嬰兒洗禮集帖

嬰兒洗禮集帖

  1. 【嬰兒洗禮還是信徒洗禮:我們該為嬰兒施洗嗎?】NIV Study Bible
    https://yimawusi.net/2021/04/02/paedobaptism-or-credobaptism/
  2. 【嬰兒洗禮】(Sproul)
    https://yimawusi.net/2021/04/02/infant-baptism-sproul/
  3. 【嬰兒洗禮】(Concise Reformed Dogmatics)
    https://yimawusi.net/2021/03/31/infant-baptism/
  4. 【論嬰兒洗禮的合法性】(巴文克)
    https://yimawusi.net/2021/03/30/the-validity-of-infant-baptism/
  5. 【嬰兒洗禮(Paedobaptism)】by Robert L. Reymond
    https://yimawusi.net/2021/04/01/paedobaptism-robert-reymond/
  6. 【為什麼要為兒女施洗】Richard Pratt
    https://yimawusi.net/2021/04/02/why-do-we-baptize-our-children/
  7. 【為嬰兒洗作簡短辯護】(Kevin DeYoung)
    https://tc.tgcchinese.org/article/a-brief-defense-of-infant-baptism
  8. 【嬰兒洗禮】(Guy M. Richard)
    https://yimawusi.net/2021/04/15/paedobaptism/
  9. 【我對嬰兒洗禮的觀念是如何轉變的】(Dennis E. Johnson)
    https://yimawusi.net/2021/04/13/infant-baptism-how-my-mind-has-changed/
  10. 【華腓德對嬰兒洗禮論證的總結】
    https://yimawusi.net/2021/04/15/warfield-on-the-argument-in-a-nutshell-for-infant-baptism/
  11. 【基督徒父母須知:嬰兒洗禮】
    https://yimawusi.net/2021/04/02/what-christian-parents-should-know-about-infant-baptism/
  12. 【我們為什麼要為信徒的兒女施洗?(Michael Brown)】https://yimawusi.net/2021/06/14/why-we-baptize-the-children-of-believers/
  13. 【新莊改革宗教會的主日學課程:嬰兒洗禮】
    以下摘自:https://archive.org/details/210328-xzinfant-baptism

【聖禮=洗禮+聖餐】

● 聖禮是恩典之約的記號與印證 sign and seal,是上帝設立,為要表明基督以及基督的恩惠(記號),和確認我們有份於基督和祂的恩惠(印證)。見 WCF 27.1; WLC 162

● 洗禮與聖餐差別:洗禮只有一次,代表人與上帝立約(initiates; 太28:19;羅6:3-4);聖餐則是重複領受,代表人持續留在約裏(sustains; 林前11:25-26)

洗禮

● 聖禮=外在記號+內在屬靈現實;太26:27-28

WCF 27.2 在每一聖禮中,在「記號」與「記號代表的實體」之間都有一種屬靈的關係,或說聖禮上的聯合(sacramental union);因此一個聖禮的名稱與功效可歸給另一個聖禮。

● 洗禮的外在媒介(element)是水(WCF 28.2),表達的是:

● WCF 28.1 洗禮是耶穌基督所設立的新約聖禮,不但為了嚴肅承認受洗者加入有形教 會,對受洗者是記號與印證,(標示與印證):恩典之約,與基督連結,重生,罪得赦免,透過基督將自己託付給上帝,行事有新生樣式;基督親自指定這聖禮在教會中繼續施行,直到世界的末了。

● 簡言之,洗禮表示受洗的人是教會成員,領受恩典之約之好處(WCF 7.3),與基督聯合,重生,罪得赦免,藉著基督信靠上帝,成聖(治死罪+活出新人)。

誰該受洗

● WCF 28.4 不但確實宣稱相信並順服基督者應當受洗,而且相信的父母親的一方或者雙方是信主的,他們的嬰孩也應當受洗。

【新福嬰兒洗要理問答】

1. 問:一個人受洗的原因是什麼?

答:主的命令;太28:19-20

2. 問:我們怎麼知道一個人該受洗?主命令要誰受洗?

答:壹,確實宣稱自己相信並順服基督的人,就是所稱的信徒;貳,信徒的嬰孩;徒2:38-39

3. 問:這些人受洗的基礎是什麼?

答:大人小孩嬰孩受洗的基礎都是一樣的,就是主在恩典之約中表達的應許;也就是說,不論是成人還是嬰兒,若他們有份於恩典之約,就該領受約的記號。

4. 問:我們憑什麼認定人有份於恩典之約、是約的成員?

答:一般人——憑著他們確實宣稱自己相信並順服基督;信徒嬰孩——憑著上帝的應許。

5. 問:約的成員享有什麼好處?

答:約的成員與世界有別,享有約一切的好處:領受救贖之恩典(WCF 28.1),也有權使用一切恩典媒介,包括敬拜、團契、聽道、領受聖禮、禱告、受教會教導督責懲戒等等。

6. 問:約的成員是否有義務?

答:當然有;簡言之,就是要愛上帝與愛鄰舍,活出符合所領受恩典的樣式。

7. 問:是否凡約的成員都重生得救有永生?

答:我們分辨。並非所有領受約的記號(洗禮)的人都擁有那記號所印證的屬靈事實(蒙揀選、重生、信心、稱義、成聖等)。因此,我們回答,事實也告訴我們:並非所有領受約的記號的人,都是蒙揀選的人;換言之,並非所有受洗的人都得救。

8. 問:那麼,我們是否只能看待我們受洗的孩子為約的成員、享有約的外在記號和好處,但對他們是否重生得救則無法確定?我們該如何看我們的孩子?他們是否得救?

