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詞條:彼得前書的神學(Peter, First, Theology of)

彼得前書的神學(Peter, First, Theology of)

摘自證主《聖經神學辭典》

彼得前書是一封供小亞細亞西北五省教會傳閱的書信。那裡的信徒在信主之後,便逐漸遠離他們所處的世俗文化和從前的朋友(一14、18,二9,四3-4);本書的目的,正是要對這群遭受眾人誣賴、譭謗和排斥的信徒,作出積極的鼓勵(一6,二12,三15-16,四4)。彼得教導他們明白本身受苦的意義,乃在於跟隨基督受苦的榜樣(二21,四13);期待自己在基督向全世界顯現時,可同享榮耀(一13,四13);以及認識到教會已成了他們社交生活中的最重要群體(二1-10,三8-12,四7-11)。至於本書的主要信息,則是要鼓勵讀者以基督徒應有的態度去面對逼迫,藉此證明神的真恩(五12)。

作者

作者自稱是作耶穌基督使徒的彼得(一1),他是教會的長老,基督受苦的見證人,將來要同享末世的榮耀(五1)。此信是他托西拉所寫的(五12;參徒十五22、27、32),信中轉達他的「兒子」馬可(徒十二12,十五37;西四10)和在「巴比倫」──象徵羅馬的代號──同蒙揀選的教會向讀者之問安(五13;參啟十七5、18,十八2、10)。

某些學者基於本書的希臘文水準、內容沒有作者對耶穌生平的憶述,以及彼得在生之年羅馬國未曾掀起大規模的逼迫等理由,對本書作者是否使徒彼得表示質疑。然而,彼得經過30多年的講道經驗,應當擁有相當程度的雙語能力,而且,西拉在語文上的能力亦肯定能助他一臂之力。本書的目的,在於勸勉,而非講述福音或個人的經歷。最後,書中所描述的逼迫,是出於個人的因素、局限於某些地區和屬於偶發性的(三13-15),並不是由國家發動的有組織性迫害(二13-17)。這顯示本書是在尼祿於主後64年大舉逼迫基督徒之前寫作成書。此外,本書很早便被眾教會採用,基督教傳統一直確認彼得是本書作者,以及本書在彙集正典的過程中很早便被接納為正典之一等證據,均一致支持本書的作者是彼得。

教會觀

彼得前書的首要神學重點,在於提供一套整全的教會觀,藉此讓信徒反省該如何在一個滿懷敵視的社會中見證他們的救恩。縱然本書沒有用過「教會」一詞,可是,從它每個主要部分的結尾均出現有關教會論的教導(二1-10,三8-12,四7-11,五1-7),便可以顯示出教會論是本書的重點。

信徒是組成教會的分子,他們都先被揀選(一1)、經過重生(一3)和洗禮(三21),被建造成為神的殿(二5),作有君尊的祭司;因此,以色列的稱號和目的便具體地實現在他們身上(二9-10)。教會中的信徒必須謹慎自守、持守末世的盼望、對神常有敬畏的心、彼此相愛和專一敬拜基督(一13至二10)。

教會存活在世上仿如另類的群體。信徒因著悔改信主,脫離從前生活中那種蒙昧無知和罪惡敗壞的境況而遭到排擠,因此便成了世上的寄居者和客旅(一1,二11)。他們的人生目標,便是存敬畏的心,作神的僕人(二16),但與此同時,他們對本身在社會上的崗位亦需克盡己職。至於在日常生活中所要面對的未信者,包括執政掌權者、主人和丈夫,信徒都要尊而重之,一則可以堵住別人胡亂中傷的口,二則可以向「外邦人」作美好的見證,預備神隨時來到呼召他們(二12)。作丈夫的亦必須摒棄社會傳統對待婦女的可恥方式,反而要敬重自己的妻子,視她們的地位與自己等同(三7),夫妻二人必須在信仰的路上同心同行。人要獲得美好快樂的人生,秘訣並非在於追求社會的地位或個人的成就,而是在於與教會中的其他信徒和諧共處,彼此相愛和互勵互勉(三8-12)。因此,彼得承認教會作為一個團體,對信徒具有積極肯定的作用;他同時亦強調,基督徒的身分雖然不足以改變社會的結構,不過,他們若把力量結合起來,則可以對社會中的非信徒產生巨大的影響力。

