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詞條:教會(Church, the)

摘自證主《聖經神學辭典》

定義

新約用ekklesia(被召出來的人)來表示教會。在古典希臘文,此字詞幾乎單指議事的集會。特別在雅典,此字詞表示公民為了治理城邦(polis)而聚集。不過,ekklesia僅是指聚集,不是聚集的公民。當他們不是在一起,就不稱為ekklesia。新約有三段經文記載此字詞沿用這一般的意思(徒十九32、39、41)。

七十士譯本是ekklesia這字詞最重要的背景。它在聖經中出現約有100次,都具宗教含義,幾乎每次都是翻譯自希伯來文的qahal,後者可指世俗的聚集(與eda比;qahal是用來形容以色列宗教集會的希伯來文,譯為希臘文sunagoge),也指以色列的聖會。尤其是在申命記中,qahal是與約相連的。

在新約中,ekklesia約出現了109次(此字詞在聖經中共出現114次),是指神子民的群體。雖然它只在兩段福音書經文中出現(太十六18,十八17),但它在使徒行傳(23次)和保羅書信(46次)卻特別重要。這字詞在啟示錄中出現20次,在雅各書和希伯來書裡只在個別的例子中出現。從以上的數據,我們可歸納出三大結論。首先,ekklesia(單數和複數一樣)絕大多數指那些承認、忠於基督之人的聚會。其次,ekklesia指普世教會(徒八3,九31;林前十二28,十五9;特別是保羅後期的書信:弗一22-23;西一18)。第三,ekklesia是神的會眾(God’s congregation)(林前一2;林後一1等)。

教會的本質

教會本質的含義甚廣,難以用ekklesia一字詞來涵括。新約作者利用一系列豐富的隱喻來捕捉它的意義。不過似乎有五個隱喻特別具代表性,需要格外評論:神的子民、神的國、神的殿、基督的新婦和基督的身體。

神的子民  神的子民可用一句關於約的短語概括:「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見出六6-7,十九5;利二十六9-14;耶七23,三十22,三十二37-40;結十一19-20,三十六22-28;徒十五14;林後六16;來八10-12;啟二十一3等)。全因神的恩典,神的子民才與祂建立屬靈的關係;在舊約和新約時期,人都是以信心來回應神。

談及神的子民跨越新舊約時代,必然帶出另一個問題,那就是教會和以色列的關係。現代神學家不再把它二極化為非黑即白的問題。他們認為教會與以色列之間,同時有延續和不延續的關係。

教會和以色列之間延續的關係  聖經有兩個觀念證明教會與以色列具有延續的關係。首先,舊約以色列已有教會的含義。使徒行傳七章38節曾提到申命記九章10節,論及在曠野的教會(ekklesia,譯註:和合本作「曠野會」)。以上提到ekklesiaqahal有密切的關係,尤其當後者有「屬神的」這形容短語時,我們就看到兩者的延續性。況且,有些新約經文看教會為先存的,即神是按教會的樣式創造以色列(見出二十五40;徒七44 ;加四26;來十二22;啟二十一11;比較弗一3-14等)。

其次,從某個角度來看,以色列存在於新約教會中。以色列有很多名稱也應用於教會上,包括:「以色列」(加六15-16;弗二12;來八8-10;啟二14等)、「選民」(彼前二9)、「真割禮」(羅二28-29;腓三3;西二11等)、「亞伯拉罕的後裔」(羅四16;加三29)、「餘民」(羅九27,十一5-7)、「揀選」(羅十一28;弗一4)、「羊群」(徒二十28;來十三20;彼前五5)、「祭司」(彼前二9;啟一6,五10)。

教會與以色列之間不延續的關係  然而,教會不是完全緊接著以色列的;這種不連貫性,也是它們關係的特色。根據新約,教會是屬於基督彌賽亞的末世以色列,超越了歷史上的以色列(林前十11;林後五14-21等)。原本應許以色列的,特別是聖靈和新約,如今在教會和基督裡成就了(比較結三十六25-27;珥二28-29與徒二;林後三;羅八等)。然而,我們必須提出,雖然教會超越了以色列,卻不是永遠取代她(見羅九至十一,特別是十一25-27)。

