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的以色列(Scott Clark)

The Israel of God

作者:R. Scott Clark 歷史神學與系統神學副教授 加州西敏斯特神學院

唐興譯/誠之審校

英文原文:https://rscottclark.org/2003/09/the-israel-of-god/

 Introduction

末世論(Eschatology)一詞的含義,遠比我們所說的要在末後的日子裏發生的事來得大。我們在末世論中所說的我們要做的事,都源於上帝在歷史裏的作為。

爭論的中心是關於「神的以色列」這個問題(加六16)。當然,這並不是一個新問題。主在世上的事奉期間,以及在祂復活之後、升天之前,門徒一次次問祂,「主啊,你復興以色列國,就在這時候嗎?」(徒一6)

事實上,一種廣為流傳的拉比式普遍觀念是:彌賽亞應該是一個強而有力的政治軍事人物,有著大衛般的力量和才幹——「大衛殺死萬萬」(撒上十八7)。

約翰福音六章14-15節記載著:眾人看見耶穌所行的神蹟,就說:「這真是那要到世上來的先知。」耶穌知道群眾要來強迫祂作王,就獨自又退到山上去了。

而與一些人所想的不同,建立一個地上的國度與祂降臨的初衷是格格不入的。而且,在祂生命的最後時刻,在祂得勝之時,祂並不是要建立一個地上的王國,而是為了實現先知的預言:「錫安的居民哪,不要懼怕;看哪,你的王來了,祂騎著小驢來了。」(約十二15;賽四十9;亞九9)

耶穌教導祂的門徒,祂來並不是為了建立他們所期盼的國度,而是來拯救眾人脫離罪惡。最終,當以色列民眾無法再忍受祂拒絕接受他們的末世論,也就是他們對歷史的計劃,他們就在十字架上釘死了祂。經上說:

祭司長、經學家和長老也同樣譏笑他,說:「他救了別人,卻不能救自己。如果他是以色列的王,現在可以從十字架上下來,我們就信他。」(太廿七41-42)

令人痛心的是,很多基督徒也同意這些祭司長和經學家。傳統的時代論(Dispensationalism)長期以來認為法利賽人掌握了正確的聖經解釋方法,只是得出了錯誤的結論(譯註1)。

時代論前千禧年派(Dispensational-Premillennial)相信,上帝對亞伯拉罕起了誓(創十五和十七章),會賜予他一群地上的子民。因此,在時代論中,上帝的本意是要建立這樣的一群百姓。而猶太人拒絕了第一個提議(或耶穌拒絕了他們的條件!),那麼在千禧年時,就一定會有一個地上的、屬於猶太人的,位在聖地上的國度。

根據時代論,神衷心創建這樣一個地上的民族,這是道成肉身,童女生子和耶穌在世上事工的重要原因。如果人們接受了上帝的這種提議,那麼耶穌就不必死了。在這樣的主題下,他們認為耶穌在十字架上的贖罪的死,只是神對以色列民族計劃中的一種令人快慰的副產品。

在很多前千禧年派的信仰中,1948年在巴勒斯坦境內發生的,現代以色列的立國是他們論點的確據。他們的論點是以色列的復國是按照祂的護理之工所作的認證(註2),即猶太人是上帝在地上的百姓,而且,上帝繼續沿著兩條平行的軌道塑造歷史,一條是地上的猶太民族,一條是屬靈的基督教民族。

這種論證是困難重重的。首先,這種解讀時事的方法非常可疑。又有誰確切知道神的護理(providence)的含義呢?如果心愛的人得了癌症,難道我們應該推測是什麼罪造成的嗎?我們的主警告我們不要企圖解釋神的護理(約九)。如果我們連一些小事上的護理都不能猜測出其中的道理,那我們又何從解釋那些大事的呢?誰又能說我們應該著眼於以色列國?或許我們應該關注巴勒斯坦基督徒的困境,他們在猶太人和穆斯林手中遭受了嚴重的苦難,特別是自現代以色列立國以來?

