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udy 26 路加福音 9:57~10:12 (1.2.14)

LUKE 9:57~19:28 Study 26~47

接下來的22天,我們要研讀 路加福音 九57~十九29,共22課。

前一課

Study 26 Luke 9:57~10:12

研經題目:

1. 九57~62。你如何描述這裏所提到的三類人﹖耶穌基督呼召他們來跟從祂,為什麼又對他們的反應表示不滿呢?試將耶穌自己的態度(51節)與此作一對比。

2. 十1~12。這些經文如何表明耶穌自己對傳福音以及給門徒工作的急迫感?這個急迫感的來源為何﹖它應當激勵我們從事什麼活動呢?

注:

九59、60節。這個人所以想拖延到他的父親過世,有可能是快要發生的事。耶穌的回答中,前一個「死人」是指那些靈性死亡,沒有屬靈生命的人。

【經文注釋】(摘自《聖經研修本》)

9:57-62 跟從耶穌的代價。耶穌遇到三個想要成為祂門徒的人。在每一個互動中,“跟從”這個詞都起關鍵性的作用(57、59、61節)。

9:58 人子沒有枕頭的地方,這是耶穌向想要成為祂門徒的人提出的挑戰,提醒他們跟隨耶穌的路不是平坦舒適的,因為那最終的家不在這世上。在這個和以下兩個小故事裏(59-62節),路加並沒有告訴讀者當事人有什麼回應。

9:59 回去埋葬去世的父母是一項很重要的責任,耶穌也明確地支持人要孝敬父母(太15:1-9)。從表面上看,這個要求似乎很合理,但是這個人的第一反應不是立即順從耶穌(正如其他人所做的,參路5:2111、28),而是找一個藉口婉拒不跟從祂。當時猶太教的葬禮,從遺體下葬到把屍骨放置在屍骨盆裏,往往要一年的時間。儘管這是一項基本的家庭義務,但根據耶穌的教導,上帝的國度優先於家庭的責任。

9:60 任憑死人埋葬他們的死人,這裏使用了雙關語,“死人” 既表示 “靈性的死亡”(參15:24、32),也表示 “肉體的死亡”。耶穌在這裏(正如在14:25-26)強調,人必須把跟隨祂放在首位,優先於其他任何關係和義務。對耶穌的跟隨者而言,這不是意味著他們絕不能顧及自己的家庭責任與義務,而是當他們顧及這些時,必須是出於對耶穌的順服,而不是取代對耶穌的順服。在這件事上,跟隨耶穌顯然不是那個人最優先的選擇(見9:59)。

9:59-60 當時人們通常實行兩階段葬禮。這個人在他父親死後不久,應該已經完成了葬禮的第一階段,把他父親埋在洞穴裏。一年後,在第二階段,他將回到洞穴,收集他父親的遺骨,並將它們與他死去祖先的骸骨放在一起。因此,耶穌說:“讓死人[祖先]埋葬[接受]他們的死人[最近死去的人]吧”。在這種情況下,這人的要求很可能是指第二階段的埋葬,但耶穌迫在眉睫的使命容不得這種耽擱。9:61-62 這人的請求類似於以利亞呼召以利沙之後,以利沙提出的請求(王上19:20a),以利亞不情願地允准了(王上19:20b),儘管以利沙沒有拖延,但耶穌卻拒絕了,因祂的使命比以利亞的更緊迫。(BTSB)

9:61 正如59節,這裏記載的那人也不是全心全意要跟從耶穌,他用了 “但” 來回答:主,我要跟從你,但……。在王上19:19-21中,以利亞允許以利沙去辭別父母,但耶穌不允許那人這樣做。耶穌呼召人作門徒的呼召,比任何事情都要優先。

9:62 任何人手扶著犁都必須一直向前看,以引導犁的方向,因為如果他向後看,犁很快就會走偏。

10:1-24 七十二個門徒的使命。(見下條注釋)在差遣了十二門徒(9:1-6)後,耶穌現在又差遣七十二個門徒出去,醫治病人,傳揚福音。

10:1 七十個人(《和修》“七十二個人”),在許多非常早期且可能的希臘文抄本中,本節與10:17都是 “七十二”:而在另外許多也是相當早期且可靠的抄本中則是 “七十”。所有解經家都認為很難確定本書原先採用的是哪個數字。根據抄本研究的一些基本原則,大部分現代譯本都採用 “七十二”,但不論採用哪個數字,都不會產生教義問題。這數字很可能是個象徵,代表世上的各國(參創10章)。差派他們兩個兩個地出去,符合《舊約》關於兩個見證人的要求(申17:6,19:15)。

10:3 我差(希臘原文apostellō)你們儘管只有十二門徒被稱作 “使徒”(希臘原文apostolos,“使者,被差出去的人”:6:13,9:10,22:14;徒1:26),但其他人也是 “受差遣的人”。如同羊羔進入狼群,見太10:16注,另見約10:12。“羊羔” 暗示門徒不應強迫人相信。福音的傳播是要通過傳講耶穌的 “好消息”,並邀請聽者心甘情願地回應(參太11:28;約1:11-12;徒3:19;羅10:14-17;啟22:17)。基督信仰的一個明顯特點,就是強調真正的委身是出於甘心樂意的。