神的國  在20世紀,很多學者主張耶穌的生死復活開展了神的國,造成兩個時代的重疊:那國度「已」降臨,但「還未」完全。第一個時代涉及耶穌第一次降生,第二個時代涉及祂的再來。換言之,那要來的世代已進入這世代,現在兩個國度同時並存。這背景極其重要,肯定了教會與神國的關係,因教會也在兩個世代重疊的張力中。故此,我們可界定教會為神的國預期出現前的現象。此定義帶出兩個觀念:一、教會與神的國有關;二、教會不等於神的國。

教會與神的國有關  歷史上,耶穌沒有創立或組織教會。直到祂復活後,新約才常常提到教會。不過,耶穌在世上教導和事奉時,在一般和特別情況下,都隱約提到教會。一般而言,耶穌招聚十二門徒,開始組成末後的以色列(即是餘民),可說已預見日後產生的教會。耶穌在兩段經文中明確指到教會:馬太福音十六章18至19節和十八章17節。在第一段經文,耶穌應許縱然有撒但的敵擋,祂仍會建立祂的教會,祂的使命必定成功。教會戰勝邪惡勢力,與神的國勝過它的仇敵,兩個觀念是一致的,正好說明教會與神的國有密切的關係。第二段經文是有關教會日後的組織,特別是她執行紀律的方法,與耶穌時代會堂的做法一樣。

教會不等於神的國  雖然教會與神的國有密切關係,兩者在新約並不等同,正如早期基督徒傳揚神的國,不是傳揚教會,就說明這事實(徒八12,十九8,二十25,二十八23、31)。新約將教會等同神國的子民(啟五10等),不是神國本身。況且,教會是神國的工具,尤其是馬太福音十六章18至19節說,彼得和教會的傳道工作,成了所有願意進入神國的人之天國鑰匙。

神末世的殿  舊約和猶太教都期待將來在神的國裡重建聖殿(結四十至四十八;哈二1-9;《以諾一書》九十29,九十一3;《禧年書》一17、29等)。耶穌暗示祂準備建造這殿(太十六18;可十四58;約二19-22)。在五旬節,當聖靈在教會居住,末世聖殿便形成,見證夢想已開始成真(徒二16-36)。其他新約作者也認為聖靈在基督徒群體中,就是新聖殿的形成(見林前三16-17;林後六14至七1;弗二19-22;也比較加四21-31;彼前二4-10)。不過,在以上經文中,末世聖殿明顯還未建成,特別是它們強調教會要在基督裡長大成熟,而這只會等到主再來時才完全成就。同時,基督徒作為神的祭司,要為神的榮耀獻上自己,去事奉神(羅十二1-2;來十三15;彼前二4-10)。

新婦  在舊約,婚姻比喻神與以色列的關係(見賽五十四5-6,六十二5;何二7等)。在新約,類似的比喻則應用於基督與教會的關係上。基督──教會的新郎──愛教會,為她捨己,揀選她為自己的新婦(弗五25-27)。她要在訂婚階段忠於祂(林後十一2;弗五24)。主再來時,便舉行正式的婚禮,那時基督會與新婦永遠結合(啟十九7-9,二十一1-2)。

基督的身體  以基督的身體來比喻教會,是保羅書信獨有的,也是保羅書信中的教會觀最重要的元素之一(羅十二4-5;林前十二12-27;弗四7-16;西一18)。這比喻主要表明在教會內,既有多元,也有合一的關係,尤其指到屬靈恩賜。基督的身體是末後的亞當(林前十五45),在歷史末時出現的新人類。然而,正如新聖殿的隱喻一樣,保羅運用比喻的手法,表明作為基督的身體,教會在屬靈的路上還有漫漫長路,目前「還未」達致完全。