    雖然想到上帝在我們這個時代正在做一些十分壯觀的事,可能會讓人感到興奮,但人們擔心,我們對興奮的渴望並不比那些以色列人的呼喊更好,他們喊叫說:「給我阿爸父」。我們見證了70年代,接著是海灣戰爭,然後又是近年種種事件,這些末世的瘋狂是對確據的尋求。當我們的前輩不再傳福音,不再舉行聖餐禮,不再贊同復活,而我們還幻想著我們正在見證歷史的終結。在這一幻想中,我們尋求著對我們信仰的證實。可是事實是,基督徒一直以來常常在想著同樣的事,而他們一直都是錯的。

記得在耶穌變像的高山上(太十七1),當摩西和以利亞在主前出現。門徒們問耶穌關於世間彌賽亞王國的事,並問他是否以利亞已經來了。耶穌回答道:

「以利亞當然要來,並且復興一切。但我告訴你們,以利亞已經來了,可是人們卻不認識他,反而任意待他。照樣,人子也要這樣被他們苦待。這時門徒才領悟,耶穌是指著施洗的約翰說的。」(太十七12-13)

耶穌一直都意圖宣揚天國的降臨(「時候到了,神的國近了,你們應當悔改,相信福音。」可一15),為罪人而死,統治祂的國,正如祂現在一樣在父的右手邊統治那樣(徒二36)。

之後,在馬太福音十九章27-30節,彼得聽了耶穌關於國度的真正含義的講道後,再一次問到,「你看,我們已經捨棄一切跟從了你,我們會得到什麼呢?」耶穌回答:

「我實在告訴你們,到了萬物更新,人子坐在他榮耀的寶座上的時候,你們這些跟從我的人,也會坐在十二個寶座上,審判以色列的十二個支派。凡為我的名撇下房屋、兄弟、姊妹、父母、兒女或田地的,他必得著百倍,並且承受永生。然而許多在前的將要在後,在後的將要在前。」

我們的前千禧年派的弟兄們將這一承諾理解為對地上猶太王國的承諾。但耶穌卻有不同的理解。後面的比喻明確教導著神並沒有要建立一個地上的猶太王國。而是,「然而許多在前的將要在後,在後的將要在前。」而且,「人子要被交給祭司長和經學家,他們要定祂死罪,把祂交給外族人凌辱、鞭打,並且釘在十字架上。然而第三天他要復活。」(太廿18)

甚至雅各和約翰的母親求基督為她的兩個兒子謀職:「求你下令,使我這兩個兒子在你的國裏,一個坐在你的右邊,一個坐在你的左邊」(太廿21)。耶穌指責她說,祂不但不會建立一個地上的王國,而且祂將受難而死,而他們也將因祂而受難,因祂而死。因為「人子來,不是要受人的服事,而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許多人的贖價。」(太廿28)

因此,我們不同意時代論者克拉倫斯.拉金(Clarence Larkin)的對耶穌所說的話語的解釋。耶穌說:

「父憑著自己的權柄所定的時間或日期,你們不必知道。可是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你們就必領受能力,並且要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撒瑪利亞,直到地極,作我的見證人。」(徒一7-8)

克拉倫斯並不把這解釋為耶穌指責其門徒尋求地上的王國,而是認為這是對等待地上王國的一種警告。

然而,耶穌來到世上並不是要在現在或是將來建立這樣一個猶太國度,而是要用祂在十字架上的死,為世人贖罪,並在祂再次降臨之前,用祂升天之鐵杖來統轄萬國。

我的觀點是神在歷史中的主要目的是通過對任何時代、任何地方、任何種族的子民的贖罪來榮耀自己,這種贖罪是祂在人們犯下罪後所給予的恩典。這種恩典存在於歷史當中,在可見的教會裏,無論在亞當時代,挪亞時代,亞伯拉罕時代,摩西時代,大衛時代或者是在基督時代裏。

因此,神的意圖是建立一個永久的,或者千禧年的猶太民族這一假設,根本無法成立。我們的時代論兄弟混淆了暫時和永恆。

神的話語教導我們耶穌是以色列的真神。祂的道成肉身,順從,死亡和復活不是以色列拒絕建立一個地上國度的副產品,而是對父神計劃從永恆以來的應驗。這是耶穌在往以馬忤斯路上對祂的門徒所說的。其中一個說,「但我們素來盼望要救贖以色列的就是他。」我們的主回答說:

「無知的人哪,先知所說的一切話,你們心裏信得太遲鈍了!基督這樣受害,然後進入祂的榮耀,不是應當的嗎?」於是祂從摩西和眾先知起,把所有關於自己的經文,都給他們解釋明白了。(路廿四25-27)

