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知書導論
誠之摘自《聖經研修本》(ESV Study Bible)

序言
美索不達米亞文獻顯示,在以色列人進入迦南地之前,其他國家很早就已經有先知了。以色列鄰國的古代文獻顯示,他們的先知自稱在神明面前為人代禱,代表神明說話,代表神明評論人們的道德和倫理缺失,憑藉神明賜給他們的特殊知識來預測未來,以及憑藉神明的力量斥責敵人。雖然《聖經》表明一神信仰,而非多神,但當中所描述的以色列先知履行的職責與上述類似。由此可見,將“先知”理解為是指代表神明向人講話的人,是很合理的。
《舊約》中有三個常見的詞彙來指稱“先知”,其中兩個含義很相似。首先,《舊約》中有幾處經文使用hozeh或ro’eh來指稱先知,前者的意思是“有遠見的人”,後者的意思是“先見”。這些稱呼暗示,先知可以“預見”或“看到”別人所不能看見的事。他們可以“看到”或“預見”到當前的具體情況,以及上帝對未來的旨意。例如,掃羅認為“先見”撒母耳能知道他丟失的驢在哪裏(撒上9:1-10)。撒母耳確實可以“看見”驢子去了哪裏,並且也能“看見”上帝已經揀選掃羅來統治以色列(撒上9:15-17),掃羅認為他應該給“先見”報酬,因為他幫助了他。這種看法加上一些自稱先知之人的貪婪,最終使得百姓認為所有的先知都貪愛錢財(見摩7:12)。
其次,《舊約》最常使用nabi’一詞來指“先知”,該詞的來源不詳;也許它的詞根意思是“宣告”,這可能意味著先知是一個發佈(或宣佈)重要信息的人。無論怎樣,先知的職份是代言。在出7:1,對法老來說,摩西就像上帝一樣,亞倫作他的先知(即代言人)。確實,以色列的先知宣稱他們所宣告的是耶和華以色列的上帝的話;而其他地方的先知則聲稱他們所宣講的是別神的話。由於有這麼多活躍的先知,而他們傳講的信息又互相矛盾,因此人們就必須判斷誰才是真正代表上帝講話的人,誰是假先知。
先知討論未來和當下的問題,而當下的問題往往是他們關注的重點。他們也宣告未來的事件,如彌賽亞的到來、最後的審判日等;但他們通常宣告的是,上帝的百姓應如何按他們與上帝訂立的聖約來生活(見下文)。
以色列歷史中的先知
《聖經》顯示,服事永活的獨一真神的先知很早就已出現,他們遠在那些有著作留世的先知出現之前。從《創世記》到《詩篇》,其中一些被稱為先知的人包括:亞伯拉罕(早至主前2000年)、摩西(早至主前1450年)、撒母耳(約主前1050—主前1010年)、拿單(約主前1010—主前970年)、以利亞和以利沙(約主前1860—主前850年),以及戶勒大(主前627年)。
上帝藉著摩西啟示先知的標準。根據申13:1-11,以色列的先知絕不能教導百姓服事耶和華以外的任何神明。如果有先知教導百姓服事別神,那麼即便他能行神蹟奇事,百姓也絕不可以跟隨他。在申18:9-22,摩西補充說,其他國國家會有先知占卜和通靈(申18:9-14),但在以色列則不同,上帝會把祂自己的話放在先知的口中(申18:18)。此外,先知準確地說出未來發生的事,藉此證明他擁有上帝的權柄(申18:21-22)。以色列必須等候上帝將要差來的那位完美的先知(見徒3:22-23)。在等候期間,他們必須順服上帝的真先知,這些先知呼籲人要忠於上帝與以色列訂立的聖約,而且他們所說的預言總不落空。任何不符合這些標準的先知,他們說的話都不能代表上帝。
