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SAMUEL Study 1~23
撒母耳記上 共23課
引言
撒母耳記上下,在希伯來正典中合為一卷,取名「撒母耳記」。七十士譯本的譯者將它分為上下兩卷。他們將撒母耳記上下和列王紀上下四卷合成「王國志」。內容為這個民族的發展史,由所敘士師末期之情況起,以至大衛王朝及其大事止。
最主要的宗教主題,就是說明以色列人是神的子民,唯獨祂是他們真正的統治者。首先,他們因犯罪墮落,受到撒母耳的譴責。他答應了他們立王的要求,但是他不厭其詳地警告他們即將招致的後果。掃羅,就是百姓所要立的那一種國王,雖是奉神的命膏立的,而他的史實卻證明國家有一個任性之領袖統治的危險。末了,大衛被立為王,並帶領百姓以追求神的旨意為唯一的目標,直至輪到他陷於罪中。這些偶發事件,是屬血氣的人都有與生俱來之罪性的明證,而且是那些靠著信心前進的人都能蒙神所賜之大能,去成就人所不能的證據。正如撒母耳和大衛所行的。那內在的歷史,乃是五經和士師記的續篇,而其主題乃是「我名下的子民」。
綱要
一~六 以利的大祭司職分及其失職。
七~十五 撒母耳作士師;第一位國王被廢。
十六~卅一 掃羅為王時之大衛。
另參:聖經詞條:撒母耳記上下的神學(Samuel, First and Second, Theology of)
□Study 1 1 Samuel 1 (2.6.3)

研經題目:
1. 1~16節。試將描寫哈拿之愁苦的語句一一列舉出來。你發現她用報復的手段對付她的對頭嗎?她怎樣消解她心中的愁苦呢?比較詩六十二8,一四二1~3;彼前二23。
2. 18節下所說的改變,原因何在?怎樣能使我有類似的經驗呢?比較可十一24;約四50;約壹五15。
3. 請將26~28節,與詩一一六12~14節,傳五4、5作一比較。你在耶和華的信實和不忘記上得到你應有的鼓勵嗎?
【經文注釋】(摘自《聖經研修本》)
1:1~7:17 撒母耳的故事。撒母耳的出生源於上帝回應一個不育女子的禱告。撒母耳也是上帝對以色列民的困苦的回應,從士師時期過渡到王國時期,以色列民需要有先知把上帝的指引傳達給他們。
1:1~3:21 撒母耳興起作先知。與《路得記》一樣,《撒母耳記》的故事始於士師時期一個普通的以色列家庭。因著一個女子的憂傷和信心,一個孩子出生了。在帶領以色列進入下一個歷史階段,即建立大衛王朝的進程中,這個孩子要發揮重要作用。這段經文也記載了 “哈拿之歌”,這首詩歌可說是 “馬利亞之歌”(路1:46-55)的姊妹篇。這裏也有另一個家庭的故事。當時百姓在示羅的聖所敬拜上帝,向祂獻祭。祭司的職分是由亞倫的後裔承襲的。雖然大祭司以利是個好人,但他也有缺點,特別是沒有管束好兩個兒子。他們兩人毫不關心上帝的要求,一心只想利用祭司職分謀取私利。在這段經文中,對童子(希伯來文na‘ar)撒母耳成長的記述,和對以利的兒子(希伯來文也是na‘ar,但這裏是複數形式)作惡的描述交替出現。當上帝第一次呼召撒母耳作先知時,祂同時宣告了對以利家的審判,從此這兩個主題就交織在一起。這段經文以撒母耳在所有以色列人面前被立為上帝的先知作為結束。
1:1-28 撒母耳的出生和奉獻。哈拿原本不育,生下撒母耳後,就把他奉獻給上帝,使他在聖所裏事奉。
1:1-20 撒母耳記上的敍述始於主前11世紀,即士師記的下篇。撒母耳記上著重描寫以色列的前兩位國王掃羅和大衛的動盪關係;撒母耳記上的敍述以掃羅的死亡(約主前1011年)結束。 開頭部分講述了以色列最後一位士師撒母耳的出生故事——一位蒙耶和華授權暫時保護並帶領上帝百姓的人物。不孕的哈拿向耶和華祈求一個兒子。神應允了她的請求;為了感謝祂,她把撒母耳獻給神,讓他一生服事神。(FSB)