教會必須抱著諒解的態度,去面對未信者深懷敵意的指控、誹謗和排斥。這其實是一個大好機會,讓她說明自己的信仰內涵(三15-17)、從罪中獲得重生的解脫(四1-6),以及帶著末世的盼望,向人見證在教會生活中,聖靈賜下的各樣恩賜(四7-11)。

逼迫與受苦

信徒在遭遇逼迫的時候,要視作與基督一同受苦,是有福的事。他們要像基督一樣,要將生命交給那位信實的造化之主(四19),同時,亦要認識到審判若先從神的子民今生的表現開始,那麼,對於那些不肯悔改信從真道的人,其最後的審判更是不堪設想(四17-18)。相比之下,教會將在耶穌基督向全世界顯現的時候,得以分享那原屬￿祂的榮耀(五1、10)。正因如此,她必須全力扺擋那發動一切逼迫,試圖消滅教會的主腦──魔鬼。

耶穌基督借著祂的使徒(一1)和眾長老(五1-4),行使祂對教會的權威。長老應按本書信所列明的責任克盡己職,藉此作信徒的榜樣和獲得眾人的敬重。年輕人必須順服長老,同時,所有信徒亦必須以謙卑相待(五5-7),在神面前就更要謙卑;到了適當的時候,神就會賜給他們榮耀,那時,他們將獲得完全的救恩(一4-5)。

基督論

教會若要明白救恩和逼迫的意義,一套完整的基督論就必不可少。借著基督的犧牲受死,教會從昔日那種虛空無益的生活中得著救贖;再因著基督的復活得著重生,有活潑的盼望和永不衰殘的基業(一3、18-20,三18)。基督已經按照神的永恆計劃向教會顯明自己(一11、20、25),然後,到了祂向全世界顯現的時候,教會便得著完全的救恩和分享祂的榮耀(一11、四13、五4、10)。

耶穌基督是教會的房角石,教會以祭司的身分借著耶穌基督向神獻上靈祭(二5-7)。基督也曾受苦,祂留下的榜樣,足以幫助我們在理性上接受和在肉身上忍受辱駡與壓逼(一11,四1、13-15)。祂在十字架上的表現,給那些要忍受主人惡待的奴僕留下了最佳的典範(二21-25)。祂的復活和升天肯定教會最終必勝過她的仇敵,正如耶穌在升天之前,曾向被拘禁的靈宣佈祂的勝利一樣確實(三18-22)。耶穌基督是神的兒子(一3),如今坐在神的右邊;祂被尊為主,與神同享一切榮耀(一25,二3,三12、15)。

聖靈就是基督的靈,祂借著眾先知所講的預言(一11),已經以傳福音的方式報給教會(一12),同時,教會亦是借著聖靈得以成為聖潔(一2)。透過父神的揀選、聖靈使人成聖,以及基督犧牲的死所成就的救恩(一2),清楚顯出三位一體神的合一。

神亦借著使信徒重生,成為關心信徒的父(一2、17、23)。教會所信靠的神,既創造天地萬物(一21,四19),又賜下聖靈的恩賜(四10-11)。教會要謙卑敬畏這位不偏待人的神(一17,四17),以致行事為人能符合祂的旨意和祂聖潔的屬性(一15,二16、19、四2),得著祂的稱許(五5)。教會的最終目標就是要榮耀神(一3,二12,四11、16,五11)。

Norman R. Ericson

另參:「房角石,房頂石」;「逼迫」;「彼得後書的神學」;「監獄裡的靈」。

參考書目:

R. J. Bauckham, Jude, 2 Peter ; P. Davids, The Book of 1 Peter ; D. Guthrie, New Testament Theology ; S. J. Kistemaker, Peter and Jude ; G. E. Ladd, A Theology of the New Testament ; J. R. Michaels, 1 Peter ; L. Morris, New Testament Theology .