重要的是,要知道先知通常的職責並不是教導上帝的話語,教導百姓是祭司的職責(申33:10)。在《舊約》中,上帝是因某些特殊事件才興起先知的,這就是為什麼他們的“呼召”是如此的重要,如賽6章所記。
最早的先知書寫成於主前8世紀,那時以色列和猶大王國逐漸衰落,而亞述崛起成為世界大國。最後,亞述在主前722年毀滅以色列,只剩下猶大作為大衛王國的餘民。何西阿、阿摩司和約拿都在主前8世紀中期(主前760—主前745年)作先知。何西阿和阿摩司譴責百姓背約,助長社會不公,並警告聖約的子民和別國,將來會有“耶和華的日子”來到,那是他們的罪行受審判的日子。在亞述成為一個壓制列國的強國之前,約拿心不甘情不願地去亞述都城尼尼微宣講上帝的信息。這一時期最偉大的先知以賽亞,與他之前的先知一樣關注罪和審判,他記載了《聖經》中關於未來的救主和祂國度的一些最豐富的應許。《以賽亞書》所載內容的時間跨越了幾十年(約主前745—主前690年)。彌迦事奉的時間是在主前8世紀末期(在時間上與以賽亞有重疊),他斥責猶大國中個人的和社會的罪惡;與以賽亞一樣,他預言在主前701年西拿基立入侵猶大國期間,上帝要勝過亞述(見王下18~19章)。彌迦給人帶來了盼望,預言有一位出生在伯利恒的領袖將要擊敗上帝的仇敵(彌5:1-5;見太2:1-12)。
主前7世紀,先知們的寫作背景是:亞述帝國由盛轉衰並最終滅亡。主前612年尼尼微陷落後,亞述就失去了世界最強國的地位,由巴比倫所取代。先知熱切地向選民傳講上帝的信息,尤其是摩西之約中的標準。西番雅(約主前640—主前609年)斥責猶大崇拜別神,警告他們審判將要臨到,並應許在審判之後會有復興。那鴻(約主前660—主前630年)宣告亞述暴政的結束。哈巴谷(約主前640—主前609年)詳細說明在巴比倫傾覆猶大時上帝的作為。耶利米服事也是在主前7世紀,並持續到下一個世紀。他向猶大宣講悔改的信息至少有40年(主前627—主前587年:耶1:1-3)。在這幾十年的時間裏,猶大仍有機會改弦易轍,免受懲罰,但在主前587年,耶路撒冷最終被巴比倫毀滅,百姓被擄。耶利米反復宣講悔改的信息,然而他最著名的信息是上帝將要與以色列家訂立新約的應許(耶31:31-34;見來8:8-12)。
主前6世紀的先知生活在被擄的陰影下。其中有幾位經歷了主前538年,世界霸權由巴比倫轉到波斯的改變。主前605年,但以理被擄到巴比倫,並在那裏至少供職到主前536年。主前597年,以西結被擄到巴比倫,並在那裏記下自己在主前593—主前571年所看到的異象。這兩個被擄到異邦的先知都預見危險的處境,以及上帝的百姓在將來的榮耀。俄巴底亞目睹了主前587年巴比倫入侵猶大的恐怖景象。哈該和撒迦利亞在主前520一主前516年,與其他百姓一起從波斯返回耶路撒冷。他們參與了聖殿的重建,並展望上帝百姓在彌賽亞的統治下得享榮耀。
瑪拉基在主前5世紀服事上帝,與以斯拉和尼希米同時期(約主前460—主前425年),他遇到與重建耶路撒冷和恢復忠心敬拜,以及順從聖約有關的問題。瑪拉基指出,被擄歸回之後的百姓在事奉上帝上有缺欠,例如:敬拜不誠心、祭司沒有教導上帝的話語、婚姻上的不忠(瑪1:6~2:16)等。他還預言新以利亞和彌賽亞將要來臨(瑪4:5-6)。《約珥書》大概也產生於這個時期,因為該書沒有提到猶大的君王。約珥在國難(蝗災)中呼籲百姓悔改。
先知書的寫作和保存
