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些深具影響力的福音派人士中,我們可以找到眾多顯著的例子,其中三分人論以及相關的「屬肉體的基督徒」的教義,導致諾斯底主義脈動在教會中找到其立足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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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及評論「靈、魂、體之問題」(郭秀娟)
根據「以經解經」的原則,聖經裡「靈」與「魂」常常交互使用,意義上往往相通,特別是路一46-47,馬利亞以靈和魂與神相交,此點特別否定了倪氏所强調,以靈為人與神交通的說法。
神學論綱(Scott Clark)
更正教學者適當地把「原型神學」(archetypal theology)和「副本神學」(ectypal theology)區分開來。原型神學是神自己裏面的知識,副本神學是上帝向我們啟示出來的知識。
教會與以色列:問題所在(Cornelis Venema)
在改革宗神學的觀點裏,耶穌基督的福音直接為所有的信徒,無論是猶太人或外邦人,成全了恩典之約的應許。以色列和教會並不是兩群不同的百姓,反而,教會是上帝真正的以色列……
聖徒的堅忍——多特信經第五項教義(Cornelis P. Venema)
這裏的問題是,上帝在祂的子民身上已經開始的救贖善工,祂是否有能力、而且也願意將它完成?……救恩從開始到終了都是上帝的工作嗎?
不可抗拒的恩典——多特信經第四項教義(Cornelis P. Venema)
上帝百姓的救恩是三一上帝的工作,聖父、聖子、聖靈。救恩的基礎是聖父的揀選,為祂愛子基督的緣故拯救祂的百姓,並且透過基督代贖的工作為他們提供了中保……
全然敗壞——多特信經第三項教義(Cornelis P. Venema)
當你閱讀多特信經時,你很快會注意到,第三、四項教義是合併在一起處理的……這是為了一個明顯的理由:你如何理解人的景況,和你如何理解上帝的拯救工作是息息相關的。
特定的救贖——多特信經第二項教義(Cornelis P. Venema)
我們只能用這個角度來理解聖經用來描繪基督代贖工作所用的詞彙:它們是用來描述基督代表祂的百姓所已經完成的事,而不只是祂樂於要完成的,或使他們可以自己去獲得的。
無條件的揀選——多特信經第一項教義(Cornelis P. Venema)
抗辯派/亞米念派的立場教導,上帝揀選拯救祂的百姓,是基於「預見的信心」;而信條則確認,上帝揀選拯救祂的子民,完全是基於祂主權的恩典和憐憫。
自然還需要添加嗎?巴文克反對「外加的恩賜」一說(KYLE DILLON)
羅馬天主教的 donum superadditum教義的根本問題在於,它既低估了墮落前的人天然擁有的東西,又高估了墮落後的人所保留的東西。
額外附加的恩賜以及人論:更正教和羅馬天主教之間的根本區別(JOHN BUGAY)
亞當和夏娃在墮落之前從未處在蒙恩的狀態(a state of grace)下,他們在受造時,就被賦予了一切必要的恩賜,可以完成上帝對他們的末世目的(eschatological purposes)……
誰在代表你,亞當還是耶穌?(Fesko)
歸算不是關於救贖的冷酷運算,上帝在祂神聖的賬本上挪動數字,以確保祂在懲罰惡人時得到祂合法卻不合理的要求——遠非如此。
律法與福音的區分(Boston)
无论何时,无论何地,只要对救恩或我们在上帝面前的称义有任何的怀疑或问题,我们都必须将律法和一切善工完全排除在外
創造的目的:歸榮耀與神(David Steele)
創造的目的乃是獨特地集中在上帝身上。也就是說,創造是以上帝為導向的。創造是以上帝為中心的。
改革宗神學十大特點(John Tweeddale)
改革宗信仰乃是回歸到古代教會,回到普世教會,回到合乎聖經的真教會裏,這個教會建基在使徒一次交付的真理上,焦點是聖經的三一真神。因此,第一點我們要說的是,改革宗神學是基督教神學,其焦點是上帝。
加爾文主義五要點(Robert Reymond)
基督只為選民「有效地」(efficaciously)死了,也就是說,真的救贖了他們——雖然祂的贖罪(atonement)是無限充分的,而上帝對所有的人發出的悔改和信靠基督的神聖呼召,為福音向世人發出的普遍宣告提供了保證(warrant)。
上帝的預定與棄絕(Sproul)
預定是雙重的。不接受雙重預定論的人,不是認為上帝預定要揀選每一個人,就是認為上帝沒有預定要揀選或棄絕任何人。但由於聖經清楚教導,揀選是預定的,並且否定普救論,所以我們的結論是,上帝的預定是雙重的,它同時包括了揀選與棄絕兩方面在內。
預知與預定:世人都被預定上天堂或下地獄嗎?(聖經研讀版)
羅馬書第八章29節和十一章2節的「預先知道」(希臘文proginosko),希臘文意指「預先愛」和「預先承認」(參彼前1:20)。從以上經文可見,「預先知道」指上帝對人的預先認識,而不單是對未來事實或某人悠關生命之抉擇的預知。事實上,新約主張上帝按著祂預先對人的愛和感情而揀選人,賜給人永生。
多特信經簡介——若非上帝的恩典(Cornelis P. Venema)
這個信條是為了回答亞米念(Jacobus Arminius)和抗辯派(Remonstrants)不合聖經的教導所寫的。它優美地闡明了聖經的教導,即信徒的得救自始至終唯獨是靠上帝的恩典。根據多特信經,救恩——從它的發端,即父神永恆的籌算,到它的預備,即神子耶穌基督和祂的工作(中保),到它的施行,即聖靈藉著福音——都是三一上帝以至高主權所構想並實現的。
羅馬書八章29的「預先知道」是什麼意思?(James Faris)
在羅馬書八章29節裏,上帝的預知,其預知的對象是人。上帝在這裏所說的不是祂預先知道人的傾向、選擇、或是行動。上帝所預知的不是人的信心,而是預知人。