使徒保羅在告訴歌林多人是有同樣的訓教「因為神的一切應許,在基督裏都是『是』的」(林後一20)。

約的 COVENANT DEFINED

如果不明白經上最重要的詞彙之一,就是「約」,我們就無法明白神在歷史上的所為。這是經上最常用的詞彙了(294次)。約描述了上帝與萬物的關係。它是一種雙方的相互盟誓,盟誓的內容有若干約定,若遵守約定的祝福和若違反約定的詛咒,當然也有盟誓標記和封印。

律法與福音:行為之約與恩典之約 Law and Gospel: Covenants of Works and Grace

神在人類歷史上訂了第一個約,祂與在園中的第一個人訂了行為之約。亞當若保守這個約,其祝福是他和所有人類都將進入神的榮耀(「摘取生命樹上的果子吃,就永遠活著」創三22);而違反這個約的詛咒將會是死亡(「你必要死」創二17)。此聖約對亞當的規定就是他要克制,不去吃知善惡樹上的果子(創二17)。這個約的標記是分辨善惡樹和生命樹(創二9)

正如我們所知,亞當沒有通過考驗。保羅說:「正好像罪藉著一個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所以死就臨到全人類,因為人人都犯了罪。」所以,我們都出生在這樣的行為之約下。

在人類歷史上的第二個盟約,也是神與我們的先父亞當定的。然而這個約不再是律法之約,而是福音之約。在恩典之約中,神起誓要有一位救世主(「女人的後裔」)會傷蛇的頭,而蛇會傷他的腳跟(創三14-16)。這個盟約的祝福是永生(生命樹),而詛咒依然是死亡。而在這個盟約中的福音,就是將會有一位救主來遵守行為之約中的條款,罪人們將從中獲益。

關於恩典之約的條件,有三點要提出:

1. 就我們稱義的起因而言,恩典之約是無條件的。除了滿有恩典地將耶穌基督的義歸到罪人身上,神不接受其他任何方式來接納罪人。

2. 關於我們稱義的方法,也就是我們得救的信心,本身乃神所賜(弗二8-10),它是完全的、被動的(接受的),望向基督的。這是恩典之約的方式和條件。這就是更正教改教家所指的唯獨信心(sola fide)的意思。

3. 關於恩典之約的執行,可以說是盟約中的規定。比如說神用這樣的施恩管道使罪人從死裏復活:傳講福音,以及其他的神施恩管道,藉著這施恩管道,祂確認祂的應許、並兼顧我們的信心:聖餐。基督徒的順從不是我們在神前稱義的基礎或手段,而是基督的作為在我們身上的體現和並結出果實。

在救贖歷史中,上帝與亞當所定的福音盟約得到了更新。在上帝與亞伯拉罕的盟約中,祂的應許再一次得到重述,「我要作你和你後裔的神」(創十七7)。在創世記十五章中,蒙約的標記是將動物對半切開,盟約的規定依然是信心。由此經上說,「亞伯蘭信耶和華,耶和華就以此算為他的義了。」(創十五6;新譯本)

在創世記十七章10-14節,割禮成為進入恩典之約的標記。盟約和其記號之間的聯繫甚為緊密,主將行割禮的記號稱為,「我的約」(創十七13)。

行為之約(Covenant of Works)並沒有在救贖的歷史中就這樣消失了。反而,它重複地出現在整本聖經中。每當我們在經上各處讀到律法,或是讀到上帝要求來自罪人的完全的義的時候,那就是行為之約被重新提及的時候。比如說,「凡不常常照著律法書上所寫的一切去行的,都被咒詛。」(加三10)。還有耶穌對那位年輕富有的官說到,「你這樣行,就必得生命。」,祂也是在重述行為之約。

同樣的,恩典之約也在救贖的歷史上被一次次提及。每當上帝說「我要作你們的神,你們要作我的子民」時,祂都是在重述祂對亞當的應許。祂對挪亞,亞伯拉罕,以撒,雅各,大衛,摩西和最終應驗這一盟約的基督重複這樣福音應許,然後,神又通過使徒向我們一次次重述,正如使徒行傳二章39節所寫的那樣。

這兩個盟約使得整部聖經結合在一起。所有的人都生在罪中,因罪而死,而所有的人都要在恩典之約中得救。

約(摩西之約)The Old Mosaic Covenant(註3

許多相信聖經的人都認為在救恩歷史中,耶穌道成肉身和被釘死前的每件事情都屬於舊的約(old covenant)。而他們當中也有很多人相信,道成肉身之後,舊的約對基督徒就不再有效了。事實上,一些相信時代論的人甚至認為新約聖經中的一些書卷,也不能被應用到當今的基督徒身上,因為這些書卷是對那些猶太民族而說的。僅在若干年前的一個聖誕節,我聽過一位時代論牧師這樣說到:「福音書的問題是福音不在福音書中。」