1:1-20 撒母耳的誕生。這些經文講述了哈拿的故事,她是一個有信心的女人,雖然沒有生育能力,但最終誕下了撒母耳。“不孕婦女”的主題在聖經中很常見(創11:27-30,25:21,29:31;士13:2;賽54:1;路1:7;加4:27)。在這些場景中,神以神奇的方式介入,為祂的子民產生一位拯救者或領袖。撒母耳在大衛王朝的建立過程中,將在領導神的子民方面發揮重要作用。(BTSB)
1:1 拉瑪瑣非在第19節和2:11被稱作拉瑪,是撒母耳後來居住的地方(7:17,8:4,25:1)。據推測,這個城邑大概位於蘇弗地。該地是以撒母耳的先祖蘇弗的名字來命名的,也是後來掃羅遇見撒母耳的地方(9:5)。
1:2 兩個妻,哈拿極有可能是以利加拿的第一個妻子,因為她的名字排在前面。或許因為哈拿不生育,以利加拿才又娶了毗尼拿。古代近東和許多其他地方一樣,沒有子嗣是個重大問題。多娶一個妻子是解決問題的辦法之一(創16:2),另一個辦法是按照希伯來律法,娶已故兄弟的遺孀(見太22:24注;另見創38:8;申25:6)。從以利加拿的家譜來看,有子嗣傳宗接代對他很重要;此外,他的家道還算富有,因此多娶一個妻子應該不成問題。
1:3 每年,或許是指家庭或宗族每年一次的聚會,每個成員包括女人和孩子都會參加,就像後來大衛一家所做的那樣(20:6)。示羅,即今天的塞倫遺址,在耶路撒冷以北32公里,靠近以法蓮東部邊界。根據書18:1記載,會幕設在這裏。士21:19-24也提到這座城邑,便雅憫人曾在這城搶女子為妻。示羅大概是在撒上4章所記載的事件中被毀,詩78:60和耶7:12-14也有提到。萬軍之耶和華,這個稱謂在《聖經》中首次出現,這是以利加拿在示羅獻祭敬拜的上帝,也是哈拿禱告祈求的上帝(1:11)。這個稱謂在《撒母耳記》中出現了幾次,在《詩篇》和先知書中則經常使用。“萬軍”(希伯來原文tseba’ot)大概是一個意為 “眾多” 或 “無數” 的抽象名詞的複數。因此,這個詞意指極多的實體,比如天體(賽40:26)、天使(書5:14 “耶和華軍隊”)、以色列軍隊(撒上17:45),或所有受造物(創2:1)。這個稱謂最初可能特別與示羅聖所的敬拜有關(見4:4),若是如此,那麼 “萬軍” 可能是指天使,他們被描繪為上帝的 “軍隊”。
1:4分給,以利加拿所獻的是平安祭,在獻祭過程中,祭牲一部分被焚燒,一部分歸給祭司,還有一部分留給獻祭的人吃(利7:11-36;另見撒上2:12-17)。
1:5 雙份,此處的希伯來原文頗令人費解,字面意為:“兩個鼻子作為一份”,或許是指兩隻獻祭羊羔的頭。在埃馬爾城出土的宗教儀式文獻顯示,祭牲的頭被視為最好的部分。這裏很可能指哈拿不僅得到 “雙份” 祭牲,還得到最好的部分。
1:6 作她的對頭,大大激動她,參夏甲懷孕後對撒拉的態度(創16:4)。
1:7、9 耶和華殿,這兩節經文中提到的耶和華的殿,到底是指 “帳棚” 還是有固定牆體的建築物?在希伯來原文中,“殿”(7節)直譯作 “家”,指住所,但沒有指明是用什麼材料建成的。在撒下7:2,大衛說:“上帝的約櫃反在幔子裏”,在撒下7:6,上帝說:“……到今日,我未曾住過殿宇”。 撒下7章明確對比帳棚和用香柏木做的殿宇。撒上2:22提到 “會幕”,但是 “殿的門框”(1:9)和 “開了耶和華的殿門”(3:15)等用詞,讓人覺得這更像是一個建築物。或許是在用布做的帳棚周圍建有比較堅固的建築物。 “殿宇” 這個詞(希伯來原文hekal)源自蘇美爾文,意為 “大房子”。然而,在烏加列和馬里文獻中,這個詞實際上是指巨大複雜的帳棚構築物。
1:8 以利加拿非常關心妻子,但在此時,以色列的歷史取決於哈拿的行為和上帝的回應。有我不比十個兒子還好麼?以利加拿試圖安慰哈拿,但他似乎並不理解哈拿極度渴望有孩子的心情。
1:9 位標誌著以利的權柄;一般人都是坐在地上的。