10:4 不要帶鞋,很可能是指不要額外多帶一雙鞋,因為耶穌正告訴他們不應該什麼。他們不要問人的安,因為那種問安很冗長、費時(參王下4:29)。

10:5 平安,見太10:13注;約14:27注。

10:6 當得平安的人,指因得著救恩而得到平安的人。就歸與你們了(《和修》“將歸還你們”),如果人沒有信心,祝福將會無效。

10:7 吃喝他們所供給的,接受他們擺上的任何食物。因為工人得工價是應當的,保羅在林前9:14間接提到這句話,並在提前5:18引用了這節“經”文。

10:9 醫治……病人,門徒獲賜同樣的能力、權柄,正如在9:1一樣(參10:19)。上帝的國臨近……,見9:2,11:20,16:16,17:21;另見 “導論:關鍵主題”。今世的 “上帝國” 不是屬地的,也不是軍事的或政治的,而是上帝在人心裏和生命中管治、掌權。上帝的國彰顯在跟隨耶穌並遵行祂教導的人身上,也彰顯在上帝藉著門徒所行的神蹟醫治上,讓人預嘗來世的復活生命。

10:10 就到街上去,象徵審判一個城鎮的行為,將是公開的和可見的(參9:5)。

10:11 就是你們城裏的塵土粘在我們的腳上,我們也當著你們擦去,見太10:14注;可6:11注。耶穌反復強調這個信息的核心:上帝的國臨近……了(參路10:9)。

10:12 當審判的日子……所受的,比那城還容易受,見太10:15注。

5 thoughts on “Study 26 路加福音 9:57~10:12 (1.2.14)

  1. 答:1. 這裏用三個例子說明跟從耶穌要付的代價。第一類人追求的是財富平安。第二類人看重家庭更甚於看重神的國。第三類人還依戀過去(的事業、名聲…)。跟從耶穌意味著我們要以新的眼光看待我們的財產、家庭、事業(工作)。門徒必須捨去榮華富貴,優先考慮神國的事(甚至比家事優先),而且必須義無反顧(參14:26)。耶穌“定意”向著耶路撒冷去,說明祂以父的旨意/計劃為優先。
    2. 耶穌差遣七十二個使徒去傳揚福音,要他們不要帶太多裝備,包括多餘的錢囊和鞋,在路上也不要冗長費時的問人的安,和人閒聊,這說明此任務的急迫感,也說明他們必須全心倚靠這位「莊稼的主」的供應。會有這樣急迫感的原因是:天國近了(9、11節),神審判的日子就要來臨了。我們現在是處在一個天國已經建立,但還沒有完滿成全(already but not yet)的階段,也就是基督所說的,「神悅納人的禧年」(四19)的時期;祂還在寬容等待選民的數目滿足。神要藉著我們傳福音,活出天國權能的見證—— 公義、和平,並聖靈中的喜樂(羅十四17)的生活,來完成祂偉大的救贖計劃。求主天天給我們如此的聖靈能力。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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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Study 26 路加福音 9:57~10:12 (1.2.14)
    跟从耶稣的代价。差遣七十二人。

    1. 9:57-62。你如何描述这里所提到的三类人﹖耶稣基督呼召他们来跟从他,为什么又对他们的反应表示不满呢?试将耶稣自己的态度(51节)与此作一对比。
    这里所提到的三种不同类型的人:
    1、要跟从耶稣,但不太明白真道,不愿舍弃舒适的环境的人;
    2、顾念人的义过于神的义的人,把肉身的事看过与天国的事,本末倒置;
    3、勉强想跟从神,但不愿意有改变的人。
    耶稣基督呼召他们跟从祂,祂对他们的回应不满意:因为他们总是有顾虑,并没有真正明白神的旨意。
    对照耶稣基督自己的态度(v. 51):坚定,定义完成神的旨意。

    2. 10:1-12。这些经文如何表明耶稣自己对传福音以及给门徒工作的急迫感?这个急迫感的来源为何﹖它应当激励我们从事什么活动呢?
    这些经文从耶稣设立、差遣人出去,嘱咐他们如何行“不要带过多的需用,全心依靠上帝的供给,对人也不要有冗长费时的问安”,来表明耶稣自己对传福音以及给门徒工作的急迫感。
    会有这样急迫感的原因是:天国近了(9,11节),神审判的日子就要来临了。【我们现在是处在一个天国已经建立,但是还没有圆满成全(already but not yet)的阶段,也就是基督所说的,「神悦纳人的禧年」(4:19)的时期;祂还在宽容等待选民的数目满足。】
    今天,神也如此对我们吩咐的,我们也当效法耶稣靠神竭力传扬祂的真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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