然而,聖經本身就駁斥了這樣的想法。使徒保羅在歌林多後書三章12-18節把「舊的約」定義為摩西之約,例如,摩西五經,特別是摩西律法(14-15節)。在希伯來書七章22節,耶穌是一個比起給以色列人的約更美之約的中保。在八章6-13節中,將新、舊的約做了對比,將舊的約限制於救贖歷史的摩西時代。他在九章15-20節中也作了同樣的區分。這樣,嚴格地說,舊的約描述了上帝在西乃山與以色列立的約。也就是說並不是道成肉身前的救恩歷史中所發生的所有事件都屬於舊的約。這很重要,因為舊的約被新約描述為「有瑕疵的」(來八7),「陳舊衰老的」(來八13)而且它的榮耀是「快要消逝的」。

在這方面,另一個要指出的重要事實是,舊的約刻意被定為暫時的和預表性的。歌羅西書二章17節描述摩西(舊的約)的形式律法為「將來之事的影子」。希伯來書八章5節描述地上的聖殿為「天上事物的副本和影像」。而摩西律法本身只是基督將帶來的應驗的「影子」。

 New Covenant

隨著基督的受死、復活和升天,神對亞當許下的、並向亞伯拉罕等人重複的應許仍然存留著,但處境已經改變了。因為我們活在應許應驗的日子裏,所以我們(活在十架這頭的人)看待事物就不同了。用經上的話,我們乃是活在「末世」(彼後三3;雅五3;來一2;徒二17)裏。

舊的約的功能在於將人們的注意力指向天上的實體(出廿五9;徒七44;來八5)和歷史上耶穌在十架上的犧牲。舊的標記,逾越節和割禮以及其它帶血的獻祭和儀式被取代了。我們仍然活在與上帝的盟約之下,而基督帶血的畫面已經被不帶血的標記(提醒)和封印所取代了。

正如上帝與亞伯拉罕立約,祂應許了一個將要來的新約(耶卅一31)。祂用主耶穌基督的寶血來立約(路廿二20)。主基督有意識地,並明確地制定了「新的約」。使徒保羅說他自己是「新約的僕役」(林後三6)。因此,如果說只有恩典之約而沒有行為之約是講不通的。新的約對比於摩西的約來說是新的,但是對比與亞伯拉罕之約就不是新的了。

在加拉太書三章1-29節,四章21-31節,以及哥林多後書三章7-18節中,當保羅說「舊約的榮耀快要消逝但新約是永恆的」,其中的觀點就是這個。希伯來書三~十章所帶出的含義是舊的約(摩西之約)是新的約的預備。希伯來書十一章的基本論點就是亞伯拉罕有了新約的信心:他期盼著一個天上的城,而且期盼著我們在基督裏的贖罪(來十一10)。

以色列的含義 ISRAEL DEFINED我所愛的雅各 Jacob Have I loved

因此,以色列面對的是舊的約。以色列是神給雅各的名字。以色列在經上第一次出現,是作為雅各摔跤比賽故事的結尾(創卅二21-30)。

在與一個不知名的人進行了整晚的摔跤後,當「那人見自己勝不過他」(25節),雅各就要求他給自己祝福。接下來,摔跤者給雅各起名叫以色列,意為「與神和人較力」。

這樣,在救恩歷史中,那些從族長雅各中生出來的人,廣義上來說就是「以色列」。在兩章之後,「以色列」就被用來描述亞伯拉罕的後裔——以撒和雅各——的名字和地方(卅四7)。在巴旦亞蘭地,上帝又一次祝福了雅各,並稱他為「以色列」(卅五9-10)。神重複了祂對亞伯拉罕的應許,成為亞伯拉罕和他的後裔的神。

這些似乎都只是支持這樣的一種觀點,即以色列的意思是「那些從雅各降生的子孫」。不過,雅各並不是故事的起點。在以色列之前,就先有了亞伯拉罕和他因神蹟所生的孩子,以撒(羅九)。耶穌說,在亞伯拉罕之前,「就有了我」(約八58)。上帝是向亞伯拉罕允諾,「我要作你們的神,你們要作我的子民。」實際上,耶穌在約翰福音八章教導猶太人的是,祂向亞伯拉罕作了應許(約八56)。我們也要記住,那應許的第一次應驗並不是「人意」(約一13)所帶來的,而是神的至上全能所帶來的。是祂讓撒拉在年老時生育。這會是當我們回答保羅的問題時,需要記得的重要事實:誰是神的以色列?