我們對先知書的寫作和保存所知甚少,但可以從《聖經》中獲得一些有用的信息。例如,以賽亞有門徒將他的話保存下來(賽8:16),耶利米的門徒巴錄是一名書記員,他記下耶利米先知的一些信息(耶36:1-32)。當時的人普遍都能讀和寫,許多先知大概也能將他們宣講的信息記錄下來(賽8:1-2;耶1:4-19)。
先知的話最初抄錄在蒲草卷或皮卷上(耶36:1-4),後來由那些珍視這些書卷的人傳到後來的世代。有幾卷先知書是同時出現的,因為《歷代志》提到先知的著述或有關先知的著述(代上29:29;代下9:29,26:22)。到了耶利米時期,彌迦的預言已經流傳下來,並被視為權威(耶26:18,引自彌3:12)。根據《次經·德訓篇》,(最晚)到主前2世紀,所有的先知書都被視為聖經正典(見《次經·德訓篇》48:22,49:6、8、12;參《次經·馬加比傳上》2:60)。
先知書中有多種文學形式。敍事體詳述先知所行的事,以及他們領受和傳講信息的環境。此外,還有講道、長篇的詩歌、上帝與先知之間的對話,以及異象經歷。所有這些文學形式都揭示了下文要談到的重要主題,這些主題呈現了先知書的情節和主要角色。
先知書的共同主題
先知書包含了《舊約》的大多數重要主題,以書面的形式記錄了以色列歷史中的重要事件發生的緣由,留給後來的世代。雖然先知書的寫作時間和環境各有不同,但書中的信息在神學上和諧一致,與其他類型的聖經書卷相輔相成。幾個相互關聯的觀念將先知書的信息統一起來,讓人在研讀某些難懂的作品時能得到引導。如果對書卷的內容感到困惑不解,確定聖經作者強調的是下述哪個主題,通常會有所幫助。
首先,眾先知宣告上帝藉著他們說話。毫無疑問,先知認為自己是上帝的使者,因為在宣講信息之前他們反復宣告:“耶和華如此說”,先知以這種方式宣告他們所寫的書是上帝的話語。彼得解釋說,先知是“被聖靈感動”(彼後1:21)。上帝使用摩西來記載和宣講信息,使以色列可以知道上帝在那個時代的旨意,同樣,上帝也在眾先知所處的世代使用他們。先知以兩種基本方式宣告上帝的指示:文字和象徵性的舉動。在通常情況下,先知會根據聽眾是誰和聽眾的數量,以口頭(如:耶7:1~8:3)或書面形式(如:耶36:1-32)傳達上帝的話語,偶爾也會用象徵性的舉動來表明上帝的旨意。例如,以賽亞先知露身赤腳三年,以此來提醒上帝的百姓,如果他們繼續尋求別國的幫助,而不尋求上帝的幫助,那將會遭遇不幸(賽20:1-6)。也許最可悲的象徵性預言是何西阿先知與不忠的妻子歌篾之間的婚姻,它描繪了上帝與不忠的以色列之間的關係(何1~3章)。
其次,眾先知肯定上帝揀選以色列並與他們訂立聖約。摩西五經(《舊約》前五卷書)教導,上帝揀選亞伯拉罕和他的後裔來祝福萬民(創12:1-9),他把藉恩得救的真理啟示給亞伯拉罕(創15:6),並指派摩西記錄這個啟示(出24:4)。另外,從《出埃及記》一直到《申命記》,上帝通過摩西向百姓指明,他們在聖約關係中應有的生活方式。因著這種特殊的關係,以色列人負有特殊的責任,先知就是基於這些真理向他們傳講上帝的話(耶2~6章;何1~3章;摩2:6~3:8等)。無論以色列人有沒有竭力活出他們對上帝的認信,有沒有擔負起上帝賦予他們的、作為祭司的國度來服事萬民的職責(見出19:5-6),上帝都藉著先知顯明他們的成功和失敗。