答:我們的孩子們當然「不僅是」約的成員,只享有約的外在好處。雖然我們無法對他人之得救有百分之百的確據,但是基於上帝的應許(是救恩,不是會員身份!)、和憑著寬容的判斷,我們應該視我們兒女為上帝兒女,是蒙主所愛的,領受恩典之約的記號與印證,是在主的恩典之下而非在祂的震怒之下。孩子們或許無法如成年人表達他們的信心,然而基於聖靈自己的工作,改革宗的先賢們甚至可稱我們的兒女為「信徒」。在沒有任何負面證據顯明之前,我們理當視我們兒女為重生得救的人、為基督徒(參考西敏公共敬拜指南)!我們沒有理由質疑上帝的應許(參考 WCF 10.3, Dort 1.17)。

9. 問:上帝是否用兩種不同的方式分別拯救成人和嬰孩?

答:不。上帝都是按照恩典之約拯救所有得救的罪人。也就是說,凡得救者,皆為蒙揀選、與基督聯合、蒙基督寶血潔淨、由聖靈重生、稱義、得上帝兒女名份、成聖、得榮耀的人——不論這人活在肉身時間或長或短。因人若不重生,就沒有永生(約3:3)。選民通常可以也必須透過眼見行動(悔改、歸信)展示內在重生;然而,有些選民則在無法展現可眼見之歸信行動時就被天父招回天家,如夭折的蒙揀選嬰兒(路1:15,41)。

10. 問:我們怎麼確認我們兒女得救?尤其無法展現信心的兒女們?

答:再一次:沒有人可百分之百「確認」任何人得救,因為上帝沒有賜下一張得救名單。然而,我們憑著上帝賜下的應許,沒有理由懷疑我們兒女得救的事實——除非他們展現負面證據。其實我們應該自問:我憑什麼懷疑他們不得救?然而,對於非信徒的兒女,我們沒有上帝的應許,也沒有這樣的確據。

11. 問:了解!我們理當視我們兒女為得救的人!但若這樣,他們是否就不須要「悔改以致得救」?

答:當然不是!正如我們相信重生在悔改與相信以先,而重生的人必相信且悔改、以致得救,我們的兒女到可行動的年紀當然就須要悔改、要信!若他們不信也不悔改,就印證他們只有領受恩典之約的外在記號,卻沒有屬靈事實。

12. 問:那麼,這樣我們還須要為他們施洗嗎?

答:當然!我們不是憑著人的信心而施洗,而是按照主的命令、憑著祂的應許為人施洗,大人小孩都一樣。

13. 問:若我們視兒女為得救的人,這是否導致我們鬆懈對於他們的教導,也忽略向他們傳福音?

答:當然有這個可能,就如在教會的成年人也可能妄想自己已經得救,就從來沒有相信悔改以致得救。

14. 問:那怎麼辦?

答:我們必須「照著主的教訓和警戒、養育他們」(弗6:4),要求他們「要在主裡聽從父母、這是理所當然的」 (弗 6:1)。我們不應把他們看為沒有得救的外邦人——要是如此,我們如何要求他們「在主裡」聽從父母?而正因為我們視他們為屬於主的人,就更應該教導他們活出主的樣式(羅6:4;加3:27)。先確認身分,再有其要求 indicative-imperative:這個原則對成年信徒也是一樣!我們總是勸勉所有屬於主的人確認而活出自己的身分!我們總是勸戒所有的人,大人小孩,「應當更加殷勤、使你們所蒙的恩召和揀選堅定不移」 (彼後 1:10)。

15. 問:那麼,受洗對我們兒女有什麼好處?

答:大有好處。聖禮是恩典媒介。受洗的人確實藉著聖禮領受恩典,不外乎就是我們的主祂自己。聖靈依照自己的意思和時間將這恩典施行在人的身上(WCF 28.6)。我們理當鼓勵兒女們不斷「更新 improve」自己的洗禮(WLC 167)。洗禮告訴我們和我們的兒女:他們是在主裡的人!洗禮提醒父母:你的兒女屬於主!洗禮不是我們兒女信心的記號,但是我們兒女的信心擁抱這記號!

西敏大要理 167問:如何使我們的洗禮更加有效呢?(王志勇牧師版本)

答:要使我們洗禮更加有效,是人人常常忽視的當盡的責任,是我們一生一 世都當履行的事,特別是在受試探的時候,當我們出席他人洗禮的時候,更當如此;(西2:11-12;羅6:4, 6, 11)。使我們的洗禮更加有效的方法就是:

(1)以感恩的心認真地思考洗禮的性質,基督設立洗禮的目的,洗禮所施與並印證的特權和恩惠,以及我們受 洗時所發的莊重誓言(羅6:3-5);

(2)要因我們的罪污,對洗禮之恩和承諾的虧負、背離而謙卑下來;林前1:11-13;羅6:2-3

(3) 越加確信罪已蒙赦,以及其它在洗禮中所印證的各樣福分(羅4:11-12;彼前3:21);

(4)從基督的受死與復活中吸取力量,我們受洗是歸入祂,為要我們治死罪,在恩典裡甦醒(羅6:35);

(5)努力靠信心生活(加3:26-27),行事為人 聖潔公義(羅6:22),正如那些在洗禮中把自己的名字交託給基督的人一樣(徒2:38);

(6) 兄姊妹彼此相愛,因為我們由同一聖靈受洗,歸入同一身體(林前12:13,2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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