1:11 我必使他終身歸與耶和華,似乎意指哈拿要把兒子獻給上帝作拿細耳人。根據民6章記載,人可以許特別的願,在一段時間內,把自己從世人中分別出來歸與上帝。作拿細耳人的具體規定包括:不用剃頭刀剃他的頭,不吃喝葡萄樹上一切所出,不接近死屍。在這節經文中,哈拿只提到不用剃頭刀剃頭這一點,但許願的這一部分或許就代表了全部規定。利27:1-8記載,人可以許願把年僅一個月大的孩子獻給上帝,使他在聖殿裏服事。《利未記》那段經文主要論到如何贖回被獻上的人,但哈拿從來沒有打算贖回兒子。
1:12-19 以利以為哈拿喝醉了,喝醉酒進入聖所是有罪的,於是以利斥責她。這可能表明他很敬虔。但哈拿解釋說,她之所以情緒激動,完全是因為內心極度愁苦。以利承認自己錯怪了她,並為她祝福。他的祝福日後證明是有效的。
1:20 撒母耳這個名字最自然的意思是 “上帝的名”,也可能是 “上帝的後代”。撒母耳是上帝賜給哈拿的,這個名字裏面也含有上帝的名字。
1:21-28 哈拿遵守她的誓言,將撒母耳獻給神。在他斷奶後,她把他交給了示羅的祭司以利,讓他在神的殿中服事。(FSB)
1:23 以利加拿一直在幕後,但他支持哈拿,和她一起把撒母耳獻給上帝(25節,2:11)。
1:24 經文提到孩子,為2:11再次提到 “那孩子”(在這兩處,希伯來原文均為na‘ar)埋下伏筆。三隻公牛也可能是一隻 “三歲的公牛”(見《和修》),無論是哪種情況,都可以看出以利加拿很富有,他能夠獻上一隻或三隻牛、大量細麵和酒,這些祭物加起來很昂貴。用三隻公牛獻祭,這符合獻祭條例的規定,就是每獻一隻公牛,就要同時獻上十分之三伊法的細麵(民15:9,28:12、20、28)。這樣看來,獻三隻牛,就要同時獻上十分之九伊法的細麵,比哈拿實際獻上的一伊法細麵略少。一個皮袋(或 “罐子”)可以裝22升酒。
1:25 一隻公牛,見1:24注。
1:26 在你面前起誓(原文直譯:我指著你的性命起誓),這是起誓的普遍形式(撒下11:11,14:19),正如 “我指著……耶和華起誓”(見撒上14:39,26:16;耶16:14-15)一樣,這兩個說法經常同時出現(撒上20:3,25:26;王下2:2)。
1:27 哈拿喜樂地指出,這孩子是上帝垂聽了她的禱告賜給她的。耶和華已將我所求的賜給我了,在希伯來原文中,這句話幾乎是逐字重複以利在17節的祝福。“所求的”(此處和17節)、 “求來的”(20節)和 “歸與”(在28節出現兩次),這些詞都是從動詞詞根sha’al衍生出來的,似乎是作者刻意運用雙關語。
1. 1~16節。試將描寫哈拿之愁苦的語句一一列舉出來。你發現她用報復的手段對付她的對頭嗎?她怎樣消解她心中的愁苦呢?比較詩六十二8,一四二1~3;彼前二23。
答:哈拿因為沒有兒女而愁苦,加上她的婢女因為有兒女就作她對頭,刺激她,使她生氣,以至於她哭泣不吃飯(1:7)。經文描寫哈拿在聖殿,心裏愁苦,流淚痛哭,並向耶和華禱告許願(1:10)。她向耶和華禱告,求耶和華垂顧她的苦情(1:11)。她也向祭司以利述說她愁苦的原因,說她是心裏愁苦的婦人。因被人刺激,愁苦太多,所以祈求到如今(1:15-16)。她消解心中愁苦的方法是到聖殿禱告,向耶和華陳說她的苦情。
2. 18節下所說的改變,原因何在?怎樣能使我有類似的經驗呢?比較可十一24;約四50;約壹五15。
答:哈拿聽了祭司的祝福(1:17),大概是得到上帝垂聽她禱告的確據,就恢復了胃口,臉上也再無愁容,說明她是有信心的,相信上帝必要使她蒙恩。當我們感到愁苦時,可以把心中難題帶到上帝面前,向上帝傾心吐意,也向我們信靠的領袖或親近的肢體訴說;上帝往往會透過信徒之間彼此的代禱,帶給我們安慰。
3. 請將26~28節,與詩一一六12~14節,傳五4、5作一比較。你在耶和華的信實和不忘記上得到你應有的鼓勵嗎?