第三,可悲的是,先知最常提到的,是大部分以色列人犯罪得罪了上帝,破壞了上帝與他們之間的關係。他們沒有信靠上帝(賽7:1-14)。因此,他們已經違背了十誡(比較出20:1-17與耶7:1-15;何4:2);拜別神(結8:1-18);他們彼此惡待,沒有持守公義(賽1:21-31);們拒絕悔改(摩4:6-11)。當然,在這種混亂不堪的時代中,仍然會有少數忠信的人,他們被稱為“餘民”(見賽4:3-4,10:20-22等),這是先知的事工所顯明了的(見來11章)。
第四,先知預告,審判將完全除掉罪。這一審判通常被稱為“耶和華的日子”(賽2:12-22;珥2:1-11;番1:7-18等;見摩5:18-20注)。這是耶路撒冷被巴比倫摧毀的日子(耶42:18),但它也是將要來到的那一天,那時上帝將審判世上所有的人(賽24:1-23)。先知以書面形式記下這些警告,是要讓讀者去做當時的聽眾往往沒有做到的事,就是離棄罪惡,歸向上帝。
第五,眾先知應許,在已經發生的懲罰的日子過去之後,在我們所知的歷史結束之後,會有更新臨到。救主將在以色列被毀和其他事件發生之後來到。祂要統治以色列和萬國,給世界帶來和平與公義(賽9:2-7,11:1-16)。這位救主必須受苦、受死,並從死裏復活(賽52:13~53:12)。祂將會“像人子”,並且那位“亙古常在者”(上帝自己)將把地上的萬國都交給祂(但7:9-14)。祂將促成上帝與以色列訂立新的約,這約包括所有被上帝的聖靈充滿和改變的人(耶31:31-40;結34:25-31,36:22-32),無論是猶太人還是外邦人。這個新的群體將會忠心地事奉上帝。最後,上帝要除盡世上的罪惡,造一個新天新地(賽65:17-25,66:18-24;番3:8-20)。現在已經被罪敗壞的世界,將要再次被更新。
學術問題和先知書
在過去的兩個世紀中,學術界對先知書的討論很多,這些討論涉及很多方面,但可以歸納為以下幾個方面:先知書的統一性、真實性以及與《新約》的關係。
許多世紀以來,大多數學者基本上接受各卷先知書是由書卷開頭提名之人所寫的(賽1:7;耶1:1-3等)。他們持有這種觀點,是因為他們秉持傳統的信念,相信《聖經》是上帝默示的,具有權威(見詩19:1-14;提後3:14-17;彼後1:21),同時也是因為這些書卷得到其他古代文獻的證實,其內容和風格與所有現存的古籍一致。
然而,從18世紀末開始,有些學者(誠之按:所謂的“鑒別學”的學者)開始提出,各卷先知書的差異顯示,這些書卷不是以書中提名之人所講的話語作為資料來源。例如:《以賽亞書》強調審判和更新,提到亞述和巴比倫征服以色列,以及描述猶大百姓被擄和被擄歸回。因此他們認為,《以賽亞書》至少有兩位作者,一位生活在主前8世紀,一位生活在主前6世紀,甚至可能還有一位生活在主前5世紀。隨後他們又對其他先知書卷做出類似的判斷。當他們再找到其他的不同時,就提出某卷書應該還有更多的作者。到了20世紀初,有些學者強調先知書的部分經文是由後來編輯這些書卷的編者所寫的。
另外,其中有許多學者認為,舊約先知並沒有像《新約》所宣稱的那樣預測未來事件,他們只是記載在他們那個時代所發生的事件而已,而新約作者將這些經文應用在耶穌、教會和其他對象上面。他們認為,耶穌和保羅明確宣稱的《舊約》與《新約》的統一(太5:17-20;約5:45-46,10:35;提後3:14-17),根本就不存在。教會傳統視《聖經》為一個整體,但是他們辯稱,歷史研究並沒有確認這種信念。