彼得前書(PETER, FIRST EPISTLE OF

摘自天道《聖經新辭典》

  這封信以使徒的名義寄出,發信人的地位與經驗在五1略有提及。信中表示西拉曾協助彼得寫成這信(五12)──這個西拉差不多可以肯定就是使徒行傳裏的*西拉。寫信的對象是全新約中範圍最闊的(一1),包括五個省份的基督徒(其中庇推尼和本都在行政上合併了)。

Ⅰ 內容大綱

a. 稱謂與問安(一1-2)

  作者提到聖父、聖子、聖靈,並關注神所成就的救贖工作。

b. 感恩(一3-12)

  以稱謝神(berakhah)的形式,論到救恩下的各種特權(比較保羅的感恩),並提及現今的苦難。

c. 救恩的含意(一13-二10)

  神對祂子民的心意;救贖的性質,得贖的人蒙召要敬畏神和彼此相愛;屬神子民的特權。這段落亦包括呼召信徒「脫去」舊生命的特性。

d. 基督徒與人相處之道(二11-三12)

  呼籲信徒在外邦人中要有好行為:要順服合法的制度與權柄;作僕人的信徒要以基督為榜樣,謹守責任,不論主人是善是惡;妻子和丈夫當守本分;呼籲信徒要合一、相愛、溫柔和謙卑,並引用詩卅四來增強語調。

e. 受苦與神的旨意(三13-22)

  要為遭受不公義的對待作好準備;基督的受苦與得勝。

f. 聖潔生活(四1-11)

  呼召信徒要警醒:以祝福終結。

g. 火煉的試驗(四12-19)

  突然重提即將來臨的苦難;它所包含的祝福;為基督的名受苦的榮耀;將要來臨的審判。

h. 勸勉長老(五1-4)

i. 一般的勸勉和祝福(五5-11)

  再次歡勉信徒要警醒和抵擋魔鬼。

j. 交代人物去向及問安(五12-14)

Ⅱ 外在的引證

  表明初期教會曾採用彼得前書的證據,至少不遜於大部分新約其餘的書信。優西比烏(Eusebius)說「很早期的長老」自由地引用它(DH 3. 3)。按一些學者的意見,羅馬的革利免(Clement of Rome,主後約96)的著作內有彼前的影子。在伊格那丟(Ignatius)、黑馬(Hermas)和巴拿巴的作品中,這更為明顯(他們雖來自世界不同地方,但同屬第二世紀早期人物)。坡旅甲(Polycarp,他可能早於主後69年已受洗)和帕皮亞(Papias,同屬使徒門生那一代;Eusebius, EH 3. 39)之曾使用彼前就更無疑問了。《真理福音》(Gospel of Truth)有彼前的蹤跡,而這卷福音似乎使用了主後約140年羅馬教會視為權威的書卷(*新約次經)。從該世紀的中葉開始,彼前已經受到教會──至少是說希臘語的教會──普遍的認識和閱讀。但拉丁文作者則較少採用彼前。穆拉多利殘篇(Muratorian Fragment)未曾提及它,這可能是意外所致(參 T. Zahn, Geschichte des Neutestamentlichen Kanons, 2.1, 1890,頁105起、142)。到優西比烏的年代,沒有人質疑彼前乃出自彼得的手筆,雖然很久以來其他以彼得名義寫成的作品曾引起爭論(EH 3. 3)。

  這書信顯然對初期基督徒的思想行為產生了相當的影響,而所有證據都顯示教會歷來公認這是彼得的作品。一些本於其他理由而懷疑此書作者是彼得的人,亦因它的早期證據而迫得採取可疑的立場,說它〔起初〕必定是以匿名的方式傳閱。

  有人認為書中提及迫害的經文應是指主後100至111年間所發生的事,但這個主張只有在否定作者是彼得的條件下才能站得住腳。無論如何,這種對上述經文的理解是可置疑的(見下述 V 項)。另有一點值得記住的是,坡旅甲與帕皮亞這兩個亞西亞人當時已是(一個肯定是,另一個差不多肯定是)成年人。