答:26-28節是哈拿照著她向耶和華許的願(1:11),將耶和華賜給她的兒子終身歸給祂。於是撒母耳在斷了奶之後,就在聖殿裏事奉耶和華(1:28)。我們所擁有的一切,都是上帝的賞賜,因此我們所做的任何奉獻,都只是把原本屬於上帝的歸還給祂而已。上帝是我們的天父,一定會把最好的賜給祂的兒女。祂是與我們主動立約,也信實守約的,祂絕不會忘記祂的約,因此我們在任何環境下都不必喪膽,祂永遠會在基督裏緊緊抓住我們的手。
Psa 62:8 你們眾民當時時倚靠他,在他面前傾心吐意;神是我們的避難所。(細拉)
Psa 142:1-3 (大衛在洞裡作的訓誨詩,乃是祈禱。)我發聲哀告耶和華,發聲懇求耶和華。 (2) 我在他面前吐露我的苦情,陳說我的患難。 (3) 我的靈在我裡面發昏的時候,你知道我的道路。在我行的路上,敵人為我暗設網羅。
1Pe 2:23 他被罵不還口;受害不說威嚇的話,只將自己交託那按公義審判人的主。
Mar 11:24 所以我告訴你們,凡你們禱告祈求的,無論是什麼,只要信是得著的,就必得著。
Joh 4:50 耶穌對他說:「回去吧,你的兒子活了!」那人信耶穌所說的話就回去了。
1Jn 5:15 既然知道他聽我們一切所求的,就知道我們所求於他的,無不得著。
Psa 116:12-14 我拿什麼報答耶和華向我所賜的一切厚恩? (13) 我要舉起救恩的杯,稱揚耶和華的名。 (14) 我要在他眾民面前向耶和華還我的願。
Ecc 5:4-5 你向神許願,償還不可遲延,因他不喜悅愚昧人,所以你許的願應當償還。 (5) 你許願不還,不如不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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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udy 1 1 Samuel 1 (2.6.3)
1. 1~16節。試將描寫哈拿之愁苦的語句一一列舉出來。你發現她用報復的手段對付她的對頭嗎?她怎樣消解她心中的愁苦呢?比較詩六十二8,一四二1~3;彼前二23。
* 哈拿哭泣、不吃饭、愁闷、痛痛哭泣。
* 哈拿并没有用报复手段对付毗尼拿,只是自己哀哭,到上帝面前流泪祷告许愿。
18節下所說的改變,原因何在?怎樣能使我有類似的經驗呢?比較可十一24;約四50;約壹五15。
* 因为哈拿听到上帝的祭司以利说了祝福的话,对上帝降恩的期待,使哈拿不再愁苦。
* 圣经就是上帝赐给我们的话,圣经里的应许就应当是我们灰心丧气时的鼓励和盼望。
請將26~28節,與詩一一六12~14節,傳五4、5作一比較。你在耶和華的信實和不忘記上得到你應有的鼓勵嗎?
* 我们的神是信实的神,祂的应许必定实现。我们作为有神形象样式的人,我们也应当像神一样信守承诺。不轻易起誓,若起誓就应当尽力遵行。不然就是亏缺了上帝的荣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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