持傳統觀點的學者從幾個方面回應這些論點。首先,他們重申,他們相信《聖經》是上帝所默示的,具有權威,相信聖靈能夠把關於未來的信息曉諭給先知。其次,他們指出,《舊約》和《新約》的作者是最靠近這些書卷的寫作時間的人,他們是教導上帝話語的最早的教師,但他們從來沒有提到任何《舊約》記載之外的作者。第三,關於先知書中受到質疑的經文,他們解釋了那些經文如何屬於書中提到的時期。第四,他們描述了新約作者如何根據上下文引用舊約書卷,而非隨意拈來。
近年來,一些比較開明的聖經學者也回到傳統的觀點,他們對前文提到的許多質疑意見提出批評。他們認為,一卷書的不同部分有不同的側重點,不一定意味著該書有多個作者,因為一個作者可能會強調許多不同的主題,並且這些主題最終構成一部統一的作品。例如:希臘喜劇為了創造一個歡樂的結局,就必須解決劇中一些與主旋律不協調的問題。希臘悲劇要以悲劇結束,就必須失去一些快樂。同樣,先知的信息會包括上帝的百姓在復興的路上退後受懲罰,以及罪怎樣毀損百姓與上帝之間曾經有過的良好關係。一卷書同時出現不同的觀點有助於建構一幅完整的圖畫,因此大可不必得出該書有多個作者的結論。
儘管學者對先知書內容的統一性開始有了認同,但是在這些書卷如何編輯在一起的問題上,持傳統觀點的學者的看法與其他學者不同。他們大多堅持認為,先知書的統一是因為書卷由內文指明的先知所寫;另一些學者則認為,先知書的統一是經過長期而認真的編輯工作來實現的。在這些討論中,關鍵是先知書中的宣稱是否真確,即每卷書是否來自某個時期的某個特定人物,論到當時的問題和未來的事。事實上,正是特定的先知得到特殊的呼召,才使他寫成的書卷成為上帝百姓的正典經卷(申18:18-19)
先知書中的代詞
正如介詞對保羅書信至關重要一樣,代詞對先知的默示也是這樣。代詞對經文含義至關重要,但經常令人費解。希伯來先知代表上帝傳講信息,因此確定聽眾是誰,確定信息所論及的人,對理解他們的信息非常關鍵。很自然地,當文中沒有提到代詞(“我”、“我們”、“你”、“你們”、“她”等)的先行詞(代詞所指的實際人或事),或者指代的對象可能不止一個時,就會影響今天讀者的理解。先知書中經常出現代詞指代不明的現象,《詩篇》中的禱文也是如此。有些現代聖經譯本會通過明確代詞所指對象,或是調整代詞,為讀者解決這些困難;有些譯本採用不同的做法,就是保留原文中對等的代詞,讓讀者自己去決定代詞所指。
在先知書中,代詞所指不明多發生在下述情況中:(1) 無標記的插入語;(2)在上帝的曉諭或其他經文段落中無標記的轉折;(3) 古代和現代對代詞的詞義規定不同;(4) 經文意思的隱晦不只是代詞的問題;(5) 作者可能向一個群體說話,但代詞就用單數的“你”。這裏就每種情況舉例如下。
(1) 亞10:11中“耶和華”的希伯來原文是“他”,這個“他”是誰?在該節前後的經節中,上帝用“我”這個人稱來說話;古代譯本和解經家經常把這裏的“他”讀作“他們”,從而與10:10原文最後一個詞“他們”相連。然而,上下文暗示亞10:10的行動是出自耶和華,在亞10:12b,上帝說話時似乎是以第三人稱(原文直譯:他的名;《和》“我的名”)來指稱祂自己。在這裏,先知的聲音和上帝的聲音似乎融合為一,儘管在“我”和“他”的人稱之間轉換,但自始至終指的都是上帝。
(2) 賽41:22中的“我們”是誰?第一人稱複數形式繼續出現在賽41:23,然後又出現在賽41:26,但從未有一個明確指出的對象。在這裏,需要借助更大的上下文才能明白代詞所指。這裏的場景是上帝的審判庭(“你們要呈上你們的案件”,賽41:21),賽41:1已經指出這一點(“我們可以彼此辯論”)。可見,賽41:22中的“我們”仍然是指天上法庭中的成員,他們在審理賽41:7提到的拜偶像案件。
