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Fulfilled Sabbath

作者:Craig Blomberg
誠之譯自:https://tabletalkmagazine.com/article/2011/06/the-fulfilled-sabbath/
基督徒越來越少在每週保留一天的時間來敬拜和休息,不做任何形式的工。我們對此應該感到不安嗎?複臨安息日會和第七日浸信會的人回答說「是的」,並宣稱安息日必須是在星期六。
某些長老會和改革宗基督徒,以及其他受清教徒遺產影響的人,同樣堅定地回答「是」的,但他們堅持星期日才是基督徒的安息日。還有一些人主張七天中應休息一天的原則,但不必擔心究竟是一周中的哪一天,因為例如傳道人幾乎無法在他們帶領敬拜禮拜的那一天休息。這三種觀點都對嗎?並不盡然。
耶穌宣稱:「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太五17)。這是個非比尋常的對比。在正常情況下,如果有人說他不是要廢掉什麼,他是意思就是說他是要完整地保存它。但在聖經中並不是這樣使用「成全」(或譯為應驗)這個詞的。單單在馬太福音中,它最常見的意思是「使所預言的事發生」,或「賦予曾經只部分披露的事以完整的意義」(例如:一22,二15、17、23,三15,四14)。各式各樣的基督徒都認識到,他們不必帶動物到教會去宰殺,作贖罪的祭物,儘管這種做法是整個舊約敬拜制度的核心。基督是我們一次獻上就永遠成全的贖罪祭,所以今天我們遵守利未記中許多獻祭律法的方式,就是信靠耶穌,好叫罪得赦免。《新約》聖經在《舊約》律法中引入了許多其他的變化,所有的食物如今在禮儀上都是潔淨的,所以可以吃豬肉或蝦(可七19)。我們不需要去一個固定地點舉行聖殿崇拜儀式,因為我們在任何地方都可以「在聖靈裏、按照真理」聚集敬拜(約四24)。基督徒不需要受割禮,儘管那是給猶太人最基本的命令之一,甚至在西奈山律法頒佈之前就有了(創十七章)。相反,今天上帝在「生發仁愛的信心」的基礎上,平等地悅納所有的人(加五6)。類似的變化有很多。
但十誡怎麼說呢?當然,它們在某種程度上是特殊的,尤其是不受時間限制的,而「舊約」律法的其餘部分卻不是這樣。儘管基督教沿用這種思路已經有很長的歷史了,但聖經中卻從來沒有任何地方這樣說過(譯按:所謂的“充分的聖經依據”)。整本聖經被看作是一個統一體(雅二8-11)。猶太人相信他們所有的律法都是不可改變的。這就是為什麼他們當中許多人很難接受耶穌是天上差來的,因為祂挑戰了他們永恆的律法。儘管祂完好無損地保留了許多律法,但這並不重要;祂教導說,祂正在開創的人類歷史的新時代,甚至會改變其中的一些律法,這才讓許多猶太人感到忿忿不平。只有上帝才能改變上帝的律法。如果基督是上帝,祂當然就有這個權利。但如果祂不是,祂的教導就是在褻瀆上帝。然而,基督徒相信耶穌的確是上帝。所以,即使一條律法出現在十條誡命中,我們也不能認為它必須一成不變地延續到《新約》時代。我們必須先看看耶穌和使徒們是如何對待它的,然後才能明白它是否還具有約束力。
那麼,《新約》聖經對安息日律法,即著名的十誡當中的一條誡命(出廿10)有何教導呢?耶穌並沒有像我們所希望的那樣明確地回答了這個問題;如果祂這樣做了,我們今天就不會爭論這問題了。但是在祂與祂子民的宗教領袖的所有對話中,祂責備他們如何限制祂在星期六行善,特別是在醫治人的時候。但奇怪的是,祂卻從來沒有在安息日醫治過生命垂危的人。有一個女人已經殘廢了十八年(路十三10-11)。有一個男人已經病了三十八年(約五5、9)。