Ⅲ 寫作地點

  這信傳達來自「巴比倫」教會的問安(五13)。這巴比倫不可能是指米所波大米的巴比倫:如果保羅的兩個老同工馬可與西拉都在那裏,這未免太過巧合了。若說這是尼羅河畔的軍事補給站巴比倫,則更沒可能。故此較合理的解釋是巴比倫代表羅馬,正如啟十四8和十七5等處的用法。舊約曾以巴比倫來象徵無神的繁華社會(參:賽十四)。另外亦有人以巴比倫為「世界」的暗喻,或為安全理由而作的暗號,然而這些理論是不必要的。我們有理由相信彼得曾在羅馬作工,而馬可與西拉的出現亦可以得到解釋。

Ⅳ 風格與語言

  本書的希臘文流暢而有韻律,風格優雅而不矯飾。作者有效地運用簡單的修辭技巧,但文法上仍有一些特徵宜解作閃族語言的影響。在引用及提到舊約時,作者差不多總是跟從七十士譯本的翻譯,顯示他對這譯本十分熟悉。

  有學者根據上述的一些事實,加上他們誇大本書所流露的古典希臘文風格,認為可以立刻推翻「本書作者為操亞語的加利利人」的說法。然而我們須要驗證這看法所牽涉的一些假設。在第一世紀的巴勒斯坦,特別是在加利利,希臘文是廣泛流通的語文,也是一股重要的文化勢力。彼得的兄弟就擁有一個希臘名字,而彼得無疑對希臘文亦非常熟悉。另外,對大部分初期教會的基督徒來說,七十士譯本乃是「欽定本」,每一個與外邦宣教工作有關的信徒都會通曉它,尤其是書中那些常用的經文。

  我們很容易假設彼得可以寫出像彼前那樣的希臘文散文,然而,上述的因素本身並不足以證明這點。這樣,我們必須問,「藉」西拉寫信究竟是甚麼意思(五12)〔譯註:此節經文一個較貼切的譯法是「我藉我認為忠心的兄弟西拉簡單地給你們寫了這封信」(新譯本)〕?如果西拉只是一個傳信者,我們便會預期作者採用「差派」的說法(參:徒十五27)。當代文學證實古時的秘書往往獲賦予相當大的權力(參 J. A. Eschlimann, RB 53, 1946,頁185起),所以彼前五12大概是指西拉協助起草此信,而信中的措詞和風格則印證這點。

  我們從使徒行傳曉得西拉是猶太人,擁有羅馬公民的身分,堪負起解釋耶路撒冷會議的議決這個棘手的任務(徒十五22起),他也忠心致力於外邦人的宣教事工。保羅與他聯名寫信給帖撒羅尼迦教會(帖前一1;帖後一1)。塞爾溫(Selwyn)指出帖前後與彼前之間有字句上的平行與思想上的聯繫(頁369起、439起)。我們固然要正視里高斯(B. Rigaux, les Épîtres aux Thessaloniciens, 1956,頁105起)等學者對此的批評,但塞氏的說法仍值得我們仔細研究。舉個例子,倘若我們將彼前三7及帖前四3-5互相對照,便會對兩者有新的、具趣味的認識。

  雖然本書提及西拉,但那些否定彼得乃原作者的人通常會將此視為冒名寫作的一種做法而一筆抹煞。然而,縱使「寫信人採用秘書」的假設引進一些無從證實的因素,但這也的確是古代沿用的方法,我們絕不能排除它的可能性。

Ⅴ 歷史背景

  主要的資料來自有關逼迫的經文(一6-7,三13-17,四12-19,五9)。首兩段提及試煉的存在和為義受苦的可能性;後兩段提及火煉試驗的將臨:這試驗如此近在眉睫,以致有人主張由四12開始的經文來自較後期。不過,前後兩段經文的用字卻非常相似:二者都用了 peirasmos──「試煉」(一6及四12);逼迫是喜樂的因由(一6,四13);信徒承受同樣的福氣(三14,四14);二者都宣告因行善受苦或因作基督徒受苦的榮耀(三17,四16);基督徒無端受苦及是神的旨意(三17,四19);二者均囑咐信徒要在合法和正當的事情上順服人間政府(二13起,四15);最後,基督的受苦為信徒立下了榜樣(一11,三18,四13)。作者提醒讀者,他們若遇到火煉的試驗,不用驚奇(四12):他們已經嚐過苦難(參一6起)。這一切都說明,倘若四12所說的是新的試煉,這只是在程度上,而非在性質上的「新」試煉。

