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32 章之小引
這幾章是攻擊7個異邦所發的一系列的預言。這些預言的目的是要指出:所有臨到猶大的災殃既不是憑私意的,也不是上帝軟弱無能的證明,而適得其反地,乃是表明祂是超乎萬民之上的,祂一切的作為都由顯示祂聖潔的已定之道的原則所支配。由於這幾章在這卷書的位置,便把以西結在耶路撒冷陷落前那個時期所作的預言,和陷落後所作的劃分開了。(請參閱引言。)
□Study 18 Ezekiel 25 & 26 (3.5.11)

研經題目:
廿五章包括了4個預言,分別地攻擊亞捫,摩押,以東,和非利士。26章是論推羅即將被尼布甲尼撒的軍隊毀滅的預言,並生動地描述推羅被傾覆所產生之廣大的影響。
1. 試在廿五章中找出神的百姓因災禍而衰微時,那些不信的人和抵擋真理的仇敵對待他們的四種方法。這樣的仇敵會受到怎樣的對付?其故安在?比較詩九十四1~5,21~23;四十六8~10;賽廿六9下。
2. 根據廿六2,上帝懲罰推羅的原因安在?我們把廿六7~14所描述的情景設法加以想像,並把推羅的名聲以及屬世的偉大,因其傾覆而造成的驚駭(15~18節)加以衡量時,我們可以學到哪些功課呢?比較耶九23、24;路十二15~21。
注:
1. 廿五10。「東方人」是居於荒野的那些部落。摩押與亞捫不久便被拿巴提人(Nabatean)所侵占。
2. 廿六2。耶路撒冷從前本是個敞開的門戶,本流入開羅的商業轉而流入該門戶了。
3. 廿六6。「田間的眾女」:那就是內陸那些依賴開羅的城鎮。
25:1~32:32 審判列邦的神諭。在耶路撒冷瀕臨陷落的危急時刻,以西結對耶路撒冷的激烈長篇指責結束,而且轉移了焦點。在他傳達上帝審判列國的多個神諭時,耶路撒冷的結局仍然懸而未決。這些神諭不是全部都注明日期,但似乎大多數是在主前587—主前585年間發出的(例外情況見29:17)。幾乎每一卷先知書都有針對以色列和猶大以外國家的預言(如賽13~23章;耶46~51章;摩1~2章;番2章),這些預言的主要神學作用是,表明所有民族都受萬王之王掌管和審判。唯獨以色列是上帝的子民,但天下萬國都要受這位獨一真神管轄(參摩3:2,9:7)。各國的遭遇,不論受審判還是蒙賜福,都在上帝的手中。因此,在列邦受審判的神諭中有一個次要的信息,就是以色列暗含盼望。此外,從針對列邦和以色列本國的神諭中可見,他們受審判的原因,在同一卷書中往往是一致的。在本書中,猶大和耶路撒冷因不純潔和欺壓而受審判,外邦列國也是如此。然而,以西結往往只是宣告上帝要審判這些國家,但沒有說明具體的理由。這些神諭分為三大部分:首先,距離猶大最近的鄰國被定罪(25章),然後是審判推羅(26~28章)和埃及(29~32章)的長篇神諭;中間(28:20-26)插入兩個較短的神諭,一個審判西頓,另一個展望以色列人重新聚集。在這裏,共有七個國家受責備。
25:1-17 審判猶大的鄰國。除了北面已經覆亡的北國以色列之外,猶大還有四個鄰國。按照順時針方向,分別是東北面的亞捫(1-7節),東面隔著死海的摩押(8-11節),南面的以東(12-14節),以及西面的非利士(15-17節)。審判這些國家的神諭分為兩組。除了非利士之外——但包含推羅和西頓(26~28章),這些國家在西底家統治初期,都曾與猶大結盟來對抗巴比倫(見耶27:3)。各個神諭的結構很相似,開頭和結尾是標準句式,內容也類似:他們因為對猶大幸災樂禍或趁火打劫而被定罪。
25:1-7 審判亞捫。巴比倫攻陷亞和摩押的日期,比攻陷猶大晚很多。很明顯,巴比倫人佔領猶大的時候,亞捫和猶大談到的“聯盟”實際上已經於事無補。亞捫領受了兩個神諭,後來的其他控告也採用這個模式:陳明審判的依據(因,希伯來原文ya‘an),宣告結局(所以,希伯來原文laken),然後以“認出上帝的句式”作為結束。給亞捫的神諭分為兩個段落,前段1-5節比後段6-7節更詳盡。
25:3 亞捫受審判的主要原因是他們褻瀆我的聖所——上帝的名聲是關注的重點。本書常用以色列地(“地”希伯來原文為adamah;見7:2注)而少用猶大家,除了本章以外,“猶大家”僅出現在4:6和8:17。相比之下,“以色列家”在本書共出現了83次,超過它在整本《舊約》中出現的半數。