我們可以想像法利賽人懇求基督:祂當然可以多等一天來醫治這些人,這樣祂就不會褻瀆上帝的安息日了。有一次耶穌的門徒在安息日在田裏摘了一些麥穗,大概是要吃麥穗,但沒有任何跡象暗示他們快要餓死了(可二23)。然而耶穌對他們的行為所作的辯護,卻為這種轉變樹立了一個全面的先例:「安息日是為人設立的,人不是為安息日設立的」(可二26)。
通過在安息日醫治一位手枯乾的人,耶穌教導人們,在安息日行善是合法的(可三4)。任何幫助別人、改善世界、促進神的旨意,獎勵誠實的勞動,或為上帝的子民提供休養或歡樂的行為,在聖經中都被認為是「良善的」,因此在安息日就被視為是合法的。這就是第一代基督徒的態度,使他們可以自由地把敬拜從猶太教的安息日或第七日轉移到一周的第一日——主日(徒廿7;林前十六2)。這就是導致星期日被命名為「主日 」的原因(啟一10)。
但基督徒鮮少把關於猶太安息日的一切都從星期六轉移到星期日。從第一世紀中葉開始,佔據教會大多數的外邦人信徒,在他們的社區裏就沒有每週的休息日。希臘人和羅馬人根據他們遵循的各種宗教節日日曆,每個月都有幾個節日。但是,除非其中某個節日是在星期天,否則外邦基督徒都必須在一周的第一天(也就是星期日)工作一整天,並在星期天早上黎明前或星期六或星期天黃昏後擠出時間與其他信徒敬拜和團契。直到四世紀初,君士坦丁成為第一個基督教皇帝,星期日才被羅馬帝國合法化為聖日(從而成為假日)。
許多二、三世紀的基督教作家甚至把守安息日說成是「猶太化」——退回到基督來所要結束的律法主義。他們的說法可能是一種過激的反應,除非守安息日的人,無論是守星期六還是守星期天,是想要求別人都必須跟隨他們。畢竟,保羅在羅馬書14章5-6節中寫道:「有人看這日比那日強;有人看日日都是一樣。只是各人心裏要意見堅定。」。這個命令是在第14章其餘部分的背景下出現的,在這裏,保羅解決了羅馬基督徒分裂的問題。爭論的核心是安息日和其他節期,以及飲食律法,關於這些問題,保羅說,總之,不要再互相論斷了(13節)。
歌羅西書2章16更簡單明了。「所以,不拘在飲食上,或節期、月朔、安息日都不可讓人論斷你們。」在這裏,我們看到了猶太人常見的三合一聖日——每年的節日,如逾越節、住棚節或贖罪日;每月的節期;以及每週的安息日。基督徒可以自由地慶祝這些或不慶祝,其他信徒不能因為他們的選擇而論斷他們。基督的道成肉身是聖日所預示的現實。耶穌的追隨者來到祂面前,祂就給他們24小時、七日完整的安息,就像我們今天要說的,因為祂的軛是容易的,祂的擔子是輕省的(太十一28-30)。我們的一生都是安息日的安息,預示著我們永恆的安息(來四9-11)。
那麼,我是說敬拜和安息對基督徒來說是可有可無的嗎?絕對不是。我們需要兩者,而且我們經常需要兩者。我要說的是,《新約》聖經堅持認為,我們不敢立法或要求七天中特定的一天來敬拜或安息。每個人的身體都是不同的,他們的工作要求、與信徒同工聚會的機會,以及整體的屬靈需要都是不同的。在這個醉心於工作的世界裏,家庭和教會經常因此分崩離析,讓我們得到我們所需要的休息,經常與聖殿的子民一起敬拜。並且讓教會在週六晚上甚至是周間晚上,為那些不能或不願在周日來的人創造更多的崇拜服事。的確,讓我們在如何向未信主的人和完全未得救的人傳福音方面更具有創意。但是,我們不要假裝教會或社會的弊病的靈丹妙藥是回到一些所謂的田園詩般的安息日,而這主要是清教徒首先發明的。
Craig L. Blomberg博士是美國丹佛神學院新約聖經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