(3) 7:10中的“他”(原文是“她”)是誰?答案部分取決於彌7:8中的“我”是誰。在彌7:8、10中,“我的仇敵”在語法上是陰性(希伯來原文‘oyabti),所以它是彌7:10“她”的先行詞。這樣,以第一人稱講話的聲音可能也是陰性(參彌6:9,7:11)——擬人化的耶路撒冷。《聖經》原文通常以陰性指代城市,以陽性指代國家。然而按照現代中文用法,通常是以“它”指代城市和國家。
(4) 真正難解的是結30:17中“這些城的人”(原文是“她們”)。譯文所依據的線索是結30:17a中的“少年人”,以及結30:18b中的“女子”。這個詞可能是指“城市”(見例3),因為“亞文”和“比伯實”是上下文中最靠近的先行詞。
(5) 先知將上帝的百姓擬人化,視其為一個整體,就好像一個人一樣。在賽41:8-10,“你”(陽性單數)是指“雅各”,是被視為上帝“僕人”的全體百姓(這僕人要完成上帝為世人所定的旨意)。正是對著這個作為整體來看待的百姓,上帝應許說:“我必堅固你,我必幫助你,我必用我公義的右手扶持你”(賽41:10)。同樣,在賽49:15-16中,上帝對“你”(這次是陰性單數)講話,“你”是擬人化的錫安(賽49:14),代表全體百姓(另見賽54:1-17)。
讀者如能掌握這些知識,就會更好地明白一些初看難以理解的代詞所指。
(990頁)圖表:以色列和猶大國的先知事奉時期 (略)
先知書總論
誠之摘自環球聖經公會《聖經新譯本》
一、先知書的書目
基督教的先知書共有十七卷,傳統上分為大先知書和小先知書兩類。大先知書五卷(以賽亞書至但以理書)通常較長,小先知書十二卷(何西阿書至瑪拉基書)則較短。每卷書都取名自一位先知,但並不表示該先知一定是那卷書的作者;這些先知因此稱為“著述先知”,或“經典先知”。
二、先知書的歷史背景與信息
按先知的工作時期,先知書大致上可分為四個時期:
(一)以色列亡國(主前722/721)前:這時期的先知書包括以賽亞書、何西阿書、阿摩司書、約拿書、彌迦書。這時以色列和猶大同受亞述侵略,前後合共五次之多。然而兩國都不圖革新,以振興國民的靈性,
讓神管治;反而賣弄聰明,勾結敵偽,以圖自保。這時期的先知,除了約拿,無不以審判為主題,預告以色列將滅亡、猶大將受苦難。
(二)以色列亡國後,猶大仍存:這時期的先知書包括耶利米書、耶利米哀歌、約珥書(這書的寫作日期未有定論)、那鴻書、哈巴谷書、西番雅書。這時亞述國势日衰,巴比倫漸漸取而代之,猶大在巴比倫的陰影下瑟縮求存。這時期的先知都強調審判迫在眉睫,只有那鴻例外,他預告亞述覆亡,使猶大得安慰,重拾倚靠上主之情。
(三)猶大被擄時期(主前587/586):這時期的先知書包括以西結書、俄巴底亞書(這書的寫作日期未有定論)。它們都強調神恩重賽,選民將復興。以西結把民族復興的盼望建基於重整崇拜生活之上;俄巴底亞則建基於神彰顯公義,公正地懲罰仇敵之上。
(四)回歸(主前539)後:這時期的先知書包括但以理書、哈該書、撒迦利亞書、瑪拉基書。在被擄的淚光中,選民重看信仰和人生。他們重新檢視被擄前的先知信息,再從那裏遠瞻未來。因此這時期的先知信息有的是重述被擄前的先知教訓,例如勵行神的話語、注目神的信實。但也有超越先前那些先知的,例如重檢律法、重建聖殿和重整崇拜禮儀。他們信息的調子較被擄前的遠為開朗樂觀。