教會的聖禮

教會信仰表達的核心就是水禮和主餐這兩個聖禮。前者象徵信徒加入教會,而後者則供應教會屬靈的餵養。

水禮  水禮象徵罪人加入教會。從聖經對此聖禮的論述,可看出三個重點。首先,舊約暗示水禮,尤其與悔罪的潔淨水禮有關(民十九18-22;詩五十一7;結三十六25;比較約三5)。其次,約翰的水禮指向基督徒要受此禮。約翰施行悔改的水禮,期待彌賽亞帶來聖靈與火的洗(太三11/路三16);接受耶穌為彌賽亞的人,都會經驗到火與審判的洗。第三,初期教會效法主耶穌施洗(太三13-17;可一9-11;路三21-22;也見約一32-34;比較太二十八19;徒二38,八16;羅六3-6;林前一13-15;加三27;多三5;彼前三21等)。這些經文進一步解釋水禮的意義:(1)水禮與信仰神有密切關係;(2)領洗的人認同耶穌的死亡與復活;及(3)領洗的人受洗加入信徒群體。

主餐  另一個聖禮是主餐,可稱為「同領聖餐」(communion,林前十16)、感恩祭(eucharist,在領受餅與杯前獻上的感謝祈禱;太二十六27;林前十一24)、擘餅(breaking of bread,徒二42,二十7)。這禮儀象徵教會舉行主餐時,基督滿足教會的屬靈需要。聖經中有兩個有關主餐的重點。首先,主餐是基督設立的(太二十六26-29;可十四22-25;路二十二15-20;林前十一23-25)。根據這些經文,耶穌在被賣的晚上慶祝逾越節。此紀念性晚餐大約包括下列元素:第一杯酒稱為「祝福」,由孩童提問四個有關逾越節意義的問題;第二杯酒稱為「釋放」,唱讚美詩的第一部分(詩一一三至一一四),享用逾越節筵席;第三杯酒稱為「救贖」,吃甜食;第四杯酒稱為「以利亞杯」,唱讚美詩的第二部分(詩一一五至一一八)。耶穌在兩方面改變了逾越節筵席的元素:祂將自己的身體等同苦菜,並把十架上所流的血等同救贖之杯。

其次,初期教會很可能每星期都守主餐(徒二42、46;林前十一23等),一起舉行愛筵(見林前十一18-22;比較猶12)。新約作者看主餐有雙重意義。首先,人有份於基督的救恩──信徒要「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路二十二19;林前十一24-25)。這慶典有兩方面是需要評論的:(1)從歷史來說,主餐是記念基督救贖性死亡的禮儀,正如逾越節是記念神拯救以色列人脫離埃及為奴之家一樣(出十二14,十三3、9;申十六3)。(2)從末世角度來看,信徒在領受主餐時,等候基督再來(太二十六29;可十四25;路二十二16、18;林前十一26),享受天上的彌賽亞筵席(太二十二2-14;路十四24;啟十九9)。

其次,人領受主餐時,是表明屬於基督的身體,是信心的群體。新約提及這事實的正負兩方面:正面是主餐象徵在基督的身體裡,基督徒的合一與團契(林前十16-17);負面則是信徒彼此分門別類,是由於不明白教會為基督的身體,如此吃主餐是不對的,會受到神的審判(林前十一27-33)。

教會的敬拜

教會最終是透過基督敬拜神。初期教會當然明白這是它存在之目的(弗一4-6;彼前二5、9;啟二十一1至二十二5等)。新約教會的敬拜有五方面:敬拜的意義、敬拜的時間和地點、敬拜的本質、敬拜的秩序和敬拜的表達。

敬拜的意義  雖然聖經從未為敬拜定義,卻給人一個概括觀念,敬拜神就是把至高的榮耀歸給祂,因為只有祂才配得。

敬拜的時間和地點  雖然很多猶太信徒繼續在安息日敬拜神,教會敬拜的時間演變為星期日──一星期的第一天(徒二十7),因為基督在這天從死裡復活(啟一10)。至於地點方面,起初是在耶路撒冷聖殿(徒二46,三1,五42)和會堂(徒二十二19;比較約九22;雅二2等)敬拜神。信徒也在家中聚集敬拜(徒一13,二46,五42)。當基督教與猶太教分道揚鑣時,家庭教會成了敬拜的公認地點(羅十六15;西四15;門2;約貳10;約翰三書1、6等),直至第二世紀後期,才有教會建築物。