  四12及其後經文所提到的對比──為行惡受苦和為基督的名受苦,常常給人拿來與皮里紐(Pliny,主後110 / 111年出任庇推尼-本都的委任省長)寫給開明的羅馬皇帝他雅努(Trajan)的信作比較(Pliny, EP, 10. 96)。

  皮里紐面對省內為數眾多的基督徒,便向皇帝發問在判定刑罰的時候,應否考慮當事人的年齡、性別或放棄信仰之舉;其次,是否單單基督徒一名(nomen ipsum)已足以入罪,還是只有當人犯了這名(據稱)涉及的罪時(flagitia cohaerentia)才應被判罰。

  皮里紐一貫的做法是查詢人們是否基督徒,如果他們願意向皇帝的守護神獻祭,他便會白白赦免他們;但是如果他們拒絕,便會以抗命(contumacia)的罪名處決他們。有些肯獻祭的人聲稱他們在二十年前已停止作基督徒;可是皮里紐卻不能從他們,或從兩個受刑的女基督徒(*女執事)身上,找到任何應受譴責的事,只發現他們沈溺於令人討厭的迷信而已。他激烈的行動發生了效用,已廢棄的異教禮儀因而復甦了。

  他雅努的答覆(Ep. 10. 97)大致上同意皮里紐的行動,但規定無須刻意搜尋基督徒;只是他們若經常被控訴而又不肯放棄信仰的話,就要吃苦。

  皮里紐又說基督徒起誓遠離罪行(參:彼前四15)。這一切都發生在彼前所達的一些地方。

  沒有證據顯示在他雅努執政之前,羅馬政府已在地方省份對教會展開普遍的逼迫:尼祿和豆米仙時期的殘暴迫害只是針對羅馬城的基督徒。因此,很多人認為彼前是特為皮里紐時期而撰寫的(參:如 J. Knox, JBL 72, 1953,頁187起)。

  對於這論點,學者提出下列四項理由充分的異議:

1.   在彼前,「這名」的意義純粹是一種原始基督教的概念,而非羅馬法律上的概念。對於使徒時代的基督徒來說,耶穌的「名」非常重要;有關彼得在耶路撒冷講道的記載中這點尤為明顯(參:可九37、41,十三13;路廿一12;徒二21、38,三6、16,四12、17-18、30,五28)。早在耶路撒冷的日子,信徒已因「這名」而受到迫害(徒五41,九16;參九4-5)。彼前四所提及的「名」肯定以這些經文為背景。

2.   毫無疑問,當皮里紐說到「這名所涉及的罪」時,他必定是想及人們普遍對基督徒的誹謗──基督徒在崇拜禮儀中吃人肉、亂倫和幹其他恐怖的事。他是在尋找證據。但是彼前四15-16的警告卻沒有這個含意:況且「好管閒事」根本不是指刑事罪行。

3.   彼前的用語不一定指向立法的行動。二14及三15起的經文意味,在一般的司法制度下,基督徒理應無所畏懼;不過這些經文亦同時清楚顯示,他們在某些情況下會受到公然的不公平對待。從三15及其後的經文看來,這危險主要來自那些存心不良的鄰舍;四14特別提到他人的辱罵;此外,收信人所受的苦難其實與其他地方的基督徒所受的一樣(五9)。猶太人的嫉妒、私人怨恨、商業利益上的衝突、暴亂和地方審判官不當的判決,都會引致可怕的後果(徒:到處可見;林後十一22起;帖前二14-15;提後三11-12;來十一4起)。

4.   皮里紐的管轄範圍只在庇推尼-本都一帶,彼前所達的其餘地區,完全沒有強制執行他的政策的跡象。

  皮里紐的行動必定有其悠長的歷史背景(參 Ramsay, CRE,頁245起)。雖然他不能肯定箇中細節,但他仍想當然地認為基督徒必須為某些事而被罰:連他也不單因基督徒一名而懲罰他們,乃是為抗命的罪名處決他們。他雅努也沒有給予直接了當的回答:基督教本身究道是否一種罪惡,他始終沒有說清楚。當權者既然這樣故意把法律弄得含糊不清,基督徒的命運就難免受到流言蜚語的影響。

