嬰兒洗禮(Sproul)

Infant Baptism

誠之譯自Sproul, R. C. (Ed.). (2015). The Reformation Study Bible: English Standard Version (2015 Edition)  

雖然嬰兒洗禮是歷史上基督教的主流做法,但它的正當性卻一直受到各教派虔誠基督徒的嚴肅質疑。圍繞著嬰兒洗禮的問題是建立在幾個關注點上的。新約聖經既沒有明確命令嬰兒當受洗,也沒有明確禁止他們受洗。爭論的焦點是圍繞著洗禮的意義和舊約與新約之間是否為連續的問題。

反對嬰兒洗禮的人最關鍵的反對意見是,洗禮這個聖禮是只屬於教會成員的,而教會是由信徒組成的團體。嬰兒既然沒有能力運用信心,就不應該給他們施洗。還有人強調,在《新約聖經》記載的洗禮中,並沒有具體提到嬰兒。進一步的反對意見是,舊的約雖然不是通過血緣關係來傳達救恩,但確實涉及到強調以色列民這個種族。聖約是通過家庭和民族關係來傳遞的。而在《新約聖經》中,約的包容性更強了,允許外邦人進入信仰共同體。這種不連續性使割禮和洗禮有了區別。

另一方面,贊成嬰兒洗禮的人強調它與割禮的相似之處。雖然洗禮和割禮不盡相同,但它們有一些關鍵的共同點。兩者都是聖約的記號,都是信心的印記。在亞伯拉罕的例子中,他是在成年後才信的。他在受割禮之前,就已經作了信仰的宣認。他在接受信心的記號之前就有了信心。另一方面,亞伯拉罕的兒子以撒,在他表達出信心之前就接受了信心的記號(就像所有未來的聖約子女一樣)。

最關鍵的一點是,在《舊約聖經》裏,上帝吩咐,在信心出現之前,就先給人一個信心的記號。既然這明顯是事實,那麼主張在原則上,在信心未出現前施與信心的記號是錯的,這種論點就是謬誤的。

同樣重要的是要注意到,《新約聖經》中關於洗禮的敍事記載都是以前是不信的成年人。他們是第一代的基督徒。同樣,一直以來,成年後才信主的人(他們在幼年時並不是信徒的子女)在接受洗禮之前,必須先作出信心的宣認,這宣認就是他們信心的記號。

而在《新約聖經》中提到的洗禮中,約有四分之一的洗禮表明,信徒全家都接受了洗禮。這強烈地暗示,雖然不能證明,嬰兒也在受洗之列。既然《新約聖經》沒有明確地把嬰兒排除在立約的記號之外(而幾千年來,當立約的記號是割禮時,嬰兒早已經被包括在內了),那麼在早期的教會中,人們自然會認為嬰兒是應該得到這個立約記號的。

歷史見證了這個假設。第一次直接提到嬰兒洗禮是在公元二世紀中葉。值得注意的是,這個提法假定嬰兒洗禮是教會的普遍做法。如果嬰兒洗禮不是第一世紀教會的做法,那麼這種偏離正統的做法是如何和為何會如此迅速和普遍地發生呢?不僅傳播速度快,而且普遍,從當時現存的文獻來看,並沒有反映出關於這個問題的任何爭議。

一般來說,新的約比舊的約更具包容性。然而,那些抗辯嬰兒洗禮有效性的人,儘管聖經中沒有任何禁止嬰兒洗禮的規定,卻降低了洗禮對兒童的包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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