我的子以色列 Israel My Son

在出埃及時,上帝將雅各的子孫集體定為祂的「兒子」。

這是耶和華的話:以色列是我的長子。「我曾對你說,要讓我的兒子離開這裏,好叫事奉我。你還是拒絕讓他離開,看哪!我必殺你的長子。」(出四23)

這可不是隨口而出的說辭,而是經過深思熟慮後對祂子民的描述。雅各的後裔不是神天然的兒子,而是,可以說是領養的兒子。摩西否認在雅各的後裔中留有任何配得被稱為神的子民的性質。

「耶和華並不是因為你們比別人多而愛你們並揀選你們,因為你們的人數在萬民中是最少的。而神愛你們,並信守祂對你先祖的盟誓,祂才用祂的大能之手將你從為奴之地帶出,把你從埃及王法老的的權力下贖回。」(申七7)

根據這段經文,上帝揀選以色列的原因有兩個,就是祂那人所不配得的愛和祂對亞伯拉罕所作的盟約應許。

以色列背道Israel Astray

然而,以色列並不是從神親生的兒子(the natural son)。這一點在曠野、在迦南,以及最終在被逐出應許地時都很明顯,當時上帝把祂的「兒子」以色列改名為「羅·阿米(非我民)」(何一9-10)。

神剝奪了祂領養來的孩子的繼承權,那個祂暫時的「兒子」以色列民族。精確地說,因為上帝從來未曾想建立一個永久的、在地上的國家民族。在被擄之後,他們很大程度上已經完成了他們在救恩歷史上的角色。這一事實的記號就是榮耀的聖靈離開了聖殿。這是因為,以色列人主要的功能是作為神的真兒子,即救主耶穌的預表和影兒(來十1-4)

耶穌,神的以色列 Jesus the Israel of God

這篇文章的論點就是耶穌基督是神真正的以色列,而那些單憑恩典與祂聯合的人,也因著信而被稱為神的以色列。這意味著去尋找、期盼、希望或渴望在未來重建一個以色列國是錯誤的。新的約中的教會不是上帝在巴勒斯坦重造一群國民後所建的一種東西。而上帝只曾暫時地擁有這樣的國民(從摩西到基督),作為新的約建立的前奏和預示。在新的約中,曾經在摩西時代時存在的人種差異被終止,被廢除了。(弗二11-22,西二8~三11)

馬太福音二章15

在希伯來文聖經中,「從埃及出來」這個表述多達140多處。那是表明以色列國存在的事實之一。當神頒布律法時曾說到,「我是耶和華你的神,曾將你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他們是得贖的子民,屬於他們的救主。

因而,馬太福音二章15節引用何西阿書十一章1節有重大的意義。經上說:

約瑟就起來,連夜帶著孩子和他母親往埃及去,住在那裏,直到希律死了,為的是要應驗主藉先知所說的:「我從埃及召我的兒子出來。」(新譯本)

希律當時正要對猶太人的長子執行他血腥的狂怒。馬太受到聖靈默示,解釋了希伯來文聖經,我們對經文的解釋必須以他為準。根據馬太的解釋,我主耶穌才是神真正的以色列,而不是那群暫時的國民。事實上,如果說上帝安排第一次出埃及是為了祂能夠安排第二次出埃及,使我們得以知曉耶穌是神真正的兒子,而所有基督徒都是上帝的不分種族的以色列,這樣的說法一點也不為過。

正因為耶穌是上帝的真以色列,在祂的幼年,事實上在祂一生當中,祂重複了整個以色列的歷史。那個反叛的以色列民族做不到的,耶穌完成了:祂用整個身心,全部心智去愛神,並愛人如己。

加拉太書三章16

同樣,使徒保羅十分清楚地提出對亞伯拉罕的應許是在基督中實現的。加拉太書三章16節說到,

那些應許本來是給亞伯拉罕和他的後裔的。神並沒有說「給眾後裔」,好像指著多數;而是說「給你的一個後裔」,指著一個,就是基督。

保羅解釋了他的意思。給亞伯拉罕的應許就是新約福音所應許的。這些應許在摩西時代前就已經頒布了,並在基督裏得到的應驗。耶穌是亞伯拉罕的真正子嗣,那是應許給亞伯拉罕的「那個後裔」。