  然而,我們也無須估計彼前的歷史背景是維斯帕先(Vespasian)或豆米仙(Domitian)的時代,因為書中並無任何用語暗示此書必須寫於主後60年以後。不錯,四12及其後經文可能意味情況緊急,但尼祿(Nero)手下的大逼迫足以對此提供充分的解釋。

  我們似乎可以肯定*彼得曾在尼祿治下的羅馬受苦,而我們也差不多可以肯定「巴比倫」(五13)正是指這城。東部省份往往主動仿效羅馬皇帝的行徑,啟二-三即顯示這情況發生於主後90年代豆米仙的大逼迫時期。彼得既在羅馬經歷尼祿反基督教運動的先聲(這運動後來成為十足的「火煉的」試驗),他便有理由預計東面〔省份〕的弟兄將受更嚴厲的迫害。

  因此,彼前最合理的成書日期應為尼祿的大逼迫爆發之前,即主後63年或64年初;也許當時保羅已經離世,剩下他的同工西拉和馬可。

Ⅵ 作者背景

  研究彼前與新約其他涉及彼得的記載(馬可福音和使徒行傳中的早期講章)兩者的關係,是很有價值的。事實上,彼前二20及其後經文和馬可的受難記述不只有字句上的聯繫那麼簡單(參 Selwyn,頁30)。馬可福音、彼得的講道和彼前全都描繪基督為賽五十三裏的受苦僕人;彼前與馬可都說明主的死乃是贖價(參:可十45及彼前一18)。當然,新約其他書卷亦有取材於賽五十三,但值得注意的是,上述三卷對這段先知的預言描述如此印象深刻,以致這可說是他們對基督的中心想法。彼前二跟賽五十三一樣,都描寫僕人的品行和受苦,以及這些方面的重要性。很多人都討論過彼前叫人效法基督的呼召,但這其實不僅是對基督受難的描述和對效法基督的呼籲,它更進一步說明基督受苦的無與倫比:只有祂的受苦才能成就救贖。

  使徒行傳中彼得的講道與彼前有下列相同之處:兩者都指出先知預言的應驗(徒二16起,三18;彼前一10起、20);強調耶穌釘十字架是神預先命定的行動(徒二23;彼前一20);把耶穌復活與祂被高舉一事拉上關係(徒二32起;彼前一21);呼召人悔改,憑信心領受洗禮(徒二38、40;彼前三20起);確信基督將來必定會審判活人死人(徒十42;彼前四5);從猶太人的立場樂於肯定向外邦人宣教的價值及神對此的祝福(徒十9起,十一17,十五7起;彼前一1、4-12,二3-10)。只有一個採彼得的觀點的猶太人才會稱外邦基督徒為「散居……作旅客的選民」(一1,「思」),並形容他們進入以色列(二9-10──留意這兒對何西阿書的修訂:那些讀者前未曾是神的子民)。同樣,亦只有猶太人才會形容他們的背景為「隨從外邦人的心意」(四3)。

  同樣地,彼前及彼得的講道都非常重視耶穌的「名」(參上述第 V 項);甚至連細節也可以很有意義,例如有關房角石的舊約引言(徒四10起;彼前二7),和採用 xylon──正確意思是「木頭」──來代表十字架(徒五30,十39;彼前二24)。

  彼前的論述交織為數眾多而似是對主的話的憶述,通常卻不是正式地引用(如:彼前一16 =\cs16 太五48;一17 = 太廿二16;一18 = 可十45;一22 = 約十五12;二19 = 路六32和太五39;三9 = 太五39;三14 = 太五10;四11 = 太五16;四13 = 太五10起;四18 = 太廿四22;五3 = 太廿25-26;五7 = 太六25起);另外,若彼得真是作者,有些段落的意義就顯得更豐富。這些聯繫不單來自馬可福音背後的傳統,但彼前和馬可福音都同樣鋪陳受苦與榮耀的主題。