25:4 執行上帝公義的是東方人,即沙漠的遊牧民族。這不僅解釋了下文,也是對亞捫人的諷刺和侮辱,他們沒有被強大的巴比倫征服,卻陷於遊牧民之手。
25:6 第二個神諭與第一個神諭相關(希伯來原文在本節開頭有“因為”(ki)一詞,《和》未譯出),進一步提出控告。
25:8-11 審判摩押。關於結構和總體特徵,25:1-7注。雖然控告很短,但仍然可以看出,在他們輕視猶大(8節)的背後是對上帝的侮辱。
25:8 和西珥人,這個短語並沒有出現在《七十子譯本》,它出現在這裏令人感到意外,可能是抄寫錯誤所致。《舊約》始終把西班等同於以東,但從未與摩押相提並論。9-11節的審判也沒有提到西珥。
25:9 這些地名也出現在《聖經》以外的文獻。這些城邑雖不是大城,卻形成一條直通摩押腹地的底本和亞羅的路線。
25:10 關於東方人,見25:4注。
25:12-14 審判以東。《舊約》有充分的證據顯示,後來的猶太人對以東懷著切齒之恨,如詩137:7;耶49:7-22;哀4:21-22等。在《舊約》中,以東經常作為仇恨上帝及其百姓的主要代表。這裏指控以東向猶大報仇(25:12)符合上述的大局。提幔和底但的確切位置不詳,但認為二城位於以東最遠的地區(從……直到)似乎很合理。上帝指派我民以色列(14節)按著祂的烈怒去施報,這在本書其他地方未曾出現,但這樣審判猶大的宿敵,的確是它應得的懲罰。
25:15-17 審判非利士。尼布甲尼撒進攻猶大之前,已經征服了非利士。因此,非利士不會有份參與西底家統治時期的報仇計謀(見25:1-17注)。這個神諭與前一個神諭很相似。基利提人(16節)是沿海地區的居民,在番2:5等同於非利士人。此外,使用基利提人這個名字也產生押韻效果:在他們所受的刑罰:剪除基利提人一句中,動詞“剪除”和專有名詞“基利提人”的詞根(希伯來原文wehikratiet-Keretim),具有相同的三個輔音(K-r-t)。
26:1~28:19 審判推羅的神諭。審判推羅的神諭明顯分為三大段,每段結尾都有類似的重複句:26:21、27:36和28:19。若進一步細分,則可分成七個單元。這個神諭的篇幅僅次於審判埃及的神諭,因此立即產生一個問題:為何關於推羅談論了這麼多?答案似乎是,在以西結論及的邦國之中,只有推羅和埃及擁有抗衡巴比倫的力量:埃及有軍事力量,推羅有經濟力量。後一個因素在以西結的神諭中尤其突出。有些人認為,審判推羅的神諭正好代表一些沒有應驗的預言,特別是26章。以西結宣告推羅將在尼布甲尼撒的手中被毀(26:7-13)。以西結後來知道,推羅最終投降,但沒有被毀(29:17-20)。如何解釋先知話語中這種所謂的“無效”呢?
一些近期的解經家認為,以西結的預言是指主前332年亞歷山大大帝征服推羅。然而這種解釋未能令人滿意,因為沒有處理對於巴比倫將摧毀推羅的期望(參26:7)。另外,有人訴諸上帝的至高自由,宣稱祂不僅能夠作出威脅,也能夠寬容,就像對待尼尼微城一樣(拿3章)。然而,推羅與尼尼微不同,推羅並沒有任何悔改的跡象,並且這種方法使預言的解釋變得主觀和隨意。
第三種方法強調應許而非預言的部分:不論實際結果如何,真正的目的是藉著先知的話,將推羅交在上帝至高主權之下。然而,這樣解讀也不理想,因為這樣以西結發言的細節就顯得無關緊要了。還有一種可能性,就是按照閱讀16章的方法來閱讀26章,即不應將比喻性語言與字面語言混淆。既然這個預言大部分是比喻性的,就不應尋求字面上的應驗。最後,聖經預言不一定要在單一的歷史視域中完全應驗(參耶利米的七十年:耶25:12;但9:2,9:20-27),這裏也一樣。因此,推羅在以西結時期開始遭到壓制(見26:1-21注),不過是上帝顯明祂審判推羅的初步結果。這裏的解釋力求謹慎地處理這些困難。
26:1-21 審判推羅。以西結宣告推羅將被毀於巴比倫人之手。他發出四個神諭,分為兩組,每組都以希伯來文ki相連(7、19節;意為“因為”;見25:6;《和》未譯出):1-6節和7-14節預示推羅被夷為平地;15-18節和19-21節以想像的方式,描述人們對推羅滅亡的各種反應。對於有人聲稱26章的預言從未應驗,最好的解釋是將3-14節審判推羅的預言,視為複合預言。這預言結合了幾個部分,有些部分會在尼布甲尼撒攻擊推羅的時候應驗(主前585~572年,他圍攻推羅達13年之久,即7-11節所描述的攻擊);有些部分要到後來亞歷山大大帝的時候才應驗,他在主前332年進攻和征服推羅,這應驗了3-6節和12-14節預言的徹底毀滅。《舊約》預言往往包含不同的部分,有些部分在不久的將來就要應驗,有些部分則在比較遙遠的未來才應驗。其實26章的某些部分甚至在亞歷山大時期之後才應驗(見26:14注)。