頒布摩西律法的目的,是要教導以色列民族和我們,我們的罪和苦難有多麼深重(加三22)。通過摩西制定的律法,並沒有從根本上改變所應許給亞伯拉罕的福音(三17-20)。新的約只不過是亞伯拉罕之約的應驗和補充。亞伯拉罕之約只不過是亞當在墮落後所定的美約的應驗和補充。

耶穌,以色列的救主 Jesus the Savior of Israel

使徒行傳十三23

上帝在歷史中的計劃到底是什麼?圍繞著這個問題,基督徒多少有一些混淆,這也是基督徒們為什麼搞不清楚上帝對我們將來的計劃會是什麼,對耶穌到世上要為以色列人做些什麼有很多誤解的原因。祂來並不是為了建立一個地上的猶太王國,而是來做他們的救主,也是作所有神的子民的救主,無論是猶太人還是外邦人。

我們的主,在道成肉身之前,藉著先知以賽亞(賽四十三3)對以色列指明了祂的身分是「以色列的聖者」,他們的「救主」。而使徒彼得在他的五旬節講道中也作出了相同的論點:大衛不是那位彌賽亞君王,因為他已經死了。耶穌才是那位君王,因為祂還活著。大衛所預言的是關於耶穌,那位升天的王(徒二19-34)。

後來,在另一篇講道中,彼得說神「高舉」耶穌「到祂的右邊,作元首作救主,把悔改的心賜給了以色列人,使他們罪得赦免。」(註4)

亞伯拉罕的子孫 Abraham’s Children

在有了這樣的理解之後,我們就可以回答以下的問題,「誰是亞伯拉罕的子孫」和「誰是神的以色列?」耶穌說:

「你們舉起人子以後,必知道我就是『那一位』,並且知道我沒有一件事,是憑著自己作的;我說這些話,乃是照著父所教訓我的。那差我來的,是與我同在;祂沒有撇下我,獨自在這裏,因為我常作祂喜悅的事。」(約八28-29;新譯本)

祂繼續說到:「你們若常常遵守我的道,就真是我的門徒。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而他們卻回答說,他們是亞伯拉罕肉體所出的後裔。(33節)

耶穌回答說:「你們若是亞伯拉罕的子孫,就必作亞伯拉罕所作的。」(39節)這就是我們的主關於亞伯拉罕子嗣,或猶太人,或以色列的定義:作亞伯拉罕所作的事的人。亞伯拉罕做了什麼呢?根據耶穌所言,「亞伯拉罕因為可以看見我的日子就歡喜」(56節)根據耶穌彌賽亞的話,一個猶太人,一個真正的以色列人,是一個在道成肉身之前或之後信主的人。另一種唯一的說法是:耶穌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而若不藉著祂,「沒有人能到父那裏去」(約十四6)。這句經文適用於每一個人,也應用於亞伯拉罕、以撒和雅各。

所以,在使徒保羅的神學中,我們發現大量同樣的教導也就不足為奇了。在羅馬書第四章,保羅說我們稱義與亞伯拉罕稱義一樣,都是唯獨本乎恩、也是單憑著我們在耶穌裏的信(羅四3-8)。

那外邦人又如何呢?保羅問「亞伯拉罕是何時稱義的?在什麼樣的情況下?是在他受割禮以後呢,還是在他受割禮之前呢?」「不是在他受割禮以後,而是在他受了割禮以前。」(羅四11)

所以,亞伯拉罕是所有沒有受割禮而信之人的父,使他們也被算為義;又作受割禮之人的父,就是作那些不僅受割禮,並且照著我們祖宗亞伯拉罕未受割禮時就信的那腳蹤而行之人的父。(羅四11-12)

所以,這兩個問題是緊密相連的。在神面前稱義要「因著信」(羅四16),而不是因著守律法,不是因著你是肉身意義上的猶太民族。所以,成為後嗣是因著信,為的是要按著上帝的恩典,使給所有後裔的應許堅定不移,不但臨到那屬於律法的人,也臨到那效法亞伯拉罕而信的人。亞伯拉罕在上帝面前作我們眾人的父。(羅四16)

這就是全部的含義。正如他在羅馬書二章中所說的:

唯有在內心作猶太人的才是猶太人;割禮也是心裏的,是靠著聖靈而不是靠著儀文。(羅二29)