  有些學者以小亞細亞的神祕宗教為作者的背景(見 R. Perdelwitz, Die Mysterien-religionen und das Problem des 1 Petrusbriefes, 1911;另參 Beare),他們認為作者若是十二使徒之一,信內對於主生平的處理就未免太過平淡無趣了。然而,有關神秘宗教的年代鑑定是出名困難的,因此這個理論站不住腳;並且與其說彼前與小亞細亞的神秘宗教有相似之處,不如說它與加利利的福音書傳統(Galilean Gospel tradition)更多雷同,更令人印象深刻。庫爾曼(Cullmann)的評價甚具說服力,他雖然沒有討論彼前的作者問題,卻肯定本書的作者知道彼得主要的神學課題(Peter,頁68)。

Ⅶ 彼得前書與新約其他書卷的關係

  彼前的神學基本上是保羅的神學。這並不構成(如某些人所認為的)反對彼得為本書作者的論據:我們有理由相信*彼得與保羅的神學立場非常接近,而彼得本身並非一位有創見的神學家。再者,西拉與保羅曾同工多時。不僅這樣,雖然彼得和保羅的神學很接近,但彼得從「受苦義僕」的角度來處理和表達其神學思想時卻又與保羅不同。值得注意的是萊克(K. Lake)的話(他根據前幾段有關逼迫的經文而支持一個較晚的成書日期,他說:「〔本書的〕神學簡單易明,足以成為一個較早成書日期的論據」(Ebr11, 21,頁296);另外,克羅斯(F. L. Cross)也指出「書內並存末世的已然及未然性,這是第二世紀的著作所欠缺的」(頁42-3)。

  更值得注意的,是彼前與其他新約書卷(特別是羅馬書、以弗所書、希伯來書及雅各書)在行文方面的相似之處。這些不可能完全是偶然發生的:例如彼前二4-8在引述舊約時與七十士譯本的不尋常差異同樣出現於羅九32-33。兩卷書在寫作上孰先孰後的問題通常難以解答,亦很少能下肯定的判斷。米頓(C. L. Mitton)宣稱證實了彼前乃參考以弗所書而寫成(JTS n.s. 1, 1950,頁67起)──如果這是確定的話,則其重要性繫於以弗所書的成書日期。比爾(Beare)雖然論證較少,也聲稱彼前的作者必定參考過已出版的保羅全集(The First Epistle of Peter 3,頁219)。

  近代文學批判一種大有果效的發展,是研究不同的新約書卷在教導信徒的時候所採用的一些相同的模式(見 P. Carrington, The Primitive Christian Catechism, 1946)。近人從新約的著作中重整了一套針對初信者的教訓;許多學者都認為(可能太武斷)這套教訓是在人接受洗禮時說出的。雅各書、彼得前書、以弗所書及歌羅西書都反映出這模式──它包含下列成分:

1.   呼籲信徒除去舊日異教生活的罪惡和私慾(彼前二1、11)。

2.   呼籲信徒謙卑、順服和輕看自身的利益──特別針對社會上某些階層的信徒(彼前二11-三9──這些是插入語)。

3.   呼籲信徒警醒禱告──在彼前出現兩次(彼前四7,五8)。

4.   呼籲信徒抵擋魔鬼(彼前五8-9)。

  事實上,彼前與其他書信最相似之處,正是在上述幾個段落中。故此相似的原因很可能並非在於寫作上的仿效或借用,而是在於大家教導教義時採用了一些共同的模式。

  塞爾溫(selwyn)更進一步指出,彼前反映了其他的共同模式,尤其是有關逼迫的教導──逼迫乃喜樂的因由、品格的考驗、必然臨到的事,以及神即將審判和辨屈的標記:這些教導都是建基於主的話。塞氏發現帖前和帖後(同樣與西拉有關)亦反映了相同的模式。此外,他也與其他學者一樣,看到書中包含多首詩歌及禮儀的段落(如:彼前二6-10,三18-22;三10-11引用詩卅四)。