三、內容剖析
(一)先知書的內容主要有三方面:
1.斥責選民的罪惡,包括敬拜偶像、不行公義、向外族臣服等。
2.鼓勵、呼籲他們悔改轉向神。
3.預言將要發生的事,一方面警告背叛的選民,另一方面安慰那些忠心愛神的人。先知的預言內容主要包括:第一,選民會分散及被擄;第二,彌賽亞來臨;第三,選民會回歸本土;第四,彌賽亞的國度必建立在地上。
(二)神通過先知傳話的目的是要祂的子民明白、順服神的旨意,這是先知書的基本要義。神經常期望他們從錯誤的道路中回轉、在浮移不定的信仰生活中專注神、在低沉沮喪中回復信心等。因此先知書的信息,常跟聽眾的現況緊密關連。中文“先知”一詞,很可能誤導我們,使我們以為先知是未卜先知,著重預告未來。先知然有時會預告未來,然而他預告未來,目的也在於使人注視現在的需要,在此時此際適切回應神的呼召。
再者,在先知書中經常出現:“耶和華的話臨到我,說”、“耶和華這樣說”、“這是耶和華說的”(賽45:13、14;耶2:1、3、5;摩1:3、5),這些句式稱為“傳信者公式”(messenger formula),表示先知所講的話不是出於自己,而是出於差遣他的神,先知只是神的代言人。這也可說明先知不是未卜先知,他說話的目的不是要人預知未來,而是針對聽眾當時的需要。
四、先知書的釋經法
解釋先知書,必須注意以下三方面:
(一)歷史背景。先知所傳的信息跟他的歷史背景息息相關。因此,了解先知的歷史背景,對解釋先知的信息有莫大幫助。例如:阿摩司書的背景是主前第八世紀亡前的以色列,以西結書則是主前第七世紀猶大亡國時期的被擄社群,兩者背景不同,所傳信息的重點也因而有別。阿摩司面對的社群,腐敗且背向上主,卻不知國將快亡,他的信息重點是極大的審判將臨;以西結面對飽受國破家亡痛楚的社群,他的信息重點是上主的饒恕和復國的盼望。讀者可從該書知道這些歷史背景的資料(例如:摩1:1,7:10~17);若知道跟先知同時期的君王是誰,更可從歷史書中管窺一二(例如:從王下14:25~27得知跟阿摩司同時代的君王耶羅波安的大略)。倘若書中沒有暗示任何歷史背景,我們只有參考學者的推斷了。
(二)文學風格。先知信息基本上通過“神諭”而宣講,“神”的體裁屬詩歌。詩歌是不能從字面去理解的,讀者必須會意。例如:阿摩司稱以色列為“巴珊的母牛”(摩4:1),這當然是個暗喻,指以色列性情頑梗、任性、頑劣。從文學形式而言,先知神諭的表達手法是多樣化的,常見的包括審訊(彌6:1~8)、爭辯(彌2.6~11)、智慧文學(摩3:3~4a,6:12)和災難宣告(摩5:18~20)等。分辨這些文學形式除了可以欣賞先知的表達手法外,更可從而窺見先知的個性、風格,以及他所傳信息的神學意味。
(三)信息重點。先知傳講的信息會有共通的地方,但是也各有特點。能發掘各先知信息的特點,是讀先知書最引發人趣味之處。阿摩司和何西阿是同時代的北國先知,二人信息共通的地方是:北國的覆亡是無可挽救的;然而二人信息的重點各不相同。阿摩司著重社會公義,何西阿著重崇拜的純正。以色列人在這兩點上都失了腳,兩位先知各從個人認為要緊的重點,發出抨擊之聲。重點雖然不同,但是同樣發揮了“社會良心”的功效,也同是表達了神希望當代社會回轉的呼召慈聲。現代人讀它,也可以聽見同樣的呼召。
一个有关“先知書導論”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