基督並沒有來恢復或修補摩西的神治國度社會或者建立一個地上的千禧年猶太王國,而是來挽救猶太人和外邦人的罪人,並僅靠著恩典,單憑著信,只在基督中使我們成為亞伯拉罕的子孫。

分隔的牆拆毀了(弗二11-22 The Dividing Wall Demolished

救贖歷史是按照這個順序進行的:上帝的子民是從亞當到挪亞再到摩西,這是一個國際性的民族。在摩西的領導下,上帝的子民暫時成為了一群國民。神設立了特殊的民事法(摩西律法)來把祂的子民和外邦的異教徒分隔開來。在以弗所書二章14節中,使徒保羅把這種民事法稱為隔斷猶太人和外邦人的牆。因著這堵分隔牆,外邦人「在基督以外,與以色列國無分,在帶有應許的約上是外人,在世上沒有盼望,沒有神。」(弗二12)

現在由於基督的受死,保羅對外邦的基督徒作出保證說:「你們從前遠離的人,現今在基督耶穌裏,靠著祂的血已經可以親近了。」(二13)。如何做到呢?藉著祂的死,拆毀了隔在中間的牆,撕裂了聖殿中的幔子,毀掉了殿堂,並在三天內用祂的復活重建起聖殿。(約二19):

並且廢掉了律法的規條,使兩者在他裏面成為一個新人,這樣就締造了和平。基督既然藉著十字架消滅了仇恨,就藉著十字架使雙方與神和好,成為一體。(弗二15-16)

現在,由於與基督聯合,猶太和外邦的基督徒都「與聖徒一同作國民,是神家裏的人」(弗二19);「其實我們這些靠 神的靈來敬拜,在基督耶穌裏誇口而不倚靠肉體的人,才是受割禮的」(腓三3)。為什麼呢?因為「我們是天上的國民(腓三20)。如果前千禧年論(聲稱有兩群平行的、沒有交集的上帝的子民),沒有重建那堵被耶穌用身體毀壞的牆,會變成什麼樣子呢?

以色列人不都是真以色列 Not All Israel is Israel

經上最清楚地回答之一是在羅馬書第九章。經文是我們正在說明的問題,以色列怎麼了,誰是神的以色列?上帝撇棄了祂對亞伯拉罕的承諾嗎?保羅的回答是猶太人是在內心作猶太人,並且愛亞伯拉罕的救主的那些人。既然耶穌為我們在十架上受了割禮(西二1-12),那麼,肉體的割禮在道德上和屬靈上就是無關緊要的。

「這不是說神的話落了空」(羅九6)。只有一些猶太人相信耶穌是彌賽亞,是因為不是「出自以色列的,都是以色列人;也不因為他們是亞伯拉罕的後裔,就都成為他的兒女」。而是,只有「以撒生的」才是亞伯拉罕的子孫(九7)。下一句又是什麼意思呢?「肉身生的兒女並不是 神的兒女,只有憑著應許生的兒女才算是後裔。」(九8)以撒是怎麼出生呢?是靠著神的大能。基督徒是怎麼生的?也是靠著神的大能。每一個基督徒都以不同的方式是一個「以撒」。這又是為什麼呢?因為:

雙生子還沒有生下來,善惡也沒有行出來(為要堅定神揀選人的旨意,不是由於行為,而是由於那呼召者),神就對她(利百加)說:「將來大的要服事小的。」正如經上所記的:「我愛雅各,卻惡以掃。」(瑪一2;羅九11-13)

為何會這樣呢?那是因為上帝「對摩西說:『我要憐憫誰,就憐憫誰;我要恩待誰,就恩待誰。』」(九15)

既不是出於人意,也不是由於人的努力,只在於那憐憫人的 神。經上有話對法老說:「我把你興起來,是要藉著你顯出我的大能,並且使我的名傳遍全地。」這樣看來,祂願意憐憫誰就憐憫誰,願意誰剛硬就使誰剛硬。

是上帝不公平嗎?根據使徒保羅的話,作為受造物,我們在神的前面是沒有任何「權利」的。上帝是陶匠,我們是陶土,而基督徒是被贖回的陶土,蒙憐憫的物,為榮耀神而預先準備的。我們必須根據神容忍那些可怒的、預備遭毀滅的器皿,來重新審視自己。(羅九22-23)這些為她的榮耀而造作的器皿是從猶太人和外邦人中蒙召的。(羅九24)這是上帝在何西阿書中所作的承諾,那些曾被稱為「羅·阿米」,即「非我民」的,比如說外邦人,現在成了「永活神的兒子」(何二23,一10;羅九25-26)