Ⅷ 彼得前書的性質與目的

  長久以來,彼前都被視為一篇以書信形式寫成的、有關洗禮的講章。不過到了1951年,普賴斯克(H. Preisker)就此看法提出了一個新的版本,他認為彼前一3-四11顯示某個儀式在進行中,內裏且有提及洗禮之處,因此他斷言這是一篇略去了儀式指示的洗禮儀文。普氏的理論在對彼前的文體剖析上有鑽牛角尖之弊,但克羅斯(F. L. Cross)的論點則刪去了這特色。克氏大量援引早期教父的資料,特別是希坡律陀(Hippolytus)的《使徒傳統》,極力主張彼前乃復活節的洗禮及聖餐崇拜中主禮人所負責的部分:一3-12是主禮人的始禮禱文;一13-21是主禮人對受洗者的告誡;緊接是洗禮儀式;一22-25是對剛受洗者的歡近詞;接是教導聖化生活的基本原理(二1-10)和基督徒當盡的本分(二11-四6);最後以勸勉和讚美詩作結(四7-11)。這理論的弱點是未能給予從四12開始的整段經文一個合理的說明。

  克氏的結論其實是經過詳盡的研究,我們不能在這裏一一討論。其中有很多細節都受到質疑(見 T. C. G. Thornton, JTS n.s. 12, 1961,頁14起的檢視)。以下概括的幾點更顯示,我們對他的理論須有所保留。

  第一,洗禮在彼前的重要性遠比近代研究所估計的為低。全書只有一次明顯提及洗禮,而那幾句亦只是插入語(三21)。其他據說暗示洗禮之處都十分可疑,例如書中的「重生」(一3;參一23)是一個已經實現的事實,並且信徒亦享受它的佳果,因此它不可能是指一項在一21之後才發生的事。與它相應的經文──雅一18(以教義問答的形式出現)──亦清楚說明重生是與福音有關,而不是與洗禮有關;這點為彼前一23所肯定,此處「神的道」是指讀者所領受那永垂不朽的福音。書中重複出現的「現在」未必一定指儀式的進行,更有可能的是表明作者因處於末世而欣喜;三21的「現在」雖然與洗禮有關,但它肯定是相對於古代洪水時候而說的。

  第二,縱使沒有克氏的理論,我們也能明白書中的許多引喻。強調出埃及的預表是有價值的,但這預表並不限於洗禮的情況。例如范恩尼(van Unnik)曾引述一句拉比名言,謂皈教者進入以色列,就如以色列進入聖約的途徑一樣;他因此推斷彼前是要強調讀者已進入的新境況。他們知道神的揀選和立約的灑禮(一2起);他們現在是以色列的一部分(一18-19);那些從前不是神子民的,現在成為了祂的子民(二10);基督的工作引(prosagein)我們到神面前,這裏的 prosagein (「引」)正是成為皈教者的專門用語。

  這樣在本書中,皈教與徹底脫離舊生命便遠較洗禮本身來得重要。當然,作品的形式性質並不會直接影響「作者是誰」的討論,彼得可以宣講一篇講章,然後又把它寫成信件寄發出去(雖然我們很難想出將一篇禮拜儀文改為一封信的動機)。無論如何,我們現有的彼前確是一封信,而按照合理的批判原則,我們必須了解手上的資料,因此我們就該以書信的形式來認識彼前。(*下到陰間:*逼迫)

  書目:註釋書:R. Leighton (卒於1684),Practical Commentary upon 1 Peter, F. J. A. Hort (死後出版,尚未完成,根據希臘文);E. G. Selwyn, 1946(是解釋希臘文原著不可缺少的參考書);H. Windisch – H. Preisker, 1951; F. W. Beare 3, 1970 (否認彼得為作者;第三版有重要的附錄和書目);C. E. B. Cranfield 2, 1961; A. M. Stibbs and A. F. Walls, TNTC, 1959; K. H. Schelkle, Die Petrusbriefe und der Judasbrief 3, 1976; C. Spicq, Les E!pitres de Saint Pierre, 1966; J. N. D. Kelly, The Epistles of Peter and Jude, 1969; E. Best, 1 Peter, 1971; L. Goppelt, Der Erste Petrusbrief, 1978; F. L. Cross, 1 Peter: a Paschal Liturgy 2, 1957; W. C. van Unnik, ExpT 68, 1956-7,頁79起;C. F. D. Moule, NTS 3, 1957,頁1起;R. H. Gundry, NTS 13, 1967,頁336-50; N. Hillyer,  ‘Rock-stone Imagery in 1 Peter’, Tyn B 22, 1971,頁58-81。

A.F.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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