的阻撓尼希米的工作,卻可引出保羅在以弗所書六章10至20節所提及的、與不敬虔者不斷的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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