不守律法的外邦人「得到了義」,而守律法的以色列卻沒有得到義的原因,是因為我們不以行為稱義,而是憑著信。(羅九32)他們因耶穌而絆倒,耶穌是一塊跌人的磐石(羅九33)。祂不認可他們的民族主義計劃,而我也不認為耶穌會認可前千禧年論的民族主義/猶太復國主義(Zionist)計劃。

並不是保羅不想讓猶太人得救,反而,他說那些話正是因為他希望猶太人得救。讓肉身的亞伯拉罕、以撒和雅各的後裔成為真正猶太人的唯一方法是憑著信來到耶穌那裏。「其實並不分猶太人和外邦人,因為大家同有一位主;祂厚待所有求告祂的人,因為『凡求告主名的,都必得救。』」(羅十12-13)「並不是所有的有以色列人都順從福音。」

是上帝拒絕了祂的子民嗎?不是,蒙揀選的才是祂的子民,而祂的子民必要得救。也有信主的猶太人。保羅用他自己做例子(羅十一1)。他是蒙揀選的子民中餘下的那些,沒有向巴力屈膝的人當中的一個。「因此,現在也是這樣,按著恩典的揀選,還有剩下的餘數。既然是靠著恩典,就不再是由於行為了;不然的話,恩典就不再是恩典了」(羅十一5)。以色列所熱切尋求的,他得不到,只有那些蒙揀選的才能得到。剩下的都是「剛硬的」。

那又怎麼樣呢?以色列人懇切尋找的,他們沒有得到,蒙揀選的人倒得著了。其餘的人都成了頑固的(十一7)。

那上帝拯救猶太人的計劃完成了嗎?還沒有。拯救先臨到了外邦人,「為了要激動以色列人發憤」(十一11)。外邦人,受到上帝白白的眷顧,被嫁接成為上帝的以色列。「以色列人中有幾分是心硬的,等到外族人的數目添滿了;於是全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十一25-6)

基督徒是在基督裏的神的以色列Christians are the Israel of God in Christ

加拉太書六章16

有了這些認識,就不奇怪為什麼使徒將猶太人和外邦人都叫做「神的以色列」了。這是保羅對加拉太有著各類人的眾教會說的話。

彼得前書二章9-10

使徒彼得在寫給亞細亞的外邦人眾教會時,用同樣的語言說到:「你們從前不是子民,現在卻是 神的子民;從前未蒙憐恤,現在卻蒙了憐恤。」

希伯來書八章8-10

根據寫希伯來書的作者,那些呼喊基督之名的人是「以色列家」。凡相信基督的人都是新的約中那位應許的後嗣。

 Conclusion

那位亞伯拉罕的神、以撒和雅各的神愛猶太人嗎?是的。祂為猶太人訂立了一個計劃嗎?是的,那個計劃就是祂對亞當所應許的,對女人的後裔所應許的,也是祂對亞伯拉罕所應許的相同的計劃。「那個後裔」只有一個:基督。祂是以色列的聖者,祂是神的那個以色列。祂完成了亞當做不到的。祂成全了頑固的以色列要做卻沒有做到的。祂用祂整個身心,全部心智來事奉耶和華。

然而,大多數猶太人並沒有在找一位救主,而是在找一位君王。耶穌是王,但祂的王冠是通過祂的順從和受死得來的,這卻不是猶太人想要的。他們想要榮耀、權力,地上的、政治的、神統治的、屬於這個世界的王國。耶穌通過福音宣講和施行聖禮建立起祂的國度。這個國度也許不如在人間的黃金時代從耶路撒冷統治那麼激動人心,也許不會賣出很多書,也不會讓電影院座無虛席,但世人從來不覺得聖經中的耶穌很有趣,所以祂才是猶太復國主義者的絆腳石,對希臘人來說是愚拙的。然而對於基督徒來說,祂是基督,祂總為「神的能力,神的智慧」。(林前一24)

譯者注:

*1 其結論是耶穌不是他們等候的那位彌賽亞。

*2 providence也常被譯為(神的)護理。

*3 本文為了區分聖經的舊/新約Old/New Testament 與這裏所定義的神與人所簽訂的約Old/New Covenant,將後者翻譯成了舊的約/新的約。Old/New Covenant 通常也被譯作舊/新約。

*4 使徒行傳五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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