敬拜的本質  聖經有關教會敬拜的教導包括三個元素,它們都是基於三位一體的神。首先,敬拜是向著神的;父神作為創造主(徒十七28;雅一17;啟四11等)和救贖主(弗一3;西一12-13;彼前一3;啟五9-14等),是敬拜的對象;其次,敬拜是透過基督──神的兒子(太十八20;羅五2;弗一6;提前二5;來四14至五10,十20等);第三,聖靈的能力實現了敬拜(羅二28-29,八26-27;弗二18;腓三3;猶20等)。

敬拜的秩序  初期教會敬拜的用語和程序都從猶太教而來。在用語方面,教會運用舊約名稱如「大祭司」(應用在耶穌身上,來四12-16)、「祭司」(應用在基督徒身上,彼前二5-9)、「祭物」(應用於基督在十架上受死,來九23-28,十11)和「聖殿」(應用在教會上,林前三16,六19)。至於敬拜的程序,初期教會在敬拜中吸納了會堂崇拜的幾個主要元素:讚美祈禱(徒二42、47,三1;帖前一2,五17;提前二1-2等)、唱詩(林前十四26;腓二6-11;西一15-20;提前三16;啟五9-10等)、釋經(徒二42,六4;西四16;帖前二13;提前四13等)、捐助窮人(徒二44-45;林前十六1-2;林後八至九;雅二15-17等)。

敬拜的表達  在聖經中,祭物是敬拜的主要內容。大衛說出這精粹:「我不肯用白得之物作燔祭獻給耶和華我的神」(撒下二十四24)。新約有三段主要經文,是以祭物來表達初期教會的敬拜:以自己身體為祭物獻給神(羅十二1-2;比較十五16;腓一20,二17;提後四6);為神獻上財物(太六2;路六38;林後八至九;提前六10等);向神獻上讚美為祭(徒十六25;林前十四26;弗五19;西三16;來十三16;雅五13等)。

教會的事奉與組織

我們以簡述教會的事奉和組織,來總結聖經教導的教會觀。從有關的資料,可得出五個重點。首先,教會主要用屬靈恩賜(charismata)來事奉,這些恩賜出於神的恩典,為要榮耀祂,並為他人得好處(羅十二3;弗四7-16等)而賜給信徒。其次,每位信徒都有屬靈的恩賜(林前十二7;弗四7等)。第三,透過恩賜的多元化,基督的身體達致成熟和合一(羅十二4;林前十二12-31;弗四17-18)。第四,雖然新約教會在組織上設有領袖之職(長老,提前三1-7〔也稱牧師和牧人,見徒二十17、28;彼前五1-4等〕;執事,提前三8-13),但在「神職人員」和「平信徒」之間似乎沒有什麼鴻溝。反之,神呼召有領導恩賜的人,去裝備所有聖徒參與事奉(弗四7-16)。第五,要以愛運用屬靈恩賜(林前十三)。

C. Marvin Pate

參考書目:

J. C. Beker, Paul the Apostle: The Triumph of God in Life and Thought; H. Bietenhard, NIDNTT, 2:789-800; L. Coenen, NIDNTT, 3:291-305; W. D. Davies, Paul and Rabbinic Judaism; R. G. Hammerton-Kelly, Pre-Existence, Wisdom and the Son of Man: A Study of the Idea of Pre-Existence in the New Testament; H. Kung, The Church; G. E. Ladd, A Theology of the New Testament; P. S. Minear, Images of the Church in the New Testament; R. L. Saucy, The Church in God’s Program; K. L. Schmidt, TDNT, 3:501-36; R. Schnackenburg, The Church in the New Testament; A. J. M. Wedderburn, Baptism and Resurrection: Studies in Pauline Theology against Its Graeco-Roman Background.

另參:

  1. 教會:上帝的子民(E. Clowney)
  2. 舊約聖經中的教會與以色列(Iain Duguid)
  3. 教會:新的約的彌賽亞社群(Michael Williams)
  4. 教會和以色列(Michael Horton)
  5. 教會與以色列:問題所在(Cornelis Venema)
  6. 神的以色列(Scott Cla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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