26:1-6 除了紀年方式之外(見26:1注),這一單元與25章的神諭十分相似,因此它正好連接論到猶大近鄰的那些神諭(見25:1~32:32注),和這個更複雜的關於推羅的神諭。與那些國家一樣,推羅也曾參與耶27:3所提到的聯盟,它現在因侮辱耶路撒冷和趁城陷落謀取私利(26:2)而受到譴責。
26:1 本節的希伯來原文沒有記載月份,因此無法確定具體日期。年份為主前587—前586年。根據猶太歷史學家約瑟夫的記載,尼布甲尼撒大約在主前586或主前585年開始圍攻推羅,一直持續了13年(《猶太古史)10.228)。
26:3 在這裏,執行毀滅的是許多國民(《和修》“許多國家”),他們被喻為來勢洶洶的海和波浪。下文的描述繼續使用這種比喻性語言。尼布甲尼撒圍城時,這個預言部分應驗了;後來亞歷山大大帝在主前332年征服推羅,預言得到更加完全的應驗(見26:1~28:19注)。尼布甲尼撒和亞歷山大大帝都率領被他們征服的“多國”軍隊而來。尼布甲尼撒被稱為“諸王之王”(26:7),足以反映這個事實,並與使用亞述王室語言記載的歷史記錄相呼應。亞歷山大大帝攻擊推羅時,除了有其他國家的士兵來支援他,還有80艘波斯戰艦和120艘基提戰艦來助他一臂之力。
26:4-5 推羅位處海中,《聖經》以外的文獻經常以此作為它安全穩妥的標記,但這裏卻用來嘲弄它(另見17節)。在亞歷山大大帝征伐期間,推羅確實被毀滅了,並且變成了一塊淨光的磐石。
26:6 屬推羅城邑的居民(原文直譯:她在內陸的眾女兒),指與推羅島城相望、在大陸上的村莊。這些村莊先後被尼布甲尼撒和亞歷山大摧毀。
26:7-14 這個神諭闡釋前一個較為簡潔的神諭(2-6節),說明當中比喻的具體所指,同時加強其信息。一些重複使用的詞彙,使這兩個神諭的關聯更加密切(“牆垣”和“城樓”,4節與9節;“淨光的磐石”,4節與14節;“作曬網的地方”,5節與14節)。
26:7 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二世)於主前605—主前562年在位。
26:8-10 以西結的神諭提到許多傳統的圍城戰術,同時讓人聯想到因圍城帶來的幽閉恐懼感。居民,見26:6注。
26:12 推羅的財富要成為擄物,這在古代戰爭中是在所難免的,加上推羅對猶大幸災樂禍(2節),因此它的災難也只是罪有應得。不過,尼布甲尼撒征服推羅時,大量財富已經通過海路轉移,而且經歷13年圍困之後,推羅的財富顯然已經所剩無幾(見29:18)。後來,亞歷山大大帝修建了一條長達800米的堤道,從大陸通往海島要塞,從而攻克了推羅,這應驗了本節的預言,將你的石頭、木頭、塵土都拋在水中(這些材料來自大陸上被拆毀的民居地,參26:6、8)。
26:14 你不得再被建造,在亞歷山大大帝之後,推羅又被重建和征服數次,因此這個預言沒有即時完全應驗。今天的推羅城屬於中等規模,靠近古代遺址,但不在同一個位置上。古代遺址的考古照片顯示,古代推羅的廢墟散佈在廣闊的地上。然而,再也沒有任何城市在這些廢墟上重建,這個預言應驗了。
26:15-18 現在,關注點從海島轉移到大陸上的城鎮(參6、8節),眾君王哀歎曾經輝煌的推羅竟致如此敗落。他們傾吐因恐懼而生發的傷悲,不禁發出17-18節的哀歌。在論到推羅和埃及的神諭中,哀歌起到重要作用(參27:1-36,28:11-19,32:1-32)。
26:19-21 最後一個神諭預示整個列邦神諭集的結束,悲歎萬國進入死人的陰府(32:17-32;參伯3:13-19)。26:20 下入陰府……的人在希伯來原文中出現了兩次(參《和修》;見32:18),這是指那些因死亡而與上帝隔絕之人的狀態(參賽3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